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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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章節
裏脫身,我就會告訴明樓”
然後給他一個重新選擇的機會,最後一次機會。
方立文:戲子
【五十四】
方立文番外:
{衛兄把話講差了,男兒有志當自豪。
忠肝義膽天日照,平生不怕殺人刀。}
白西裝長圍巾的男子就站在那裏,周圍圍了一圈華人面孔,有粗衫爛布的,也有衣著考究的,也
不分等級的圍成一圈,遙遠浪漫開滿薰衣草的異國裏,還可以聽到咿咿呀呀的鄉音正是太溫暖
了,每個人的臉上都洋溢著光芒,那是一種名叫思念的光。
一曲罷,眾人鼓掌,他也笑著拱拱手,細氣的表情下隱約有些自得,他長得好,自得虛榮的表情
也是美的。拎起行李箱的時候卻聽到坐在後方的那個成年男子輕聲對另一個清正瘦高的男子道
“唱的不錯,可惜錯了一個音。”
他一驚,那錯的音正在尾部,又不是重音,所以唱起來連他自己都險險擦過,心存僥幸,想不到
竟然能在這裏遇到行內人。
他走過去,扯開一絲恭敬溫柔的微笑,
“兩位行內人,在下獻醜了。”學究氣重一點的那個男人扶了一下鼻尖的金絲眼睛,也拱拱手,
“不敢。在下只是偶爾涉獵,敝人明樓,這是舍弟阿誠。”
“方立文。”他溫和的笑,“頂天立地的立,”經文緯武的文。”
方立文是來法國旅居的,他本是富家子,家裏往上數也是有當年在朝中做官的,新時代到來,清政府不存在了,可那麽多年世家打下的基業卻也不少,家中早年蒙難,一家老小全死在火裏,國
內只餘下一個表哥方志同(一觸即發),和在國外學習音樂的小少爺方立文。
他學的是鋼琴,肖邦,李斯特。卻對著中國戲劇格外感興趣,抑揚頓挫的咿咿呀呀,這倒是淺
的,倒不如說,他喜歡演戲。
若是演一個軍人,便要套上另外一個人,演他的資歷,演他的過去,演他的習慣,真真正正的代
入進去,男人,女人。
入戲的感覺,就像是擁有了他演的這個人的一切。
在國外修戲劇學,這是多麽諷刺的一件事情,他回到家裏,接受了些家產,便馬不停蹄的去拜訪
各地的戲曲大師,梅/蘭/芳,黃/佳/秋。
他生性涼薄,無牽無掛的,又沈得住氣,一副溫溫吞吞耐心的樣子,頗有些梅大師年輕時候的神
韻,卻在昆曲上也有建樹。
良辰美景奈何天,賞心樂事誰家院。
加入共/產/黨,本是必然。
男兒總有熱血要報國,即使這個人再涼薄,再冷血,見多了日本人虐/殺同胞的情形,恐怕也是會
起身反抗的。
更何況,他的表哥方志同,便曾經是一名□□。
少年時方立文回國,便在方志同家住過幾天。
方志同是個蓄胡子,中年微胖的男人,為人豪氣卻愛逞英雄,妻子陸阿珍溫溫柔柔的像是小家碧
玉,可他卻一眼看出,這個女人的心底有一個大窟窿,只有錢,才能填滿。
這兩個人早晚要抱著團一起完蛋。他站在那裏冷冰冰的想。
他住在方志同家一個月,憑著天生做出來的一副知心怯懦的樣子,再加上數不清的零零碎碎的小
禮物,別說是方志同共/產/黨的身份,就連
他加入共/產/黨後大大小小的動作都一清二楚。
雖然莽撞,卻比當時嚴苛酷辣的軍/統要好上很多。
那是他最初對共/產/黨的認識。
後來巴黎進入明樓麾下,他憑借著溫和四面玲瓏的手段,算是在法國周旋在上流社會的德/意/志貴
族之間得到了不少情報,下手也狠,藏在口袋裏的一支眉筆和長長的指甲變成利器,成為眼鏡蛇
麾下耳聰目明的一只畫眉鳥。
可是不夠。
他心裏也有個大大的洞,需要被填滿。
在那裏,他始終是從中國來的一個戲子,自己的身份,自己的人生,一點也沒有意趣。
然後他就接到了一個任務——接近76號情報處處長汪曼春。
明樓果然是他的知己,也只有他能夠真正的掌握自己。
他是一流的戲子,要做,就要做到最好,最像。
他花了多少時間,讓明樓手把手的教他自己的走路方式,教他一模一樣的微笑,如何蹙眉,如何
說話,甚至怎麽對待汪曼春,怎麽去愛上汪曼春。
回國時候的他,幾乎已經變成了第二個明樓。
但他又不只是明樓。
他篤定汪曼春會愛上她,因為他比明樓更加純粹,他比明樓更加明樓,他沒有國仇家恨,也沒有
不得已的什麽革命情懷。
他的身份,是富家之子,鋼琴師,喜歡哲學看書,他是從明樓身上剝離下來的一塊皮,一塊只存
在於對汪曼春的愛的皮。
通紅的臉頰眼眸放著光,他們第一次接吻的時候方立文想,
很好,他做的很完美,雖然汪曼春哭了。
她的眼淚濡濕的落在他的肩膀上,方立文想
:我所了解的你,就在這裏
如此之近的距離,伸手便可觸及,如此之遠,他卻似乎從未見過她一樣,如此耀眼的美麗,就是
那個男人惦記的原因嗎?
