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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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pick我還是沒有還給嚴默,而是一直戴在身上。
情人節過後,我又繼續每星期一、四固定去嚴默家,每次去都會買一大堆的蔬菜水果,我不想他再出去摔倒;而且他太瘦了,需要補充營養。
前兩次,嚴默給我吃了閉門羹。我明明知道他在裏面,可是不管我怎麽敲門他就是不開,打電話也不接,我只好把買來的東西放在門口就走了。
直到第三次,嚴默終於給我開了門,房間收拾得很幹凈,而桌子上擺放著一桌豐盛的飯菜。
“咩咩,謝謝你能來。”嚴默說著很紳士的幫我把餐椅來開,示意我坐下,然後從廚房端出一盤清燉鯽魚來。
“第一次做,嘗嘗,說是溫胃的。”嚴默說著便把一塊魚夾到了我的碗中,“最近在看《千金藥方》,裏面說‘春七十二日,省酸增甘,以養脾氣’,我買了些紅棗,以後每天吃幾顆,對養胃有好處。”
我說不出話來,也動不了筷子,只是使勁的盯著眼前的嚴默看,這個嚴默是如此的陌生,卻又是如此的親切,我想我已經再一次愛上他。細想起來,也許在我住院那陣子我就已經再愛上他了。
“怎麽了?”嚴默好像是被我看毛了,胡捋了一下頭發,不安的問道。
“沒有,”我忍著眼淚搖了搖頭,“嚴默,我發現你長大了。”
嚴默尷尬的笑了,低聲的說,“是老了。”
從這以後我們之間親近了許多,嚴默還特意為我配了一把他家的鑰匙。因為他有時候還要去公司開會,去錄音室幫人錄歌、伴奏,或者去酒吧表演……我發現現在的嚴默很忙碌,不出去的時候他就在家埋頭寫歌,然後還會在網上跟杜革談歌曲的問題。這時候我才發現他原來是在幫別人寫歌。我清楚得記得嚴默以前很驕傲的說過,他的歌除了他自己根本沒有人適合唱的,而他永遠也不會把自己的歌賣給別人……
總之,我慢慢的發現,現在的嚴默跟以前的嚴默幾乎不是同一個人了。
因為有了嚴默家的鑰匙,所以星期一、星期四他不在的時候我就會幫他把飯做好等他回來;而這兩天如果他晚上外出還沒回來,也會隨時給我發短信,告訴我他在哪裏做什麽……
有幾次我等他等累了,就在沙發上睡著了,醒來的時候卻發現自己躺在床上睡得好好的;而嚴默就躺在我身邊。這種感覺很好,讓我覺得很踏實,那個纏繞了我好幾年的夢也漸漸的少做了。不過我們之間真的只是蓋棉被純聊天——其實也不怎麽聊天,我們之間的話還是很少。我住在嚴默家的時候,嚴默從沒有要求過什麽,而我,對於那件事情也有心理障礙,我想即使嚴默要求我也不會同意的。
不過看著嚴默能像現在這樣認認真真、踏踏實實的工作,我已經心滿意足了。對於我們的未來我沒有什麽奢望,也許現在這種相處模式才是最適合我們的。
但是我卻怎麽也找不到和洪子燾的相處模式。
年完年,洪子燾竟然每周都要來北京一次,並且大張旗鼓的捧著玫瑰花來我辦公室,擺明態度在追我。
作為我們雜志的大客戶,每次洪子燾來都會受到廣告部同事隆重的招待,他便笑呵呵的接受,跟他們在會議室天南海北的聊著;每當這個時候我就躲在我自己的辦公室裏不出去,可是每次崔老師總會讓我過去坐陪,還有幾次她竟然私底下跟我表揚洪子燾,並且勸我接受他。
到最後雜志社裏除了老喬、崔老師,有越來越多的人在跟我說洪子燾的好,因為他很不吝嗇的每次過來都會給全雜志社的人帶下午茶,有時候他過來的早還會請辦公室的人吃午餐;我終於明白什麽叫吃人嘴短了,所有人都被洪子燾收買了,只有一個曹歆不買他的賬。
曹歆依舊我行我素,完全視洪子燾為無物,也從不吃他買來的東西,甚至洪子燾跟他打招呼,他也不理,弄得洪子燾很尷尬。
於是我發現,曹歆真的很像年輕時的嚴默:很高傲,也很冷酷。他們這種人有一套自己的是非標準,看不上眼的東西他們不會像一般人一樣假意奉承,表面上弄得一團和諧;他們會很明顯的把厭惡擺在臉上,直接讓臉上的表情告訴對方:我他媽的看不上你丫!
我真不知道該說他們是直率、純真,還是該說他們不懂得人情世故。我只知道,嚴默因為這種性格沒少吃悶虧。
洪子燾對我的刻意回避並不在意,每周仿佛只是為了把花送到我辦公室,然後和我的同事聊天、請他們吃吃喝喝,除此以外再沒其他目的。
為此我找老喬談了好幾次,我跟他說我完全對洪子燾沒感覺,讓他告訴洪子燾不用這麽費錢費力氣了,可老喬卻笑呵呵的跟我說:“他有錢有力氣,你管他幹什麽?再說了,多一個人喜歡你有什麽不好?總比有人恨你強吧?”
