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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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咩,醒醒!”
我不知道嚴默到底叫了我、搖了我多久,反正當我眼眶潮濕、喘著粗氣好不容易才從夢魘中醒來的時候,嚴默正在俯在我身邊焦急的叫著我的名字。
我看著嚴默那近在咫尺的臉龐,伸手想要摟住他,卻發現自己的四肢像是註了鉛似的那麽沈,只好呆呆的望著他。
“咩咩,怎麽了?”嚴默緊張的看著我,伸手摸了摸我的額頭。
“別離開我!”我終於有了力氣,伸手摟住嚴默的脖子。他的身體壓在了我的身上,沈甸甸的,可是我卻並不覺得辛苦,甚至要比夢中的壓抑輕松許多。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卻發現嚴默比我醒得更早,甚至他已經熬好了粥還煮了兩枚雞蛋,並且不知道他從哪裏找到的紅黑兩色鉛筆,在雞蛋殼上畫起了圖畫。
一只雞蛋是明顯是個女生,因為雞蛋的“頭”上畫著一只紅色的蝴蝶結,睫毛長長的大眼睛、紅紅的臉蛋,還有一張彎彎的嘴,很是可愛;而那個“男”雞蛋,臉上只有兩道彎彎的眼睛,以及一張咧著挺大的笑嘴。兩只雞蛋頭靠頭的擠在一起,很溫馨,弄得我都不忍心吃了。
“來,趁熱吃。”嚴默給我盛了一碗粥,便把“男”雞蛋敲碎在桌子上。
“別……”我已經來不及阻止他了。
“怎麽了?”嚴默不明白的把那枚已經剝了皮的、滑溜溜的白蛋遞到了我手上。
“好可惜。”我望著那一桌的碎蛋皮不禁感慨道。
“傻丫頭,趕快吃。”嚴默寵溺的看著我笑,“今天要去上班嗎?”
“今天不是禮拜六嗎?”我皺著眉問嚴默,實際上因為這些天發生了太多的事情,我根本弄不清楚現在是哪一天了。
“禮拜四。”嚴默把我剝出來放在一邊的雞蛋黃夾起來放進了我的粥裏,“放粥裏就不幹了。”
我撇了撇嘴,其實我從小就不愛吃煮雞蛋,更加不愛吃雞蛋黃,倒不是因為挑食,而是因為每次吃完蛋黃都會引起胃酸。
“我吃雞蛋黃會胃酸。”我對嚴默直接說了出來。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十幾年前的話,我一定不會告訴嚴默我吃不了雞蛋黃,而是強忍著難受的吃下去,哪怕胃酸到要把胃液都吐出來依然會默默承受、忍住不說——因為那時候我怕嚴默嫌我矯情。可是現在,經過這麽多年的成長,我知道有些事情我是需要和嚴默直說的,只有直接溝通,才不會產生歧義。
“胃酸?”嚴默大概從沒有想到有人吃雞蛋黃會胃酸,於是有些緊張的看著我。
“也不是很嚴重,只不過吃下雞蛋黃以後胃不舒服,有時候會吐,所以我盡可能的不吃雞蛋黃,不是嬌氣也不是矯情,只是單純的不舒服。”
“對不起,”嚴默把我和他的粥碗調了個個,“我從來都不知道你吃雞蛋黃會不舒服,以前的我實在是太不用心了,以後我會改的。”
“你說什麽呢?那麽嚴肅!”我沖嚴默笑了笑,喝了一大口白粥,胃裏便暖和了起來,“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當然要摸索著來了。我以前也沒想到有人竟然會每天都吃同一種吃的而不帶煩的。”
“咩咩,你是所有雞蛋黃都不能吃嗎?炒雞蛋、煎雞蛋呢?蛋羹能不能吃?”
“你別那麽緊張,我不是不能吃雞蛋黃,炒雞蛋、煎雞蛋都可以吃,你忘了上次你給我蒸過蛋羹,我當然可以吃。其實煮雞蛋我也能吃,只不過蛋黃吃完了不舒服。”
“好,記住了!”嚴默露出了久違的純凈的笑容,“你喜歡吃草莓、吃蝦,不能吃煮雞蛋的蛋黃,喜歡天藍色、喜歡非洲菊、亞麻。咩咩,以後你所有的喜好、禁忌都要告訴我,我一定會記住的!”
“我最喜歡的是一個叫嚴默的混蛋,這個,你一定要記住!”看著嚴默認真的樣子,我不禁笑了。
嚴默的臉上升起一朵可疑的紅雲,然後吃吃的笑了。
“行了,”我覺得自己的臉也紅了,“你用不用整理出一本手冊來背誦下來?弄得我跟老佛爺似的!”
“做手冊?好主意!”嚴默笑得更加好看了。
“別貧了,”看著嚴默的笑容我只覺得這些天的陰霾全部一掃而光了,真的敞開心笑了起來,“趕快收拾收拾,咱們要去醫院了。”
“你要去覆查嗎?”嚴默慌忙把碗裏的粥喝掉,收拾起碗筷來,“這次到底為什麽會又暈倒的?”
