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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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下午那頓所謂的“午飯”以後,我和嚴默真的當起了沙發土豆,我們倆把手機調成了靜音蜷在沙發上吃零食、看電影……一直到太陽下山、月亮升起;我們都沒有胃口也不想吃晚飯,只想“吃”對方。
我烤了曲奇,黃油的。
當月亮終於爬上天空而繁星開始閃爍的時候,我們開始了對於身體的探索之旅:從客廳沙發,到書房寫字臺,再到衛生間馬桶上,就連陽臺我們都留下了我們探索的腳印……我們極盡可能的探索著自我與對方的身體,像是兩個對一切都充滿了好奇的孩子,單純的享受著性|愛的快|感,零壓力。
不過嚴默因為腿的原因,現在很容易累,他沒辦法長時間一條腿跪著用力,如果真的跪久了他的左腿便會抽筋。所以慢慢的在“性”這件事兒上我們兩個的角色就漸漸的對調了,現在更多的是我居於主導的處在上位,而嚴默也不再爭強好勝的反對他處在下位了。
雖然一開始我並不習慣於上位,但是慢慢的,在這件事上我們卻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和諧。而在這一刻我也終於覺悟了:原來在我身體裏面真的還有一個這麽強勢的靈魂存在,我大概確實是個女漢子,因為我發現我喜歡上了主導、我喜歡控制節奏……
我甚至學會了粗暴的對待嚴默:比如把他的雙手按在他的頭頂上,然後重重的吻他,使他無法反抗我;或者用我的腿緊緊的纏住他的身體,只讓他的一小部分進入我的身體,然後用手指輕劃他的肩胛骨、胸膛、腰線,看著他著急的樣子;要不然就是大喊大叫著讓他抱緊我,卻不給他近我身的機會……我能感覺到他身體的顫抖,有節奏的顫抖;我知道,我已經完全控制住了他的運動節奏和興奮度。
“咩咩,”半夜裏嚴默一邊吃著我用烤箱為他烤的黃油曲奇,一邊近乎脫力的告訴我,“剛才咱們剛開始的時候,我就已經興奮到了崩潰邊緣,整個兒身體繃得像一觸即發的子彈。咩咩,我知道,因為你我身體上所有的負擔馬上就要得到緩解了!咩咩,你真是太棒了!”
“真是太棒了”——這絕對是最棒的讚賞與肯定,對於我這種身體動作極度不協調的人來說;我心花怒放,卻羞於表達,一反剛才在上位的強勢態度。
我發現,只要不提那些煩心事——蘇西和錢——我和嚴默便能沈浸在我們兩個奇幻的藝術世界中,我們既是導演,又是演員,同時還是觀眾……我們玩得盡情盡興,不亦樂乎。
當然,我也知道,在外人看來我們的奇幻藝術世界是很匪夷所思的、瘋狂的,甚至是不可理喻的。
因為在接下來的一天裏,我和嚴默一遍接一遍的看起了一部老電影——《玫瑰之名(Der Name der Rose)》,我們完全被那部電影詭異、黑暗的特質吸引住了。
這部電影的原著是我最喜歡的作家之一的安伯托·埃柯(Umberto Eco)在1980年所寫的他的第一部小說:《玫瑰的名字(Il nome della rose)》。埃柯是一位享譽世界的哲學家、符號學家、歷史學家、文學批評家以及小說家。在學術方面埃柯是嚴肅的學者,但是在小說的世界中他又是睿智諷刺的老頑童。
也許正是埃柯的這種身份的不協調吸引了我,就像嚴默給人的感覺一樣:他既是輟學的畫家,又是一絲不茍的樂手,還是一個極其容易輕信別人的生活大白癡。
其實我第一次知道埃柯便是因為嚴默,那本《玫瑰的名字》當初也是和嚴默一起坐在書店的臺階上看的。只是當初那本書我看得比較囫圇,畢竟20歲出頭的我還理解不了那麽多各類的學問:神學、政治學、歷史學、犯罪學,以及亞裏士多德、阿奎那、培根這些人的思想。