他一向是最好的戲子,最好的扮演者,入戲入得也深,幾個月迷迷糊糊的過去,所有人,就連夜
鶯都道他情根深種,不可自拔。
他倒是希望如此。
他很享受這樣的人生,很享受過得滿滿的生活,可他自己知道,他不是明樓,他的體貼,他的溫
柔,他的愛,也許汪曼春是愛的。
可他越學明樓,汪曼春看他的眼神便會驟然冷下來。
方立文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他不該在這個世界上最了解明樓的人面前演他。
就像是在一個人身上看到兩個人的靈魂,對與汪曼春而言,也許明樓是個很好接近汪曼春的缺
口,可卻也是個巨大的敗筆。
他當然愛汪曼春,作為明樓,愛汪曼春,是習慣,是任務,可方立文覺得自己就像是一個傳情的
工具,明樓知道自己不能替代他,他在嘲弄自己,汪曼春知道他不是明樓,她在享受自己的愛。
沒人真正註意方立文。
他覺得自己要輸了,他不甘心,他不希望輸給那個男人,他也不希望自己抽身而出時,只有自
己,忘懷不得。
所以他以自己的心頭肉,做了人生中最大的一個賭局。
賭註:便是勝過明樓,還有在一個人心底,永遠埋下一根刺。
方立文:戲迷(完)
【五十五】方立文番外:戲迷
若是憑借前文這些,你就以為自己完完全全的理解了方立文,那恐怕是大大的輕看了他。
溫柔,纖細,斯文,還有與身居來的紳士風度和良好修養談吐。
一個人的這些特質按理來說是很難消除的,因為這來自於他的家庭,他的經歷,這都是時光刻在
一個人的靈魂裏的,做特工,受過專業訓練,再強大的訓練也只不過是將這些東西藏的更深而
已。
而方立文,卻能完全的剝下這層皮。
若是有一老婦人摔倒在不遠處,他會如何去做呢?
他會立刻從口袋裏拿出手套來,然後慌張而不是溫和的扶起那老婦人,像個十足的紳士一樣攙扶
她,將灰拍去,然後詢問有沒有事情,等到一切結束,再將那副手套摘下來扔掉。
別人穿再多的偽裝,脫下來就是自己。而方立文本身就是自己的偽裝。
真正的他,沒有喜歡的東西,也沒有厭惡的東西,用的餐點天天變,看的書雜亂無章,他在盡力
的讓自己變成一塊白紙。
沒有愛好,就沒有習慣。沒有習慣,就沒有弱點。
他更享受於把自己當成無。
方立文這個角色,只不過是他從萬千畫皮中挑選的最牢固的一張罷了。溫柔的人,愛笑的人,總
不會讓人討厭。有禮貌的人,懦弱的人,不會讓人有防備。
他穿上這層皮,演自己的時候,便是語言溫順,演別人的時候,也可以粗俗無禮的往地上吐痰,
教養也沒有的不洗澡,說臟話。
他覺得自己是條變色龍,完美的變色龍,起碼是在遇到明樓之前。
他微笑,然後掩下心底的不悅。
走向那兩個人,用了十一步。他完美的觀察了這兩個人。年長者嗜甜,手指上有砂糖印記,身體
微胖,衣衫整齊,件件都是巴黎最經典的款式——守舊者,思考者,計劃者,當然最重要的,他
手上有槍繭。
年輕者,畫手,手指漂亮,修剪整齊,練過鋼琴,身體修長,但腰部微傾斜,有不明顯傷痕,疑
遭遇幼年家庭暴力,衣著也同樣富貴,——執行者,手上也有槍傷。
所以自然而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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裏脫身,我就會告訴明樓”
然後給他一個重新選擇的機會,最後一次機會。
方立文:戲子
【五十四】
方立文番外:
{衛兄把話講差了,男兒有志當自豪。
忠肝義膽天日照,平生不怕殺人刀。}
白西裝長圍巾的男子就站在那裏,周圍圍了一圈華人面孔,有粗衫爛布的,也有衣著考究的,也
不分等級的圍成一圈,遙遠浪漫開滿薰衣草的異國裏,還可以聽到咿咿呀呀的鄉音正是太溫暖
了,每個人的臉上都洋溢著光芒,那是一種名叫思念的光。
