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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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了電話以後,我們沈默了很久,誰也沒心思再把這頓生日餐吃完了。我心裏很亂,有想知道他為什麽要這麽做的疑惑,有突然被舊事重提的心塞,更有對他擅作主張的憤懣。可是我不能沖他發火,因為追根結底他是為了我好,我不斷地提醒自己,他只是個孩子,做事沒有分寸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也是想讓我開心,只不過好心辦了壞事罷了……
“你覺得你現在過得開心麽?”
本以為我們就要這樣一直沈默下去的時候,他緩緩地開了口。
“開心。”我覺得現在的生活沒什麽不好,頂多就是……覺得空了一些,心裏總是空落落的,沒什麽真實感。
“你撒謊。”
“你乖乖把飯吃完,我出去走走。”我深呼了一口氣,盡量控制情緒的爆發,拿起桌邊的鑰匙就想出門靜靜。
“事前沒告訴你是我的錯,但我真的很鄙視你這種縮頭烏龜的態度。你根本忘不了他,雖然你從不提起他。過去的你彈鋼琴學音樂的初衷都是因為他,但是你敢指著你自己的心,說你根本就不喜歡彈鋼琴,根本就不喜歡唱歌麽?事實是,你做不到。你知道你每次在電視上看到那些選秀節目裏的女生彈鋼琴唱歌的時候,眼睛有多亮麽?可是你偏偏就不願承認,因為你根本就是因為不敢面對過去,不敢觸碰那些跟他有關的回憶!這麽好的機會擺在你面前,多少人求都求不來,你卻因為自己心裏的那點陰影寧願放棄自己真正喜歡和追求的夢想,值得麽?書畫經紀人?別騙自己了,你只是想有朝一日再見他一面。”
我背對著他,聽他說完了認識這麽久以來,他說過最長的話。我震驚於他對我內心的解讀,但更多的卻是憤怒,被一個年紀比我小很多的男孩子拆穿內心那些根本不想讓人發現的心事,是件很糟糕的事。此時此刻我的全身幾乎都在顫抖,哪怕多眨一下眼睛,眼淚都會奪眶而出。
“你憑什麽隨意揣測我的心思?你算什麽,憑什麽幹涉我的生活?我願意從事哪一行工作跟你有關麽?”
我再也控制不了自己不斷膨脹的情緒,我轉過身正視著他,說出了一堆失去理智的氣話,雖然我一說出口就開始後悔,但說出口的話也絕沒有再收回來的可能。他沒有再開口,我看見他冷笑了一聲,使勁兒點了點頭,然後頭也不回地繞開我奪門而出。他走了以後,我看到了那把他隨手放在鞋櫃上的鑰匙。我家一共只有兩把鑰匙,一把在我這,一把是他自己去配的,一開始一直想要回來的鑰匙終於回來了,可我卻一點都開心不起來……
他很久都沒有再來,到底有多久了,我也忘了。大概有一個多月了?我真的忘了……
我幾乎每天晚上都留在公司加班,每次回到家都是晚上十點以後。我承認,千璽不再來的第一個星期,我很失落,每天都做兩份飯,可惜總是吃一份倒一份;第二個星期,我開始生氣,不再做他的飯,每天換著花樣做好吃的慰勞自己,順便在心裏賭氣他吃不到這麽好吃的東西;第三個星期以後,我漸漸不再報什麽希望,也許他真的就不會再來了,我本身也不算他什麽人,雖然以前一起出門的時候在外人面前他叫我姐姐,可終歸不是真的。我不再天天做飯,生活好像又回到了剛來北京的那幾個星期,為了讓時間過得快一點,我努力拼命加班,餓了就吃些速凍食品或者泡面盒飯,也許,這才是我應該過的生活。
八月中旬的一個周末,我看到了許久不見的千璽出現在了對面他家樓下,可卻沒有直接上樓回家,而是故意似的繞來繞去的轉悠。再看不遠處,有幾個女生拿著單反悄悄地註視著他。
被私生跟蹤了?
