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4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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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初,嚴默和野馬的紋身店開業了,名字叫“犬馬聲色”。“犬”字取的是“默”字的右半邊,“馬”就是野馬的馬,“聲”是指他們這裏每天從開門營業到關門歇業,一直會放最棒的搖滾樂,而“色”當然就是指紋身了。

紋身店開業那天,離嚴默失去左小腿整整一年。我不明白為什麽店一早就弄好了,嚴默卻偏偏要等到這一天才開張。

時間過得真快,快到我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竟然在他身邊待了一年,快到我有時候真的感覺自己跟不上嚴默的變化速度了。

因為嚴默的變化真的很大。

5月到6月將近兩個月的時間裏,我幾乎都沒有在傍晚見到過他。

我還是固定的周一、周四去他家,而他永遠不在家。幾乎每次都是後半夜他才背著琴回來,滿身的煙味和酒味,回來連飯都不吃、有時候連衣服、假肢都不脫,倒頭便睡。不過要是他看我醒著,就會啞著嗓子和我說一會兒話,主要是問我胃有沒有疼、吃沒吃晚飯,然後沖我笑笑,很快就睡著了。

可是第二天一早他又會跟上了弦一樣,天剛蒙蒙亮就起床為我準備早餐,而且必須看我吃了早餐才肯繼續回房間睡覺。

我跟他說了一遍又一遍,我的胃病已經好得差不多了,不用這麽緊張。我有時候覺得他對於我的病看得有些太重了。

結果接下來的一連兩個星期,我發現嚴默的聲音越來越啞,還總是咳嗽,問他什麽原因他總說沒事兒;我忍不住給杜革打了電話,杜革告訴我嚴默最近天天晚上都有演出,每晚還不止一場,有時兩場、有時三場,可能是聲帶上火了,應該問題不大。

杜革說剛開始他也不肯給嚴默接這麽多的工作,畢竟嚴默已經是發過片的歌手了,有一些比較低級的場合並不適合他去;可是他求杜革,說只幹兩個月,如果杜革不幫他他就自己去找活幹,杜革無可奈何只能答應了他。

我沒再問嚴默什麽,只是開始每周一、四給他煮各種水:胖大海、玉蝴蝶、蜂蜜、綠豆、銀耳……煮好了裝在小玻璃瓶裏放進冰箱,每天中午吃飯的時候估計他也該起床了,就給他發一條短信,提醒他從冰箱裏拿出來喝一瓶。

我短信剛一發出去,嚴默就會立馬回覆“好”,快得讓人覺得他好像隨時在等我的電話或者設置了自動回覆功能。雖然他每次只有一個字回給我,卻莫名讓我覺得放心,我甚至從不擔心他只是敷衍我不喝,因為下一個周一、周四,我會看到洗得幹幹凈凈的小瓶子擺在廚房裏,晶瑩剔透的;而嚴默的聲音也終於不那麽啞了。

與此同時我發現嚴默家裏越來越多的畫作,他又撿起了畫筆。

但是這個時候我完全不知道他要做什麽,不知道他準備不準備和野馬開文身店;只是覺得他可能真的像他念叨的那樣:需要錢。

到6月底嚴默終於有準備開店的樣子了:做調研、做策劃案、選址、談房租、辦各種執照、裝修買建材、買紋身用的設備……他都親力親為。

7月份最熱那兩天他拖著他的腿到處跑各種執照,我周四再見到他的時候,他的殘肢竟然又紅又腫。因為捂在假肢裏生了痱子,而他竟然為了舒服一些往腿上倒上了整瓶的風油精,結果事與願違,不僅痱子沒好,連假肢他都穿不上了;可是即使出了這樣的事兒他都不肯打電話跟我說一聲。

我看見他那條腿立刻火冒三丈,給野馬打了個電話,讓他去跑剩下的事兒,本來也不是嚴默一個人的店,沒理由所有事情都要嚴默做,而野馬卻做甩手掌櫃的;誰知道野馬在電話裏委屈的跟我抱怨,是嚴默什麽都不讓他做,他還以為這店開起來就沒他的份兒了呢,傷心了好幾天。

