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到地球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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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了。”阿德斯認真的說,“雖然我不知道這是什麽東西,但是肯定是會害人的,不如讓我殺透了它孤兒一想也對,如果這就放棄,說不定會害到別人呢。於是兩人又等了會,直到阿德斯感覺可以了才收手。
不過他們才要走,眼前就出現了兩個男人,慢慢向他們走近,差不多高矮,長得都很帥,不過一個一臉冷漠,另一個就算在黑夜中也看來陽光燦爛的模樣。
“什麽東西在陽間逞兇?”冷男人開口問,很不客氣。
“他們是人哪,阿瞻,你看看清楚。”開朗的男人道,“他們有影子,而且氣息很正。不過嘛,那個可愛地姑娘是純正的人類,那個老外身上的氣場好古怪呀。”
“你們是誰?”孤兒不禁問道,想上前走幾步,卻給阿德斯死死抓著的。擡頭一看,他眉頭擰得好緊,這是他對別人敵視時的樣子,再看那個冷漠地男人,正和阿德斯針尖對麥芒。
“我們是周易研究僧,也就是驅魔師,天師,統稱為捉鬼的。”研究僧之一道,“我叫包大同,旁邊這個討厭男人叫阮瞻,是我的朋友,但你們不必理會他。”
“失敬失敬。”孤兒一聽,興奮的不得了,因為她只在傳說中聽過這種職業,沒想到現在遇到了個活的,若不是阿德斯拉著她,她真想走過去捏捏這兩個人,看他們是不是真實的。“不客氣,有生意照顧一下我們。”包大同道,“看個陰宅陽宅,潔凈自身都行地,我們還有驅魔套餐,價錢合理,小姐不如試一下啊。”
“笨蛋,她身邊地男人法力這麽古怪強大,用得著你嗎?”阮瞻冷冷的道,然後繼續和阿德斯頂牛。
“也是啊,難道是同行?那可要談談了,不如我們聯合了,剛才那個風妖是你們滅地嗎?”包大同道。
“是啊,但那是風妖嗎?我們是無意中遇到的,不是要搶你們生意,我老公也是為保護我才滅了它的。”孤兒連忙道,心裏湧進一股喜悅。
之前她想讓阿德斯做明星,但現在知道出名的壞處了,實在不得自由,所以她這幾天在考慮阿德斯做什麽新職業比較好。今天看來,將來回地球後,也許他可以做天師這份很有前途的職業。
也許,可以和這個包大同好好談談。
“他很強啊。”包大同道,“我很有興趣和他切磋切磋。”
“他這是超強西方魔法,切磋的事以後再說。”孤兒小聲道,“你先把電話給我,改天我們談談。”
包大同立即答應,和孤兒幾乎一拍即合,而那兩個男人仍然石像一樣敵視著,但現在已經沒人在意了。
“啊,他是前幾天電視裏播的市民英雄。”包大同才把電話號碼給了孤兒,就認出了阿德斯,“來,合個影留念吧?”
他這一鬧,阿德斯和阮瞻再也繃不住了,一左一右,像兩個方向離開。當然阿德斯拉著孤兒,阮瞻不理包大同。不過孤兒沒想到的是,和阿德斯出門逛逛,也能除鬼滅妖,當一下都市驅魔人啊。而且以後的工作有著落了。
第三卷 甜蜜的地球之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六六有話要說………………
今天之所以把這段話擺在前面,是怕有的讀者看不到。抱歉。
外篇絕不是湊字數,可能您不喜歡,但我好冤枉啊。我說過了,因為本書第三冊要到月中或者月底才出,又因為本書後面的內容不多了,所以為了保證不斷更,才寫分支劇情的。我每天花盡心思寫這種短小的小品文,盡量寫得活潑可愛,就是為了讓大人們開心,包了月而不必沒有東西看。
大家明白我這一片心嗎?
我已經盡力了,非常非常盡力了。本來我是可以隔天更,或者周更的,但我不想辜負大人們對我的好處。所以大人們每天把它點小甜點吧,大菜從月日就開始繼續奉上。也就是說,甜蜜的地球,明天是最後一章,然後進入原來劇情。
這一章,是我對環境的感悟,我真的覺得每個人都對環境負有責任,這才寫了這一篇。文………………
白天出門遇到狂熱粉絲,晚上出門遇到“臟東西”,倒黴的阿德斯和孤兒只好窩在家裏,除了吃飯、睡覺和非真正意義上的睡覺外,就是坐在沙發前看電視,不敢再出門了。
孤兒認真研究起阿德斯到地球生活後,做驅魔人的可能性,覺得還是很大的。再說這職業雖然有那麽一點點危險,但即神秘又感性,也挺不錯的。
為了增加阿德斯做驅魔天師的覺悟,這幾天孤兒拉著他看一套老劇集《我和僵屍有個約會》,不過他不怎麽愛看,經常看到一半就關掉影碟機轉臺。那天晚上,兩人依偎在一起。在一則新聞節目中看到許多外國人在游行,阿德斯感到莫名其妙。
“他們在幹什麽?”他疑惑萬分,“不過這些人的長相倒和塔撒大陸上的人很像,不像中國人的相貌那樣獨特,我在這裏偶爾才見到與我面目相像的人。”
“想回塔撒大陸了?”孤兒笑著問。
“你在哪,我就在哪。”他想也不想地說。哈,誰說這男人不會甜言蜜語,似乎是男人就會這項功能。
孤兒吻了阿德斯一下。“他們是在游行,抗議穿動物皮毛。”
“為什麽?”阿德斯很意外。“在我們驛馬家,如果不穿動物皮毛會凍死的,這些人難道因為我們取暖而抗議嗎?”