當時我沒有多想,直接拿著鑰匙就下樓了。我走出樓道的那一刻,我們對視了一眼,他的眼裏什麽情緒都沒有,但是很快便移開了目光。我大著膽子走到他旁邊,向他遞出了那把屬於他的鑰匙。
“拿著鑰匙先去我家,我幫你趕走她們。”
“不用你管。”
簡簡單單、不帶任何感情的四個字徹底冷凍了我手上的動作,我遞鑰匙的手還僵在半空,他轉身朝前方大踏步離開了……
一直覺得男人與女人最大的區別就是女人總是口是心非,而男人總是言行合一。女人跟愛人吵架說要分手,一百次裏面可能只有一次是真的想分手,其餘的九十九次都是在試探對方是否還愛她;而男人在這時候卻總是沈默,他們一般不會主動提分手,但一旦說出口,那八九不離十就是真的想分手。女人對於男人出軌這件事的直覺之所以如此敏感的原因也是因為男人的這個特點,這個男人心裏不愛你了,那就是真的不在乎了,連裝都懶得裝,他開始變得冷淡,變得不耐煩,變得你做什麽他都無所謂。
雖然我跟千璽並不是那樣的關系,也從來沒想過發展成那樣的關系,而且他也還只是一個十六歲的小男生,但男人的這個特質無關乎年齡,只要是個男的,都有這樣的心理。所以,再回想起他說“不用你管”的樣子,跟那時候的肖陽多像啊。可能世界上最傷感的事莫過於曾經那麽熟悉的人突然就開始疏遠你吧,親人是這樣,戀人是這樣,朋友也是一樣。朝夕相對的人突然讓你覺得無比陌生,讓你開始看不透他。其實,我們本就沒什麽必然相遇的理由,他是大明星,我只是個無依無靠的北漂一族。可是就是那麽巧地讓我在幾年前幫了他一次,他願意與我作伴的這一年可能也是因為這個原因,說是報恩那該還的也早就還清了,我現在的傷感也純粹是我的不習慣。我根本沒有什麽理由抱怨,也沒有借口再去接近他。我想,他是真的不再需要我了。
那天晚上,我老樣子加班加到很晚才回家,樓道裏漆黑一片,可能又是樓上鄰居家調皮的小孩在玩鬧的時候弄壞了燈泡。想拿出手機照一下亮,結果掏出手機才發現昨天晚上忘了給手機充電,手機早都自動關機了。我苦笑了一下,摸索著樓梯把手慢慢向上走。腦海裏突然就閃過千璽每次都把我最討厭的胡蘿蔔塞給我吃的場景,他說胡蘿蔔可以緩解夜盲癥,可我每次都趁他不註意偷偷倒進垃圾桶。為什麽不好好吃胡蘿蔔呢,要是好好吃的話沒準我現在夜盲癥早都好了……
“啊!”正想著,腳下一拌身體就瞬間倒了下去,辛虧我及時用胳膊肘撐住了才沒有臉朝下。
“哎呀!姑娘,你怎麽摔倒了?快起來快起來!”
對門家那個一直讓我覺得一臉兇相的大媽正好出門倒垃圾,扶起了我,摔倒的地方就差幾階樓梯就到家門口了,所以沒給大媽添很大的麻煩。
回到家自己給自己摔紫了的胳膊肘上了點藥,一個沒忍住還是沒出息地哭出了聲。如果說失去夢想的我,心是空落落的,那麽失去陪伴的我,連身體都是空落落的。我決定離開這兒,既然他已經不再需要我。
第二天晚上回家的時候我特意準備好了手電,可一進樓道燈光卻亮了起來。呵,可能人生就是這樣吧,不報什麽希望的時候,想要的東西卻自己出現了,就像尋找一件突然失蹤的物件,你瘋狂找它的時候無論你多努力它都不會出現,而當你選擇放棄的時候,它卻自動出現在你面前……
前幾天就跟房東退了租,今天房東打電話過來說下一個房客明天就要來了,所以希望我盡快搬走,沒辦法,我只好向公司請了一下午的假,找來了搬家公司準備卷鋪蓋走人。東西全都裝好了,司機大叔在催我上車,我回頭看了看他家的窗戶,仿佛昨天還在眼前,但現在就要離別了……
“又要逃到哪裏去?”
