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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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嚴默竟然死皮賴臉的管我要戒指。
我當然沒有答應給他,我從來沒聽說過訂婚的時候女方要給男方戒指的。可是嚴默就是不管,一直纏著我讓我給他戒指,最後我被他纏得沒有辦法了,只好拿了只圓珠筆在他左手無名指上隨便畫了個兩條線當作戒指,算是了事。
可是當我把那枚“戒指”畫到嚴默手上的時候心裏還是難受了一下。剛才吃飯前嚴默已經把手上的紗布拆了下來,可是他手背上卻是一塊兒清一塊兒紅的疤痕,也不知道過一陣子能不能消下去。嚴默這麽一雙潔白修長的手並沒有做任何紋身圖案,遠看上去真的很漂亮,可是如果你細看他的手、接觸過他的手你就不會有這種錯覺了。
這就像是嚴默現在的“明星”身份一樣吧?外表上看起來光鮮亮麗,像是無限風光,可以名利雙收的樣子;可他的苦、他的痛、他的掙紮與妥協,只有走近他的人才可能了解。
只有近看嚴默的手,才知道那雙手因為長時間彈琴,手指腹上早就布滿了繭子,手指也變形了,此外因為經常按弦導致他的左手的指甲與指肉已經分漸漸離了,他的左手指甲早就也變得很禿了;而這一年多更是因為他要左手撐拐,所以他的左手掌心也磨出了硬硬的繭子,握在手中的感覺並不舒服。
摸著他那只“多災多難”的左手,我就不自覺的心疼,我記得嚴默曾經跟我講過,他十幾歲剛開始學琴的時候經常十幾個小時抱著琴不停手練習最簡單、最枯燥的爬格子。於是,不是他的手指被琴弦磨出了血,就是他生生把琴弦彈斷了。可是他從不曾放棄過他的音樂。
嚴默從來都是個這麽執著的人,他認定的事情就會一直走下去。
於是我握住他的手帶到我的嘴邊輕輕的親了一下,那上面有熟悉的煙草混合薄荷的味道,只是最近他身上、手上的煙草味兒越來越淡了。
等我吻過,嚴默就笑呵呵的把他的手縮回去,仔細的研究著他的那枚“訂婚戒”,然後拿起圓珠筆又在上面做了一些調整,那枚“戒指”就立刻變得鮮活了起來——我不得不承認,同樣是畫簡單的線條,嚴默信手拈來的都會是感人的;而我,即使認真畫,畫出來的也不過就是線條而矣。
“行,就這樣了。”嚴默放下筆,舉起他的手得意的給我看,“明天去紋了。”
“啊?”我一口水還沒喝下去差點兒噴在他臉上,“你說什麽?紋了去?”
“對啊,這樣我就有戒指了!”嚴默看起來很得意。
“別抽瘋了。”我按了按額頭,嚴默這想起一出是一出的毛病我早就該習慣了,可每次他這樣的時候我就不自覺的感覺到頭疼,“我明天去給你買一枚訂婚戒指,你放心吧。”
“不用啊,這個就挺好的!”嚴默笑得很真誠,“打一些霧,出來效果會很好看。”
“沒有人紋戒指的!你別那麽任性好不好?”我沖嚴默吼了出來。
有時候嚴默的固執真的讓人受不了。
說實話,我真的沒有見過有人紋戒指在手上,也想不明白怎麽會有人想紋一枚戒指在手上的,買一枚戒指能有多少錢?而且,誰會把這麽個公諸於眾的束縛永遠的套在手指上?那些隱婚的明星們恨不得一出門就把婚戒摘下來呢!不說明星,就是普通人,也大把大把不戴婚戒裝作未婚的呢!
他嚴默真的想好了嗎?他真的要讓喜歡他的那些歌迷姑娘們知道他已婚了嗎?這樣偶像明星的光環不就不見了嗎?即使他不想當偶像,但我和他也都明白,他那副皮囊是他拋舍不了的賣點,他之前那三張唱片杜革也是把他定位於“偶像搖滾歌手”。他不可能完完全全逃離偶像的魔咒。
而且,如果有一天我們分開了,他要怎麽解決掉這個印記?我們都早已過了十幾二十歲的年輕沖動的年紀了,當年的他都知道不讓我紋他的名字在身上,現在的他也知道要勸阻顧客紋情人的名字,可為什麽,他卻要紋一枚戒指在手上,還是在左手無名指上,他是怎麽想的?!這並不是兒戲的裝飾性花紋!他到底懂不懂什麽是婚姻、什麽是誓約?
我不由的做著最壞的打算。其實事到如今,我依舊無法確認我和嚴默的未來會是如何的,我不是不相信嚴默那天說的他不會比我多活一天的話,憑他的沖動,如果這會兒我死了,他想必是會跟著我一起死的——但這,到底是愛情還是沖動,他分得清嗎?