“塔撒大陸和地球不一樣的。”孤兒耐心解釋,“我問你一句話,你覺得是塔撒大陸生活舒適,物質發達。還是地球?”
“是地球。”阿德斯老實回答。
“那你覺得地球的環境好?還是塔撒大陸的環境好?”孤兒再問,“我是指你每天呼吸的空氣,喝的水,還有看到的天空河流?”
“當然是塔撒大陸。”阿德斯想也不想地道。
孤兒無奈一笑,“這就是問題所在了。如果所有人都身處在大自然中奮力求生,不吃肉、不穿皮衣就會死,那麽沒什麽話講。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是天經地意的,這和兇猛地動物捕獵是一樣的,不是為了尋開心,也不是為了無意義的裝飾或者興趣……而是為了生存。那麽不管做了什麽也沒有好指責的。但是在地球,動物皮毛不是必需的,而是一種奢侈品,是有錢人炫耀財富和美麗的東西。為這個目地而殺戮,不是可恥的嗎?”
阿德斯想了想,點了點頭。但看樣子還不能徹底領悟孤兒的意思。但難怪他。他是男人,而且是殺人不眨眼類型的。所以他能勉強同意孤兒所說的話就不錯了。
“那麽,我送你的那件變色狐貍的毛皮大衣,你——厭惡嗎?”他小心翼翼地問。
“不,我很喜歡,因為塔撒大陸和地球的情況不一樣,地球上的物質極大豐富,完全有東西可以取代皮毛衣服,但塔撒大陸上不同。”孤兒解釋道,“再說,那是你為母親而做的,而且都是在變色狐貍死後才剝的皮,所以你不必內疚。”
阿德斯長出了一口氣,真怕孤兒說起那件衣服時露出一點點不開心地表情。
“不過嘛——”孤兒突然又加了一句,“你可不可以用魔法封了變色狐貍冢?”
“幹什麽?”阿德斯一楞。
“因為雖然變色狐貍死掉後才被剝皮,不存在為毛皮而殘殺的可能性,但因為這樣的皮毛簡直是暴利,所以總有人鋌而走險,為了這些東西而喪命。而你封掉那個地方,就再沒有人可以進到鬼影森林的深處了,這樣也相當於救了人哪,雖然那些是貪婪的人,可也有人是因為太過窮困而為的。”
“你真善良。”阿德斯又甜言蜜語了,“你這樣地女人看一眼都是福氣,何況能娶到呢?”
孤兒笑靨如花,“嘴巴這麽甜,一定有心事沒告訴我。但你答應我地要求,我還是很高興的。你知道嗎?地球有一種東西叫沙圖什(shahtoosh意為羊絨之王,主要指一種用藏羚羊絨毛織成地披肩。沙圖什披肩十分輕巧,重量僅有百克左右,可以穿過戒指,所以又叫“指環披肩”。由於這種披肩纖維細密具有上佳保暖性,是很多所謂貴婦最愛的秋冬裝飾品。歐美市場上一條“沙圖什”披肩的售價最高可達4萬美元,比同等重量的黃金貴得多。據說,拿破侖當年就曾送沙圖什給他的情婦約瑟芬。你知道這樣一條披肩要殺掉多少只藏羚羊嗎?多少可愛無辜的羊為了這個而遭到屠殺嗎?聽說這種羊有一種可愛的特性,如果有一只被逮到,其他羊就不會走,而那些兇殘的獵人就利用這些大肆屠殺他們,讓這些可愛的羊瀕臨絕種。而他們不是為了生存,而是為了賺更多黑心的錢,為了滿足一些貴婦人的欲望。人雖然是萬物之靈,但也不能隨意踐踏別的生命是不是?不是說不能打獵,而是說不要這樣為了奢華而大面積的屠殺,如果生態遭到破壞,倒黴的可是所有的人呀。”
這一番長篇大論說得阿德斯目瞪口呆,可孤兒卻還在演講。
“就是因為地球人亂砍亂伐,亂排放氣體和汙染,所以環境才這樣差,所以才會生出很多怪病,所以夜空沒有那麽明媚,空氣沒有那麽清新,水流沒有那麽清澈。就說每天洗碗的洗潔精和洗衣服的洗衣粉吧,如果使用不當,再加上不良廠商,你知道那含磷有多高嗎?混入地下水中,你知道要帶來多大的汙染,然後又給人類帶來多大的災難嗎?很多人看到災難電影後不勝唏噓,但出了電影院的門口,該幹什麽幹什麽,這種虛偽的環保者是可恥的。其實總說環境保護,其實從自我做起就行了,每個人都註意一點點,少開一點車,少開一會兒冷氣,少用一點化學品,不要隨便扔掉電池和電子垃圾,環境就會好很多。”