因為嚴默的腿,我請了一天假,連著後面的周末,整整三天我都在他家盯住他,不讓他有機會再把那腫脹的殘肢硬塞進假肢裏往外面跑。

天氣真的是太熱了,坐著不動都會四脖子汗流的。這麽熱的天,我早就習慣了在空調房裏吹冷風,可是嚴默這別說空調,就連電扇都沒有一臺,我都不知道他這些年夏天是怎麽過來的。我也忘了和我他在一起,住在那個小平房裏是怎麽過來了的,也許那幾年沒有現在的天氣這麽熱吧?

因為熱得難受,我的脾氣也變得不好起來,就因為一篇稿子改來改去都改不好,我在電話裏把一個實習記者罵哭了。掛了電話我也有些後悔,後悔自己是不是語氣太重了,可是想當年我也是這麽被老喬罵出來的啊。我想我的話並沒有老喬當年說得難聽,我起碼沒像老喬當年對我一樣給人家指一條被包養的道、沒有把稿子摔在她臉上,可她卻哭得像是我對她做下了大逆不道的事情一樣,也許是現在的孩子抗擊能力太差了。

嚴默看我面紅耳赤的在那“呼呼”喘著粗氣,也不說話,只是撐起肘杖走到我身邊坐下來,拿起我手邊的那本他訂的《勢周刊》,一下一下的幫我扇著風。

“你看看!”我把電腦轉到嚴默眼前,滿屏的word文檔中都是各種顏色的修改痕跡和標註,這篇稿子我已經幫那個小孩兒看了不下五回,可是該改的地方改得還是不到位,而那些標註我懷疑她壓根兒就沒有看過。

“跟小孩兒生什麽氣?”嚴默拿過我的電腦,合上屏幕放到了一邊,“休息會兒。人不是一天就能成長的,給她些時間。”

“我已經給了她兩個多月的時間了,我沒辦法再給她了,我有出版壓力、有發行量壓力的!投資人是等著投資回報的!”

“別給自己那麽多壓力,這只是一份工作。”

“一份工作?”因為天氣的緣故我暴怒了,並且把話題引向了毫無必要的地步,“工作態度反應的就是做人的態度。嚴默,我沒你活得那麽灑脫,可以什麽都不管、什麽都不顧的想幹什麽就幹什麽!不高興了就一聲不響的走人!我已經32了,我不想跟你似的,一輩子就這麽蹉跎過去!”

我覺得嚴默在笑,笑得很像我爸對我的表情,在我臭罵他的時候;可仔細看他好像又沒有笑,也許是我神經過敏了。嚴默只是一下一下的幫我扇著風。

其實我知道我對嚴默的指責是不公平的,只不過是情緒的發洩;他這一年來的變化我看得清清楚楚的。我暗下決心,以後這麽沒必要的話再也不會對嚴默說了。

待在家裏的這三天裏嚴默也很忙,這麽熱的天他就一件一件做著他的工作,不起急、不抱怨,熱了就去用涼水沖把臉,然後繼續工作。完全不是以前的急躁模樣了。

他原來每年一張的專輯,今年夏天本該發行的第四張並沒有發。按杜革的話說現在世道不好,搖滾專輯別管多軟只要出就賠錢;Rock of Life現在立捧他新簽約的一個女子團體,大打青春蘿莉偶像牌,按計劃在年底要推出她們的首張專輯,而專輯中的所有歌都要由嚴默來完成。對此嚴默倒沒什麽怨言,我發現他的性格真的沒有以前那麽尖銳了,他可以接受一切工作安排。但是他寫的歌杜革並不滿意,一直在讓嚴默改,跟他說要改得軟、改得甜膩、改得讓人一聽這歌兒就想上這幾個妞兒。

除了寫歌、改歌、練琴,嚴默剩下的時間就是在網上搜集大量紋身圖樣研究,然後拿著鉛筆設計樣子,再然後拿自己練手。不過他身上能紋的位置實在不多了,而且自己給自己紋能夠到的地方、順手的地方也並不多,何況他還少了條腿呢?

