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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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鄉下的這幾天, 過得很快。
簡直就像是偷來的時光, 路爵都舍不得去回憶,怕早上一睜眼醒過來,發現一切原來就是一個夢。
如果真的是夢, 他也寧願要晚點才醒。
倆人在床上膩了整整兩天都沒下來, 路爵拉開窗簾的時候,金色的光線一瞬間湧進來, 有些刺眼。
路天半醒未醒,下意識的擡起手遮住了他的眼睛,就是這個不起眼的動作, 讓路爵心頭一暖。
“小天,起床了。院子還都沒收拾, 明天鄰居還要邀請過來聚會呢。”
路爵捏了捏路天的手心。
“我再睡會兒。”路天翻了個身, 又睡著了。
他們門前有一大片青草地, 還沒有經過打理。
路爵起床以後,從鄰居家接了水管, 站在陽光底下給草地澆水。
站了一會兒, 感覺背後有雙手摟住了自己的腰, 路爵剛側過臉,手裏的水管就被小天給搶走了。
他隨手甩了下管子,就引得水花四濺, 噴在倆人身上。
“多大人了,還玩水。”路爵錯了錯身躲開了。
路天揚起唇角笑了笑,直接把水管對準了路爵的臉。
路爵伸出胳膊擋了一下, 但是根本無濟於事,整個人淋了個精濕。
“操。”路爵甩了下頭,猛地撲到路天身上跟他搶水管。
路天“嗷”地一聲跳開了,水管不受控制的搖頭擺尾,就像是一條靈活的眼鏡蛇,水花也跟著四處飛濺,打在身上涼涼的。
“快還給我。”路爵笑著跟他搶了起來。
路天一把摁住他的肩膀,把水管照頭塞進了他後衣領裏,把他給沖了個透心涼,心飛揚,然後他就腳底抹油,飛快的溜了。
“好啊你。”路爵撿起被他扔在地上的水管,追著他滿院子跑,倆人的笑聲和喘氣聲此起彼伏,把草地踩得亂七八糟。
最後路天跑累了,就勢躺倒在上面,閉著眼睛,沖路爵吼了一句,“啊,我不行了,跑不動了。”
陽光下,他頭發上的水珠正閃閃發著光,年輕的皮膚充滿著彈性,周圍空氣裏散發著青草和泥土混合的淡香。路天穿著被打濕的襯衫,呼吸上下起伏,躺在地上,性感得讓人移不開眼。
路爵扔了水管,在他身邊坐下,低下頭與他擁吻。
倆人抱在一起時,旁邊的水花就像是一簇小小的噴泉,經過陽光的折射,散發出彩虹般的顏色。
路爵咬一口路天的脖子,是甜的。
啊,帶著清涼的井水味道。
滿口的新鮮氣息,嫩得彈牙,試問有誰不喜歡年輕的肉體,這十八歲的少年呢。
倆人玩鬧了一天把院子給收拾好了,晚上路天接到了一條短信。
內容特別簡單,只有寥寥幾個字:“玩水有意思嗎?”
陌生的異國號碼,看起來非常眼熟。
路天把這條消息刪了,沒有去理會。
他不知道的是,外面鋪天蓋地都是關於他的新聞。
對他身份的討論,占據所有網絡新聞的頭條位置,人們正在津津樂道的議論著他,以各種各樣的眼光,或嘲諷或新奇,似乎還若有似無的夾雜了一些惡意。
路天不去想,也不去看。
跟鄰居一起聚會的那天,天氣非常晴朗。
路天早上去集市買了不少食材,做了很多菜。
他幾乎把自己所有會做的菜全給做了一遍,最後還用草莓藍莓一起做了個小蛋糕。
等這些鄰居吃完了,各回各家以後,路天才小心翼翼的把蛋糕拿出來,放在白色餐桌上。
蛋糕很簡陋,奶油胚子打底,切碎的水果作點綴,紅紫相間,漿果的甜香四溢。
上面就插了一根蠟燭,路天掏出打火機點著以後,用眼神示意路爵吹滅它。
“今天是我們倆的生日,你忘了?”