其實我也分不清,我要的只是他的一句話,有了那句話,就足夠了,我不期待這句話能成真;而且現在的我,並不想死,我要活著。現實是我要活著,在我差點兒死過之後、再我重逢嚴默之後,我更要享受當下的愛情、生活、享受一切一切……
可是現實是現實,生活中充滿各種變數,而且大概是我在世界觀、感情觀、人生觀還不是那麽成熟的時候就認識了嚴默,所以現在的我也不太相信天長地久的愛情了,我現在只是走一步算一步,我是悲觀的,悲觀的都不敢想和我嚴默的未來。
我是樂觀世界中的悲觀主義者。
“咩咩,”嚴默大概是意識到我生氣了,輕聲的叫著我,“我只是想讓你給我一個肯定。我是不是……又惹你生氣了?”
“嚴默,”我深吸了一口氣,冷靜了一些,“你知道無名指上戒指意味著什麽嗎?它不是一個簡單的裝飾。”
嚴默點了點頭說道:“無名指上的戒指代表佩戴者已屬於某一個人所有,以防其他異性介入或橫刀奪愛。”
“沒有誰屬於誰,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這是你以前告訴我的。”我看著嚴默說。我早已認同了他這個觀點,可是說完這句我又補充了一句,“即使咱們真的結了婚,我們也還是兩個個體,你不是屬於我的私有物,我也不屬於你。”
“沒錯。”
我沒想到這次嚴默竟然沒有胡攪蠻纏,而是承認了這個觀點。
可是他卻接著說了下去,“男人為女人而婚,女人為自己而嫁,但是婚姻的本質在於愛,在於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我看著嚴默,不相信這些話是從他嘴中說出來的。
“咩咩,”嚴默撫摸著他的“戒指”,一本正經的對我說,“你聽好了,我嚴默要告訴你溫陽的是:我愛你!”
我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只是呆呆的望著他。
“你還記得嗎?你以前曾問過我小王子為什麽要一只羊。今天上午我終於想明白這個問題的答案了,你還願意聽嗎?”
“嗯!”我吸著鼻子點了點頭。
“小王子一直在找尋的不是別的,就是愛,雖然他自己也弄不明白他在找些什麽。”嚴默的眼睛變得好溫柔,他繼續說,“羊就是愛的源泉。雖然某些時候‘愛’看似會破壞了固有的生活、習慣,看似在約束著人的本性,就像你當年的疑問——如果小王子有了一頭羊,他所愛的玫瑰可能就處於了危險當中,羊很可能把玫瑰吃掉。但是,咩咩,羊會除掉可怕的猴面包樹,猴面包樹就是惡習、就是誘惑人走上歧途的魔鬼;而愛會讓小王子的星球變得更美好,愛是善意的、堅強的,會讓小王子永遠不會迷失。”
我捂住了嘴。
嚴默撐起了肘杖,朝我走來,在我身前蹲了下去,那半條左腿就直直的杵在了地上,看起來像單膝下跪一樣。
他扶住肘杖調整了一下姿勢,然後擡起頭看著我,輕聲的問:“咩咩,現在,你還愛我嗎?”
“嗯!”我點了下頭,便有眼淚飛了出來。
“我也愛你,從以前直到現在。而且從今以後,每天我都要對你說:我愛你。我不會再害怕愛、害怕婚姻了、害怕約束了,那其實不是約束,只是愛。咩咩,相信我,好不好?”
“嗯!”
好像除了“嗯”我再也發不出任何音節了。
“謝謝你這枚戒指!”嚴默說著便用右手撐住了拐杖,而把左手伸到我面前,“我很喜歡!”
“我真的……明天就去買訂婚戒指給你。”我哽咽著終於把話說出來了。去他的訂婚戒指的規定,為了嚴默我可以讓全世界的規則都去見鬼!
“訂婚戒我已經有了;而結婚戒指應該由我來買,等我下張專輯出了就有錢買了,咩咩,再委屈你等一陣子。”
“所以……你還是要紋?”
“嗯,很好看啊。”
“那你結婚戒指戴在哪裏?”我又開始隱隱的頭疼,不知道他到底邏輯是不是清晰的。戒指上套戒指?
“戴在這上面啊!”嚴默一副很不可思議的表情看著我。
“兩枚戒指戴在一起?”我想我也是瘋了,竟然承認那也是一枚“戒指”!