於是我希望我可以當他練手的模特,可是不管我怎麽說、發脾氣,嚴默就是死活不答應,他甚至願意不再練,也不肯給我紋。

其實一開始我對紋身這種東西很抗拒,當初我看到嚴默滿身的紋身的時候著實嚇了一跳,甚至剛開始跟他住在一起的時候,有時候半夜醒來隱約看見他身上的圖案都會嚇得夠戧,在我的印象中只有壞人才會紋身。

不過大概是看得時間久了,而社會風氣也越來越開放,漸漸的我就沒有那麽害怕那些圖案了,並且在我20歲生日之前我特別想在生日那天紋一個“默”字在身上,留做愛的紀念。因為在我看來“默”不僅代表了嚴默,還因為這個字的字形結構夠覆雜,所以十分好看,是一個很好的圖案。

可是誰知嚴默知道之後並不高興,他不許我去做任何紋身,不管我怎麽逗他、求他,他都不同意;後來他帶我去看了一次他做紋身。又是割線、又是打霧,弄得皮膚又紅又腫,還出血,我就覺得頭皮一陣發麻,我實在是個怕疼的人。所以這事兒也就不了了之了。

可我終究不明白嚴默為什麽不讓我去做他那麽熱衷的事情,而且還是紋他的名字。

不過我們後來分手後我倒有些慶幸了,好在我沒有因為年幼無知的沖動,在身上永久的刻上一個讓自己看見就會恨的圖案。

因為我的緣故嚴默不再練紋身了,而是又開始聽各種甜膩的女子組合的音樂,一小節一小節的反覆聽,一段歌詞一段歌詞的研究。我看得出來,他聽得很痛苦,因為那種無病呻吟、呢呢喃喃的音樂連我都不愛聽。

不過唯一值得高興的是,野馬並不像我和嚴默以為的那麽不靠譜,周五下午他就打電話告訴嚴默各種證啊、照啊的都辦齊全了。

其實野馬想開這家店已經想了好多年,許多事情比剛短短接觸兩個月的嚴默想得要清楚的多。我真的有點兒後悔,一開始沒看住嚴默;如果一開始就讓野馬去跑這些事情,恐怕嚴默就不會受這麽多罪了,而且更重要的一點是很可能許多問題早就解決了。

當然,一開始我也沒有想到嚴默會把這麽一個小到不能再小的店看得這麽重要,以我對他的認識來說,在他的心目中除了他的搖滾樂,沒有其他任何事情是重要的,包括我、包括名、包括利,都不重要。

不過他確實是如野馬說的一樣,是有一顆“崇禎”心靈的人。在我最恨他的時候,這一點我也不曾否認;不過嚴默的“崇禎”對於我來說,無疑是致命的。

我想現在唯一讓嚴默這麽上心的理由是他也許真的需要錢吧?雖然我不清楚他到底想要多少錢,要這些錢幹什麽。

也許他媽真的狠到會逼他打欠條、規定還錢時間?也許他的腿真的需要很多錢來醫治?我不知道,也不打算問,因為我知道嚴默是不會要我的錢的,問了也是自討沒趣。

我們現在每周見兩次面,不吵架、睡在一起卻不做-愛,沒有承諾,也沒有責任,他隨時都可以抽身的離開,不是挺好的嗎?

只是我半夜熱得醒來,卻發現嚴默正坐在床頭,一邊幫我扇著風、一邊輕揉著自己的左腿殘肢的時候,我的鼻子一下子就酸了。還好,他沒有發現我醒來,我可以繼續裝作什麽都不知道。

這樣他會覺得壓力小一些吧?

作者有話要說: 默默珍貴的店,店名只用了“默”字右半邊的“犬”,因為他覺得他的左邊已經不完整、拿不出手了……

BTW,咩咩一直不知道默默是為了她而在拼命的掙錢,這個信息要不要傳達給咩咩呢?怎麽傳達給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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