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30章 夏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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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那個小公司的版權問題就像是個小過場,雖然麻煩,但沈秦還是完美處理了這件事。

可就算是幫沈衫處理了很多零碎的事情,沈衫最近的狀態也沒有一點點的好轉。

公司越來越忙,沈秦一般都在爺爺別墅,只有在周末才有時間去公司看看,每次見到沈衫他的衣服都皺巴巴的。

那是幾天不換衣服的證明。

他忙的眼下青黑,說是隨時能猝死都不誇張。

其實沈秦以往並不會一周來一次公司那麽頻繁的,一般都是一個月來一次。來這麽頻繁的原因一部分是沈衫實在來不及處理公司的事要他幫忙,還有一部分原因是為了避開夏馮。

夏馮的號碼當然也拉黑了,跟金豐一交待了幾句夏馮也不敢在學校糾纏著他。

一學期很快結束了。沈秦的期末考考得很好,加上之前寫過一些文章刊登在了國內的大型期刊上,沈秦已經收到了一兩個大學的提前招生計劃書,只要他願意,隨時都能夠辦好手續被提前被招入。

寒假裏金豐一約他的次數多了些,沈秦也跟著去了。

金豐一明顯就是拉著沈秦進出各種場合撐場子的,沈秦不介意陪他。自己多認識些人,多結交些關系並沒什麽壞處。

一個國內的電影節上沈秦代替父親受邀出席,他順便帶上了金豐一。金豐一穿一身紅白格子西裝,即使在一眾美女明星裏看過去也是最騷的一只野雞。

沈秦萬年不變的白上衣黑褲子,寡淡地淹沒在人群裏,並不會太顯眼。

有些人認識這位貴公子,想上前搭話卻被一個艷麗的女人搶了先。

海藻般柔軟的及腰長發垂到她露了一半的胸脯上,一襲紅色魚尾長裙艷得熱熱烈烈。明明是亞洲人但畫著歐美式煙熏濃妝卻一點也不違和,怎麽看怎麽都是突出銳利得像刀子似的美人。

沈秦廢了好大的力氣才分辨出來這女人是華黎艷,“好久不見,華……阿姨。”

華黎艷已經是三十多歲年紀的人了,過濃的妝容讓那張臉上看起來並沒有皺紋,叫姐姐麽不太合適,想了想沈秦還是叫了阿姨。

她伸出玉蔥般的手親密地撫上沈秦的肩膀,沈秦微彎腰摟住她。

華黎艷的手上戴著一枚跟她本人一樣華麗的碩大鉆戒,“上次我訂婚你媽媽沒來呢!是身體不舒服嗎?”

“她最近去了趟國外采風,我不是過來參加了麽。”沈秦盡量無視她故意把胸脯蹭到他衣服的異樣感,沈秦在她耳邊低聲警告著,“別再糾纏我母親,你個臭婊/子……”

華黎艷撩了撩頭發,半瞇起她風情萬種的眼睛笑道,“何必對我這麽不客氣,我嫁給夏默升你不是該很高興嗎?沈衫對他倒貼那麽多年現在不是結束了麽?”

沈秦嗓音幹啞,“呵,謝謝了。”

華黎艷已經是內定了的影後,這電影節上她是焦點,打完讓沈秦惡心的招呼,她就又扭著纖細的腰扶著其他男嘉賓的手臂一步一停頓地去跟其他人合影說話了。

沈秦一下子呼吸順暢了很多……

沈秦覺得女人要比男人難對付得多,男人像鋼鐵,女人就像那能把鋼鐵慢慢銹噬的毒水。

華黎艷這個糾纏沈秦同性戀母親多年以博取在娛樂圈上位的女人更是毒水裏的毒水……

跟夏默升簡直是天造地設的一對!絕配!

見華黎艷走後一直在附近轉悠的金豐一拉著人過來了,“沈秦,給你介紹一下,這是高千。”

金豐一看了看這個外形有點女孩子氣的少年眉頭微皺,“我沒什麽印象。”

高千有點生氣想走,“我走。”

金豐一趕忙拉住他,“沈秦,你看他的眼睛像不像一個人。”

是像一個人……像剛剛的華黎艷。

沈秦,“華黎艷那個弟弟?”

沈秦還第一次見到他,據說之前他都是被家裏人養在國外的,在好萊塢客串過幾部電影。

“你不跟著你姐姐嗎?”沈秦問道。

“我們又不是親姐弟。”高千冷哼道,“我為什麽要跟著她?”

看來這姐弟兩個關系並不好。

華黎艷這弟弟看起來比沈秦還小,娃娃臉,浮躁得說這些話都不註意場合。

沈秦看向金豐一,眼神很明顯在示意:你把這人介紹給我算怎麽回事?

