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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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曙光如同利劍一樣撕破黑暗, 彌漫著霧氣的黑色森林終於迎來了光明。

平靜的水面重新泛起波瀾, 粼粼波光反射出熾熱的陽光。

夢境裏的一片紅,變成了長滿罌粟花的山坡。

路爵突然用胳膊抵住桌子,撐著額頭, 緊閉上了眼睛, 鬢角不停的有冷汗冒出來,腦海裏的畫面就像是夢魘一樣吞噬了他, 他只覺得呼吸困難,心裏陣陣鈍痛。

路天看了他一眼,輕輕拍了兩下他的背。

路爵雙眼通紅的看著林煦陽說:“照片呢?”

林煦陽緊張的瞥了路天一眼, 不知道這是什麽情況:“在,在家呢, 如果你要看的話, 我可以給你帶過來。”

“能去你家看嗎?”路爵問。

“可以啊, 要不,等, 等明天吧。”林煦陽連忙點頭, 只見路爵失魂落魄的握住了胸口古銅色的子彈殼, 然後重重的嘆了一口氣。

林煦陽吃飯吃得飛快,心裏七上八下的,總想問路爵, 你是不是跟我爸結過什麽怨,為什麽一聽見他名字,就這反應。

但是路爵下了桌以後, 就臉色蒼白的去了房間裏休息,精神頭兒看起來非常不好。

林煦陽識相的閉上嘴,沒有再繼續問下去。

第二天就是周六,路爵很早就坐在客廳裏等他們起床,一邊咬著吐司,一邊在低頭看手機。

即使他有點兒無精打采,但是看上去依舊英俊,那張線條淩冽,輪廓深刻五官立體的臉,不僅沒有顯得狼狽,反而多了幾分落拓不羈。

昨天晚上他實打實一夜沒睡,醒來就給江恒發了條消息,內容就只有兩個字:“林烽。”

“叮”一聲,江恒回了他消息。

——“你都已經想起來了?”

關於以前的那些事路爵是想起來了,但並不確定是不是全部。

——“你現在在哪兒?我去找你。”

江恒看他不回消息,幹脆直接打了個電話過來。

“餵,爵哥。你人呢?”

路爵接了電話,沈默半晌才開口,聲音嘶啞得不成樣子:“是我把林烽給殺了。”

這句話如同一記悶棍,當頭一棒,把路爵給打得頭疼欲裂。

林烽,他曾經最好的兄弟,被他親手殺了。

江恒艱澀的開口:“不,不怪你。”

“操。”路爵低吼了一聲,一拳砸在桌子上,震得桌子上的玻璃杯哐哐作響,“我他媽就是個畜生。”

路天已經醒了,沈默的走過來,站在路爵面前,目不轉睛的盯著他看。

他的那雙眼睛,就像是毫無雜質的黑曜石,仿佛能一眼直直看到人心底去。

路爵平覆了下呼吸,剛想示意路天去一邊兒站著,然後他就徑直走到了路爵面前,伸手摸了摸他的頭發,就如同路爵平日裏那樣撫摸他的頭頂。

“不難過。”路天低聲說,“沒事的。”

路爵從他清澈的眼睛中看到自己,一個真實的,完整的自己。

林煦陽的家住在一個小胡同裏,胡同很窄,推輛自行車都要側著身子才能走過去的那種。

林煦陽領著路爵和路天,走在水泥板路上的時候,坐在門口曬太陽的老大爺瞇著眼睛沖他打招呼:“陽陽這你朋友啊?”

林煦陽點點頭:“對啊,張大爺,您家貓今天怎麽不在?”

“它跑到墻底下跟別的小貓鬧架呢。”張大爺悠閑的笑了笑,“來我家坐坐唄?”