其實仔細想想,我對嚴默的愛裏面可能還包含了一份大大的崇拜,那份崇拜恐怕比愛更強烈。我承認他有把生活過得一團糟又敗家的差勁個性,但是我也承認,他是一個非常博聞多識、知識龐雜的藝術家。
我不知道自己有多想成為嚴默,其實他的身上投射出了太多我期望的樣子——對藝術的熱愛、對真理的追求以及時刻保持著的熱血。但我也知道,我註定只是一個平凡的人,我需要平凡而安穩的生活,我不敢把自己完全放逐在一個純粹藝術的世界中,我顧慮重重;可是我真的喜歡藝術的東西,我的生活中恐怕不能沒有藝術,但我同時也知道,藝術是一件奢侈品,不是人人都能擁有或理解的。
而嚴默,他龐雜的黑暗以及神秘的藝術氣息,其實正暗合了我骨子裏的那些東西,而且他讓我覺得很安全,他從不會反對我瘋狂的想法或舉動,他甚至可以“助紂為虐”,他是純粹奉獻給了繆斯的人。
扯遠了,還是說回到這部《玫瑰之名》。這部電影講的是14世紀的故事,當時教權與王權、貴族與平民、信仰與理性天處於覆雜的鬥爭狀態,博學而開明的威廉修士帶著見習僧阿德索來到一所著名的修道院,為即將召開的高層會議做準備。但就在他們抵達的前一天,修道院裏發生了一起離奇的兇殺案,修道院院長委托擅長推理的威廉進行調查、找出元兇。而在以後的數天裏,每天都有新的離奇血案,原本已經被異端和欲望搞得烏煙瘴氣的修道院,氣氛變得日漸陰森恐怖。威廉推測兇手可能是從《聖經·啟示錄》中得到殺人的靈感,他把註意力集中於修道院的圖書館——這是當時西方世界最大的圖書館之一。憑著對符號、象征、代碼的深刻理解,憑著在哲學、文字學、版本學、自然科學等方面的深厚造詣,威廉發現了真兇,揭開了謎底。兇手是個博學而虔誠的、雙目失明的老修士,他的殺人動機非常別致:他要保護一本禁書,不希望被他人閱讀,因為這本書可能會摧垮整個神聖的基督教世界,而這本書就是亞裏士多德的《詩學》下卷。
就因為這部電影,我和嚴默陷入了對於宗教和符號的探究,我們研究起了撒旦派、666、大衛王之星、山羊之角……甚至對於各種草藥和煉金術我們也感到了極大興趣,翻起了嚴默的那本《千金方》來。
我們甚至希望可以通過什麽形式來表達對於這一刻的符號的記述。
我和嚴默拿筆在紙上畫著星星、盾牌、山羊角、各種繁瑣的花紋,甚至是我們自創的密碼咒語,但我們總覺得少了些什麽。我們想來點兒藝術創作,就像我曾想過的那樣:合力完成一件藝術品。
最終,嚴默有了想的想法。
“咩咩,咱們照相吧?”嚴默端著一臺Hello Kitty寶麗來提議到。
他說他喜歡臥室裏的那面空空蕩蕩的白墻,他說房間沐浴在自然光裏的時候,窗角會投射出一片陰影,形成一片光的三角型,他想要在相片中利用上這一天然的符號。
嚴默買回來的不只有一臺Hello Kitty的卡片機,他還買了一臺Hello Kitty的寶麗來相機。其實我不明白在數碼相機、手機這麽發達的時代,嚴默為什麽要一下子給我買兩臺相機,我真的沒有多熱愛攝影,更不喜歡自拍;對於這門藝術,我幾乎一竅不通。
可是我還是挺喜歡那臺卡片機的,因為小巧好看。至於那臺寶麗來,我只喜歡它套裝中除了相機本身的其他東西:亞克力機框、花邊貼紙、麻繩、木夾、角貼……
這臺寶麗來我真的不太敢用。對於我這種完全不會拍照的人來說,把照片拽出來時的聲響和期盼,60秒之後便能看到拍的是什麽而且完全改變不了了,著實是一種浪費。五六塊錢一張的相紙雖說不貴,但也絕對不算便宜,尤其在這個數碼已經便宜到幾乎毫無成本的時代。
但我還是欣然當起了嚴默的模特:我認真的編了麻花辮,選了一條波西米亞風格的黑色吊帶裙,脖子上帶著嚴默送我的那條漂亮的麥穗項鏈,我甚至想要好好化個妝……
可是嚴默卻揪亂了我的辮子、摘了我的項鏈,完全不讓我化妝,甚至想要慫恿我脫掉全部衣服……