我真不知道老喬這是什麽邏輯。
作者有話要說: 過渡,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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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次,嚴默給我吃了閉門羹。我明明知道他在裏面,可是不管我怎麽敲門他就是不開,打電話也不接,我只好把買來的東西放在門口就走了。
直到第三次,嚴默終於給我開了門,房間收拾得很幹凈,而桌子上擺放著一桌豐盛的飯菜。
“咩咩,謝謝你能來。”嚴默說著很紳士的幫我把餐椅來開,示意我坐下,然後從廚房端出一盤清燉鯽魚來。
“第一次做,嘗嘗,說是溫胃的。”嚴默說著便把一塊魚夾到了我的碗中,“最近在看《千金藥方》,裏面說‘春七十二日,省酸增甘,以養脾氣’,我買了些紅棗,以後每天吃幾顆,對養胃有好處。”
我說不出話來,也動不了筷子,只是使勁的盯著眼前的嚴默看,這個嚴默是如此的陌生,卻又是如此的親切,我想我已經再一次愛上他。細想起來,也許在我住院那陣子我就已經再愛上他了。
“怎麽了?”嚴默好像是被我看毛了,胡捋了一下頭發,不安的問道。
“沒有,”我忍著眼淚搖了搖頭,“嚴默,我發現你長大了。”
嚴默尷尬的笑了,低聲的說,“是老了。”
從這以後我們之間親近了許多,嚴默還特意為我配了一把他家的鑰匙。因為他有時候還要去公司開會,去錄音室幫人錄歌、伴奏,或者去酒吧表演……我發現現在的嚴默很忙碌,不出去的時候他就在家埋頭寫歌,然後還會在網上跟杜革談歌曲的問題。這時候我才發現他原來是在幫別人寫歌。我清楚得記得嚴默以前很驕傲的說過,他的歌除了他自己根本沒有人適合唱的,而他永遠也不會把自己的歌賣給別人……
總之,我慢慢的發現,現在的嚴默跟以前的嚴默幾乎不是同一個人了。
因為有了嚴默家的鑰匙,所以星期一、星期四他不在的時候我就會幫他把飯做好等他回來;而這兩天如果他晚上外出還沒回來,也會隨時給我發短信,告訴我他在哪裏做什麽……
有幾次我等他等累了,就在沙發上睡著了,醒來的時候卻發現自己躺在床上睡得好好的;而嚴默就躺在我身邊。這種感覺很好,讓我覺得很踏實,那個纏繞了我好幾年的夢也漸漸的少做了。不過我們之間真的只是蓋棉被純聊天——其實也不怎麽聊天,我們之間的話還是很少。我住在嚴默家的時候,嚴默從沒有要求過什麽,而我,對於那件事情也有心理障礙,我想即使嚴默要求我也不會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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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卻怎麽也找不到和洪子燾的相處模式。
年完年,洪子燾竟然每周都要來北京一次,並且大張旗鼓的捧著玫瑰花來我辦公室,擺明態度在追我。
作為我們雜志的大客戶,每次洪子燾來都會受到廣告部同事隆重的招待,他便笑呵呵的接受,跟他們在會議室天南海北的聊著;每當這個時候我就躲在我自己的辦公室裏不出去,可是每次崔老師總會讓我過去坐陪,還有幾次她竟然私底下跟我表揚洪子燾,並且勸我接受他。
到最後雜志社裏除了老喬、崔老師,有越來越多的人在跟我說洪子燾的好,因為他很不吝嗇的每次過來都會給全雜志社的人帶下午茶,有時候他過來的早還會請辦公室的人吃午餐;我終於明白什麽叫吃人嘴短了,所有人都被洪子燾收買了,只有一個曹歆不買他的賬。
曹歆依舊我行我素,完全視洪子燾為無物,也從不吃他買來的東西,甚至洪子燾跟他打招呼,他也不理,弄得洪子燾很尷尬。
於是我發現,曹歆真的很像年輕時的嚴默:很高傲,也很冷酷。他們這種人有一套自己的是非標準,看不上眼的東西他們不會像一般人一樣假意奉承,表面上弄得一團和諧;他們會很明顯的把厭惡擺在臉上,直接讓臉上的表情告訴對方:我他媽的看不上你丫!
我真不知道該說他們是直率、純真,還是該說他們不懂得人情世故。我只知道,嚴默因為這種性格沒少吃悶虧。
洪子燾對我的刻意回避並不在意,每周仿佛只是為了把花送到我辦公室,然後和我的同事聊天、請他們吃吃喝喝,除此以外再沒其他目的。
為此我找老喬談了好幾次,我跟他說我完全對洪子燾沒感覺,讓他告訴洪子燾不用這麽費錢費力氣了,可老喬卻笑呵呵的跟我說:“他有錢有力氣,你管他幹什麽?再說了,多一個人喜歡你有什麽不好?總比有人恨你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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