“不了,估計我媽已經回來了。”林煦陽擺了擺手說,“我先回家了哈。”

林煦陽轉身跟路爵說了句:“我家挺小的,別介意哈。這地方我們住了十幾年,之所以沒搬,就是因為雖然小,但顯熱鬧。”

“是挺熱鬧的。”路爵挺喜歡這地方,生活氣息濃厚,街坊鄰裏相處和睦,不像是公寓樓裏的鄰居,即使住對面好幾年都說不上一句話。

每扇門都對彼此禁閉著,所有人的心裏都鎖著一個世界。

到了門口,林煦陽大聲喊了一句:“媽,我回來了。”

路爵聽見隨之響起一陣下樓梯的聲音,腳步很輕快。

“陽陽,你昨天晚上沒在家住啊?”女人溫柔的聲音從門後傳來,大門打開,出現一張端莊姣好的面容。

林煦陽的媽媽穿著一條絲質的黑色啞光旗袍,曲線玲瓏有致,外面罩著一件花色繁覆流蘇大披肩,立體刺繡的花朵,層層疊疊織下去,非常精致。襯得她人愈發嫻雅,如臨花照水,依稀能夠看出她年輕時美貌出挑的影子。

“你朋友也來了?怎麽不提前說一聲,家裏也沒收拾,快進來吧。”林煦陽的媽媽沖路爵和路天友好的笑笑,“我是陽陽的媽媽,白筠。”

路爵很有風度的微微側身站在門旁:“路爵。”

路天沒打招呼就徑直進了門,白筠看著他的背影笑了笑。

於是路爵一把扯住他的衣角,強行將他拽回來說:“問個好。”

路天看著白筠,楞了楞,從嘴裏吐出一個字:“好。”

好在白筠也不計較,笑了笑說:“這孩子真可愛。”

林煦陽走在前頭,轉身看了白筠一眼說:“媽,爵哥說他認識我爸。”

白筠聽見這話,立馬驚喜的望向路爵:“真的嗎?那您知不知道,林烽他現在在哪裏?”

路爵沈默著不知道該怎麽開口。

“沒事兒,我知道這些事兒都不讓往外說,他也跟我說過。”白筠點點頭,表示理解,但是,沒過幾秒就又猶豫的看向路爵,“可你能不能告訴我,他現在到底怎麽樣了啊?最近我老做夢夢見他,夢見他感冒了也不知道吃藥。我就挺擔心的,怕他照顧不好自己。”

路爵聽見這話,只感覺嗓子眼兒有點堵。

“你見笑了,我這人就是比較啰嗦。”白筠看他表情變了,以為他嫌自己問的太多,淡淡的笑了笑,眼角微微泛紅,“林烽這一走就是十年,音訊全無,我連他在做什麽都不知道,還挺著急的。你真的是他的同事嗎?”

路爵點點頭:“他是我最好的兄弟。”

白筠很想再繼續問下去,但還是嘆了一口氣,把話給咽進了肚子裏,轉過頭的時候,忍不住拭了拭眼角。

剛到林家客廳,林煦陽就要拽著路天和他一起打游戲。

路天回頭看了眼路爵,得到首肯後才好奇的研究起了手柄。

路爵坐在沙發上打量了四周,房子的格局雖然小,但是非常整潔溫馨,能看出來女主人是個愛幹凈,並且十分講究的人。

對面客廳有一面墻,貼的全是照片。

路爵站起身,走到照片墻的面前,白筠主動跟他講解道:“這墻就是我們家的相冊,中間那張,是唯一的一張全家福。”

路爵擡眼看去,照片的邊角的塑料紙都已經皺了,折痕看起來有了些年頭。

照片上有三個人,中間那個就是兒時的林煦陽,笑得一雙眼睛都沒了,嘴角邊有兩個淺淺的梨渦,像是盛滿了陽光。

那個年輕漂亮的女人則是白筠,照片上的她依偎在高大的丈夫懷裏,笑得很是甜蜜。

而一手扶著白筠的腰,一手托舉著兒子的男人,就是林烽。

他那時候還年輕得紮眼,穿著迷彩外套,站立得筆直,挺拔得如同一棵小白楊。林烽的嘴角也有梨渦,薄唇上揚著,笑容和煦如沐春風。

看著這個笑容,路爵一下就想起他當年第一次見到林烽時的場景。

那些被塵封的往事,忽地被打開,陽光湧進來,照得人壓根無所遁形。

路爵看了白筠一眼,瞇著眼睛,回憶了起來:“我和林烽是在部隊認識的……”

