凡煙小說

第 3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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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拖到對面的餐廳。

其實,當我指著對面的餐廳給他看時,我似乎看到他眼中一閃而過的笑意,我楞了半秒,繼續游說,以為他會繼續推脫,誰知道他一口答應,那時我已經做好了軟破硬泡的準備,對他這突變的態度反應不及,反倒被拖著走。

我這人最引以為豪的就屬我看人的本領,雖有看走眼的時候,大多數時候都是大差不差。我曾在元豐的面前吹噓,一定又是那得意洋洋的嘴臉,我說:“其實,我從第一眼見到你,就知道自己找到了能喝酒聊天的好哥們”,我還說:“你不要不相信,喜歡一個人,討厭一個人其實都是從第一眼開始,人就是有這樣的本能。”

他嗤笑,問:“那你是喜歡我還是討厭我?”

這個問題我從來沒有正面回答過,從來都是賊笑著叫他猜,他也不追問,我想,我倆都知道答案,但是都是避而不談,有時又忍不住試探,就來來回回繞著這個話題打太極。

話說回來,我那天應該是打定主意和他套近乎的吧,不然也沒見我對誰特別熱情。我不算個聰明人,只是偶爾會有些小聰明,無傷大雅的聰明。顯然,那個晚上我就在賣弄小聰明。跟著元豐進了餐廳,我一臉熱切,以東家自居,我說:“你看看你要吃什麽。”,現在想想我都不知道哪來的底氣,這樣大言不慚。

他笑了,真的,很迷人的那種,我一不小心閃了神。我一邊想,原來不愛笑的人笑起來真的會很驚艷,一邊聽他問:“你是第一次來吧?”我下意識點頭,竭盡全力克制自己不被他迷惑。但是,顯然我火候不到,後來他說我那時一臉傻像,癡癡傻傻,像個白癡,現在想想都覺得丟臉呢,好像總也改不掉犯花癡的毛病,尤其面對元豐,總會不知不覺的對著他發呆。當然了,都是偷偷的,我可不敢叫他知道,要不然指不定又是一頓冷嘲熱諷。

美好的事物容易讓人犯罪,這句話不無道理。我就在他溫柔的笑容裏迷醉,等我反應過來時服務員已踩著恨天高扭腰而去。我該為我此等表現感到慚愧,可我那時一門心思和他套近乎,顧不得矜持。

這次我鄭重其事地自我介紹,以獨立個體龐貝的身份,絕口不提上午的烏龍。在等餐的過程中,我只是捧著臉對他笑,他視若無睹,好像我不存在一樣,我也不生氣,我喜歡和他這樣淡淡的相處,他不問我來意,只這一點就足夠我將他與別人區別開來。往往我在做一件叫人費解的事兒時總是要費力說明,末了他們還是不理解,到最後彼此都是悻悻然。而不像此時此地,此景此人,不問前因後果他,就靜靜的和我對坐,賞心悅目到像一幅畫。

之後我們就靜靜地吃飯,沒有交談。再後來的事兒叫現在的我都忍不住捂臉,實在是羞愧難當。

吃飯完靜坐片刻,我自然沒有忘記我東家的身份,跟著那個踩著恨天高的服務生去付錢,我起身時,看見元豐一臉高深的笑,十分不解,見他跟著起身以為他是要爭著和我付錢,我自是不肯,推著他叫他不要客氣,他嘴角笑紋加深,但笑不語。

我不喜在外與人爭執,也沒管他,把他甩在身後。可能上天覺得我那天的烏龍鬧得不夠看,所以繼續來鬧騰我。當櫃臺小姐姐微笑著告訴我消費金額時,無異於向我投來一顆□□,我當場傻掉,下意識就問:“你說多少?”那個數字在我當時的處境下是十分過分的存在,剛畢業的我,對什麽都是小心謹慎的,不管什麽都是一臉敬畏,因為我窮。所以我當時那口氣裏滿滿的都是難以置信吧,以至於櫃臺小姐姐閃神片刻,接著就擺出不耐煩兼鄙視的嘴臉。就在我還在傻眼的空檔,有只手越過我的肩膀,直接付錢,我盯著那只收回的手,回頭對上元豐含笑的眉眼。

那一刻,種種貫穿起來,我是明明白白被人擺了一道,這個人且是元豐。雜念俱起,想著他定是看出我囊中羞澀,又大言不慚地指著這家貴的要命的餐廳請吃飯,就起了戲弄的心思,才由一開始的推拒到後來的順從,我心裏火氣噌噌上漲,難以置信的眼神裏都是控訴,雖然他眼下是救我於水火,但這不代表我就能心平氣和地接受,我收回我對他的成見,我以為他是個一板一眼的人。

