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4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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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了?”快中午的時候我正蜷在沙發裏處理文件,卻聽見床上一陣唏唏嗽嗽的響動聲,便放下電腦來到床前。

不知道為什麽,今天天一亮我就醒了,掙紮了半天最後決定放縱自己一天不去上班;可心裏還是不踏實,上班的時間剛一到就打開電腦聯上網,和Cassie確認工作進度,並編完了一篇專題報道。大概是蜷在沙發上的姿勢不對,一早晨下來脖子就開始酸酸的疼,頭也有些暈。

“咩咩……你怎麽在這兒?”嚴默按著太陽穴,一臉困惑的看著我。

“喝水嗎?”我聳了聳肩,不想回答他這個白癡的問題,只是把水瓶子遞給了他。

他雙臂撐住床墊往上起,一扭頭卻看見了立在床頭的假肢,於是他一下子伸手推開了我拿著水瓶的手,冰涼的水灑了我一身。

“你走吧。”他冷冷的說,右臂擋住了眼睛。

“你幹什麽你?”我生氣了,把瓶子墩在床頭櫃上,去衛生間拿紙去擦身上的水。

接著房間裏傳出悶悶的一聲“咚”,我趕快跑出去,只見嚴默的假肢倒在了地上——被他推的。

“你大早晨起來的抽什麽瘋?”我趕快過去扶那假肢,這種東西不能亂摔的吧?

可是我一擡頭卻見嚴默已經掀開被子,正低頭坐在那沖著床發楞。

“陽……”嚴默的聲音聽起來很緊張、很慌亂,“我有沒有……我有沒有……”

“你有沒有什麽?”我又一次把水遞給了他。他昨天喝了那麽多的酒,現在一定口幹舌燥吧?

“我有沒有……”嚴默好像很費勁的組織著詞匯,“我昨天晚上……有沒有……傷害你?”

我在床邊坐了下去,把水塞到了他手中,“你是說做愛嗎?”我盯著他的眼睛,他卻不擡頭,“我記得你第一教我做的時候說過,你愛我才會和我做的。你現在真的這麽怕和我做?你真的已經不愛我了嗎?”

嚴默低著頭,我看不見他的表情,卻突然見他摸了一下脖子,然後就慌了起來,把被子、枕頭翻了一溜夠,然後就去拿那個矽膠套往腿上套……

“你找什麽呢?”我問他。

“你有沒有看見我的一條項鏈?”嚴默說著已經一條腿站在了地上,往沙發那邊跳著去拿他的衣褲。

我明白了,他還是愛我的,可我很不喜歡他這種死不承認的態度,我決定這個“愛”字今天一定要他親口說出來。

於是我問:“什麽項鏈?很貴重嗎?”

嚴默已經又跳回了床邊,一邊把假肢塞進左褲腿裏,一邊慌慌張張的把大腿往假肢裏塞,“一條銀色的鏈子,上面有一個藍色的pick,可能掉在下面了,我得……”

“是這個嗎?”等嚴默把褲子穿好,我便拉著脖子上那條項鏈在他眼前晃了起來。

嚴默楞住了,連褲子扣都沒來得及扣上就要伸手去拿那條項鏈。可是突然間他的動作停止了,他只是使勁的盯著那只pick,然後問道:“怎麽會在你這兒?”

“先把衣服穿上,”我把衣服扔給他,然後說道:“這是你昨天晚上,不,確切的說是今天早晨你送給我的情人節禮物。這個禮物我等了13年,所以一定會好好珍惜的。”

嚴默失魂落魄的朝床上坐了下去,坐下去的時候又下意識的推了一下他的左膝蓋。

過了半天才聽他說道:“對不起,陽,可以還給我嗎?”

“為什麽?”我沒想到他會是這種反應,“這不是你送給我的禮物嗎?”

嚴默低著頭摳了一會兒左手上的繭子,因為長年彈琴,他的手上早就布滿了硬繭。

就在他撕下一大塊兒死皮以後他說道:“陽,咱們根本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那樣的東西留在你那兒根本沒有任何意義,人家要是看見你戴了那麽個破東西在身上只會笑話你寒酸、笑話你打扮得不符合身份;你不如把它還給我,我……”

“你怎麽樣?”我咄咄逼人的靠近他,“你把它當寶貝一樣戴在身上?然後自己跟自己上演苦情戲?你是不有毛病啊?到底它是我還是我是我?”

