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7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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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把嚴默的一雙手包得像個粽子一樣,還把他大罵了一頓。

本來嚴默的手只是II度凍傷,損傷雖然深達皮下組織,但經過處理及醫治後,創面成痂後2至3個星期一般就能愈合;可是現在這雙手被他弄成了並發感染,創面形成了潰瘍,醫生說創面愈合後多半會留下瘢痕。

“這回好了吧?”從醫院出來上了車,我就開始不由得埋怨上了嚴默,“看你以後還敢不敢喝得那麽醉!”

“戒酒。”嚴默坐在副駕駛的位子上,好像很好笑一樣看著我。

“有什麽好笑的?”我皺著眉扭頭看了他一眼。

“沒有,就是想笑,”嚴默莫名其妙的笑著,然後說,“咩咩,你也把酒戒了吧,還有煙。”

“我沒煙癮也沒酒癮,咱倆不是一個level的好不好?你呀先把煙戒了,抽多了對身體不好,對嗓子也不好,影響聲色;酒呢,盡量也少喝一些,你那天喝成這樣真的差點兒把我嚇死。”

“再喝一次就不喝了。”嚴默還在笑。

“酒鬼!”我沖嚴默哼了一聲,“本來也沒說不讓你喝,自己這兒討價還價,有意思嗎?”

“再喝一次,”嚴默固執的又重覆了一遍,然後說出了一句我怎麽也想不到的話來——“再喝一次,在咱們婚禮上。”

突然間我的眼角就有些濕潤了。

年輕的時候我一直在幻想我和嚴默的婚禮:我喜歡那種盛大的戶外草坪婚禮,最好是在春暖花開的旱季,陽光明媚、花草芳香,有一絲和煦的微風,綠油油的草坪上擺滿了白色的桌椅入銀光閃閃的冷餐餐具,此外還要有粉紅色的花門、金色的香檳塔、雪白的七層高的蛋糕以及五顏六色的氣球……我穿著潔白的婚紗,嚴默則穿著得體的西服,我們肩並肩的接受著親朋好友的祝福。年輕時候的我就想要一個這樣歡樂的婚禮,我想要所有人見證我和嚴默的愛情。

但是在現實中,這個夢離我越來越遠,遠到後來我就忘記我曾經做過這樣的白日夢。因為慢慢的我就知道了,嚴默是個並不想要結婚的人,於是我就說服自己,接受了他的固執——為了他,我願意改變自己;可是當嚴默後來還是離開了我以後,我甚至覺得我打心眼裏也是個不願意結婚的人,我覺得自己甚至是個連愛都不會愛的人——對於這一切我徹徹底底的放棄了,也死心了。

但是當嚴默把那枚大了許多的戒指套在我手指上、向我求婚的那一刻,一切關於婚禮的記憶又全部覆活了!我像個天真、愛做白日夢的小女生一樣,又開始幻想我和嚴默的婚禮——這一次我幻想中的婚禮不再有那虛榮的形式上的東西。這一次我只要嚴默靜靜的為我唱首歌,其他的我什麽都不要:不要草坪、不要蛋糕、不要婚紗、不要戒指,甚至連賓客都沒要;我只要我和嚴默,永遠在一起。

哦,嚴默的提議不錯,我們可以在只有我們兩個人的婚禮上喝酒。我們喝酒、唱歌,唱歌、喝酒……

於是我輕輕的“嗯”了一聲,也沖著嚴默笑了。

“Each one believing that love never dies

Watching her eyes and hoping I'm always there……”

嚴默哼唱起了Beatles的《HERE, THERE AND EVERYWHERE》。

“嚴默,”聽著嚴默的歌聲,猶豫了一下我還是對他說了,“如果可能,我還是希望你繼續唱下去。”

“嗯?”歌聲停住了,嚴默不解的看著我。

“我知道音樂對你來說意味著什麽,你也同樣清楚。我希望你過得開心,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而不要有這麽大壓力的生活。而且你很有天份,現在也小有成就了,這時候放棄太可惜,也不值得。”

“……能和你在一起,我就已經很開心了;其他一切都無所謂了。”嚴默說完這一句話便咬著嘴唇不說話了,兩只手則下意識的碰了碰——那兩只粽子是沒辦法握在一起的。

嚴默的話雖然讓我感動,但我知道我不能自私的把一個天才變成一個碌碌無為的庸才,而且他剛才說的這些也不是他的真心話。

音樂就像是嚴默的生命,是他的武器,也是他在這個社會的功用。他擁有音樂便可以對抗整個世界,而他的熱血,是令人動容的——這種熱血、這種才華並不是隨便什麽人都可以擁有的。