路爵笑了笑,“沒忘,今年你十九,我二十八。”
“想好好的給咱倆個生日,但這邊實在是找不到蠟燭,就這一根,還是半截的。”路天舔了舔唇,“你吹吧。”
“你還跟我讓起來了,一起吹吧。”路爵說。
倆人相視一笑,低頭吹滅了蠟燭。
不知道為什麽,是明明很美好的事,蛋糕也甜得剛剛好,可路爵卻覺得傷感。
他嘗了口奶油,看著路天的眼睛開口道:“我愛你。”
眼神比夜空還要深沈。
路天低頭不語。
這是路爵和他認識的第1095天。
是路爵帶他回家,並且給予他姓名的第1090天。
是路爵告訴他,我不會讓你無路可走的第788天。
這句“我愛你”,是他這輩子收到過最好的禮物。
晚上,路爵睡著了以後,他才從床頭櫃裏拿出一個厚厚的筆記本,咬開水筆的筆帽,在上面一筆一劃的寫:爵哥跟我說“我愛你”的第0天。
寫完以後,他忍不住翹起唇角,在後面添了個“030”。
希望每天都是第0天。
這時,桌面上的手機輕輕震動了一下,那個陌生號碼又發來一條短信——“生日快樂啊路天,蛋糕挺好吃的吧。有你最喜歡吃的草莓。”
路天毫不猶豫的就按了刪除鍵,感覺有些不寒而栗。
任頤似乎真的無處不在,那雙監視的眼睛距離近到讓他發慌。
就像是他說的一樣,他們所有的一舉一動都能被任頤看見,天空就是他的監視器。
“你覺得,你們還可以掙紮多久呢。我猜是兩天。如果你主動找我,或許我抓到路爵以後,可以少折磨他一點。”
看到這條消息時,路天一股氣自下而上竄了上來,他抓住手機,用力到微微發抖,一字一句的敲下:“你到底想怎麽樣?”
“很簡單,要你主動放棄跟路爵在一起,然後回國到研究室裏來。”
路天側過臉,看到身旁路爵熟睡的臉,心頭突然傳來一陣鈍痛。
“如果我跟你回去,你就放過他?”
——“當然。”
路天向來不是一個軟弱的人,他從來沒有向什麽妥協過,可是這一次他猶豫了。
短信從早到晚都在提醒著他的處境,讓他覺得有些透不過氣,直到他緊繃的神經被摧毀。
——“今天路爵會出事。”
路天早上一醒來,身邊就沒人了。
他頓時就瘋了,趕緊起身,給路爵打電話。
打了好幾個都無人接聽,他狂奔到鄰居家裏詢問,這才得知路爵好像很早就開著車出門了,看他去的方向應該是集市。
路天借了鄰居家的車就要出門,一路上心臟不停的狂跳。
他還沒到地方,就在半路上碰到了買東西回來的路爵。
他人還是好好的坐在車裏,但是車頭被撞扁了一大塊,烤漆掉了下來,非常狼狽。
“怎麽了?”路爵沖他揮了揮手,“嗨,你怎麽開著車出來了?”