我當然不肯同意,在鏡頭下我放不開,無論如何要穿著我的裙子,而且我還要在身邊堆滿我的寶貝:Hello Kitty玩偶、嚴默帶回來的那一大袋子書、我的新Gi包、我們的君子蘭……我甚至翻出嚴默的皮衣、戴起墨鏡、背起嚴默的新琴——我想要扮成一個搖滾歌手,像嚴默一樣的搖滾歌手;或者扮裝成抱著花盆的殺手萊昂也成,在別人的角色下我才覺得安心。
“現在,”嚴默說,“摘掉墨鏡,夾克也脫了。”
“我喜歡戴著墨鏡,讓我看起來像明星。”我嘴上這麽說著,還是聽話的脫了皮衣、摘了眼鏡。
“破爛兒太多了,”嚴默說,“我就光拍你吧。”
“可我喜歡這些。”我說。
“咱們不是拍唱片封面,咱們是搞藝術。”
“我恨藝術!”我喊著,他按下了快門。
照片上的我編著兩條松松散散的麻花辮,吊帶裙的一側已經滑下了肩膀,太陽照在我的眼睛裏,而我正看著嚴默張著嘴大叫。
“咩咩,太完美了!”60秒後,我的樣子出現在相約上,嚴默側笑著舉起了那張照片沖我歡呼著,“這是我拍過的最棒的一張照片!”
接下來我們又拍了數不清的照片,作為藝術家和模特,我們漸漸的達到了共識:我相信他,我也相信自己。
嚴默總是能讓我發覺、認識我從不曾意識到的自己以及我的自我之美。在他讚許與激昂的目光下,我自信了起來,我甚至他的鏡頭下炫耀起我的身體來了。
我承認,嚴默鏡頭下的我是我最自在、最放松的樣子,可是我依舊不明白:“為什麽所有你拍的我,看起來都像你?”
“因為你就是另一個我,一個長著天使翅膀的我。”嚴默低下頭吻我的眼睛,把拍的所有照片擺在桌子上,他準備為這些照片設計一個手工的鏡框。
而我則在這些照片四周寫滿了字:我和嚴默的名字,以及我們的甜言蜜語、海誓山盟……
這是我設計的鏡框:愛與藝術的鏡框。
而嚴默,他也承認的我的文字是藝術,這樣,我們便有了一面相片墻。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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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烤了曲奇,黃油的。
當月亮終於爬上天空而繁星開始閃爍的時候,我們開始了對於身體的探索之旅:從客廳沙發,到書房寫字臺,再到衛生間馬桶上,就連陽臺我們都留下了我們探索的腳印……我們極盡可能的探索著自我與對方的身體,像是兩個對一切都充滿了好奇的孩子,單純的享受著性|愛的快|感,零壓力。
不過嚴默因為腿的原因,現在很容易累,他沒辦法長時間一條腿跪著用力,如果真的跪久了他的左腿便會抽筋。所以慢慢的在“性”這件事兒上我們兩個的角色就漸漸的對調了,現在更多的是我居於主導的處在上位,而嚴默也不再爭強好勝的反對他處在下位了。
雖然一開始我並不習慣於上位,但是慢慢的,在這件事上我們卻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和諧。而在這一刻我也終於覺悟了:原來在我身體裏面真的還有一個這麽強勢的靈魂存在,我大概確實是個女漢子,因為我發現我喜歡上了主導、我喜歡控制節奏……
我甚至學會了粗暴的對待嚴默:比如把他的雙手按在他的頭頂上,然後重重的吻他,使他無法反抗我;或者用我的腿緊緊的纏住他的身體,只讓他的一小部分進入我的身體,然後用手指輕劃他的肩胛骨、胸膛、腰線,看著他著急的樣子;要不然就是大喊大叫著讓他抱緊我,卻不給他近我身的機會……我能感覺到他身體的顫抖,有節奏的顫抖;我知道,我已經完全控制住了他的運動節奏和興奮度。
“咩咩,”半夜裏嚴默一邊吃著我用烤箱為他烤的黃油曲奇,一邊近乎脫力的告訴我,“剛才咱們剛開始的時候,我就已經興奮到了崩潰邊緣,整個兒身體繃得像一觸即發的子彈。咩咩,我知道,因為你我身體上所有的負擔馬上就要得到緩解了!咩咩,你真是太棒了!”