一曲罷,眾人鼓掌,他也笑著拱拱手,細氣的表情下隱約有些自得,他長得好,自得虛榮的表情
也是美的。拎起行李箱的時候卻聽到坐在後方的那個成年男子輕聲對另一個清正瘦高的男子道
“唱的不錯,可惜錯了一個音。”
他一驚,那錯的音正在尾部,又不是重音,所以唱起來連他自己都險險擦過,心存僥幸,想不到
竟然能在這裏遇到行內人。
他走過去,扯開一絲恭敬溫柔的微笑,
“兩位行內人,在下獻醜了。”學究氣重一點的那個男人扶了一下鼻尖的金絲眼睛,也拱拱手,
“不敢。在下只是偶爾涉獵,敝人明樓,這是舍弟阿誠。”
“方立文。”他溫和的笑,“頂天立地的立,”經文緯武的文。”
方立文是來法國旅居的,他本是富家子,家裏往上數也是有當年在朝中做官的,新時代到來,清政府不存在了,可那麽多年世家打下的基業卻也不少,家中早年蒙難,一家老小全死在火裏,國
內只餘下一個表哥方志同(一觸即發),和在國外學習音樂的小少爺方立文。
他學的是鋼琴,肖邦,李斯特。卻對著中國戲劇格外感興趣,抑揚頓挫的咿咿呀呀,這倒是淺
的,倒不如說,他喜歡演戲。
若是演一個軍人,便要套上另外一個人,演他的資歷,演他的過去,演他的習慣,真真正正的代
入進去,男人,女人。
入戲的感覺,就像是擁有了他演的這個人的一切。
在國外修戲劇學,這是多麽諷刺的一件事情,他回到家裏,接受了些家產,便馬不停蹄的去拜訪
各地的戲曲大師,梅/蘭/芳,黃/佳/秋。
他生性涼薄,無牽無掛的,又沈得住氣,一副溫溫吞吞耐心的樣子,頗有些梅大師年輕時候的神
韻,卻在昆曲上也有建樹。
良辰美景奈何天,賞心樂事誰家院。
加入共/產/黨,本是必然。
男兒總有熱血要報國,即使這個人再涼薄,再冷血,見多了日本人虐/殺同胞的情形,恐怕也是會
起身反抗的。
更何況,他的表哥方志同,便曾經是一名□□。
少年時方立文回國,便在方志同家住過幾天。
方志同是個蓄胡子,中年微胖的男人,為人豪氣卻愛逞英雄,妻子陸阿珍溫溫柔柔的像是小家碧
玉,可他卻一眼看出,這個女人的心底有一個大窟窿,只有錢,才能填滿。
這兩個人早晚要抱著團一起完蛋。他站在那裏冷冰冰的想。
他住在方志同家一個月,憑著天生做出來的一副知心怯懦的樣子,再加上數不清的零零碎碎的小
禮物,別說是方志同共/產/黨的身份,就連
他加入共/產/黨後大大小小的動作都一清二楚。
雖然莽撞,卻比當時嚴苛酷辣的軍/統要好上很多。
那是他最初對共/產/黨的認識。
後來巴黎進入明樓麾下,他憑借著溫和四面玲瓏的手段,算是在法國周旋在上流社會的德/意/志貴
族之間得到了不少情報,下手也狠,藏在口袋裏的一支眉筆和長長的指甲變成利器,成為眼鏡蛇
麾下耳聰目明的一只畫眉鳥。
可是不夠。
他心裏也有個大大的洞,需要被填滿。
在那裏,他始終是從中國來的一個戲子,自己的身份,自己的人生,一點也沒有意趣。
然後他就接到了一個任務——接近76號情報處處長汪曼春。
明樓果然是他的知己,也只有他能夠真正的掌握自己。
他是一流的戲子,要做,就要做到最好,最像。
他花了多少時間,讓明樓手把手的教他自己的走路方式,教他一模一樣的微笑,如何蹙眉,如何
說話,甚至怎麽對待汪曼春,怎麽去愛上汪曼春。
回國時候的他,幾乎已經變成了第二個明樓。
但他又不只是明樓。
他篤定汪曼春會愛上她,因為他比明樓更加純粹,他比明樓更加明樓,他沒有國仇家恨,也沒有
不得已的什麽革命情懷。
他的身份,是富家之子,鋼琴師,喜歡哲學看書,他是從明樓身上剝離下來的一塊皮,一塊只存
在於對汪曼春的愛的皮。
通紅的臉頰眼眸放著光,他們第一次接吻的時候方立文想,
很好,他做的很完美,雖然汪曼春哭了。
她的眼淚濡濕的落在他的肩膀上,方立文想
:我所了解的你,就在這裏
如此之近的距離,伸手便可觸及,如此之遠,他卻似乎從未見過她一樣,如此耀眼的美麗,就是
那個男人惦記的原因嗎?