沈秦不是來這裏玩的,他算是半個生意人,想來這裏結識的都是些年長的老總明星們。

這華黎艷的弟弟,他沒有任何興趣。

金豐一則對高千很感興趣,既然沈秦不待見就拉著他去別處晃了。

金豐一學期結束剛放假那會兒去國外辦了轉學手續,他下學期就在國外的高中掛名上課了,人則在國內幫他哥的公司。

他聰明,性格比沈秦要好,又天生一種病態的無端熱情。經驗上他或許不如沈秦,但人脈上他不會差。

但沈秦不明白,他拉個高千有什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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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秦最終還是答應的江城大學的邀請。

原因是沈衫病了。

病的很嚴重。

沈秦出生以來第一次跟父親吃了一頓年夜飯,雖然地點在醫院……

沈衫住著跟他辦公室一樣大的病房,病房裏桌子書本電視都全的,沈時把陳姨做的菜一道道擺上桌,沈秦泡了壺茶當飲料,沈衫人在病床上還敲著電腦。

沈秦現在已經代他處理公司事務了,他便有了時間重新開始寫書。

他眼下依舊烏黑,都是熬夜打字造成的,沈時有些看不下去了,走到他那邊想把電腦拿走,“爸,醫生讓你多註意休息。”

沈時手剛一伸,沈衫就瞪著她罵道,“別煩我!”

沈秦把茶壺蓋子猛地蓋上,“大過年的別吼她。沈時,你去拿筷子,我們先吃。”

沈時也是第一次跟父親吃飯,就算是和哥哥先吃但也是給父親盛了一碗放在桌邊。還一改平時餓虎吞羊的樣子,一筷子菜咬了好幾口才咽下去。

沈秦一向都是一口飯嚼十次的。

兄妹倆都吃得很慢。

無意識地等待著父親快點過來。

好在沈衫一會兒就合上了電腦,“沈秦,過來扶我。”

沈秦放下筷子過去牽著他的手扶著他的臂慢慢地挪到桌邊。

沈秦不知道父親喜歡吃什麽,所以讓陳姨做的都是自己愛吃的,但願父親也愛吃。

好在沈衫沒指出來哪道菜難吃,吃得雖然很少但每道菜都夾了一點在碗裏。

沈衫吃飯的時候不說話。除夕夜醫院裏的這頓飯兄妹和父親吃得還算和諧。

吃完了飯沈時負責收拾桌子,沈秦扶著父親回床上躺著。沈衫還想拿電腦卻被沈秦搶先一步拿到了放在離病床遠一些的書架上,“休息一會兒,明天再寫。”

沈衫,“給我。”

“不給!你又不是快死了!幹嘛這麽急著寫完這本書!”沈秦語氣很急躁,他還頭一次對沈衫這麽說過話。

沈衫身體還是不舒服的狀態,剛吃飯不想跟他爭執到把已經進了胃裏的菜吐出來,“沈秦,把電腦還我。”

沈時識時務地去外面洗碗筷了。

沈秦見他一副不給就要親自下床拿的樣子,咬牙忍耐一會兒不痛快的感覺,還是妥協了,把筆記本又還給了他。

沈秦前幾天還在公司的時候,無論說什麽做什麽別人都是萬分讚同認可的,他甚至覺得自己生出一種跟父親一樣能讓人沒來由信服的能力。

只要他讓別人做,別人就該做。

他說得有理,就該跟著他的理走。

就像他不想讓父親寫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他就該不寫,就像他不想讓父親再對夏默升剪不斷理還亂,他父親就該好好的放棄,不再留戀。

而不是……

現在這種半死不活了還整天想著那個跟婊/子結了婚了夏默升。

沈秦拉過來一張椅子,吃了飯他覺得困,伏在床邊,頭枕著沈衫身上柔軟的白被子,“我睡會兒,八點的時候叫我。”

沈衫看了看電腦上的時間,答應道,“嗯。”

雖然耳邊響著沈衫打字的細碎聲音,但沈秦這小憩還是很舒服的,意識模糊不清的時候感覺到一只手輕柔的一下一下地撫摸他的頭。

沈秦敢肯定那是父親的手。

因為只有他的手才掌心細膩,指尖有薄繭,撫摸時還微微顫抖著。

過年後沈秦和沈時去了母親那邊的親戚家轉了一圈後,這年假就算是結束了。

沈秦到江城的大學裏報到,成為了大學生後他的時間充裕了不少,公司的大小事務已經全權由他代理。

他的手腕不像父親那樣強勢犀利,但彎彎繞繞的處事方式也沒什麽毛病可以挑。

雖然年輕,但並沒哪個人敢明著質疑他的決策。

出版社裏他重新看過簽約作家們寫的書,一本一本都給出了意見,大會小會地一場場開過去之後公司裏一片新的氣象。

“寫得爛的小說重新拿回去改,改不了就讓作家解約,我不養廢物。”沈秦開會的時候總強調這句話。

的確優秀的作品沈秦聯系了金豐一籌備了資金拍攝成影視劇。

之所以找金豐一是因為他不知道用了什麽辦法取代了他哥金明言做了公司老總,肥水不流外人田,和金豐一合作沈秦能夠保證獲得最大的利益。

時間過去得飛快。

短短兩年,二十有一的沈秦和金豐一就成為了國內最年輕最具商業價值的兩位企業家。

人生就是分明得如此殘酷。

有的人終其一生都是碌碌無為,窮得叮當作想。有的人卻天生活在雲端,一擡手就能把太陽扯下來握在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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