時間過得飛快,一晃就是十多年。

他認識林烽的時候,也不過只有十八歲。

正是少年一腔熱血沒地兒灑的年紀,他應征當了兵,被拉到山窩子裏訓練,說要從他們一個班裏選出幾個人去到上面做任務。

也沒告訴具體是什麽任務,上面說不能洩密。

那時候滿懷著抱負的少年們都隱隱覺得,這事兒肯定得是驚天動地的大事兒,大到轟動聯合國組織,震驚太平洋半島的那種。

想想都讓人熱血沸騰。

十八歲的路爵,黑發黑眸,眼神裏有光,剛從家鄉青山鎮逃離出來,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這個世界到底是個什麽樣子。

體能訓練的時候林烽跟他倆人是站挨邊兒,個頭身量都差不多。晚上訓練完畢,休息拉歌的時候一個加強排,被分成了兩隊。

林烽跟路爵是對立的兩個隊伍,一群人裏面就數他倆唱得最響亮。一個伸長脖子可著嗓子嗷嗷,一個聲嘶力竭把拉/屎的勁兒都使上,還唱得旁若無人。

仿佛這場拉歌是只屬於他們兩個的演唱會,看得周圍人紛紛捧腹大笑。

到最後,倆楞頭青把嗓子都喊劈了也不服輸,非要再加賽,決出個高下。

最後班長起哄讓他們比賽摔跤,路爵二話不說就走上前去應戰,結果被林烽兩下就扳倒了,一頭栽在了地上,一動不動好半天。

“哎,你沒事兒吧。”林烽嚇得立馬去扶他。

路爵趁他不註意,哧溜一聲從草地上矯捷的跳起來,一下就把林烽給摔了個底朝天。

林烽大方的笑笑,坐在草地上看著路爵說:“你身手挺好啊,快趕上我一半了。”

路爵拍了拍手:“你也很不錯,我再讓你一只手,估計你就贏了。”

倆人相視一笑,嘿嘿嘿半天。

不打不相識,倆人晚上一起在食堂打菜時就開始勾肩搭背的聊上了天。

林烽國防生畢業後,本來是想念軍校來著,他女朋友被校領導兒子給調戲了,林烽揍了那孫子一頓,沒法子再回去,就被調到了這裏來。

“你呢?”林烽吃了口飯問路爵,“你也是被迫無奈吧?”

這地兒不僅偏遠,而且還見不著家人,訓練又苦得要命,以後命運堪憂,生死未蔔。年輕的小夥子但凡能有別的選擇,估計都不會往這兒鉆。

“不是,我主動來報名的。”路爵大口的嚼著牛肉說,“食堂夥食真好嘿,我都忘了自己多久沒吃飽過飯了。”

林烽挺驚訝:“你家這麽窮啊。”

路爵默不作聲的點點頭:“我家青山鎮的。”

林烽聽見這個地名,沈默了一下,把碗裏的紅燒肉夾給了路爵說:“多吃點。”

路爵笑笑:“謝了啊,我就不跟你客氣了。”