“真是太棒了”——這絕對是最棒的讚賞與肯定,對於我這種身體動作極度不協調的人來說;我心花怒放,卻羞於表達,一反剛才在上位的強勢態度。
我發現,只要不提那些煩心事——蘇西和錢——我和嚴默便能沈浸在我們兩個奇幻的藝術世界中,我們既是導演,又是演員,同時還是觀眾……我們玩得盡情盡興,不亦樂乎。
當然,我也知道,在外人看來我們的奇幻藝術世界是很匪夷所思的、瘋狂的,甚至是不可理喻的。
因為在接下來的一天裏,我和嚴默一遍接一遍的看起了一部老電影——《玫瑰之名(Der Name der Rose)》,我們完全被那部電影詭異、黑暗的特質吸引住了。
這部電影的原著是我最喜歡的作家之一的安伯托·埃柯(Umberto Eco)在1980年所寫的他的第一部小說:《玫瑰的名字(Il nome della rose)》。埃柯是一位享譽世界的哲學家、符號學家、歷史學家、文學批評家以及小說家。在學術方面埃柯是嚴肅的學者,但是在小說的世界中他又是睿智諷刺的老頑童。
也許正是埃柯的這種身份的不協調吸引了我,就像嚴默給人的感覺一樣:他既是輟學的畫家,又是一絲不茍的樂手,還是一個極其容易輕信別人的生活大白癡。
其實我第一次知道埃柯便是因為嚴默,那本《玫瑰的名字》當初也是和嚴默一起坐在書店的臺階上看的。只是當初那本書我看得比較囫圇,畢竟20歲出頭的我還理解不了那麽多各類的學問:神學、政治學、歷史學、犯罪學,以及亞裏士多德、阿奎那、培根這些人的思想。
其實仔細想想,我對嚴默的愛裏面可能還包含了一份大大的崇拜,那份崇拜恐怕比愛更強烈。我承認他有把生活過得一團糟又敗家的差勁個性,但是我也承認,他是一個非常博聞多識、知識龐雜的藝術家。
我不知道自己有多想成為嚴默,其實他的身上投射出了太多我期望的樣子——對藝術的熱愛、對真理的追求以及時刻保持著的熱血。但我也知道,我註定只是一個平凡的人,我需要平凡而安穩的生活,我不敢把自己完全放逐在一個純粹藝術的世界中,我顧慮重重;可是我真的喜歡藝術的東西,我的生活中恐怕不能沒有藝術,但我同時也知道,藝術是一件奢侈品,不是人人都能擁有或理解的。
而嚴默,他龐雜的黑暗以及神秘的藝術氣息,其實正暗合了我骨子裏的那些東西,而且他讓我覺得很安全,他從不會反對我瘋狂的想法或舉動,他甚至可以“助紂為虐”,他是純粹奉獻給了繆斯的人。
扯遠了,還是說回到這部《玫瑰之名》。這部電影講的是14世紀的故事,當時教權與王權、貴族與平民、信仰與理性天處於覆雜的鬥爭狀態,博學而開明的威廉修士帶著見習僧阿德索來到一所著名的修道院,為即將召開的高層會議做準備。但就在他們抵達的前一天,修道院裏發生了一起離奇的兇殺案,修道院院長委托擅長推理的威廉進行調查、找出元兇。而在以後的數天裏,每天都有新的離奇血案,原本已經被異端和欲望搞得烏煙瘴氣的修道院,氣氛變得日漸陰森恐怖。威廉推測兇手可能是從《聖經·啟示錄》中得到殺人的靈感,他把註意力集中於修道院的圖書館——這是當時西方世界最大的圖書館之一。憑著對符號、象征、代碼的深刻理解,憑著在哲學、文字學、版本學、自然科學等方面的深厚造詣,威廉發現了真兇,揭開了謎底。兇手是個博學而虔誠的、雙目失明的老修士,他的殺人動機非常別致:他要保護一本禁書,不希望被他人閱讀,因為這本書可能會摧垮整個神聖的基督教世界,而這本書就是亞裏士多德的《詩學》下卷。
就因為這部電影,我和嚴默陷入了對於宗教和符號的探究,我們研究起了撒旦派、666、大衛王之星、山羊之角……甚至對於各種草藥和煉金術我們也感到了極大興趣,翻起了嚴默的那本《千金方》來。
我們甚至希望可以通過什麽形式來表達對於這一刻的符號的記述。