“陽你別激動,你身體剛好不能生氣。”嚴默緊張的看著我,我想我的樣子一定很嚇人。

“嚴默,你摸著你自己的良心說,你到底愛不愛我?”終於問出這句話的時候我已經滿臉的淚水了。

“不愛,你走吧。”嚴默低著頭。

“你如果不愛我,為什麽要把這個給我?”我舉起那條項鏈沖他吼了起來,“你今天早晨為什麽對我說我是你的,你說你不喜歡看我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你現在讓我走,為什麽當時你卻非要我留下來?”

“對不起陽,如果我剛才又做了什麽對不起你的事,請你見諒。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那只是出於生理需要,是本能沖動,何況這種混蛋事我已經不是第一次做了,我不知道怎麽補償你,就請你原諒我吧。可是,我早就不愛你了,你還不知道我嗎?我從來都是不相信愛的。”

“嗚嗚嗚……”我蹲在床腳下哭了起來,使勁的拽著脖子上那條項鏈,卻怎麽也拽不斷,只磨得脖子生疼,頭卻更加暈了,“你不相信愛情,為什麽當初非要說愛我?為什麽你剛剛會摟著我哭?”

“我喝醉了,你不能把一個酒鬼的話當真吧?”嚴默沒有扶我起來,只是看著我,竟然還笑了起來。

“你喝醉了?”我“騰”的一下站起來,“你喝醉了?你一句喝醉了就可以一次次的解決一切嗎?”

我一步一步向他逼近,他也不躲,只是眼睛帶笑的擡頭看著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哪裏來的力氣,竟然揪著他的領子把他拽得半站了起來,瘋狂的喊著:“你到底愛不愛我?愛不愛我!……”

“愛!”在我不知道喊了多少句之後,嚴默突然把我摟進了他的懷裏,我聽到了他“咚咚”的心跳,我聞到了他身上特有的煙草混合薄荷的味道,我感覺到他滴在我脖子上滾燙的眼淚,我終於聽到他說愛我,可我接著又聽見嚴默輕嘆了一聲說道:“咩咩,可是我愛不起你。”

作者有話要說: 搖滾名詞小普及:

1、pick:即為撥片(彈琴弦用的),形狀類似於等邊三角形,但三個角都是圓形,我更覺得它像是一滴胖眼淚。所有電琴(即電吉它)都要用pick,因為許多電琴的音效是用手指玩不出來的;木琴(木吉它,也叫箱琴)多數用pick,不過也有人喜歡用手來彈;至於古典吉它,基本上就沒有用pick的了。

2、骨肉皮:第一章中許欣就提到過的名詞,咩咩也曾經撞到過默默樂隊的貝斯手和一個“骨肉皮”在她和默默的床上滾床單,心裏一陣惡心。“骨肉皮”即英文Groupie,專指那些試圖與搖滾歌星發生性關系(或保持一種浪漫關系)的女歌迷,甚至有些人幹脆用“Star F-ucker”來代替groupie這個詞。

3、果兒、尖果兒:出自默默第一講中,他說咩咩是“尖果兒”。實際上“果兒”是個老北京土話,但多出現於北京搖滾圈中(北京搖滾圈中很多行話其實都是老北京土話),指姑娘,而“尖果兒”則指漂亮的姑娘。這兩個詞又帶出了另外兩個詞,便是“孫兒”以及“尖孫兒”,“孫兒”指的是男人,而“尖孫兒”就是指默默這樣的男人啦。還記得馮小剛的《非誠勿擾II》嗎?裏面有一句臺詞叫“蒼孫無限好,只是近黃昏”,“蒼孫”也是這個範圍裏的詞,指的是老男人。另外,在同一章中鼓手小伍說了一句“你丫就在這兒戲吧”,“戲果兒”也是這個範圍內的詞,意指調-戲姑娘。