我很想對他喊,叫他不要假好心,但是這個節骨眼好像也不是我該鬧情緒的時候。等他付完錢,我跟著他往外走,像是一刻都等不得,我說:“這錢我會還你。”這口氣已是相當不客氣了,我本來還想著和他拉關系來著,這一刻都不重要了,他在我這裏大跌身價,那一身高大的氣場崩塌,我不樂意認識他了。我難得嚴肅起來,我說:“今天上午是我莽撞了,我道歉。你看你怎樣方便,留個聯系方式,我之後會把錢還你。”想了想我又說:“我今天的行為與我所在公司無關,希望元先生不要混為一談,不予計較才好,我相信元先生是個公私分明的人。”關於立功求榮什麽的,都算了,我不作奢望了,他這個人已經被我判了死刑,難以翻身。

他應是沒料到我是如此反應,看的出來也有些尷尬,不過這並不能消弭我內心的怨懟。這樣,氣氛一度僵化,他或許發覺自己多少有些過分,就拿出十分誠意向我解釋,配著他那嚴肅的臉說服力十足,他說:“龐小姐不要誤會,這頓飯是我本就要請你的,我一個人吃飯也是無趣,能有龐小姐作陪榮幸至極。我知道龐小姐請我吃飯是一番好意,如果這件事讓龐小姐困擾,那你以後再請我好了。”

這人睜著眼睛說瞎話的功夫是一流的,聽來好像是我無理取鬧,惱羞成怒了。

大概第一眼看中的人形象最難維持,他的所作所為與我的想象大相徑庭,與其說我是氣惱他的戲弄,不如說我是失望更為恰當。直到後來,他對我了解甚深,知道我一般不會生氣,就問我當時為何給他擺臉色,我當然不會如實回答,搪塞說是惱羞成怒,反倒指責他是居心叵測的陰險小人,任意踐踏我的真心實意。他辯解說,他當時以為我是打著吃飯的名號和他套近乎,自然不會客氣,哪知道全程我一句不提工作的事兒,只會在那傻乎乎的笑。為了他這點愧疚,我打定主意不告訴他,其實,我當時是秉著老媽進餐前要心情愉快,進餐時不能言語的原則行事,我本是打算飯後和他陪個不是,再說一說工作的事兒。不過他沒必要知道這些了,我喜歡看他為這事兒懊惱的臉。

我和他第一天的相遇就這樣不歡而散,我不接受他的說辭,執意要還他錢,我那時真的是決心不和他來往。不過,他並沒有給我任何聯系方式,我雖是百般不願也還是黑著臉追著他還錢。

初識(三)

又是一天晚上,還是他公司樓下,在等到他以後,我二話不說,直接甩出一疊現金。

他看了一眼,松了松領帶,說:“我餓了。”說完就走。

我可不想繼續和他糾纏,直接伸手拉住他,硬是要把錢往他手裏塞,還氣鼓鼓地叫嚷:“我可沒錢請你吃飯。”

誰知他順勢扣住我的手不放,拉著我往對面走,嘴裏說道:“我請你。”

我氣急敗壞,怎麽甩都甩不開他,忍不住罵罵咧咧。我其實不喜歡在大庭廣眾之下與人拉扯,更不要說像潑婦一樣的叫嚷,但是我當時聲音確實挺尖銳的,我嚷到:“你放手!你放手!誰要你請客!誰要你假好心!”

他突然把我拽到身側,貼著臉跟我說:“你想讓人看笑話?”我看到他眉宇間堆起皺褶,顯然是動氣。再說,我實在也不想在這裏鬧笑話,就暫時屈從,被他拖著前行。

我確實是沒錢,這我得承認。當我們面對面坐在餐廳裏時,他心平氣和地問我吃什麽,好像沒看到我在生氣一樣,而他剛剛的咬牙切齒可能也只是過眼雲煙。我沒好氣地說:“我吃過了。”

由於服務生在旁邊我也不好意思說其他,所以我稍不留意他就叫了兩份一式一樣的,我又不能當場跟他叫板,只能幹瞪眼。等服務員離開,我就開始無理取鬧了,真的,現在看來確實有無理取鬧的嫌疑,我板著臉,一字一頓地說:“我說我吃過了。”

他好像聽不懂我的話,自顧自地說:“那就陪我吃。”

真是叫人哭笑不得,哪有這樣的人,還說的這樣理直氣壯,理所當然。我當然沒忘記我在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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