青山鎮那地方太有名了,林烽沒辦法不知道,它是Z國著名的毒村。位於邊境地區,毗鄰大沖山,地理環境得天獨厚,群山連綿,氣候溫潤,是罌粟生長的溫床。

因為這片地方的人口構成比較覆雜,有很多少數民族混居在那兒,原住民大多是雅庫族人,牽扯到民族關系,所以不太好治理。

Z國最大的毒/梟老莫常年盤踞在那兒,控制了青山鎮所有的居民,命令所有人把農作物給清理了,必須在土地上種植上罌粟。

一開始青山鎮的居民也反抗過,但是被反抗的那些人輕則被砍去了手腳,重則被活活打死,沒有一個人能夠幸免於難。

斷手斷腳的人,也得幹活,到死為止。

路爵的父母就是在反抗中被活活打死的,屍體雙雙被扔進河裏泡了三天,打撈上來的時候,已經膨脹發紫,皮膚潰爛得不成樣子了。

看見父母屍體的那一刻路爵就知道,自己必須逃出這個可怕的地方,否則就只有死路一條。

於是,他帶著一腔孤勇,趁那些毒/販子睡著的時候,連夜跑上了山坡。

路爵在蒼茫的夜色中一路狂奔,群山在他餘光中匆匆飛快倒退,山坡上盛開著如血的罌粟花,傳來一陣陣詭異而濃烈的香味,猶如暗夜鬼魅。

夜間巡查的毒/販被驚醒,拿著手電筒在他背後狂追,在他背後大喊了一聲:“站住!再跑我他媽打斷你的腿。”

路爵腳步踉蹌,雙腿一軟,差點被嚇得滾下山坡。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腳步,一旦被捉住了,就只能和父母一樣慘死。

眼前浮現那兩具面目全非的屍體,鼻尖似乎還縈繞著惡臭。

路爵心下一凜,我他媽要活著!我一定要逃出去,這是我唯一的機會!

他腳底突然憑生出一股力量,牽引著他飛快的跑向前方。

到最後,路爵只能聽見自己心臟如同擂鼓般節奏強烈的跳動著,其他什麽都已經無法感知。

月朗星稀,曠野無風。

暗下裏沒有燈盞,只有月光照向大地,但憑借著這份光,他便可以把黑夜當成白天。①

少年在山坡上奔跑著的身影越來越快,仿佛不知疲倦的永動機。

直到淩晨,身後的人早已經遠遠的被他甩在身後,再也追不上來的時候,路爵才用盡力氣般轟然躺下,疲軟倒在地上,拼命的喘息。

就像是一只被擱淺的魚,呼吸急促,肺部快要爆炸。

他頭頂藍天白雲,遙望遠方陌生的城市,突然很想哭,但是不知道為什麽,卻一點兒也哭不出來。

不能哭,他要保留所有的體力,用來生存下去。

絲毫的力氣都不能浪費。

訓練期間,路爵永遠都是表現最好的那個,射擊,越野,泅渡,偵查,操舟,每樣都是第一。

因為他聽說,只要被上面選上了,就能去緝毒隊,那樣就可以為他那被殘忍殺害的父母報仇。

而林烽對於訓練,則沒有路爵那麽上心。

路爵知道林烽志不在此,而且他心裏還有更多的牽掛。

他們在這兒不能用任何通訊設備,也不能給家裏人打電話。林烽想他的女朋友了,就坐在床頭給她寫信,寫日記。

路爵他們幾個單身狗總是起哄架秧子,嗷嗷著說要看嫂子照片。

林烽裝作很不情願的揮揮手:“哎,湊什麽熱鬧,我媳婦兒自己個看,不給你們看。”

但是沒過多久,就從枕頭底下拿出一本書,小心翼翼的翻開,把裏面夾的照片取出來說:“看一眼,就得還給我。”

路爵搶著第一個看了,從照片上看,白筠那時候還在讀大學,紮著倆麻花辮,氣質幹凈又漂亮。

林烽寶貝得不行,擦了好幾遍放回去,每天晚上都得默默看好幾遍,然後路爵就聽見他的鐵床哐哐哐一陣響。

“發/浪呢你。”路爵輕踹了下他床頭,“擼一發得了,在那兒沒完沒了了還。”

林烽舒服的嘆了一口氣:“我他媽以為你睡著了呢。”

“本來睡著了,你動靜太大,把我給吵醒了。”路爵瞥他一眼,“小擼怡情,大擼傷身,強擼灰飛煙滅。我前兩天看你手都脫皮了,敢情是擼太多擼禿嚕皮了。”

“去你大爺的,我手脫皮是因為上火。”林烽枕著臂,翻了個身,面朝著路爵,“哎,問你個事兒?”