路天搖搖頭說沒事兒,閉上眼睛癱坐在了車上,伸手一摸,額頭上全是冷汗。
他真的經不起這麽嚇。
未知比什麽都要恐怖。
“我想好了。”回到家以後,路天低著頭發出了一行字,“我今天晚上就跟你們走,放過路爵,行不行。”
“好。”
那一整天,路爵都覺得有哪裏不對,但是又說不上來。
晚上睡覺前,路天還跟他一起洗了個鴛鴦浴。
他圍坐在路天身後,摟著他的腰打了一會兒游戲,他把下巴放在路天的頸窩裏,瞇著眼睛低聲道:“你哄我睡覺。”
路天給他遞了一杯熱牛奶,“喝了,助眠的。”
路爵不假思索的喝了一口,然後說:“你餵我。”
路天利落的仰脖喝了一大口,然後閉上眼對準他的唇,渡給他。
路爵伸出舌尖在他唇齒搜刮,細滑的牛奶順著他的脖子淌下來,路天不假思索的幫他舔吮幹凈。
路爵摟著他,直到睡著前臉上都帶著笑。
窗外下了大雨,雨聲非常助眠,路爵躺在床上,很熟的睡去了。
路天在床前站了好一會兒,看著路爵做夢時微微顫動的睫毛,伸出指間輕輕碰了一下,就像是捉一只振翅欲飛的蝴蝶。
“爵哥。”
他喉結滾動,叫了一句。
安眠藥的劑量很足,路爵沒醒。
“人到了。”
手機的屏幕亮了,提醒他有新短信進來。
路天看了一眼,然後就走出了門外。
——“走吧,就在門口。”
外面雷聲滾滾,豆大的雨點劈裏啪啦踩著綠葉打將而來。
雨勢越重,屋裏的人就睡得越熟。
路天站在窗外,回頭看了一眼那張熟睡的臉。他可能是做了什麽好夢,嘴角還帶著淺淺的笑意。
大雨把路天的黑發打濕,顏色比黑夜還要濃重,他整個人都淋濕了,像是水彩畫失了色,墨水氳開,臟了紙面,但人仍卻一動不動的站著,毫無反應。
過了很久,他才默默的轉過身對身後等得不耐煩的人說了句:“走吧。”
他這輩子做過最勇敢的事,不是決定去愛他,而是決定離開他。
他離開的時候,沒有回頭,因為怕只要一回頭,就舍不得走了。
但是當他坐到黑暗車子裏,戴上冰冷的手銬時,突然間又後悔了。
他後悔在臨走之前,沒有親親路爵的臉。
一下都沒能。
作者有話要說: 嗷嗷啊,更新,最近一直在練車嗷。時間都是硬擠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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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直就像是偷來的時光, 路爵都舍不得去回憶,怕早上一睜眼醒過來,發現一切原來就是一個夢。
如果真的是夢, 他也寧願要晚點才醒。
倆人在床上膩了整整兩天都沒下來, 路爵拉開窗簾的時候,金色的光線一瞬間湧進來, 有些刺眼。
路天半醒未醒,下意識的擡起手遮住了他的眼睛,就是這個不起眼的動作, 讓路爵心頭一暖。
“小天,起床了。院子還都沒收拾, 明天鄰居還要邀請過來聚會呢。”
路爵捏了捏路天的手心。
“我再睡會兒。”路天翻了個身, 又睡著了。
他們門前有一大片青草地, 還沒有經過打理。
路爵起床以後,從鄰居家接了水管, 站在陽光底下給草地澆水。
站了一會兒, 感覺背後有雙手摟住了自己的腰, 路爵剛側過臉,手裏的水管就被小天給搶走了。
他隨手甩了下管子,就引得水花四濺, 噴在倆人身上。
“多大人了,還玩水。”路爵錯了錯身躲開了。
路天揚起唇角笑了笑,直接把水管對準了路爵的臉。
路爵伸出胳膊擋了一下, 但是根本無濟於事,整個人淋了個精濕。
“操。”路爵甩了下頭,猛地撲到路天身上跟他搶水管。
路天“嗷”地一聲跳開了,水管不受控制的搖頭擺尾,就像是一條靈活的眼鏡蛇,水花也跟著四處飛濺,打在身上涼涼的。
“快還給我。”路爵笑著跟他搶了起來。
路天一把摁住他的肩膀,把水管照頭塞進了他後衣領裏,把他給沖了個透心涼,心飛揚,然後他就腳底抹油,飛快的溜了。
“好啊你。”路爵撿起被他扔在地上的水管,追著他滿院子跑,倆人的笑聲和喘氣聲此起彼伏,把草地踩得亂七八糟。
最後路天跑累了,就勢躺倒在上面,閉著眼睛,沖路爵吼了一句,“啊,我不行了,跑不動了。”
陽光下,他頭發上的水珠正閃閃發著光,年輕的皮膚充滿著彈性,周圍空氣裏散發著青草和泥土混合的淡香。路天穿著被打濕的襯衫,呼吸上下起伏,躺在地上,性感得讓人移不開眼。
路爵扔了水管,在他身邊坐下,低下頭與他擁吻。
倆人抱在一起時,旁邊的水花就像是一簇小小的噴泉,經過陽光的折射,散發出彩虹般的顏色。
路爵咬一口路天的脖子,是甜的。
啊,帶著清涼的井水味道。
滿口的新鮮氣息,嫩得彈牙,試問有誰不喜歡年輕的肉體,這十八歲的少年呢。
倆人玩鬧了一天把院子給收拾好了,晚上路天接到了一條短信。
內容特別簡單,只有寥寥幾個字:“玩水有意思嗎?”
