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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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越的雨,總是深夜發生,清晨鎖住。好夢將嘈雜的雨聲阻攔在外,留下一襲清透濕潤的晨景。可對百靈而言,雨聲淅瀝聽了無數,但清晨的溫潤倒是鮮有機會目睹。

昨晚一夜會客,時至清晨,百靈已覺困倦,送走客人後,一場徹夜持續的傾盆大雨仍沒有止勢。同為難得之事,百靈對雨後的清朝美景可謂興味索然,但對伴雨入眠卻興致盎然。安然縮進被窩裏,任憑屋外風吹雨打,只有在這時候,被遮蔽的安全感才會如此真切。

卸妝梳洗之時,百靈突然想起今明兩日的安排,都被一位名叫沈越的兩淮巡鹽禦史給包下了。

即便是當紅小倌,在素未謀面情況下,客人頂多包下一天嘗鮮,況且,南越第一名倌百靈三月初五將被南越藥材大商秦爺贖身的消息傳遍城池,在這微妙時刻訂下百靈整整兩天的客人,用意何在?

百靈全方面打探了這位客人的背景,了解其為蘇州簪纓世家出身,為人以冷酷著稱,至於其他,由於沈越來自外省的緣故,暫無線索。

但單單沈越冷酷的一面,竟能傳開千裏,這就足夠讓百靈不敢掉以輕心了。難得感到些許悸懼,不過困倦占據上風的此刻,百靈決定一切都等睡醒再說。

不過春季,蓋上被子卻給悶出一身汗,百靈踢開束縛,側了身想繼續睡下,門‘砰’一聲被撞開,腳步聲急匆匆沖向自己,百靈還沒來得及睜眼,就被一個柔軟的懷抱抱起。

被扶正了身子,百靈才看清來人——一位年輕婦人。百靈沒睡清醒,任憑婦人胡亂給自己套上衣裳,拉了自己的手沖出房外。跑得急促而費力,但卻讓百靈漸漸清醒。

身邊的景色從黃燦麥田、變成黃土坡地、穿過小溪,跨越叢林,最終來到江南小屋。婦人拉著百靈進了一座草房子,百靈回頭,終於來得及仔細端詳婦人,一身普通布衣也不能令其失色的姣好臉龐,鼻子嘴唇臉蛋,線條纖細而利落,唯獨一雙眼,靈動之餘隱約透著一股憂郁,分外熟悉。

第一眼看到這張臉,百靈就放下了該有的防備,任憑婦人拉著自己跋山涉水。一陣清風自身後拂來,驅走了最初的燥熱,百靈回望床外,看盡春夏秋在眼底冬變遷。人活一世,不過圖個現世安穩,百靈多麽希望時光駐留在此刻。

只是窗外變幻的景色突然定格在秋天,金黃的樹葉似凝結了胭脂,逐漸加深,粗壯枝幹最終承受不住一樹妖艷欲滴的火紅,化成一場漫天大火,吞噬了小屋,百靈再一次被婦人拉著跑向世界,只是這一次,沿途不再風和日麗,身後烈火緊追不放,暴風驟雨的襲擊讓婦人漸漸體力不支,腳步最終停留在一處山。百靈清晰看見婦人臨終前回望身後緊逼火勢的絕望,突然,婦人把百靈緊緊保護在懷裏,一同跳下山崖。

與失重接踵而至的,是前所未有的恐懼,百靈在墜落中尖叫、掙紮,閉緊了雙眼,驚懼中聽到不斷有聲音在呼喚,一會兒是‘壑兒’,一會兒是‘百靈’,一會兒是‘師傅’,只是混亂沒持續太久,嘈雜最終匯集成一聲聲‘公子’,百靈不願再被恐懼挾持,猛地睜開雙眼。

懸崖峭壁不見,眼前只有平靜的床頂。百靈驚魂甫定,一聲'公子'更是將他嚇得迅速回頭。原來是守房的龜公李四,自打沙鷗被趕出去,百靈最後幾天的日常,都暫由李四料理,周到是周到,只是終究缺了份心照不宣的默契。