4、對了,我還想說一下“村子”,村子指的是——“樹村,這個在北京地圖上幾乎無法找到小村莊,坐落在北京北郊叫做‘上地’的一個地方。泥濘的道路,隨處可見的垃圾,破落的村舍,一切都是那麽的普通,然而就在這個如果你路過都不會看一眼的村落裏,卻住著一批來熱血青年,他們帶著對音樂的執著,對自由的渴望和對生活的熱愛紮根於此。簡陋的小屋、惡劣的夥食、窮困潦倒的日子和來自各方面的壓力是他們生活的真實寫照,然而他們卻像堅實的種子一樣,堅強地在這裏紮下了根,要在這裏開花、結果。”——這是不知道誰寫的一段話,但是很真實,不過現在這個地方漂亮多了,高爾夫球場和大型商場在周邊林立;搖滾的“樹村”出現在上世紀90年代末,21世紀初的頭幾年就被改造了,差不多是咩咩大三、大四那會兒。

好了,好像名詞解釋得差不多了,如果還有奇怪的名詞請提問,改天再解釋。

對了,下一章嚴校長又要開講了,鼓掌~~~~~

☆、【番外】默語誰識(二)

我缺錢,真的很缺。

30歲之前雖然我也沒錢,但是我並不曾為此擔憂過。我當然希望可以改善生活條件,也期待著自己的音樂可以傳播、銷售和商業化操作,但是我更希望能爭取到最大限度的自由,尤其是思想和精神上的自由。因此我不要自己為了錢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我不想成為一個低俗的畫匠,也不想成為一個伴奏機器。

事過境遷我才知道自己有多幸運,因為咩咩是個要求不算多的女孩兒,不用我操太多心去管她;而且當時她好像很適應我這樣的生活,這讓我覺得欣慰,沒有什麽後顧之憂我就可以去做我願意做的事情;甚至在我一年都沒掙過一分錢的時候,咩咩也從沒說過什麽。

我只以為這一切都是咩咩理所應當的。

直到我們第一次分手,我去雲南過了一段沈靜的生活,才有時間來思考我和咩咩到底是怎麽回事兒——原來我真的是在吃軟飯,而我,這時候才發現,我是真的愛上咩咩了,而不再是那種宿命的原始沖動。

差不多是從咩咩畢業前那段時候開始的,時代開始快速的變化,嚎叫關了、開心樂園也關了,就連咩咩她們學校門前的那條路都被改造了,打口店也越來越少了……而我的演出也隨之變得越來越少,到最後變成完全沒有演出了。沒有演出的日子很難受,因為不知道該幹什麽,村子裏的所有人都不知道。於是許多人走了,村子裏的人越來越少,剩下的人就天天在一起空談著理想社會烏托邦。

在咩咩畢業前夕,她和家裏鬧翻了,我不知道是為什麽,也不太想知道;而咩咩也沒有說。只是畢業的時候她直接把她的行李從學校搬到了我那兒,我們從此正式過起了同居的生活。其實剛開始的時候我挺高興的,這樣對於我來說更方便了,我不用忍好幾天才能和咩咩親熱一次;可是沒一陣子我就有點兒煩了,大概是因為我一個人住慣了,我真的不太習慣這樣的“家庭”生活,因為這就意味著我的生活要有所改變,但是我並不想改變。時代的改變已經夠讓人無奈了,我不想連自己的生活也要改變。

我沒想到,改變是無所不在的。年底的時候我在這個圈子裏最好的哥們兒小麥因為胃癌病逝,終年31歲。小麥的追悼會是在醫院裏舉行的,我和村子裏的幾個哥們兒一起去的醫院,現場沒有放哀樂,只是用他以前做的歌為他送行,每個人看起來都很平靜,但我心裏卻難受得要命,為他、也是為了我們所有人,一個時代就這麽結束了。

也正是因為小麥的去世,所以當我再次見到咩咩的時候,知道她胃有病的時候,我真的嚇壞了,我甚至覺得“31”是個很不吉利的數字,因為咩咩也已經是當年小麥的這個歲數了。我怕就此會永遠失去咩咩。

小麥走後的日子更加慘淡:村子拆了、非典來了。我覺得世界已經崩潰了,而我一首歌都再也寫不出來了。終於有一天我拿著我還剩下的不多的錢買了一張去雲南的車票,想要徹底離開這個城市,我希望可以在那個魔幻的國度得到徹底的解脫,遁入虛空。因此在此之前我一直沒有告訴咩咩,我覺得沒必要;直到在雲南安頓了下來,我才開了手機給咩咩發了條短信,告訴她我們結束了;此時離我離開北京已經有一個多星期了。

