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Chapter42 放開那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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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個周三——具體哪個周三我實在想不起來,畢竟每個學期都有那麽多個周三——大奔從東陽坐著火車回到杭城上課,在寢室樓下超級坑的自行車店裏花一百塊買了一輛破爛的二手自行車。

於是大奔、小林子和我三人就一起騎著自行車穿過車流與人流,帆少穿著人字拖和五天沒換的白T恤挎著單肩包不緊不慢地在後頭走著。

大奔的二手自行車一路“哢哢啦啦”地聒噪個不停,令人十分擔心牠的零件會掉落一地。跟大奔之前兩三千的山地跑車比起來,這車子簡直渣爆了。我很好奇大奔如此高富而不及我帥的人為何會買如此降低大家身份的二手自行車。我很想跟他說,如果他不騎著這輛破車在女孩子面前喊我的名字,那麽我還會當他是朋友。

我對大奔說:“奔,你就算實在擔心自行車被偷,也不至於買這麽垃圾的破車吧?”

大奔說:“我也騎不上幾回,畢業了還不是得丟掉,就不浪費錢了,就是想與你們再體驗幾回一起騎著車子上下學的日子。”

聽了他的話,我感動地熱淚盈眶,第一次因為一個男人,而對即將來臨的畢業有些傷感。

向來我的感情都在女人身上的。

這一點,小林子與我恰恰相反。而大奔最愛拿這點開涮他:“小林子,你個屎娘炮。”小林子就會生氣地回擊:“你才娘炮!你們全家都娘炮!”如果兩人是在走路,這時大奔就會拿肥大的屁股去頂小林子,而接著春峰胸就會用他更肥大的屁股回敬大奔……正所謂精神病人思維廣,二逼青年歡樂多。四年了,想到他們互相用屁股頂來頂去,就覺得很歡樂。

我們坐在教室裏,大概臨近畢業,抑或是專業八級考試的來臨,又也許兩者兼而有之,很少有人再在課堂上玩手機,卻也無人認真聽課,基本低著頭拿著歷年真題卷刷題,而早已看穿一切的虞穎老師照舊面不改色在三尺講臺熱情洋溢唾沫橫飛。

我昏昏欲睡,半節課後,帆少趿拉著人字拖慢慢悠悠地出現在教室門口,連報告也不喊低調而高傲地走進來,根本無視老師的存在,像所有習慣了帆少獨特風格的老師一樣,虞穎也只是微笑著看著帆少說:“oh,楊帆,you’re late.”

帆少說:“哦。”在女生堆中見縫將他這根針插入。

帆少的白T恤上面全是黃黃的泥腳印,這是因為他的衣服全都堆在宿舍地上的緣故。

也許上面有一個腳印是我的。

我很欣賞他的這種不拘小節的名士風度。同樣欣賞他的是貝貝同學,不過比起帆少的名士風度,貝貝同學更愛慕於他白凈的臉蛋——這讓我明白一個道理,帥,真的是可以當飯吃的,而且是很軟的飯。

坐在帆少身後的貝貝看著帆少沾滿腳印的後背,眼裏滿是憐惜:“我真想為他把衣服洗了。”後來貝貝為帆少縫好了破爛的單肩包,那細密而齊整的針腳體現出一個小女生單純而濃情的愛意,這令我很是羨慕,對妹子的渴望也忽然強烈起來。

“老大,你醒啦!”

艱難地睜開眼,便見大奔小林子都在色迷迷地看著我,我嚇一大跳,睡意立馬全無:“搞什麽飛機啊你們?”

大奔遞上一張紙巾:“先把嘴角的口水擦一擦。”

我接過紙巾,有些茫然:“我睡了多久了?”

小林子:“誰知道,反正現在上午的課已經全部結束了,走吧!回去吃午飯,我餓死了。”

我懶羊羊地拾起書包,環顧四周,發現教室裏人都已經走得一幹二凈,

大奔說:“我就不吃了,還得趕回去的火車。”他跨上那輛嘎吱響的破爛二手車,揮揮手:“兄弟們,下周三見了!”