“生氣唄,醫生說不讓我再生氣了。”我嘟著嘴可憐巴巴的看著嚴默,“求你別再氣我了,好不好?”
“好,手冊第一條:不許惹咩咩生氣。”嚴默手腳麻利的在廚房洗著碗,而我在客廳擦著桌子,看著那一桌的碎蛋皮我忍不住想要把它們拼了起來,於是一邊拼一邊笑,沖那兩個碎掉的男孩女孩蛋殼出怪樣。
不得不說,嚴默確實不是一個浪漫的人,可他卻與生俱來帶有一股天真的浪漫勁頭,他那些隨手而出的線條、隨口而哼的曲調,往往都會令我感動許久,而他卻好像從來都意識不到,這些就是許多人需要努力營造的所謂的浪漫。因為這些在一般人看起來有些刻意的浪漫,其實都是他信手拈來的真誠。
“去穿衣服,咱們這就走。”嚴默從廚房出來,看我還在對著那一桌的蛋殼傻笑,便把我推回了臥室,他自己擦上了桌子。
“嗯,”我一邊翻著衣服一邊應著,突然反應過來——我什麽事兒都沒有了,為什麽要去覆查?“嚴默,我不用覆查了。咱們是去醫院給你換藥,本來昨天就應該去的,我看看你手怎麽樣了?”
“沒事兒,”嚴默把手揣進了褲袋裏,“那我自己去就行,你要是不想上班去就再多歇兩天,下星期再去。”
“把你手給我看看。”我把我的手伸向嚴默,給他做出一個平等交換的示範動作。
“沒事兒,真的沒事兒了。”嚴默向後退了一步,並沒有做出我預期的回應。
“嚴默!”我叫了起來,“你怎麽又說話不算數?你手冊第一條寫的是什麽?”
“別生氣別生氣!”嚴默立馬把手伸給了我。
嚴默那雙本來蒼白而修長的手,現在變得紅腫且傷口潰爛,看起來很恐怖。我突然想起嚴默剛才還刷碗來著,氣就不打一處來。
“咩咩,我這就去醫院換藥,你別生氣,別……別哭啊!”
我怎麽能不哭?不管是彈琴、畫畫還是紋身,嚴默都需要他這雙手啊,我不管他是不是要靠這雙手來糊口,我只知道他的所有愛好都離不開他這又多才多藝且靈巧的手,他怎麽可以這麽不管不顧?他為什麽不讓我去刷碗?他為什麽這麽白癡、這麽氣人!
“嚴默,你就是個大混蛋!大笨蛋!你怎麽這麽傻啊?!”我哭喊著。
嚴默就真的傻在那兒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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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嚴默到底叫了我、搖了我多久,反正當我眼眶潮濕、喘著粗氣好不容易才從夢魘中醒來的時候,嚴默正在俯在我身邊焦急的叫著我的名字。
我看著嚴默那近在咫尺的臉龐,伸手想要摟住他,卻發現自己的四肢像是註了鉛似的那麽沈,只好呆呆的望著他。
“咩咩,怎麽了?”嚴默緊張的看著我,伸手摸了摸我的額頭。
“別離開我!”我終於有了力氣,伸手摟住嚴默的脖子。他的身體壓在了我的身上,沈甸甸的,可是我卻並不覺得辛苦,甚至要比夢中的壓抑輕松許多。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卻發現嚴默比我醒得更早,甚至他已經熬好了粥還煮了兩枚雞蛋,並且不知道他從哪裏找到的紅黑兩色鉛筆,在雞蛋殼上畫起了圖畫。
一只雞蛋是明顯是個女生,因為雞蛋的“頭”上畫著一只紅色的蝴蝶結,睫毛長長的大眼睛、紅紅的臉蛋,還有一張彎彎的嘴,很是可愛;而那個“男”雞蛋,臉上只有兩道彎彎的眼睛,以及一張咧著挺大的笑嘴。兩只雞蛋頭靠頭的擠在一起,很溫馨,弄得我都不忍心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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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我已經來不及阻止他了。
“怎麽了?”嚴默不明白的把那枚已經剝了皮的、滑溜溜的白蛋遞到了我手上。
“好可惜。”我望著那一桌的碎蛋皮不禁感慨道。
“傻丫頭,趕快吃。”嚴默寵溺的看著我笑,“今天要去上班嗎?”