大概是因為和咩咩在一起太久了,久得我都已經忘記了曾經的生活,於是在雲南的日子並沒有我想象得那麽純凈;當然,能和一個人在一起生活五年也是我始料不及的,我甚至和我爸、我媽、姥姥、姥爺都從沒有共同生活過五年。

直到我們分開,我才發現生活好像並不像以前那麽好過了,我也才有機會來想一想咩咩這五年是怎麽過的。

其實我想不通,細想起來我才發現這五年來我沒交過一次房租、沒交過一次電話費、沒買過一次生活用品……我掙的那些微不足道的錢,全花在置辦設備、買唱片、紋身以及和朋友們吃吃喝喝上了(有時候我的錢不夠咩咩還會幫我買唱片、幫我付我在村口餐廳賒的賬);我突然想起我從未給咩咩買過一件禮物、沒給她過過一次生日,甚至連陪她去醫院打胎都不是我出的錢,因為我沒錢。

因為我沒錢,我只會帶著她去書店、打口店、樂器行窮逛,而每次帶她去這些地方她就會特別高興,她會聽我聽的音樂、看我看的書,而我只是習以為常,我習慣了別人對我的崇拜,卻沒想到這是愛,不是崇拜。

我突然想起有一次我演出結束,酒吧老板不知道為什麽給了我一小盒草莓,我帶回去給咩咩吃,結果她哭了一個晚上。我當時還跟她吹牛逼,說等我掙錢了天天給她買一箱草莓……操,我只會給咩咩畫一張餅,然後什麽也給不了她。

我弄不清楚她為我花了多少錢,我甚至沒想過她在為我花錢。有一年我生日她送了我那把我一直想要的琴,我也是欣然的接受了。那時候我只覺得反正她們家有錢,她爸可以隨隨便便給她買一輛車作為18歲的生日禮物,所以無所謂3萬多塊錢的琴。

我知道咩咩她爸媽看不上我,我也看不起他們,因為我覺得我和他們是不同階級的。他們是為富不仁的那一群社會蛀蟲,而我,是要推翻他們的。因此即使是咩咩的父母想要和我聊一聊理想的時候,我也盡可能的不去她們家,他們懂什麽理想?有幾次逼不過了,我就擺一張臭臉去了只吃飯也不說話——多年以後我才想明白,我當時的想法是多麽的偏激,咩咩的父母都是靠本事在掙錢的實在人,並不是像我媽一樣的人;而咩咩的父母所做的事情,是任何一個父母都會對女兒做出的保護;至於我當時這種不負責任的拒絕態度,給咩咩本該快樂的青春時期,造成了非常大的壓力和困擾。她一個人苦苦的守著我們的愛情,可當時這一切我卻覺得是理所應當。

畢竟那年我還太年輕,在雲南以為自己想明白了一切以後,我開始為我草率的單方面與咩咩分手感到後悔。於是我差不多一天給咩咩寫三封信,每天發不知道多少條短信給她。但是我害怕聽到咩咩的聲音,我怕一聽到她的聲音我就會崩潰,於是一直不敢給她打電話。剛開始咩咩並沒有回應我,我那些信件和短信就如石沈大海般不見了;而與此同時更多的樂手湧入了雲南,在這個嬉皮的國度,我為了擺脫等待的焦急,又開始抽上了葉子……一個多月後我的手機不知為什麽怎麽也發不出短信了,又過了幾天我終於接到了咩咩發給我的我們分手後的第一條短信,上面只有寥寥幾個字:“電話費已繳”——我竟然忘記發短信、打電話是需要花錢的了。

其實咩咩是我這輩子唯一費勁追過的女孩兒,她最初給我的印象是很冷、很傲、很慢熱,和我以前的女人都不一樣。在書店與她碰到的那一次,我明顯的感覺到了她對我的回避。可是我真的相信,咩咩是上天給我的,於是我費了大半年的時間,終於把她弄到手了。

我在雲南待了小半年,寫了一些讓自己滿意的歌,恢覆了一些自信,找到了一些感覺,也聽一些之後去的樂手說北京的情形已經有所好轉,便又回來找到了咩咩。我本已打定主意再次對她窮追不舍,不過沒想到這次卻出奇的容易。因為她發現我在吸葉子了。於是她對我說,如果我戒掉葉子就回到我身邊。