“你說的對。”阿德斯被孤兒滔滔不絕的說暈了,但心裏卻隱約覺得她說得對。
“就是嘛,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不是一定要靠國家和法律。地球只有一個,一旦毀壞了沒地方去移民,只能忍耐著痛苦。我們孤家的人可以到塔撒大陸去躲避,別人行嗎?大家都不註意,還不是毀了自己的家園和前景嗎?所以,從一點點小事做起吧。多節約一點水,少用一點高磷洗衣粉,大家都這麽做,環境一定會改善很多的。”
阿德斯望著孤兒,沈吟了半天才道,“如果我統一了塔撒大陸,一定不會讓它變成地球這個樣子,到時候我會放一點像花粉苞子一樣的小魔球,誰破壞環境,就先讓他倒黴。”
孤兒聽到這兒,不禁笑了起來,多想地球能夠變成塔撒大陸的樣子啊。
“不過——今天晚上我要單獨出去一下。”阿德斯突然說,“然後明天我們一起出去,我有話要對你說,再不怕那些粉絲和魔鬼了。”
第三卷 甜蜜的地球之烏龍求婚事件
阿德斯不僅刷卡一次,還取了一部分現金。對這兩次消費,孤兒完全不知情,但她想,男人也要適當的給予一點自由,管太緊了反而不好,所以試探幾次未果後也就不問了。
只是,他花的數目不小,盡管是他當英雄市民賺來的,孤兒還是有點肉疼的。在地球不比塔撒大陸做第一首富,金幣可以隨便花差花差,現在他們兩個都沒有工作,坐吃山空,不計劃著點哪行。
“我們出去吃飯如何?”天一擦黑,阿德斯就問。
“你昨天說過了啊,所以我都沒有煮飯。”孤兒懷疑的看著阿德斯,總覺得他有點緊張。再看他今天穿的,淺灰色西裝,白色襯衣,沒有打領帶,氣質中冷漠中帶點粗獷、優雅中又有點不羈,真是帥死了。關鍵是,他今晚的著裝非常正式,似乎要參加什麽重大儀式似的。
“哦,那我們走吧。”他說,咳了一下。
“你訂好了位子了嗎?”孤兒狐疑的問。
“沒有,隨興吧,看到哪裏好就在哪裏吃。”阿德斯回答,眼睛往別處飄,孤兒一看就知道他就在說假話。但她不拆穿,這男人大概是想給她驚喜,制造點浪漫吧,那她就假裝不知道,讓他也開心好了。
為了這份驚喜,孤兒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桔色與玫紅相間的條紋吊帶裙,白色心型領小T恤,紅色魚嘴高跟鞋,白色圓片大耳環和同系列項鏈手鐲,追求活潑與溫柔並重的品格,簡單但親切的氣質。
兩人手挽手走在街上,路過好幾個餐館。阿德斯也沒有停下來的意思,孤兒只有隨他走,直到一間冷飲店前。可是冷飲?!
“這裏面賣吃的東西嗎?”孤兒渾身發寒……
阿德斯點了點頭,不過孤兒明白這裏的吃的東西就是布丁一類地甜點。這能當晚飯吃嗎?早知道在家先吃點墊墊底了。
一進門,發現客人並不多,畢竟這時候吃冷飲的人很稀少。阿德斯看也不看,直接帶孤兒到二樓的一個安靜角落,似乎早就觀察好地形了。而他們坐下後也沒點餐。就有服務員端上兩大杯冰激淩。孤兒懷疑的看著阿德斯,見他示意她吃。她也就嘗了一口。
只一口,她肚子裏的餓蟲和饞蟲就給勾全出來了,於是大口大口的吃,很快就吃完了一大杯。這家的冰激淩很不錯,讓人停不了嘴,而這東西也有熱量。好歹填一下肚子也行。
不過阿德斯一口沒吃,剛開始還帶著興奮與期待的看著孤兒,後來變成疑惑和意外,最後震驚地望著面前的女人。怎麽了?”孤兒問。
“你沒吃到東西?”阿德斯問,臉都白了。
“沒有啊。”孤兒很疑惑,“就是冰激淩呀。那有什麽特殊意義,不能這麽快吃光嗎?”
“不是。我在裏面放了戒指,求婚用地,你怎麽——沒吃出來?沒咯到?我的天,你不是給吞到肚子裏去了吧?”阿德斯說著站起來,“這麽大的東西也叫你吞下去了。快吐出來,東西沒關系,你會出事的。”
他這麽一說,孤兒也慌了,忙問,“你買的什麽戒指啊?有沒有寶石鉆石珍珠?多少克拉?戒箍是什麽材質?”她可聽說過老年間有人吞金自殺的。雖然她不知道那是什麽原理。但會死是肯定地。天哪!