“咱們一會兒聽聽杜革的意見,他畢竟是你老板也是你哥們兒。”看著嚴默那個樣子,我就知道,我再說什麽對他來說都沒用了,於是搬出了杜革。

我知道杜革並不希望嚴默就此退出歌壇——為了嚴默杜革花了多少心血、下了多少本錢,那天我去找他的時候杜革都給我講了。而且從那天杜革的語氣中我就聽出來了,杜革是不會這麽輕易放棄的這個馬上就要賺大錢的投資的,要不然他也不可能這麽緊張。

杜革畢竟是個商人,這一點他自己也同意。無商不奸——這是他那天親口對我說的。

當不當歌手其實並沒有嚴默想得那麽簡單。

氣氛有些尷尬,於是我扭開了收音機,裏面正在放一首Nirvana的老歌:

“Load up on guns and bring your friends

It's fun to lose, and to pretend

She's overboard, and self assured

Oh no, I know, a dirty word

Hello, how Low

With the ligts out it's less dangerous

Here we are now, entertain us

I feel stupid and contagious

Here we are now, entertain us

A mulatto, an Albino, a mosquito, my Libido,yeah

I'm worse at what I do best, and for this gift I Feel blessed

Our little group has always been, and always will until the end

Hello, how low

With the lights out it's less dangerous

Here we are now, entertain us

I feel stupid and contagious

Here we are now, entertain us

A mulatto, an albino, a mosquito, my Libido,yeah

And I et, just why I taste

Oh yeah, I guess it makes me smile

I found it hard, it was hard to find

Oh well, whatever, nevermind

Hello, how low

A denial, a denial,a denial, adenial……”

第一次聽Nirvana的音樂是在我第一次去嚴默那間小屋的那一天。嚴默用他那臺小小的雙卡錄音機一邊放著Nirvana的打口帶,一邊指著他那一墻花花綠綠的海報上一個超帥的金發男子給我講什麽是Grunge。

我第一次知道、見到這個叫Kurt Cobain的男人,他卻已經已經去世4、5年了。可是看著海報上Cobain那雙純真的眼睛,我卻覺得這個第一次見過的人竟然是那麽的似曾相識,直到很久以後我才意識到,嚴默有著和Cobain極其相似的純真而又頹廢的眼神。

那一次,嚴默不管我是否聽得懂、吸收得了,只是滔滔不絕的給我講著Grunge與Heavey Metal

、Punk以及Hardcre的區別,然後一字一句的給我講解這首《SMELLS LIKE TEEN SPIRIT》。嚴默說這首歌的歌詞寫得很垃圾,而且很無恥的被塑造成了一首流行金曲,Nirvana從來沒承認過這是他們最喜歡的作品,卻他們是最廣為流傳的作品——這就是身處流行文化的悲哀。

聽著這首充滿隱喻的歌兒、回想著往事,我就有些發慌了。我很害怕有一天嚴默會像Kurt Cobain一樣把自己毀了——嚴默和Cobain有著近似的童年:從小因為父母感情破裂而變得內向,把所有問題都藏在心底;和那些本與他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混在一起,就比如村子裏那些北漂青年;然後違抗父母、放蕩不歸、曠課退學,和他爸媽給他安排的前程格格不入,而沈迷於音樂、畫畫和唱歌。而且嚴默和Cobain同樣的敏感且充滿靈氣,最重要的一點是:他們都吸食大麻。

想到這些我開始緊張,我怕嚴默有一天真的像Cobain一樣把自己弄死,於是我關掉了收音機,握著方向盤的手便不自覺的抖了起來。

突然,嚴默那粽子一樣的手撫在了我的手背上,輕聲的說:“咩咩,有些事情我也說不上來……”

“嗯。”看他沒了下文,我便應了一聲,希望他能繼續說下去。

“我只是想讓你知道,我已經不留戀過去的生活了。我現在知道,未來很重要,未來就是希望,因為我未來的每一天都會有你陪伴!”

聽著嚴默的話我突然覺得不怕了,因為我記起來了,當我第一次聽《SMELLS LIKE TEEN SPIRIT》的時候,嚴默讓我特別註意第3分42秒,Cobain沙啞的聲音唱著這樣的歌詞:“I found it hard, it was hard to find. Oh well, whatever, nevermind……”

是呀,艱難的發現,找尋希望太困難……算了吧,別介意。

Nevermind,別介意,就如同嚴默說的——未來就是希望!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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