他一向是最好的戲子,最好的扮演者,入戲入得也深,幾個月迷迷糊糊的過去,所有人,就連夜
鶯都道他情根深種,不可自拔。
他倒是希望如此。
他很享受這樣的人生,很享受過得滿滿的生活,可他自己知道,他不是明樓,他的體貼,他的溫
柔,他的愛,也許汪曼春是愛的。
可他越學明樓,汪曼春看他的眼神便會驟然冷下來。
方立文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他不該在這個世界上最了解明樓的人面前演他。
就像是在一個人身上看到兩個人的靈魂,對與汪曼春而言,也許明樓是個很好接近汪曼春的缺
口,可卻也是個巨大的敗筆。
他當然愛汪曼春,作為明樓,愛汪曼春,是習慣,是任務,可方立文覺得自己就像是一個傳情的
工具,明樓知道自己不能替代他,他在嘲弄自己,汪曼春知道他不是明樓,她在享受自己的愛。
沒人真正註意方立文。
他覺得自己要輸了,他不甘心,他不希望輸給那個男人,他也不希望自己抽身而出時,只有自
己,忘懷不得。
所以他以自己的心頭肉,做了人生中最大的一個賭局。
賭註:便是勝過明樓,還有在一個人心底,永遠埋下一根刺。
方立文:戲迷(完)
【五十五】方立文番外:戲迷
若是憑借前文這些,你就以為自己完完全全的理解了方立文,那恐怕是大大的輕看了他。
溫柔,纖細,斯文,還有與身居來的紳士風度和良好修養談吐。
一個人的這些特質按理來說是很難消除的,因為這來自於他的家庭,他的經歷,這都是時光刻在
一個人的靈魂裏的,做特工,受過專業訓練,再強大的訓練也只不過是將這些東西藏的更深而
已。
而方立文,卻能完全的剝下這層皮。
若是有一老婦人摔倒在不遠處,他會如何去做呢?
他會立刻從口袋裏拿出手套來,然後慌張而不是溫和的扶起那老婦人,像個十足的紳士一樣攙扶
她,將灰拍去,然後詢問有沒有事情,等到一切結束,再將那副手套摘下來扔掉。
別人穿再多的偽裝,脫下來就是自己。而方立文本身就是自己的偽裝。
真正的他,沒有喜歡的東西,也沒有厭惡的東西,用的餐點天天變,看的書雜亂無章,他在盡力
的讓自己變成一塊白紙。
沒有愛好,就沒有習慣。沒有習慣,就沒有弱點。
他更享受於把自己當成無。
方立文這個角色,只不過是他從萬千畫皮中挑選的最牢固的一張罷了。溫柔的人,愛笑的人,總
不會讓人討厭。有禮貌的人,懦弱的人,不會讓人有防備。
他穿上這層皮,演自己的時候,便是語言溫順,演別人的時候,也可以粗俗無禮的往地上吐痰,
教養也沒有的不洗澡,說臟話。
他覺得自己是條變色龍,完美的變色龍,起碼是在遇到明樓之前。
他微笑,然後掩下心底的不悅。
走向那兩個人,用了十一步。他完美的觀察了這兩個人。年長者嗜甜,手指上有砂糖印記,身體
微胖,衣衫整齊,件件都是巴黎最經典的款式——守舊者,思考者,計劃者,當然最重要的,他
手上有槍繭。
年輕者,畫手,手指漂亮,修剪整齊,練過鋼琴,身體修長,但腰部微傾斜,有不明顯傷痕,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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