她使勁咳嗽,試圖嘔吐。阿德斯也沖過來拍她的背,從背後勒她的腰,但一直不管用,到最後阿德斯都打算抓住孤兒的雙腳,把她倒過來甩,以方便吐出戒指的時候,一個服務員怯生生的走過來道,“兩位客人,對不起,剛才我們一時疏忽,戒指忘記放到冰激淩杯裏去了。”
啊?!烏龍了!
折騰得氣喘籲籲的兩個人瞪著眼前這個服務員,還有他手中地戒指,先是大腦一片空白,接著就氣不打一處來,尤其孤兒,一把奪過那只戒指,大步跑出了店,阿德斯緊緊跟隨,幸好他提前付了錢,別人也沒攔他,只在後面喊,“先生,先生,那下面的小提琴音樂和鮮花還上不上啊?”
沒人理他,阿德斯追著孤兒到了門外。
“耍我呀?”孤兒有些生氣的喊。
阿德斯很無辜,“我是求婚嘛。我看電視上都是這麽演的啊,你平時看到這些會很開心的,所以我才這麽做,以為你會高興,一下子就答應我。咱們在地球上定了,等塔撒大陸地事情解決,就可以直接結婚了。”
看到他的表情,聽他說的話,孤兒本來氣呼呼的,卻忽然想笑,心裏也軟軟的。想想,他也是為了哄自己,而且錯誤不在他,是那家店的店員不敬業嘛。所以,原諒他吧。
想到這兒,臉色平和了下來。
阿德斯在一邊看到,心中大喜,連忙趁熱打鐵,“那你戒指已經收下了,算答應我了吧?”
“什麽?想得美。”孤兒把戒指塞回到阿德斯手裏,“你隨便請我吃個冰激淩,還嚇我個半死,非得讓我吐出來,這就算成功了?不行!重新求婚,直到我滿意為止。”
她以為阿德斯會為難,反正她只是逗逗他,她這輩子不嫁他嫁誰?可沒想到阿德斯笑了,一臉胸有成竹,“好吧,我知道這不容易,所以預備了三套方案,第一套雖然失敗了,但還有兩次機會。來,寶貝,跟我來。”
好嘛,很有心機呀,但願不要再烏龍了!孤兒喜滋滋,還有點期待地被帶到河邊,情侶們最愛約會地地點。
“坐在這兒等我一會兒。”阿德斯讓孤兒坐在一條幹凈的長凳上就離開了。
過了大約十分鐘,有一只桔黃色人形毛公仔熊出現在孤兒地面前,手裏還拿著玫瑰花。孤兒一見就笑了起來,“你還真老土啊,居然扮小熊來哄我開心,就想不出別的招?”話是這麽說著,但還是很高興,站起身,迎上去,想也沒想的就拿過玫瑰花,還來了個大大的熊抱。
“好吧,勉強答應你吧。”她笑著說。
可是話才說完,身後就傳來一聲暴喝,一回頭嚇了一跳,就見一只兇惡的黑猩猩出現在她身後,全身黑漆漆的,身材高大、長相可怕,嚇了她一跳。但是細想一下,忽然覺得眼前的小熊好像身高不足,這只猩猩倒像是某人。
“阿德斯。”她試探性的問了一句。
“什麽斯?我不是。”小熊撓撓頭說說,“旁邊商場促銷情侶裝,我是店裏的宣傳人員。不過小姐你好可愛,電話幾號。啊!”慘叫聲中,小熊在空中劃過一道弧線,被猩猩丟到了幾米外的花叢中。
而猩猩一把摘下頭套,對孤兒吼,“我需要一個解釋,你為什麽抱別的男人?沒有合理的理由,我立即去宰了他!你連我也認不出嗎?”
“那你穿成這樣,我哪認得出?”孤兒膩過去,陪著笑,在他身上蹭著,又拋兩個媚眼,這才搞定了這看起來可怕的男人,而周圍的情侶們早嚇得跑光了。
“你前幾天看《金鋼》,不是說那是最佳男主角,喜歡得不行嗎?我還不是為了讓你開心!”某猩猩憤然道,“哼,不怕,我還有最後一次機會,我就不信娶不到你。”說著拉了孤兒就走,也不脫掉這絨毛外套。
不到半個小時,大街上就流傳著一句話:金鋼來中國了,搶了中國美女走!