我再次追咩咩的時候,我甚至沒想過這時候咩咩是可以拒絕我的,她是可以不管我死活的。可是當時我只當一切是自然而然的發生、是命中註定。那時候的我真的想要去愛咩咩,卻不知道自己根本不懂得什麽是愛,我以為是的愛其實只是自私的傷害著她,並且為後來種下了更大的苦果。

一年半的時間就又讓我忘了自己曾經在失去咩咩後有多麽的心疼,我發現我真的是個記吃不記打的玩意兒。

於是,當咩咩第三次告訴我她懷孕的時候我感覺到了絕望。那時候我正在和一家公司談出唱片的事情,談了有大半年,但卻極不順利,我已經做了許多妥協,但他們還是不滿意——他們希望把我包裝成一個流行偶像搖滾歌手。我當然知道主流文化控制著市場和媒體,它們一邊把地下搖滾擋在外邊,一邊從中挑選著可以變成偶像的商品,我知道我有可被他們利用的價值,當然,他們也能幫我達成出片的夢想,可我終究不想用妥協的交換、體制的壓力來推銷自己,這讓我感覺到惡心,我並不想為一件商品。

其實是因為自己心情不好,我才會和咩咩因為她又一次懷孕而吵架,我埋怨她自己不小心,我覺得女人會懷孕真的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我感到厭煩,卻沒想到那是她們身體裏的一塊肉,沒想到這次的後果會那麽嚴重……

我再一次自私的跟咩咩說我這輩子不會結婚、不要孩子,我甚至告訴她,如果願意跟著我,就繼續跟著;如果過不了這種苦日子、覺得委屈、覺得我沒出息就滾蛋;可沒想到咩咩只是笑了笑,催我去演出,跟我說其他的事情等我晚上回來再談。

其實這之前我已經和咩咩冷戰過一段時間了,冷戰是從我開始和唱片公司談合約的時候開始的。在我看來咩咩的那個破工作完全是對人性的破壞,我不明白她為什麽要為了那份毫無意義也掙不了多少錢的工作沒日沒夜的加班、隨時一個電話就要提著行李出差,而且我讓她辭職她不幹。我覺得咩咩是瘋了,我認為唯一合理的理由就是她和那個叫喬露華的男人有染,才會一直拿加班、出差做借口;可那個男人是有老婆孩子的。我覺得自己很豁達的跟咩咩說那人是在騙她的,只會給她畫餅充饑、只會給她開一堆的無頭支票,到時候什麽也給不了她的。可誰知道咩咩聽完我說的話後,只是冷冷的笑了。我討厭她那笑容,我不明白她到底是什麽意思!

從那以後我們雖然沒有分手,而且還生活在一起,卻不怎麽說話了。咩咩每天忙她永遠也忙不完的工作,而我則繼續和唱片公司扯皮。這期間咩咩一直拒絕和我做愛,我很生氣,我覺得她對不起我,卻想要逼我再一次說分手,這樣她就沒有責任了。

於是演出半夜回到家發現咩咩在睡覺,於是不由分說的把她弄醒。借著酒勁我逼著咩咩和我發生關系,而且還是在她的月經期。咩咩一開始對我又踢又咬,可她那麽瘦小根本就擋不住我,於是後來她變成了哭泣,再後來動也不動閉著眼躺在那裏……我後悔了,摟著她求她原諒我,我跟她說我在唱片公司裝孫子裝得有多辛苦,我給她講我的夢想。我跟她說我這麽裝孫子、這麽妥協是為了她,是為了讓她過好日子,是為了不讓她再那麽辛苦的工作,我甚至跟她說如果她喜歡做雜志,等我有錢了給她買一間雜志社,讓她做她想做的東西……

我知道,我是在拿咩咩做借口,我怕我自己做不到想達到的高度,到時候就可以說是因為咩咩我才沒有做;而且,我又給咩咩畫餅了。可是咩咩卻又一次選擇相信了我。從那天以後她不再拒絕和我做愛,而且變得更加溫柔安靜,盡量減少加班。她默默的用小羊一樣的眼神和我做愛的時候,我就很煩躁,越來越煩躁。她的表現讓我覺得自己是個強-奸-犯,而我嚴默竟然用得上強-奸?願意和我睡覺的果兒有的是!可我沒想到,願意真心和我過日子的女人,除了咩咩一個都沒有。