陌生的異國號碼,看起來非常眼熟。
路天把這條消息刪了,沒有去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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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他身份的討論,占據所有網絡新聞的頭條位置,人們正在津津樂道的議論著他,以各種各樣的眼光,或嘲諷或新奇,似乎還若有似無的夾雜了一些惡意。
路天不去想,也不去看。
跟鄰居一起聚會的那天,天氣非常晴朗。
路天早上去集市買了不少食材,做了很多菜。
他幾乎把自己所有會做的菜全給做了一遍,最後還用草莓藍莓一起做了個小蛋糕。
等這些鄰居吃完了,各回各家以後,路天才小心翼翼的把蛋糕拿出來,放在白色餐桌上。
蛋糕很簡陋,奶油胚子打底,切碎的水果作點綴,紅紫相間,漿果的甜香四溢。
上面就插了一根蠟燭,路天掏出打火機點著以後,用眼神示意路爵吹滅它。
“今天是我們倆的生日,你忘了?”
路爵笑了笑,“沒忘,今年你十九,我二十八。”
“想好好的給咱倆個生日,但這邊實在是找不到蠟燭,就這一根,還是半截的。”路天舔了舔唇,“你吹吧。”
“你還跟我讓起來了,一起吹吧。”路爵說。
倆人相視一笑,低頭吹滅了蠟燭。
不知道為什麽,是明明很美好的事,蛋糕也甜得剛剛好,可路爵卻覺得傷感。
他嘗了口奶油,看著路天的眼睛開口道:“我愛你。”
眼神比夜空還要深沈。
路天低頭不語。
這是路爵和他認識的第1095天。
是路爵帶他回家,並且給予他姓名的第1090天。
是路爵告訴他,我不會讓你無路可走的第788天。
這句“我愛你”,是他這輩子收到過最好的禮物。
晚上,路爵睡著了以後,他才從床頭櫃裏拿出一個厚厚的筆記本,咬開水筆的筆帽,在上面一筆一劃的寫:爵哥跟我說“我愛你”的第0天。
寫完以後,他忍不住翹起唇角,在後面添了個“030”。
希望每天都是第0天。
這時,桌面上的手機輕輕震動了一下,那個陌生號碼又發來一條短信——“生日快樂啊路天,蛋糕挺好吃的吧。有你最喜歡吃的草莓。”
路天毫不猶豫的就按了刪除鍵,感覺有些不寒而栗。
任頤似乎真的無處不在,那雙監視的眼睛距離近到讓他發慌。
就像是他說的一樣,他們所有的一舉一動都能被任頤看見,天空就是他的監視器。
“你覺得,你們還可以掙紮多久呢。我猜是兩天。如果你主動找我,或許我抓到路爵以後,可以少折磨他一點。”
看到這條消息時,路天一股氣自下而上竄了上來,他抓住手機,用力到微微發抖,一字一句的敲下:“你到底想怎麽樣?”