百靈出了會兒神,床外敞亮,日頭還沒升到正中。一場不時上演的噩夢讓百靈避免了沈於睡眠,時間寬裕,百靈緩緩起身,吩咐李四準備溫水沐浴。

水汽包融是百靈最為享受的放松時刻,水裏放了藥材包,帶起的蒸汽散發著草木香氣,百靈撈起面巾,擰幹水敷在臉上,休憩了片刻。

拿開面巾,百靈起身,李四應聲而入,卻被百靈阻止上前,畢竟要見的客人不尋常,百靈提前做足了功課,盡所能打探到了這位江淮客人的消息,憑著多年經驗估摸著他的喜好,從而進行衣著打扮,所以,方才在李四準備沐浴湯水的間隙,百靈親自挑選了上身的衣物。

過去無數次想要逃離的地方,真到了離開前夕,百靈還是想要演好這最後一出戲,留一個圓滿的落幕。

李四在妝臺上忙碌,把百靈稍後要取用的脂粉擺好在臺面,伴隨著屏風拉開的響聲,李四也布置完畢,轉過身,不禁呆住。

在蓬門為君開做事四載,李四自詡蓬門為君開龜公元老,美色沒少見,但能夠美到讓人目不轉睛,連周圍空氣的美好因子都能被調動起來的,這真是頭一回見。

交領大袖花錦袍服,朵朵緙絲繡制的芙蓉花樣,伴隨著主人的走動,隨光線明暗閃現光澤,百靈腰系白玉裝祥文束帶,寬肩窄腰的線條被勾勒到極致,衣擺輕盈,步態輕巧而不失端莊,頎長的雙腿線條,走動之時若影若現,一雙蜜色彎頭鞋在裙底猶抱琵琶半遮面。

洗盡鉛華的素顏,在艷色衣物的襯托下異常幹凈,烏發沾水,服帖著披散開,不算出眾的五官,卻整齊一致得輕薄,那輕輕翕動的鼻翼,更似蟬翼一般,透著沐浴後的粉嫩,吹彈可破。

直到手上獸骨梳被拿走,李四才回過神來,趕緊搶回梳子,取了手邊毛巾,把百靈頭發上多餘的水珠吸掉,正要替百靈梳頭,再一次被阻止,這最後一場節目,百靈決定一切親力親為。

一切準備就緒,百靈便在自己的天籟閣候客。不過午時一刻,小廝便前來告知客人已到。斟酌片刻,百靈決定走出閣外迎接。

‘蓬門為君開’並非建在平地,稍有坡度,中院地勢為最高,而在中院之內,又數百靈所住的天籟閣占據制高點。因而,百靈出了閣門,只需憑欄眺望,蓬門為君開一眾景況便可盡收眼底。

午時,來客不多,因而百靈一眼就看見了由李四領著入院的人。看不清臉龐,但古銅色皮膚與一襲黑衣相襯得巧,走路大步流星,腰桿筆直,兩淮巡鹽禦史作風淩厲的傳聞,來人矯健的步態已盡然彰顯。

春風拂面,帶落一朵玉蘭,百靈出手接住,花瓣柔軟雪白,卻透著生命的硬挺。

真是個好季節呢!

