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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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慕瑾一邊走一邊想著各種的可能性,不知不覺間已經走到了第二個點——平南路。

程慕瑾擡手看了一下計時器,三十二分鐘,正常成年人步幅在65cm,身高越高,步幅越大。

而自己剛才走路的速度是正常走路的速度,兇手如果是走這條路的話按他的步幅以及步頻應該會比自己快,大概在二十八分鐘到二十五分鐘之間。

從友愛路到平南路之間除開刻意繞很遠的路之外有三條路可以走,一條就是她現在所走的這條路線,從友愛路的垃圾桶那裏一直沿著友愛路往南走,然後在岔路拐向東面就可以到達。這條路是最直接也是最短的。

而其他的兩條路都需要拐到另外兩條街才能走到這個拋屍地點。第二條路要拐過的街道屬於比較繁華的鬧市,並且那裏的居民會比較多,就算是暴雪天也有可能會遇到人,程慕瑾覺得兇手應該不會選擇那條路。

而第三條路則是要走過一個派出所,派出所是二十四小時都有人值班的,在暴雪天提著東西走過去的話更容易被註意到。所以程慕瑾在地圖上在友愛路和平南路之間將第一條路線標紅,兇手如果在這兩個點之間往來的話應該是要走這條路線的。

程慕瑾在平南路的拋屍點觀察了一小會兒,沒有什麽特別的發現,於是只能啟程,從平南路到順德路。她看了一下地圖,現在從平南路到順德路倒是很方便但是在十幾年前很多路都沒有,所以她要拿出之前她做的那張電子地圖出來對照才能找到當年的那些路。

但是這附近的一個池塘已經填平了,變成了路口,現在從平南路到順德路都是順著這條路就好了。如果是在那時候的話需要繞過原來的池塘還有工廠,這樣的距離就有些遠了。而且要路過工廠的保衛室,那裏晚上都是有人在值班的,兇手應該不會想走過去。

而且按照當年的道路狀況從這裏過去的話有兩條路,但是其中的一條當時在修路,所以是出於封閉狀態的。那也就是說當時只有一條路是能從平南路走到順德路的。

程慕瑾拿著手機按照上面的路用平常的速度從平南路走到順德路。等她走到自己標記的點的時候發現已經過了五十分鐘,外面有三十五度以上的溫度,熱得她一身的汗。

她觀察了一下這個拋屍點,當年的建築都已經推平了,建起了高樓實在是沒有什麽好看的了。在周圍看了一圈,沒有發現什麽的程慕瑾只能再一次出發去下一站——從順德路前往友愛路。

別看平南路到順德路的距離遠一些,但是從順德路到友愛路的距離卻並不遠,直接沿著路往西走就是了。程慕瑾走了二十五分鐘就從順德路又回到了之前自己第一個勘察的點。

程慕瑾看著自己剛才已經來過的地方腦子裏想著這三個地點之間的線索。兇手在1月14日淩晨趁著下暴雪的天氣人們都不出門的機會出來將一些屍體處理掉。

他出門的時候帶著三個黑色垃圾袋,可能是走路,也可能是有什麽交通工具,將屍體丟棄在這個區域的三個點上。我們可以從這三個點附近的交通狀況以及距離、路況、周圍的人活動的跡象等著這些情況來判斷兇手在兩點之間選擇的路線,最後可能會找到他是拋屍的先後順序。

比如現在的這三個點中,友愛路和平南路之間的來回是符合兇手的是選擇的,這條路很有可能是當時兇手走過的。友愛路和順德路之間的路也是一樣的。但是平安南路和順德路之間的這段路之間花費的時間太多,經過的路段有暴露的嫌疑,不符合兇手的選擇。