而此時在一片空曠地,某猩猩正把一個個的煙花擺在地上,打算放煙火,然後在燦爛火花和星空下浪漫的求婚。
孤兒也比較喜歡最後一招,不過可惜老天不喜歡,大概也不想自己統治下的人類姑娘被個異界人弄走。於是,就在阿德斯要點燃第一個煙花的時候,晴朗的天空突然陰了起來,並且立即下起了雨,煙花只冒了一個灰煙就熄滅了。
阿德斯擡頭望了一會兒天,突然大步幾孤兒走來,抓住孤兒的手,野蠻的把戒指套在孤兒的手指上,“弄這些花樣幹什麽,這樣不就好了。你記著,從今天起,你是我的了!”也不管孤兒同意不同意,霸道的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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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人哪,阿瞻,你看看清楚。”開朗的男人道,“他們有影子,而且氣息很正。不過嘛,那個可愛地姑娘是純正的人類,那個老外身上的氣場好古怪呀。”
“你們是誰?”孤兒不禁問道,想上前走幾步,卻給阿德斯死死抓著的。擡頭一看,他眉頭擰得好緊,這是他對別人敵視時的樣子,再看那個冷漠地男人,正和阿德斯針尖對麥芒。
“我們是周易研究僧,也就是驅魔師,天師,統稱為捉鬼的。”研究僧之一道,“我叫包大同,旁邊這個討厭男人叫阮瞻,是我的朋友,但你們不必理會他。”
“失敬失敬。”孤兒一聽,興奮的不得了,因為她只在傳說中聽過這種職業,沒想到現在遇到了個活的,若不是阿德斯拉著她,她真想走過去捏捏這兩個人,看他們是不是真實的。“不客氣,有生意照顧一下我們。”包大同道,“看個陰宅陽宅,潔凈自身都行地,我們還有驅魔套餐,價錢合理,小姐不如試一下啊。”
“笨蛋,她身邊地男人法力這麽古怪強大,用得著你嗎?”阮瞻冷冷的道,然後繼續和阿德斯頂牛。
“也是啊,難道是同行?那可要談談了,不如我們聯合了,剛才那個風妖是你們滅地嗎?”包大同道。
“是啊,但那是風妖嗎?我們是無意中遇到的,不是要搶你們生意,我老公也是為保護我才滅了它的。”孤兒連忙道,心裏湧進一股喜悅。
之前她想讓阿德斯做明星,但現在知道出名的壞處了,實在不得自由,所以她這幾天在考慮阿德斯做什麽新職業比較好。今天看來,將來回地球後,也許他可以做天師這份很有前途的職業。
也許,可以和這個包大同好好談談。
“他很強啊。”包大同道,“我很有興趣和他切磋切磋。”
“他這是超強西方魔法,切磋的事以後再說。”孤兒小聲道,“你先把電話給我,改天我們談談。”
包大同立即答應,和孤兒幾乎一拍即合,而那兩個男人仍然石像一樣敵視著,但現在已經沒人在意了。
“啊,他是前幾天電視裏播的市民英雄。”包大同才把電話號碼給了孤兒,就認出了阿德斯,“來,合個影留念吧?”
他這一鬧,阿德斯和阮瞻再也繃不住了,一左一右,像兩個方向離開。當然阿德斯拉著孤兒,阮瞻不理包大同。不過孤兒沒想到的是,和阿德斯出門逛逛,也能除鬼滅妖,當一下都市驅魔人啊。而且以後的工作有著落了。
第三卷 甜蜜的地球之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六六有話要說………………
今天之所以把這段話擺在前面,是怕有的讀者看不到。抱歉。
外篇絕不是湊字數,可能您不喜歡,但我好冤枉啊。我說過了,因為本書第三冊要到月中或者月底才出,又因為本書後面的內容不多了,所以為了保證不斷更,才寫分支劇情的。我每天花盡心思寫這種短小的小品文,盡量寫得活潑可愛,就是為了讓大人們開心,包了月而不必沒有東西看。
大家明白我這一片心嗎?
我已經盡力了,非常非常盡力了。本來我是可以隔天更,或者周更的,但我不想辜負大人們對我的好處。所以大人們每天把它點小甜點吧,大菜從月日就開始繼續奉上。也就是說,甜蜜的地球,明天是最後一章,然後進入原來劇情。
這一章,是我對環境的感悟,我真的覺得每個人都對環境負有責任,這才寫了這一篇。文………………
白天出門遇到狂熱粉絲,晚上出門遇到“臟東西”,倒黴的阿德斯和孤兒只好窩在家裏,除了吃飯、睡覺和非真正意義上的睡覺外,就是坐在沙發前看電視,不敢再出門了。
孤兒認真研究起阿德斯到地球生活後,做驅魔人的可能性,覺得還是很大的。再說這職業雖然有那麽一點點危險,但即神秘又感性,也挺不錯的。
為了增加阿德斯做驅魔天師的覺悟,這幾天孤兒拉著他看一套老劇集《我和僵屍有個約會》,不過他不怎麽愛看,經常看到一半就關掉影碟機轉臺。那天晚上,兩人依偎在一起。在一則新聞節目中看到許多外國人在游行,阿德斯感到莫名其妙。
“他們在幹什麽?”他疑惑萬分,“不過這些人的長相倒和塔撒大陸上的人很像,不像中國人的相貌那樣獨特,我在這裏偶爾才見到與我面目相像的人。”
“想回塔撒大陸了?”孤兒笑著問。
“你在哪,我就在哪。”他想也不想地說。哈,誰說這男人不會甜言蜜語,似乎是男人就會這項功能。
孤兒吻了阿德斯一下。“他們是在游行,抗議穿動物皮毛。”
“為什麽?”阿德斯很意外。“在我們驛馬家,如果不穿動物皮毛會凍死的,這些人難道因為我們取暖而抗議嗎?”