“離我遠點兒。”路爵把他往旁邊推了推,“別湊那麽近,惡心巴拉的。”

部隊的床本來就是拼在一塊兒的,一個宿舍十二張床,路爵跟林烽之間隔了不到半米的距離,他這一湊,倆人就更近了。

“這有什麽啊,都大老爺們兒。”林烽不僅沒往旁邊讓,還一把攬住了路爵的肩膀說,“兄弟,你想過以後幹嘛嗎?”

“以後?”路爵看著天花板,眨了眨眼睛,語氣堅定,“我他媽要把那些毒/販子全抓了,一個一個繩之於法。”

“我之前是想當歌手來著,後來覺得太不切實際,我打算當一科學家。”林烽說話的表情很認真,看得路爵都不想打擊他。

媽的,科學家比歌手更不切實際好嗎?

不過林烽是真的很喜歡唱歌了,有事沒事總愛哼兩句,大掃除抱著掃把當吉他,心有多大舞臺就有多大。

路爵敲著洗臉盆當架子鼓給他伴奏,倆人自娛自樂嗨到爆炸。

後來敲爛了一個盆,被班長發現罰他們在大太陽底下站了一下午。

倆人雙雙曬成了炭球,路爵對著鏡子把帽子摘下來一看,以帽檐為分界線,他的頭變成了黑白兩個色。

看著特別傻逼。

林烽比路爵大那麽幾歲,在路爵面前總是以大哥自稱,也常常以大哥的身份罩著他。

路爵那時候比較孤傲,除了林烽沒人和他說話,因為表現得太出挑,總是有幾個人老是看他不順眼,處處挑釁他。

路爵壓根就沒放在眼裏去,但是別人背地裏卻積了不少怨氣。

那會兒,每個月的15號才允許在附近鎮上自由活動,到晚上七點之前必須回來,不能在外過夜。

路爵跟林烽倆人在鎮上逛了逛,買了不少吃的,回去的時候天都已經黑了。

半路上突然竄出來幾個人,臉上戴著口罩,手裏拿著棍棒,逮住倆人就是劈裏啪啦一頓揍。

寡不敵眾,路爵背上挨了好幾棍,疼得脊椎都快要裂開了,忍不住嚎了一嗓子。

林烽突然撲了過來,把他壓倒在地,用身體給他當肉盾,替他挨了好多棍。

回部隊事,晚上睡覺,林烽身上的傷多得有些觸目驚心。

路爵咬牙切齒道:“那幾個孫子真他媽不要臉。”

林烽搖搖頭:“別爭狠鬥惡,違反紀律的事兒不能幹。”

路爵有些愧疚的看著他身上的傷說:“我連累你了,本來應該是我一個人挨的。”

“誰讓我是你大哥呢,我不幫著你誰幫著你。”林烽說得理所當然。

他過生日的時候,林烽組織兄弟幾個一塊兒給他堆了個水果蛋糕。雖然蛋糕不怎麽好吃,但那是路爵這輩子正式過的第一個生日。

幾個人都喝大了,林烽摟著他的肩膀呵呵傻笑,一邊笑一邊說:“從今以後,有哥一口屎吃,就有你一口尿喝。”

路爵笑著罵了他一句說:“滾。”

那些訓練的日子雖然苦得發酸,但卻淋漓盡致,特別痛快。

經過兩年特訓,這個原先從總部直屬特種兵裏拉出來的四十人,最後被淘汰得只剩了五個人。

五人分別是,路爵、林烽、老夏、歐陽、大壯。

這五個人甚至沒有正式的連隊編號,一天的警服都沒穿過,直接被吊銷了戶口信息,組成了一支叫做“野狼”的尖刀部隊。

當年一個烈士犧牲,能得到的撫恤金是三十萬。

用三十萬換一條命,這種抽鬼牌、當炮灰的玩命兒行徑,妥妥的穩賠不賺。

組局之前,從Z國緝毒署裏調來的薛上尉,把他們五個叫到了辦公室裏,辦公室正中央掛著一副巨大的沙盤,上面畫著Z國詳細的地形圖,薛上尉用手指點了點邊境線上的青山鎮:“大家看到這個地方了嗎?”