“嗯,不錯吧?”嚴默笑嘻嘻的看著我,“我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一生一世,我只愛你……我已經為你打上了印記,一生一世的印記。”
我真的,就被他融化了。
作者有話要說: 即使要甜,兩個自然人因為經歷不同、見識不同,所以也會產生不同的想法,因此需要有更多的時間、地方來磨合
話說小吵怡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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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沒有答應給他,我從來沒聽說過訂婚的時候女方要給男方戒指的。可是嚴默就是不管,一直纏著我讓我給他戒指,最後我被他纏得沒有辦法了,只好拿了只圓珠筆在他左手無名指上隨便畫了個兩條線當作戒指,算是了事。
可是當我把那枚“戒指”畫到嚴默手上的時候心裏還是難受了一下。剛才吃飯前嚴默已經把手上的紗布拆了下來,可是他手背上卻是一塊兒清一塊兒紅的疤痕,也不知道過一陣子能不能消下去。嚴默這麽一雙潔白修長的手並沒有做任何紋身圖案,遠看上去真的很漂亮,可是如果你細看他的手、接觸過他的手你就不會有這種錯覺了。
這就像是嚴默現在的“明星”身份一樣吧?外表上看起來光鮮亮麗,像是無限風光,可以名利雙收的樣子;可他的苦、他的痛、他的掙紮與妥協,只有走近他的人才可能了解。
只有近看嚴默的手,才知道那雙手因為長時間彈琴,手指腹上早就布滿了繭子,手指也變形了,此外因為經常按弦導致他的左手的指甲與指肉已經分漸漸離了,他的左手指甲早就也變得很禿了;而這一年多更是因為他要左手撐拐,所以他的左手掌心也磨出了硬硬的繭子,握在手中的感覺並不舒服。
摸著他那只“多災多難”的左手,我就不自覺的心疼,我記得嚴默曾經跟我講過,他十幾歲剛開始學琴的時候經常十幾個小時抱著琴不停手練習最簡單、最枯燥的爬格子。於是,不是他的手指被琴弦磨出了血,就是他生生把琴弦彈斷了。可是他從不曾放棄過他的音樂。
嚴默從來都是個這麽執著的人,他認定的事情就會一直走下去。
於是我握住他的手帶到我的嘴邊輕輕的親了一下,那上面有熟悉的煙草混合薄荷的味道,只是最近他身上、手上的煙草味兒越來越淡了。
等我吻過,嚴默就笑呵呵的把他的手縮回去,仔細的研究著他的那枚“訂婚戒”,然後拿起圓珠筆又在上面做了一些調整,那枚“戒指”就立刻變得鮮活了起來——我不得不承認,同樣是畫簡單的線條,嚴默信手拈來的都會是感人的;而我,即使認真畫,畫出來的也不過就是線條而矣。
“行,就這樣了。”嚴默放下筆,舉起他的手得意的給我看,“明天去紋了。”
“啊?”我一口水還沒喝下去差點兒噴在他臉上,“你說什麽?紋了去?”
“對啊,這樣我就有戒指了!”嚴默看起來很得意。
“別抽瘋了。”我按了按額頭,嚴默這想起一出是一出的毛病我早就該習慣了,可每次他這樣的時候我就不自覺的感覺到頭疼,“我明天去給你買一枚訂婚戒指,你放心吧。”
“不用啊,這個就挺好的!”嚴默笑得很真誠,“打一些霧,出來效果會很好看。”
“沒有人紋戒指的!你別那麽任性好不好?”我沖嚴默吼了出來。
有時候嚴默的固執真的讓人受不了。
說實話,我真的沒有見過有人紋戒指在手上,也想不明白怎麽會有人想紋一枚戒指在手上的,買一枚戒指能有多少錢?而且,誰會把這麽個公諸於眾的束縛永遠的套在手指上?那些隱婚的明星們恨不得一出門就把婚戒摘下來呢!不說明星,就是普通人,也大把大把不戴婚戒裝作未婚的呢!
他嚴默真的想好了嗎?他真的要讓喜歡他的那些歌迷姑娘們知道他已婚了嗎?這樣偶像明星的光環不就不見了嗎?即使他不想當偶像,但我和他也都明白,他那副皮囊是他拋舍不了的賣點,他之前那三張唱片杜革也是把他定位於“偶像搖滾歌手”。他不可能完完全全逃離偶像的魔咒。
而且,如果有一天我們分開了,他要怎麽解決掉這個印記?我們都早已過了十幾二十歲的年輕沖動的年紀了,當年的他都知道不讓我紋他的名字在身上,現在的他也知道要勸阻顧客紋情人的名字,可為什麽,他卻要紋一枚戒指在手上,還是在左手無名指上,他是怎麽想的?!這並不是兒戲的裝飾性花紋!他到底懂不懂什麽是婚姻、什麽是誓約?