“塔撒大陸和地球不一樣的。”孤兒耐心解釋,“我問你一句話,你覺得是塔撒大陸生活舒適,物質發達。還是地球?”
“是地球。”阿德斯老實回答。
“那你覺得地球的環境好?還是塔撒大陸的環境好?”孤兒再問,“我是指你每天呼吸的空氣,喝的水,還有看到的天空河流?”
“當然是塔撒大陸。”阿德斯想也不想地道。
孤兒無奈一笑,“這就是問題所在了。如果所有人都身處在大自然中奮力求生,不吃肉、不穿皮衣就會死,那麽沒什麽話講。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是天經地意的,這和兇猛地動物捕獵是一樣的,不是為了尋開心,也不是為了無意義的裝飾或者興趣……而是為了生存。那麽不管做了什麽也沒有好指責的。但是在地球,動物皮毛不是必需的,而是一種奢侈品,是有錢人炫耀財富和美麗的東西。為這個目地而殺戮,不是可恥的嗎?”
阿德斯想了想,點了點頭。但看樣子還不能徹底領悟孤兒的意思。但難怪他。他是男人,而且是殺人不眨眼類型的。所以他能勉強同意孤兒所說的話就不錯了。
“那麽,我送你的那件變色狐貍的毛皮大衣,你——厭惡嗎?”他小心翼翼地問。
“不,我很喜歡,因為塔撒大陸和地球的情況不一樣,地球上的物質極大豐富,完全有東西可以取代皮毛衣服,但塔撒大陸上不同。”孤兒解釋道,“再說,那是你為母親而做的,而且都是在變色狐貍死後才剝的皮,所以你不必內疚。”
阿德斯長出了一口氣,真怕孤兒說起那件衣服時露出一點點不開心地表情。
“不過嘛——”孤兒突然又加了一句,“你可不可以用魔法封了變色狐貍冢?”
“幹什麽?”阿德斯一楞。
“因為雖然變色狐貍死掉後才被剝皮,不存在為毛皮而殘殺的可能性,但因為這樣的皮毛簡直是暴利,所以總有人鋌而走險,為了這些東西而喪命。而你封掉那個地方,就再沒有人可以進到鬼影森林的深處了,這樣也相當於救了人哪,雖然那些是貪婪的人,可也有人是因為太過窮困而為的。”
“你真善良。”阿德斯又甜言蜜語了,“你這樣地女人看一眼都是福氣,何況能娶到呢?”
孤兒笑靨如花,“嘴巴這麽甜,一定有心事沒告訴我。但你答應我地要求,我還是很高興的。你知道嗎?地球有一種東西叫沙圖什(shahtoosh意為羊絨之王,主要指一種用藏羚羊絨毛織成地披肩。沙圖什披肩十分輕巧,重量僅有百克左右,可以穿過戒指,所以又叫“指環披肩”。由於這種披肩纖維細密具有上佳保暖性,是很多所謂貴婦最愛的秋冬裝飾品。歐美市場上一條“沙圖什”披肩的售價最高可達4萬美元,比同等重量的黃金貴得多。據說,拿破侖當年就曾送沙圖什給他的情婦約瑟芬。你知道這樣一條披肩要殺掉多少只藏羚羊嗎?多少可愛無辜的羊為了這個而遭到屠殺嗎?聽說這種羊有一種可愛的特性,如果有一只被逮到,其他羊就不會走,而那些兇殘的獵人就利用這些大肆屠殺他們,讓這些可愛的羊瀕臨絕種。而他們不是為了生存,而是為了賺更多黑心的錢,為了滿足一些貴婦人的欲望。人雖然是萬物之靈,但也不能隨意踐踏別的生命是不是?不是說不能打獵,而是說不要這樣為了奢華而大面積的屠殺,如果生態遭到破壞,倒黴的可是所有的人呀。”
這一番長篇大論說得阿德斯目瞪口呆,可孤兒卻還在演講。
“就是因為地球人亂砍亂伐,亂排放氣體和汙染,所以環境才這樣差,所以才會生出很多怪病,所以夜空沒有那麽明媚,空氣沒有那麽清新,水流沒有那麽清澈。就說每天洗碗的洗潔精和洗衣服的洗衣粉吧,如果使用不當,再加上不良廠商,你知道那含磷有多高嗎?混入地下水中,你知道要帶來多大的汙染,然後又給人類帶來多大的災難嗎?很多人看到災難電影後不勝唏噓,但出了電影院的門口,該幹什麽幹什麽,這種虛偽的環保者是可恥的。其實總說環境保護,其實從自我做起就行了,每個人都註意一點點,少開一點車,少開一會兒冷氣,少用一點化學品,不要隨便扔掉電池和電子垃圾,環境就會好很多。”