所以兇手應該不會在順德路和平南路之間往來。那也就是說,兇手走過的路線應該是順德路——友愛路——平南路或者是平南路——友愛路——順德路。

至於兇手先去的順德路還是平南路,還是有待推理的。等知道了兇手行動的路線和順序,可以根據犯罪心理再綜合其他的線索來分析兇手所在的區域。

程慕瑾現在不能確定到底是怎麽樣的順序,所以先把這個放下。她在附近找了一下,終於找到了一個可以租自行車的地方。

兇手在暴雪的天氣出門,還提著一些重物,他不能將袋子丟在離自己太近的地方,也不能將東西丟得太遠。

因為一是天氣,在外面待太久肯定受不了。二是提著東西,交通工具不便利。

經過計算,如果是走路的話,光是在再三個點之間走動至少需要57分鐘左右,還不包括從他的住所出發到達第一個拋屍地點所用的時間,還有回去的時間。

所以他應該是有一個交通工具,但是並不是小車之類的。因為如果有小車,他大可開遠一些,直接丟棄到河裏,更難讓人發現。而不是選擇丟棄在居住區。

程慕瑾想到的九幾年的交通工具就只有自行車了。剛才她這是走路走了一遍,現在她試試如果是騎著自行車,會不會有什麽不同。

於是程慕瑾就租了一輛自行車,再次將剛才的路線都再重覆了一遍。

在轉了一圈,從順德路再次到達友愛路的時候她還突發奇想地模擬著兇手騎著自行車停在了拋屍點的垃圾桶旁,做了一個往垃圾桶那裏丟東西的動作。

做完這個動作的程慕瑾腦中靈光一閃,馬上將自行車停好,拿出手機查看了當時現場的照片,她好像知道了什麽。程慕瑾嘴角上揚,看來今天這35℃的高溫天氣下跑來跑去並沒有白做工啊,她還是知道了。

既然是這樣,拋屍的順序現在已經能肯定了。

程慕瑾在她的本子上寫上了順德路——友愛路——平南路這樣的順序。

因為剛才在友愛路的那個拋屍點也就是當年的垃圾桶所在的地方處於一個V形的彎道拐角的地方,也就是V字的最尖端位置。

而V字最左邊的那條線就是通往順德路的,右邊那條道就是同向平南路的。

當年這裏雖然有一個垃圾桶,但是其實垃圾桶的容量比較小,大多數人都是直接扔在垃圾桶旁邊。所以從照片可以看到在這個V形的路口垃圾桶左邊和右邊都堆放著垃圾。

當一個人從順德路方向過來的要扔垃圾的時候,只會扔到垃圾桶的左邊。因為我們扔垃圾的習慣一般都是走到垃圾桶旁邊往前面一扔,然後離開。

而在當時的照片裏,根據當時撿到垃圾的的清潔工指認,她撿到那個垃圾袋的方向就是在垃圾桶的左邊。

也就是說兇手當時是沿著順德路——友愛路的方向騎著自行車過來,看到這個垃圾桶,在離垃圾桶還有一小段距離的時候把自行車停了下來,在這個拐角的左邊將其中一個黑色垃圾袋扔掉。

所以他當時的活動順序就是順德路——友愛路——平南路。

兇手第一個去的點是順德路,也就是在某種可能上來說,在這三個點中,順德路其實是離他居住的區域是最近的,但是同時也應該足夠遠,讓他所在的區域處於一個安全距離,太近了在排查的時候會比較容易查的出來。

那她現在就可以做一個地理畫像,因為雖然兇手一共有七個拋屍點,但是他的拋屍時間和目的是不一樣的,所以不能放在一起做地理畫像。

根據地理畫像的原則,兇手一般不會在離家或者公司等與自己有關的固定場所很近的地方拋屍,因為當一個地方出現了碎屍,最先要做的就是排查這附近的居民。而在自己家附近拋屍很容易被人認出來,這樣太容易暴露自己。

但是兇手也不會在離自己固定活動範圍太遠的地方拋屍,因為這樣他需要花在路上的時間太久。長時間帶著屍塊在外面活動也是危險的,增加了被人記住的可能性。而且交通的便利程度太低了,兇手在沒有小車等便捷、安全的交通工具的情況下,是不會選擇離自己太遠的地方拋屍。

在這樣的前提下,以犯罪現場為圓心兇手心中的安全距離作為半徑畫一個小圓。再以拋屍現場為圓心,兇手的交通工具便利距離作為半徑,畫一個大圓,這個大圓以外的地方是兇手不會活動的地方。而這兩個圓相交的地方就是兇手最大概率居住的地方。

在這個小圓的範圍內,兇手是絕對不可能在裏面居住。那麽兇手的安全距離和交通便利距離就需要估算了。

根據兇手後期所表現出來的沈著冷靜的狀態以及他的處理屍體的變態方式等表現,程慕瑾覺得這個安全距離可能不用太遠。這是一個心理狀態比較穩的兇手,於是她根據經驗取了一個比較低的數值。

至於交通便利距離,因為是處於九十年代,那個時候小汽車還沒有普及,以及從他這幾個拋屍點之間的距離來看,他做大的可能應該是騎著自行車。所以交通比那裏距離也不會太大。

在經過估算之後,程慕瑾得到了一個兇手最有可能的居住區域。根據兇手的拋屍路線,在這片區域中,程慕瑾將距離順德路這個第一個拋屍點不近不遠的地方用藍色將其填充。在現在所調查的中,這裏的可能性目前是最高的。

但是這個區域也只是大概的區域而已。在之後她還要根據其他的線索對這一個環形的區域進行分析,最後才能得到最有可能的地方,然後在進行下一步的分析。

程慕瑾看著自己手中的地圖,心裏長舒了一口氣,今天她真的是走了一天了,又累又餓,她現在要回去吃飯、吹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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