能夠碰上英姿瀟灑的對手,這一場落幕戲的開端,百靈算是滿意了,笑意悄悄在眼底積聚。

只是,真正看清客人面目,百靈略微驚訝。

眼前的人——沈越,百靈見過。

秦爺表態要贖走自己的那個下午,走出茶樓之時,便碰上了眼見的人。

只是當時,沈越一身布衣,該是身負要事,與秦爺打了個照面便上茶樓去了。見面雖匆匆,但沈越似捕食者打量獵物般檢視自己的眼光,時隔五日,依舊清晰。看秦爺招呼時的情態,想必他二人有所交情,只是百靈回來便碰上了沙鷗的事,便無暇多想。

中院的階梯為觀景所設,寬闊而平緩,使客人在跋涉中不覺疲累。可惜沈越似乎無意賞景,拾級而上,踏完最後一階,終得與百靈平視。四目相對,百靈主動頷首一笑,生得的一雙細長桃花眼,彎起來別樣的柔媚。

“百靈有幸,前日匆匆一面,不過數日,又得與沈爺再會。”

再尋常不過的幾句話,卻讓百靈說得沁入心脾,饒是沈越見多識廣,也有瞬間被這般天籟嗓音所折服。百靈百靈,真是人如其名。只是沈越的回話,卻一點兒也不客氣。“花錢就能辦成的事,談何榮幸。再說,與我再會,幸還是不幸,有待考量。”

自百靈躥紅,就幾無客人如此不客氣,即便有,也不會在初次會面。

能進入蓬門為君開中院的客人非尋常之輩,再加上有前車之鑒,因而對於初次見面的客人,百靈都會事先了解背景。迅速在腦海裏翻卷閱宗,百靈能想到的,也只有沈越與即將贖走自己的秦爺交好,除此之外,二人再無交集。未做虧心事,也就不怕鬼敲門,思量至此,百靈稍稍定心,但突然好奇:沈越尋上自己,除了狎弄,還有什麽其他目的?

微施胭脂的兩片薄唇,再次染上笑意,百靈做了個請的手勢,二人便入了房。

揮退了正好端茶水進房的小廝,百靈請沈越入座,輕叩兩聲桌面,桌角一處木板自動抽空,升起一只綠玉鬥,百靈轉身前往博古架,抱來一個景泰藍小甕。

爐上的水早已燒好,百靈取過綠玉鬥,連同茶盤上原有的茶具一同,提壺澆水燙了,添置茶葉,灌水泡發,第一泡潤杯,原先暗淡的玉色在茶水滋潤下,轉瞬蒼翠欲滴。

一套動作行雲流水,可全程下來,沈越目光只鎖定住了百靈的一雙手,一襲肌膚柔嫩潤滑,在光線下散發出飽滿的光澤,修剪整齊的指甲,圓潤地蓋在指尖,骨節分明而修長,在杯盞間自如游移。沈越第一次覺得無法否認,這是他見過的,最美的一雙手,無論男女。

百靈早已察覺了沈越目光,只是已然習慣被人觀賞,默不作聲把茶盞輕輕置在沈越面前,也不吝嗇,一雙柔荑交疊著放在桌沿。

百靈其實是在試探。進蓬門為君開的,都為尋歡而來,還沒進門就已黏緊小倌上下其手的客人比比皆是。

但沈越顯然不是。

無論是見面的一番話,還是進門後選擇與百靈相對而坐的疏遠舉動,都讓百靈不敢妄動。

而當下,雖無大動作,但沈越終究將目光投註於自己身上,那就有路了,百靈心下稍松。

沈越視線上移,由百靈繡著似錦繁花的領口,到鮮花相比也要遜色三分的面容。五官精致,線條纖細,頂好的脂粉均勻服貼在臉,未見任何瑕疵痕跡,兩朵桃花在兩頰氤氳漫開,眼角稍稍勾起,相較前日相見的素凈,當下平添幾分嫵媚,但憑一張粉裝玉琢的臉,就已足夠勾魂。

百靈感受到了沈越打量的目光,雖沒有前日捕捉獵物般的銳利,但這背後的意味,說不清,道不明。

突然,沈越出手,百靈不由一驚。

沒想,沈越出手,不過為端起茶盞,一飲而盡。

或許又是自己多疑了,但防人之心不可無。百靈平覆情緒,笑得溫和,給沈越添上茶。“沈爺生意做得開,走南闖北閱盡大千世界。這沏茶的水,不知沈爺能否品出源頭?”