我不由的做著最壞的打算。其實事到如今,我依舊無法確認我和嚴默的未來會是如何的,我不是不相信嚴默那天說的他不會比我多活一天的話,憑他的沖動,如果這會兒我死了,他想必是會跟著我一起死的——但這,到底是愛情還是沖動,他分得清嗎?
其實我也分不清,我要的只是他的一句話,有了那句話,就足夠了,我不期待這句話能成真;而且現在的我,並不想死,我要活著。現實是我要活著,在我差點兒死過之後、再我重逢嚴默之後,我更要享受當下的愛情、生活、享受一切一切……
可是現實是現實,生活中充滿各種變數,而且大概是我在世界觀、感情觀、人生觀還不是那麽成熟的時候就認識了嚴默,所以現在的我也不太相信天長地久的愛情了,我現在只是走一步算一步,我是悲觀的,悲觀的都不敢想和我嚴默的未來。
我是樂觀世界中的悲觀主義者。
“咩咩,”嚴默大概是意識到我生氣了,輕聲的叫著我,“我只是想讓你給我一個肯定。我是不是……又惹你生氣了?”
“嚴默,”我深吸了一口氣,冷靜了一些,“你知道無名指上戒指意味著什麽嗎?它不是一個簡單的裝飾。”
嚴默點了點頭說道:“無名指上的戒指代表佩戴者已屬於某一個人所有,以防其他異性介入或橫刀奪愛。”
“沒有誰屬於誰,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這是你以前告訴我的。”我看著嚴默說。我早已認同了他這個觀點,可是說完這句我又補充了一句,“即使咱們真的結了婚,我們也還是兩個個體,你不是屬於我的私有物,我也不屬於你。”
“沒錯。”
我沒想到這次嚴默竟然沒有胡攪蠻纏,而是承認了這個觀點。
可是他卻接著說了下去,“男人為女人而婚,女人為自己而嫁,但是婚姻的本質在於愛,在於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我看著嚴默,不相信這些話是從他嘴中說出來的。
“咩咩,”嚴默撫摸著他的“戒指”,一本正經的對我說,“你聽好了,我嚴默要告訴你溫陽的是:我愛你!”
我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只是呆呆的望著他。
“你還記得嗎?你以前曾問過我小王子為什麽要一只羊。今天上午我終於想明白這個問題的答案了,你還願意聽嗎?”
“嗯!”我吸著鼻子點了點頭。
“小王子一直在找尋的不是別的,就是愛,雖然他自己也弄不明白他在找些什麽。”嚴默的眼睛變得好溫柔,他繼續說,“羊就是愛的源泉。雖然某些時候‘愛’看似會破壞了固有的生活、習慣,看似在約束著人的本性,就像你當年的疑問——如果小王子有了一頭羊,他所愛的玫瑰可能就處於了危險當中,羊很可能把玫瑰吃掉。但是,咩咩,羊會除掉可怕的猴面包樹,猴面包樹就是惡習、就是誘惑人走上歧途的魔鬼;而愛會讓小王子的星球變得更美好,愛是善意的、堅強的,會讓小王子永遠不會迷失。”
我捂住了嘴。
嚴默撐起了肘杖,朝我走來,在我身前蹲了下去,那半條左腿就直直的杵在了地上,看起來像單膝下跪一樣。
他扶住肘杖調整了一下姿勢,然後擡起頭看著我,輕聲的問:“咩咩,現在,你還愛我嗎?”
“嗯!”我點了下頭,便有眼淚飛了出來。
“我也愛你,從以前直到現在。而且從今以後,每天我都要對你說:我愛你。我不會再害怕愛、害怕婚姻了、害怕約束了,那其實不是約束,只是愛。咩咩,相信我,好不好?”
“嗯!”
好像除了“嗯”我再也發不出任何音節了。
“謝謝你這枚戒指!”嚴默說著便用右手撐住了拐杖,而把左手伸到我面前,“我很喜歡!”
“我真的……明天就去買訂婚戒指給你。”我哽咽著終於把話說出來了。去他的訂婚戒指的規定,為了嚴默我可以讓全世界的規則都去見鬼!
“訂婚戒我已經有了;而結婚戒指應該由我來買,等我下張專輯出了就有錢買了,咩咩,再委屈你等一陣子。”
“所以……你還是要紋?”
“嗯,很好看啊。”
“那你結婚戒指戴在哪裏?”我又開始隱隱的頭疼,不知道他到底邏輯是不是清晰的。戒指上套戒指?
“戴在這上面啊!”嚴默一副很不可思議的表情看著我。
“兩枚戒指戴在一起?”我想我也是瘋了,竟然承認那也是一枚“戒指”!
“嗯,不錯吧?”嚴默笑嘻嘻的看著我,“我要讓所有人都知道:一生一世,我只愛你……我已經為你打上了印記,一生一世的印記。”
我真的,就被他融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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