“你說的對。”阿德斯被孤兒滔滔不絕的說暈了,但心裏卻隱約覺得她說得對。
“就是嘛,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不是一定要靠國家和法律。地球只有一個,一旦毀壞了沒地方去移民,只能忍耐著痛苦。我們孤家的人可以到塔撒大陸去躲避,別人行嗎?大家都不註意,還不是毀了自己的家園和前景嗎?所以,從一點點小事做起吧。多節約一點水,少用一點高磷洗衣粉,大家都這麽做,環境一定會改善很多的。”
阿德斯望著孤兒,沈吟了半天才道,“如果我統一了塔撒大陸,一定不會讓它變成地球這個樣子,到時候我會放一點像花粉苞子一樣的小魔球,誰破壞環境,就先讓他倒黴。”
孤兒聽到這兒,不禁笑了起來,多想地球能夠變成塔撒大陸的樣子啊。
“不過——今天晚上我要單獨出去一下。”阿德斯突然說,“然後明天我們一起出去,我有話要對你說,再不怕那些粉絲和魔鬼了。”
第三卷 甜蜜的地球之烏龍求婚事件
阿德斯不僅刷卡一次,還取了一部分現金。對這兩次消費,孤兒完全不知情,但她想,男人也要適當的給予一點自由,管太緊了反而不好,所以試探幾次未果後也就不問了。
只是,他花的數目不小,盡管是他當英雄市民賺來的,孤兒還是有點肉疼的。在地球不比塔撒大陸做第一首富,金幣可以隨便花差花差,現在他們兩個都沒有工作,坐吃山空,不計劃著點哪行。
“我們出去吃飯如何?”天一擦黑,阿德斯就問。
“你昨天說過了啊,所以我都沒有煮飯。”孤兒懷疑的看著阿德斯,總覺得他有點緊張。再看他今天穿的,淺灰色西裝,白色襯衣,沒有打領帶,氣質中冷漠中帶點粗獷、優雅中又有點不羈,真是帥死了。關鍵是,他今晚的著裝非常正式,似乎要參加什麽重大儀式似的。
“哦,那我們走吧。”他說,咳了一下。
“你訂好了位子了嗎?”孤兒狐疑的問。
“沒有,隨興吧,看到哪裏好就在哪裏吃。”阿德斯回答,眼睛往別處飄,孤兒一看就知道他就在說假話。但她不拆穿,這男人大概是想給她驚喜,制造點浪漫吧,那她就假裝不知道,讓他也開心好了。
為了這份驚喜,孤兒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桔色與玫紅相間的條紋吊帶裙,白色心型領小T恤,紅色魚嘴高跟鞋,白色圓片大耳環和同系列項鏈手鐲,追求活潑與溫柔並重的品格,簡單但親切的氣質。
兩人手挽手走在街上,路過好幾個餐館。阿德斯也沒有停下來的意思,孤兒只有隨他走,直到一間冷飲店前。可是冷飲?!
“這裏面賣吃的東西嗎?”孤兒渾身發寒……
阿德斯點了點頭,不過孤兒明白這裏的吃的東西就是布丁一類地甜點。這能當晚飯吃嗎?早知道在家先吃點墊墊底了。
一進門,發現客人並不多,畢竟這時候吃冷飲的人很稀少。阿德斯看也不看,直接帶孤兒到二樓的一個安靜角落,似乎早就觀察好地形了。而他們坐下後也沒點餐。就有服務員端上兩大杯冰激淩。孤兒懷疑的看著阿德斯,見他示意她吃。她也就嘗了一口。
只一口,她肚子裏的餓蟲和饞蟲就給勾全出來了,於是大口大口的吃,很快就吃完了一大杯。這家的冰激淩很不錯,讓人停不了嘴,而這東西也有熱量。好歹填一下肚子也行。
不過阿德斯一口沒吃,剛開始還帶著興奮與期待的看著孤兒,後來變成疑惑和意外,最後震驚地望著面前的女人。怎麽了?”孤兒問。
“你沒吃到東西?”阿德斯問,臉都白了。
“沒有啊。”孤兒很疑惑,“就是冰激淩呀。那有什麽特殊意義,不能這麽快吃光嗎?”
“不是。我在裏面放了戒指,求婚用地,你怎麽——沒吃出來?沒咯到?我的天,你不是給吞到肚子裏去了吧?”阿德斯說著站起來,“這麽大的東西也叫你吞下去了。快吐出來,東西沒關系,你會出事的。”
他這麽一說,孤兒也慌了,忙問,“你買的什麽戒指啊?有沒有寶石鉆石珍珠?多少克拉?戒箍是什麽材質?”她可聽說過老年間有人吞金自殺的。雖然她不知道那是什麽原理。但會死是肯定地。天哪!