“怪道你要從甕裏取水,原來這裏連泡茶的水都不簡單。剛才喝得急,但還是能感受湯水醇厚,過口留香。這香味……不是茶味,更像花味。至於源頭,各地的水多少沾過口,但讓我認,倒真是為難了。”說罷,沈越垂眸,舉杯,這次卻是小啜一口,思忖了會,最終無奈微笑。

沈越第一句話裏藏刀的諷刺,讓百靈一時窘迫,但而今卻有些許怔忪,因為百靈發現,沈越這一笑,竟然全然無害,或許是垂了眸,眼裏銳利的光被掩蓋住的緣故吧。

百靈嗓音溫軟,一出口便能將百煉鋼化為繞指柔,只聽他悠悠道:“沈爺您說嘗出了花香,百靈不為難人,既然設問,必然是料想沈爺能答上來。這沏茶的水啊,其實跟花是生在一塊兒的,沈爺不覺花味相熟麽?”

“我不懂花,嘗不出來。”

“沈爺不懂花還上蓬門為君開采花,也是有心了,”如果是其他客人,百靈或許會加上一句‘備感榮幸',但對手是沈越,料他不會給自己階梯下,百靈也就不自取其辱了,繼續道:“這水是百靈去年托人從蘇州帶的,是日出前采的綠萼蕊心裏的雪,到手後一直埋在這院中最大一株玉蘭花樹下。得知蘇州也是沈爺您的桑梓,昨兒特意挖出,想著今日讓您嘗嘗。”

沈越聽了,不由得再次啜了口茶,閉眼品味,良久,道:“這梅花的差別,還是嘗不出來。沈某一屆粗人,糟蹋了如此好物,罪過。”嘴上抱歉,眼裏卻是玩味。

沈越處處明槍暗箭,都指向一個意思,那就是瞧不起自己。

至此,百靈已心下了然,沈越是專程找麻煩來的。既然他仍然沒有亮劍,那麽自己就該主動一些了。“沈爺難得光臨寒舍,是想聽百靈唱曲子呢?還是照此,以茶相伴,敘個舊?”

“百靈歌喉,美名遠揚,沈某遠在蘇州便有所耳聞。今日一來,確實有想聽的曲目。《張協狀元》的張協,《竇娥冤》的張驢兒,《趙氏孤兒》的屠岸賈,沈某都想一睹百靈公子的演繹。”

果然,狗嘴裏吐不出象牙,百靈暗暗咬牙。沈越所舉的角色,沒一個是好貨。張協高中狀元,便忘恩負義,拋棄了結發妻子;張驢兒設計陷害不成,反倒誤殺了自己父親,卻誣陷是竇娥所為,致使竇娥冤死;而屠岸賈,更是趙盾滅族之冤的始作俑者,可謂罪孽滔天。

沈越見百靈雖然臉上笑容依舊,但眼裏早已翻江倒海,不由冷笑,似乎很滿意對手在自己進攻下潰不成堤的結果,繼續道:“這些曲子,想必你早已爛熟於心。逢場作戲是爾曹的強項,以往對著趙爺李爺張爺唱,今日對著我沈某唱。呵呵!這些天也是苦了你了,一出出戲演得精彩,一路唱進了秦府。想必就算進了府,你也不慣安分,不久糟蹋完秦爺,接著攀上什麽杜爺孫爺,又換了撥聽歌的人。”

百靈再沒線索,至此也大概猜到沈越是為什麽而來的了;但仍面不改色:“原來沈爺是為了秦爺,才屈尊光臨寒舍。贖走在下,是秦爺的意思,秦爺是聰明人,若他自個兒不願意,小的就是長了七竅玲瓏嘴也說不動。”

沈越笑了,玩味一笑:“你當是秦奮他真看上你了?”

話已至此,百靈長期壓制的少年任氣被激起,只是拿不了挑釁的人如何,強壓了怒氣,平靜道:“願聞其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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