“很簡單,要你主動放棄跟路爵在一起,然後回國到研究室裏來。”
路天側過臉,看到身旁路爵熟睡的臉,心頭突然傳來一陣鈍痛。
“如果我跟你回去,你就放過他?”
——“當然。”
路天向來不是一個軟弱的人,他從來沒有向什麽妥協過,可是這一次他猶豫了。
短信從早到晚都在提醒著他的處境,讓他覺得有些透不過氣,直到他緊繃的神經被摧毀。
——“今天路爵會出事。”
路天早上一醒來,身邊就沒人了。
他頓時就瘋了,趕緊起身,給路爵打電話。
打了好幾個都無人接聽,他狂奔到鄰居家裏詢問,這才得知路爵好像很早就開著車出門了,看他去的方向應該是集市。
路天借了鄰居家的車就要出門,一路上心臟不停的狂跳。
他還沒到地方,就在半路上碰到了買東西回來的路爵。
他人還是好好的坐在車裏,但是車頭被撞扁了一大塊,烤漆掉了下來,非常狼狽。
“怎麽了?”路爵沖他揮了揮手,“嗨,你怎麽開著車出來了?”
路天搖搖頭說沒事兒,閉上眼睛癱坐在了車上,伸手一摸,額頭上全是冷汗。
他真的經不起這麽嚇。
未知比什麽都要恐怖。
“我想好了。”回到家以後,路天低著頭發出了一行字,“我今天晚上就跟你們走,放過路爵,行不行。”
“好。”
那一整天,路爵都覺得有哪裏不對,但是又說不上來。
晚上睡覺前,路天還跟他一起洗了個鴛鴦浴。
他圍坐在路天身後,摟著他的腰打了一會兒游戲,他把下巴放在路天的頸窩裏,瞇著眼睛低聲道:“你哄我睡覺。”
路天給他遞了一杯熱牛奶,“喝了,助眠的。”
路爵不假思索的喝了一口,然後說:“你餵我。”
路天利落的仰脖喝了一大口,然後閉上眼對準他的唇,渡給他。
路爵伸出舌尖在他唇齒搜刮,細滑的牛奶順著他的脖子淌下來,路天不假思索的幫他舔吮幹凈。
路爵摟著他,直到睡著前臉上都帶著笑。
窗外下了大雨,雨聲非常助眠,路爵躺在床上,很熟的睡去了。
路天在床前站了好一會兒,看著路爵做夢時微微顫動的睫毛,伸出指間輕輕碰了一下,就像是捉一只振翅欲飛的蝴蝶。
“爵哥。”
他喉結滾動,叫了一句。
安眠藥的劑量很足,路爵沒醒。
“人到了。”
手機的屏幕亮了,提醒他有新短信進來。
路天看了一眼,然後就走出了門外。
——“走吧,就在門口。”
外面雷聲滾滾,豆大的雨點劈裏啪啦踩著綠葉打將而來。
雨勢越重,屋裏的人就睡得越熟。
路天站在窗外,回頭看了一眼那張熟睡的臉。他可能是做了什麽好夢,嘴角還帶著淺淺的笑意。
大雨把路天的黑發打濕,顏色比黑夜還要濃重,他整個人都淋濕了,像是水彩畫失了色,墨水氳開,臟了紙面,但人仍卻一動不動的站著,毫無反應。
過了很久,他才默默的轉過身對身後等得不耐煩的人說了句:“走吧。”
他這輩子做過最勇敢的事,不是決定去愛他,而是決定離開他。
他離開的時候,沒有回頭,因為怕只要一回頭,就舍不得走了。
但是當他坐到黑暗車子裏,戴上冰冷的手銬時,突然間又後悔了。
他後悔在臨走之前,沒有親親路爵的臉。
一下都沒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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