我說:“滾!你有種走了以後就不要再回來了!我就當沒生過你這個兒子!”

大奔向小林子拋個飛吻,嘎吱嘎吱地騎走了。

我和小林子沒走兩步,就看到王子榕這家夥在樓下樹蔭裏摟著一個很瘦的女生接吻。

“我次奧!這小子剛拋棄了日語班的木兒,這麽快又搞上一個!真特麽有種!”我感慨萬千。

小林子嘆了口氣,也不知是傷心大奔的離去,還是嫉妒王子榕的愛情。

王子榕跟瘦瘦的女生吻了好久,還不見松口,又沒有進一步的行動,我看得實在無聊,而小林子因為肚子餓又一個勁兒地催,便不再看,只是很好奇吻那麽久不會產生很多口水嗎?

去食堂的路上又看了一會兒兩只公狗為了一只母狗打架,打得不怎麽精彩,看來牠們愛得並不怎麽深。

不是春天,怎麽人跟動物就都發情了呢?

羨慕之餘,與王子榕一番徹夜長談,才發現他的故事簡直可以拍成電影,而我,更加羨慕他了。

子榕的現任女友芳名思思。那天子榕心情不好,一個人漫步到了錢塘江邊,忽然見到一群流裏流氣的痞子還有幾個殺馬特的女生圍堵著一個女生,動手動腳。那個女生就是思思,幾天前因為和朋友路遇幾個殺馬特的女青年,和朋友輕聲吐槽了幾句,不曾想竟被聽見,殺馬特女青年憤憤不平,糾集了幾位社會青年人士,在思思江邊看水的時候將她堵住。

思思被青年男女圍著,急得要哭:“我已經道過歉了,你們還想怎麽樣?而且我也不是有意的。”

一個染著黃毛的痞子,嘴裏歪叼著一根煙:“操!一句對不起就完了!最起碼得給我們賠償,賠償精神損失費!”

“對!精神損失費!大哥,法律上好像是這麽說的……”一個刺猬頭附和道,“最起碼賠個幾百的!”

“幾百太少了,最起碼幾千!”剩下的幾個痞子起哄道,他們挽著袖子,盡可能地把手臂胳膊還是脖子上的刺青露出來。

“我……我沒錢,你們讓我走,不然我喊了!”思思帶著哭腔喊道。

幾個看熱鬧的路人甲乙丙丁圍過來,黃毛伸手一指:“看什麽看,都給我滾!”甲乙丙丁慌忙低著頭走開了。

“沒錢,沒錢可以肉償啊!”黃毛得意地看著思思:“再不然,你讓哥幾個拍幾張照,然後給你時間去籌錢。”

“你們別亂來,我會報警的!”思思說。

“報什麽警!”黃毛拍了拍思思的臉蛋:“老子告訴你,派出所的所長就是我姨夫!民警都是我哥們,你倒是報啊!”

這時候只聽一聲大吼:“放開那女孩!”眾人放眼望去,只見王子榕擺了個螳螂拳的起手勢,大義凜然地看著他們,義正言辭道:“你們這群人渣!”

黃毛推開擋道的刺猬頭,笑了:“嘿嘿,你們看這個有趣,還跟我玩太極拳吶!”

一個手背上刺著蠍子的痞子湊上來說:“黃毛哥,這個是蠍子拳。”

“什麽蠍子拳?螳螂拳!”手臂上刺著愛心的痞子爭論道。

“丫的,管他什麽拳!”黃毛哥朝地上啐了一口,“你小子別想多管閑事是吧!一會兒我打得你老媽都不認識你,你信不?識相的快滾!”

王子榕當然不會滾,並且成功帶走了思思,只不過,經歷了一場苦戰。戰鬥經過子榕兄輕描淡寫的就帶過了,我只知道一個痞子一啤酒瓶子砸在他的手上,啤酒瓶子碎了,玻璃渣子紮進了子榕的左手,有一顆很小很小的渣子卡在了他的左手小拇指骨節間,到現在都沒能取出來,以致於他現在打個字都很艱難。

我以為英雄救美的情節,只有武俠小說裏才會有。

看來我錯了。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是自己的英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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