……直到她說她又一次懷孕了,我的混蛋劣根性徹底爆發了。

我真的很煩,我完全不想被一個孩子、一個家庭拴住,我剛31,我還有許多夢想沒有完成,我還有許多要做的事情沒有做,最重要的是:我不想因為一個孩子而改變現在的生活,我不要自己為了錢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

我又一次想要和咩咩分手,我覺得壓力很大,大到我不能夠承擔;雖然我知道如果我說不要這個孩子,咩咩大概是會去打掉的,因為我埋怨咩咩自己不小心的時候,咩咩什麽也沒有說。可與此同時,我的愧疚感越來越重,重到讓我希望可以徹底擺脫咩咩,擺脫責任,擺脫一切。

那一天酒吧裏人很多,多到差不多人貼著人;我喝了不少的酒,後來也不知道誰給了我一顆葉子,上好的葉子,很快我就飛了……

我確實是帶著一個女人回家的,一部分是半推半就,一部分是成心,更有一部分是在向咩咩示威——我不用強迫照樣有女人願意和我上-床。我也不知道我當時到底是怎麽想的了,我覺得我是很偉大的在和咩咩分手、很偉大的在成全咩咩:這樣她就可以實現她曾說過的相夫教子的庸俗願望,而我也不用被任何事情拴住。不是皆大歡喜嗎?

我帶著那個女人回家的時候大概已經是後半夜了,沒想到咩咩還沒有睡,而是做了一大桌子的飯菜,桌上還擺著蠟燭和紅酒在等我。

乍一看見燭光還以為是又停電了。那時候營子裏經常停電,咩咩剛開始還會很害怕,但是我晚上經常有演出不在家,漸漸的她一個人也就適應了——我說過,她是一個適應力極強的女孩兒。

我看見咩咩迎了過來,可是看到我摟著那個女人的時候她就楞住了。我不理她,只是摟著懷裏的女人在親吻,那女人一嘴的煙酒味兒弄得我有些想吐,可是她卻很來勁,大概她也是想要向咩咩示威,或者也已經飛了——所以她瞥了咩咩一眼後哈哈笑了起來,然後伸手去解我的腰帶,我也很配合的把她往床上帶……

突然間我聽見了咩咩一聲淒厲的尖叫,那聲尖叫後來一直出現在我夢中;然後我就看見火光閃現,咩咩瘋了一樣把我的那叫幅名叫《牧羊女》的入學作品摔到地上,潑上酒之後把蠟燭也扔了上去。

我一時之間沒有反應過來,當我把火撲滅了的時候咩咩已經暈倒了,身子下還汪了一灘血;而那個女人大概是被嚇著了,早就不知去向了。

我的酒和藥徹底醒了,但是我竟然嚇得忘了有個電話是120。大概是我們之間的吵鬧聲和我慌亂的哭喊聲驚醒了四鄰,營子裏不一會兒家家的燈都亮了起來,說話聲、狗叫聲、摔酒瓶的聲音、罵罵咧咧的聲音混合在一起,盤旋在我腦子裏;我瘋了一樣抱著淌著血的咩咩往外跑,而終於被在營子裏刷夜的杜革攔住,他用他的挎子把我和咩咩拉到了離營子最近的三站地以外的醫院。

在路上,我一直抱著咩咩哭,我一次次叫著她的名字,一次次的趴在她胸口上聽她的心跳聲,可她卻沒有回應,臉色卻越來越灰敗,心跳聲也越來越弱。她有心臟病的啊!我怎麽能這麽對她?我很害怕,也很後悔,可是一切都不可抑止的發生了。

我茫然的聽醫生說如果再來晚一點兒咩咩就沒命了,我茫然的聽醫生說咩咩以後受孕的機會可能會很小,我茫然的被趕來的咩咩她爸扇了一計耳光,我茫然的走出了醫院,再也沒有回來。

我需要錢,如果沒有錢,我這輩子都沒臉再見咩咩了。

作者有話要說: 嚴校長這次講得很直白吧?是不是直白的有些嚇人?咩咩還該接受這個小氣、自私、毫無責任感而又沖動的混蛋嗎?

另外,咩咩真的是賤嗎?她只是全心的愛著她初戀的、也是她的第一個男人,她有一個古樸的愛情觀,希望可以從一而終。為了默默她可以忍受一切,付出一切,因為她真的愛他,愛他的才華和不羈,可是當她的付出不被珍惜的時候,她被困在了原地,想走卻走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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