路爵擡起頭緊緊盯著那個翠綠色的小點,眼神動了動。

“我國最大的販/毒團夥全都集中在這裏,這些年他們的勢力越來越大,靠制毒發財,用賺來的錢裝備軍火,已經嚴重威脅到了內地人民的人身安全,趁著這些亡命之徒,還只敢在邊境線囂張,我們必須一鼓作氣,徹底把他們的老窩給端了。”薛上尉身穿沙漠迷彩外套,表情堅韌如同沙漠裏的胡楊樹,“特勤,是一個非常需要考驗人毅力的工作。如果你能把手放在滾燙的熱油裏烹炸,面不改色,忍受得了極端的疼痛,以及精神上的高壓,才能夠勝任得了這份工作。”

薛上尉走到他們跟前,目光一一檢閱了五人:“你們是被命運挑中的優秀的戰士,既然身上背負著這份光榮使命,就註定著要一直戰鬥下去。”

“這份工作,會遭到朋友、親人、以及同學的不理解,甚至會承受很多的誤會、羞辱。大聲告訴我,你們準備好了嗎?!”

“準備好了!”五人聲音鏗鏘有力,齊聲回答。

薛上尉沖五人敬了個標準的軍禮,眼神深邃犀利如同鷹隼:“請大家牢牢記住一句話,只有把自己擺在獵手的位置上,才能一手掌控局面,打入敵人的心臟。”

老莫老奸巨猾,他本人也吸/毒,性情極其殘暴,陰晴不定,難以捉摸。

為了取得他的信任,五個人從不在同一個地方出現,靠背後的指揮聯系,分別打入了這個團夥的各個角落。

路爵為了讓自己看起來更像一個毒/販,甚至去弄了個紋身,學習他們之間的黑話,了解毒/品交易市場的行情。

長期跟這些下三濫、暴力狂、癮/君子、還有神經病接觸,不可避免就會產生一些負面情緒,路爵那陣子過得特別壓抑,每天基本都沒睡著過,就算是睡著,也很容易就驚醒了。

在老莫的手下臥底了兩年,路爵終於漸漸爬到了能跟他說上話的位子。

路爵永遠都記得那天,他跟老莫見面,林烽就跟在老莫的身後。

路爵淡淡瞥了他一眼,倆人擦肩而過,如同陌路。

老莫這人出身比較貧寒,靠制/毒發了財以後,就吃喝嫖賭揮金如土。

老莫跟路爵倆人約在KTV包廂裏見面,路爵一到地兒,就看見他用愜意無比的姿勢仰躺在沙發上,微微瞇著眼看向自己。

而林烽則低著頭站在老莫旁邊,一句話也不說。

“你就是老A?”老莫把胳膊搭在旁邊女人的身上,用探究的目光打量著路爵,“貨帶來了嗎?”

“帶了。”路爵把貨摔在桌子上,揚了揚唇角說,“這次的純度很高,百分之七十。大哥,您驗下貨?”

老莫伸出手碾了碾白色的粉末,擡起眼皮示意路爵說:“嘗嘗。”

路爵不解的望向他,只見老莫一雙三角眼瞇成了一條縫,把剛剛沾著粉末的手指放在鼻尖底下,用力的嗅了嗅,臉上浮現出一種恍惚的神情,身體劇烈的抽搐了兩下,舒服得嘆了口氣,一頭歪倒在了旁邊女人的胸脯上,女人嬌笑幾聲,撒嬌般推了推老莫。

老莫冷冷的聲音再次在路爵耳邊響起:“聽不懂麽?嘗嘗。”

路爵抿了下唇角,有些為難的解釋道:“大哥,我用不起這玩意兒。”

用毒/品控制自己的手下,是老莫慣用的伎倆,一旦吸食毒品以後,就會喪失一個人最基本的意志力和判斷力,完全淪為他的走狗。

老莫本來正懶洋洋的倚在沙發上,聽見路爵說出這句話,他臉上神情都變了,目光陡然變得陰鷙起來,仿佛淬過毒一般盯著路爵:“你說什麽?”