“今天不是禮拜六嗎?”我皺著眉問嚴默,實際上因為這些天發生了太多的事情,我根本弄不清楚現在是哪一天了。
“禮拜四。”嚴默把我剝出來放在一邊的雞蛋黃夾起來放進了我的粥裏,“放粥裏就不幹了。”
我撇了撇嘴,其實我從小就不愛吃煮雞蛋,更加不愛吃雞蛋黃,倒不是因為挑食,而是因為每次吃完蛋黃都會引起胃酸。
“我吃雞蛋黃會胃酸。”我對嚴默直接說了出來。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十幾年前的話,我一定不會告訴嚴默我吃不了雞蛋黃,而是強忍著難受的吃下去,哪怕胃酸到要把胃液都吐出來依然會默默承受、忍住不說——因為那時候我怕嚴默嫌我矯情。可是現在,經過這麽多年的成長,我知道有些事情我是需要和嚴默直說的,只有直接溝通,才不會產生歧義。
“胃酸?”嚴默大概從沒有想到有人吃雞蛋黃會胃酸,於是有些緊張的看著我。
“也不是很嚴重,只不過吃下雞蛋黃以後胃不舒服,有時候會吐,所以我盡可能的不吃雞蛋黃,不是嬌氣也不是矯情,只是單純的不舒服。”
“對不起,”嚴默把我和他的粥碗調了個個,“我從來都不知道你吃雞蛋黃會不舒服,以前的我實在是太不用心了,以後我會改的。”
“你說什麽呢?那麽嚴肅!”我沖嚴默笑了笑,喝了一大口白粥,胃裏便暖和了起來,“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當然要摸索著來了。我以前也沒想到有人竟然會每天都吃同一種吃的而不帶煩的。”
“咩咩,你是所有雞蛋黃都不能吃嗎?炒雞蛋、煎雞蛋呢?蛋羹能不能吃?”
“你別那麽緊張,我不是不能吃雞蛋黃,炒雞蛋、煎雞蛋都可以吃,你忘了上次你給我蒸過蛋羹,我當然可以吃。其實煮雞蛋我也能吃,只不過蛋黃吃完了不舒服。”
“好,記住了!”嚴默露出了久違的純凈的笑容,“你喜歡吃草莓、吃蝦,不能吃煮雞蛋的蛋黃,喜歡天藍色、喜歡非洲菊、亞麻。咩咩,以後你所有的喜好、禁忌都要告訴我,我一定會記住的!”
“我最喜歡的是一個叫嚴默的混蛋,這個,你一定要記住!”看著嚴默認真的樣子,我不禁笑了。
嚴默的臉上升起一朵可疑的紅雲,然後吃吃的笑了。
“行了,”我覺得自己的臉也紅了,“你用不用整理出一本手冊來背誦下來?弄得我跟老佛爺似的!”
“做手冊?好主意!”嚴默笑得更加好看了。
“別貧了,”看著嚴默的笑容我只覺得這些天的陰霾全部一掃而光了,真的敞開心笑了起來,“趕快收拾收拾,咱們要去醫院了。”
“你要去覆查嗎?”嚴默慌忙把碗裏的粥喝掉,收拾起碗筷來,“這次到底為什麽會又暈倒的?”
“生氣唄,醫生說不讓我再生氣了。”我嘟著嘴可憐巴巴的看著嚴默,“求你別再氣我了,好不好?”
“好,手冊第一條:不許惹咩咩生氣。”嚴默手腳麻利的在廚房洗著碗,而我在客廳擦著桌子,看著那一桌的碎蛋皮我忍不住想要把它們拼了起來,於是一邊拼一邊笑,沖那兩個碎掉的男孩女孩蛋殼出怪樣。
不得不說,嚴默確實不是一個浪漫的人,可他卻與生俱來帶有一股天真的浪漫勁頭,他那些隨手而出的線條、隨口而哼的曲調,往往都會令我感動許久,而他卻好像從來都意識不到,這些就是許多人需要努力營造的所謂的浪漫。因為這些在一般人看起來有些刻意的浪漫,其實都是他信手拈來的真誠。
“去穿衣服,咱們這就走。”嚴默從廚房出來,看我還在對著那一桌的蛋殼傻笑,便把我推回了臥室,他自己擦上了桌子。
“嗯,”我一邊翻著衣服一邊應著,突然反應過來——我什麽事兒都沒有了,為什麽要去覆查?“嚴默,我不用覆查了。咱們是去醫院給你換藥,本來昨天就應該去的,我看看你手怎麽樣了?”
“沒事兒,”嚴默把手揣進了褲袋裏,“那我自己去就行,你要是不想上班去就再多歇兩天,下星期再去。”
“把你手給我看看。”我把我的手伸向嚴默,給他做出一個平等交換的示範動作。
“沒事兒,真的沒事兒了。”嚴默向後退了一步,並沒有做出我預期的回應。
“嚴默!”我叫了起來,“你怎麽又說話不算數?你手冊第一條寫的是什麽?”
“別生氣別生氣!”嚴默立馬把手伸給了我。
嚴默那雙本來蒼白而修長的手,現在變得紅腫且傷口潰爛,看起來很恐怖。我突然想起嚴默剛才還刷碗來著,氣就不打一處來。
“咩咩,我這就去醫院換藥,你別生氣,別……別哭啊!”
我怎麽能不哭?不管是彈琴、畫畫還是紋身,嚴默都需要他這雙手啊,我不管他是不是要靠這雙手來糊口,我只知道他的所有愛好都離不開他這又多才多藝且靈巧的手,他怎麽可以這麽不管不顧?他為什麽不讓我去刷碗?他為什麽這麽白癡、這麽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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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默就真的傻在那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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