我和嚴默拿筆在紙上畫著星星、盾牌、山羊角、各種繁瑣的花紋,甚至是我們自創的密碼咒語,但我們總覺得少了些什麽。我們想來點兒藝術創作,就像我曾想過的那樣:合力完成一件藝術品。
最終,嚴默有了想的想法。
“咩咩,咱們照相吧?”嚴默端著一臺Hello Kitty寶麗來提議到。
他說他喜歡臥室裏的那面空空蕩蕩的白墻,他說房間沐浴在自然光裏的時候,窗角會投射出一片陰影,形成一片光的三角型,他想要在相片中利用上這一天然的符號。
嚴默買回來的不只有一臺Hello Kitty的卡片機,他還買了一臺Hello Kitty的寶麗來相機。其實我不明白在數碼相機、手機這麽發達的時代,嚴默為什麽要一下子給我買兩臺相機,我真的沒有多熱愛攝影,更不喜歡自拍;對於這門藝術,我幾乎一竅不通。
可是我還是挺喜歡那臺卡片機的,因為小巧好看。至於那臺寶麗來,我只喜歡它套裝中除了相機本身的其他東西:亞克力機框、花邊貼紙、麻繩、木夾、角貼……
這臺寶麗來我真的不太敢用。對於我這種完全不會拍照的人來說,把照片拽出來時的聲響和期盼,60秒之後便能看到拍的是什麽而且完全改變不了了,著實是一種浪費。五六塊錢一張的相紙雖說不貴,但也絕對不算便宜,尤其在這個數碼已經便宜到幾乎毫無成本的時代。
但我還是欣然當起了嚴默的模特:我認真的編了麻花辮,選了一條波西米亞風格的黑色吊帶裙,脖子上帶著嚴默送我的那條漂亮的麥穗項鏈,我甚至想要好好化個妝……
可是嚴默卻揪亂了我的辮子、摘了我的項鏈,完全不讓我化妝,甚至想要慫恿我脫掉全部衣服……
我當然不肯同意,在鏡頭下我放不開,無論如何要穿著我的裙子,而且我還要在身邊堆滿我的寶貝:Hello Kitty玩偶、嚴默帶回來的那一大袋子書、我的新Gi包、我們的君子蘭……我甚至翻出嚴默的皮衣、戴起墨鏡、背起嚴默的新琴——我想要扮成一個搖滾歌手,像嚴默一樣的搖滾歌手;或者扮裝成抱著花盆的殺手萊昂也成,在別人的角色下我才覺得安心。
“現在,”嚴默說,“摘掉墨鏡,夾克也脫了。”
“我喜歡戴著墨鏡,讓我看起來像明星。”我嘴上這麽說著,還是聽話的脫了皮衣、摘了眼鏡。
“破爛兒太多了,”嚴默說,“我就光拍你吧。”
“可我喜歡這些。”我說。
“咱們不是拍唱片封面,咱們是搞藝術。”
“我恨藝術!”我喊著,他按下了快門。
照片上的我編著兩條松松散散的麻花辮,吊帶裙的一側已經滑下了肩膀,太陽照在我的眼睛裏,而我正看著嚴默張著嘴大叫。
“咩咩,太完美了!”60秒後,我的樣子出現在相約上,嚴默側笑著舉起了那張照片沖我歡呼著,“這是我拍過的最棒的一張照片!”
接下來我們又拍了數不清的照片,作為藝術家和模特,我們漸漸的達到了共識:我相信他,我也相信自己。
嚴默總是能讓我發覺、認識我從不曾意識到的自己以及我的自我之美。在他讚許與激昂的目光下,我自信了起來,我甚至他的鏡頭下炫耀起我的身體來了。
我承認,嚴默鏡頭下的我是我最自在、最放松的樣子,可是我依舊不明白:“為什麽所有你拍的我,看起來都像你?”
“因為你就是另一個我,一個長著天使翅膀的我。”嚴默低下頭吻我的眼睛,把拍的所有照片擺在桌子上,他準備為這些照片設計一個手工的鏡框。
而我則在這些照片四周寫滿了字:我和嚴默的名字,以及我們的甜言蜜語、海誓山盟……
這是我設計的鏡框:愛與藝術的鏡框。
而嚴默,他也承認的我的文字是藝術,這樣,我們便有了一面相片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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