她使勁咳嗽,試圖嘔吐。阿德斯也沖過來拍她的背,從背後勒她的腰,但一直不管用,到最後阿德斯都打算抓住孤兒的雙腳,把她倒過來甩,以方便吐出戒指的時候,一個服務員怯生生的走過來道,“兩位客人,對不起,剛才我們一時疏忽,戒指忘記放到冰激淩杯裏去了。”
啊?!烏龍了!
折騰得氣喘籲籲的兩個人瞪著眼前這個服務員,還有他手中地戒指,先是大腦一片空白,接著就氣不打一處來,尤其孤兒,一把奪過那只戒指,大步跑出了店,阿德斯緊緊跟隨,幸好他提前付了錢,別人也沒攔他,只在後面喊,“先生,先生,那下面的小提琴音樂和鮮花還上不上啊?”
沒人理他,阿德斯追著孤兒到了門外。
“耍我呀?”孤兒有些生氣的喊。
阿德斯很無辜,“我是求婚嘛。我看電視上都是這麽演的啊,你平時看到這些會很開心的,所以我才這麽做,以為你會高興,一下子就答應我。咱們在地球上定了,等塔撒大陸地事情解決,就可以直接結婚了。”
看到他的表情,聽他說的話,孤兒本來氣呼呼的,卻忽然想笑,心裏也軟軟的。想想,他也是為了哄自己,而且錯誤不在他,是那家店的店員不敬業嘛。所以,原諒他吧。
想到這兒,臉色平和了下來。
阿德斯在一邊看到,心中大喜,連忙趁熱打鐵,“那你戒指已經收下了,算答應我了吧?”
“什麽?想得美。”孤兒把戒指塞回到阿德斯手裏,“你隨便請我吃個冰激淩,還嚇我個半死,非得讓我吐出來,這就算成功了?不行!重新求婚,直到我滿意為止。”
她以為阿德斯會為難,反正她只是逗逗他,她這輩子不嫁他嫁誰?可沒想到阿德斯笑了,一臉胸有成竹,“好吧,我知道這不容易,所以預備了三套方案,第一套雖然失敗了,但還有兩次機會。來,寶貝,跟我來。”
好嘛,很有心機呀,但願不要再烏龍了!孤兒喜滋滋,還有點期待地被帶到河邊,情侶們最愛約會地地點。
“坐在這兒等我一會兒。”阿德斯讓孤兒坐在一條幹凈的長凳上就離開了。
過了大約十分鐘,有一只桔黃色人形毛公仔熊出現在孤兒地面前,手裏還拿著玫瑰花。孤兒一見就笑了起來,“你還真老土啊,居然扮小熊來哄我開心,就想不出別的招?”話是這麽說著,但還是很高興,站起身,迎上去,想也沒想的就拿過玫瑰花,還來了個大大的熊抱。
“好吧,勉強答應你吧。”她笑著說。
可是話才說完,身後就傳來一聲暴喝,一回頭嚇了一跳,就見一只兇惡的黑猩猩出現在她身後,全身黑漆漆的,身材高大、長相可怕,嚇了她一跳。但是細想一下,忽然覺得眼前的小熊好像身高不足,這只猩猩倒像是某人。
“阿德斯。”她試探性的問了一句。
“什麽斯?我不是。”小熊撓撓頭說說,“旁邊商場促銷情侶裝,我是店裏的宣傳人員。不過小姐你好可愛,電話幾號。啊!”慘叫聲中,小熊在空中劃過一道弧線,被猩猩丟到了幾米外的花叢中。
而猩猩一把摘下頭套,對孤兒吼,“我需要一個解釋,你為什麽抱別的男人?沒有合理的理由,我立即去宰了他!你連我也認不出嗎?”
“那你穿成這樣,我哪認得出?”孤兒膩過去,陪著笑,在他身上蹭著,又拋兩個媚眼,這才搞定了這看起來可怕的男人,而周圍的情侶們早嚇得跑光了。
“你前幾天看《金鋼》,不是說那是最佳男主角,喜歡得不行嗎?我還不是為了讓你開心!”某猩猩憤然道,“哼,不怕,我還有最後一次機會,我就不信娶不到你。”說著拉了孤兒就走,也不脫掉這絨毛外套。
不到半個小時,大街上就流傳著一句話:金鋼來中國了,搶了中國美女走!
而此時在一片空曠地,某猩猩正把一個個的煙花擺在地上,打算放煙火,然後在燦爛火花和星空下浪漫的求婚。
孤兒也比較喜歡最後一招,不過可惜老天不喜歡,大概也不想自己統治下的人類姑娘被個異界人弄走。於是,就在阿德斯要點燃第一個煙花的時候,晴朗的天空突然陰了起來,並且立即下起了雨,煙花只冒了一個灰煙就熄滅了。
阿德斯擡頭望了一會兒天,突然大步幾孤兒走來,抓住孤兒的手,野蠻的把戒指套在孤兒的手指上,“弄這些花樣幹什麽,這樣不就好了。你記著,從今天起,你是我的了!”也不管孤兒同意不同意,霸道的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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