那一瞬間路爵覺得呼吸都停滯了,大腦裏的弦越繃越緊,完全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該幹些什麽,當時心裏只有一個聲音在重覆的念叨著:趕緊想辦法怎麽應對,不要慌亂,不要被他看破,猶豫的時間越長破綻就越多。

正當路爵低著頭思索之際,老莫身後突然傳來一聲瓷杯落地的響動。

林烽聲音顫抖的大聲喊:“莫,莫哥,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剛剛手沒拿穩。我這就再去給您倒杯水。”

正是這短短的幾秒,給了路爵反應的時間,他毫不猶豫的撚起桌子上的粉末,輕輕的吸了兩下,正準備屏住呼吸假吸,就被旁邊兩個黑衣男人突然按住了肩膀。

老莫點了下頭,黑衣男人抓起一包粉就往路爵口鼻上摁,嗆得路爵搖頭掙紮,面紅耳赤。

“行了。”老莫斜著眼打量著捂住胸口的路爵,輕笑了聲,“感覺怎麽樣。”

路爵眼前一片漆黑,只覺得頭暈得像是過山車一樣,胃裏翻江倒海的,讓他惡心到想吐。

“嘔。”路爵彎下腰忍不住吐了出來,痛苦的閉上了眼睛。

老莫嘖了一聲:“小兄弟你也不提前打聲招呼,吐了這一地,多臟啊。”

他這話剛說完,旁邊的兩個壯漢就一人一邊,把路爵的頭摁進了冰水裏。

看來是早有準備。

路爵胡亂的掙紮著,窒息的同時,肺部嗆水,讓他不由得劇烈的咳嗽了起來。身體內惡心,想吐,但頭部被摁在水裏,他又沒辦法吐出來。

雙重痛苦折磨之下,路爵神智恍惚了起來。

老莫一把拽住他的衣領,扯到自己跟前,以俯視的角度看著他說:“我問你你是誰的狗啊?”

路爵的餘光虛虛瞥見正站在老莫背後的林烽,暗地裏咬了咬牙,然後才亮出一個討好般的笑容:“我是您的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老莫近乎癲狂的大笑幾聲,一把將他扔在了地上,“叫一聲聽聽。”

路爵扶著沙發邊緣,低下頭慢慢爬起來,頭發上的水不住的往下滴,臉上努力撐起一個笑容,看著老莫張口:“汪汪汪。”

“乖,以後只要你聽話,我就賞你飯吃。”老莫笑了幾聲,然後就摟著懷裏的女人離開了。

等他走遠了,路爵才如釋重負般閉上眼睛躺在了沙發上。

因為海/洛因被收網以後,才能給這些犯罪分子定罪,為了收集足夠的情報,他只能繼續忍辱負重。

可是沒想到的是,過了兩天他居然產生了一些戒斷反應。

失眠、心悸、胃痙攣、頭疼、想吐,只要一到晚上他就要經受這些生理上的折磨。

而且,可怕的是,他竟然有了想要再去嘗一下那包白/粉的味道。

一次又一次在邊緣試探、掙紮,涼水兜頭潑下迫使自己清醒。

路爵每每忍到全身抽搐,體內每個器官都像是被絞在一起,傳來陣陣摧心剖肺般的疼痛,他緊緊咬著蒼白的嘴唇,拿起筆,顫抖著在紙上寫下一行字。

“請讓我死去吧。”

作者有話要說: 若以唇吻上刀鋒,向死而獲新生。

親手弒我所愛,也弒我所憎。

——《業火如剎》

①出自《白夜行》大推。

②所有關於緝毒方面的資料,都出自百度和知乎的資料,影視資料,以及身邊朋友的敘述。人物沒原型,背景虛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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