熟悉的聲音,熟悉的口吻,我猛地轉過身,果然是他,易烊千璽。站在我面前,十六歲的他這一年來不停地躥個子,現在已經整整高出了我一個頭,一個多月沒見,又長個子了吧?
“縮頭烏龜的性格什麽時候能改?”我沒有說話,所以他繼續發問了。
“你不是不想見我……”我低著頭小聲嘀咕。
“那天你對我說了那麽嚴重的話,還不允許我發發脾氣麽?”
我擡起臉看著他,表情還是那麽面癱,可語氣裏卻有責怪撒嬌的意味。
“可是,我已經退租了,新房客也快來了……”
“找到新住處了麽?”
“還沒……先去我表哥那裏住些日子……”
“總是麻煩別人,你煩不煩啊?你表嫂肯定很討厭你,人家小兩口過得好好的,你三天兩頭去當電燈泡。師傅,麻煩你把東西搬到對面樓上501去,價錢不變。”他損了我幾句,然後又囑咐搬家的大叔把我的東西搬到他家去。
“不……不行!不能麻煩你!我還是……”
“你麻煩我的還少麽?那天不讓你管我是怕那些私生盯上你,到時候你哪還有安生日子過啊!還有,你家樓道的燈泡除了我還會有誰幫你換啊,不然你三天兩頭摔跤,肯定摔得比那天晚上還慘!”
“那天晚上……你看見我摔倒了?”
“你什麽事我不知道?我算是了解了,你比我想象中還要弱智。做了不說,你就完全察覺不到。要是想報答我的話就去我家待著,這學期開學我就高二了,離高考不遠了,我很需要一個清楚我口味的保姆。”
雖然被說成保姆,可是我還是樂開了花。原來千璽從來沒有離開過我,在這個陌生的城市我始終不是孤單一人。
我接過了他家的鑰匙,也許這才是我收到最好的生日禮物,雖然遲了一些。^_^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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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你現在過得開心麽?”
本以為我們就要這樣一直沈默下去的時候,他緩緩地開了口。
“開心。”我覺得現在的生活沒什麽不好,頂多就是……覺得空了一些,心裏總是空落落的,沒什麽真實感。
“你撒謊。”
“你乖乖把飯吃完,我出去走走。”我深呼了一口氣,盡量控制情緒的爆發,拿起桌邊的鑰匙就想出門靜靜。
“事前沒告訴你是我的錯,但我真的很鄙視你這種縮頭烏龜的態度。你根本忘不了他,雖然你從不提起他。過去的你彈鋼琴學音樂的初衷都是因為他,但是你敢指著你自己的心,說你根本就不喜歡彈鋼琴,根本就不喜歡唱歌麽?事實是,你做不到。你知道你每次在電視上看到那些選秀節目裏的女生彈鋼琴唱歌的時候,眼睛有多亮麽?可是你偏偏就不願承認,因為你根本就是因為不敢面對過去,不敢觸碰那些跟他有關的回憶!這麽好的機會擺在你面前,多少人求都求不來,你卻因為自己心裏的那點陰影寧願放棄自己真正喜歡和追求的夢想,值得麽?書畫經紀人?別騙自己了,你只是想有朝一日再見他一面。”
我背對著他,聽他說完了認識這麽久以來,他說過最長的話。我震驚於他對我內心的解讀,但更多的卻是憤怒,被一個年紀比我小很多的男孩子拆穿內心那些根本不想讓人發現的心事,是件很糟糕的事。此時此刻我的全身幾乎都在顫抖,哪怕多眨一下眼睛,眼淚都會奪眶而出。
“你憑什麽隨意揣測我的心思?你算什麽,憑什麽幹涉我的生活?我願意從事哪一行工作跟你有關麽?”
我再也控制不了自己不斷膨脹的情緒,我轉過身正視著他,說出了一堆失去理智的氣話,雖然我一說出口就開始後悔,但說出口的話也絕沒有再收回來的可能。他沒有再開口,我看見他冷笑了一聲,使勁兒點了點頭,然後頭也不回地繞開我奪門而出。他走了以後,我看到了那把他隨手放在鞋櫃上的鑰匙。我家一共只有兩把鑰匙,一把在我這,一把是他自己去配的,一開始一直想要回來的鑰匙終於回來了,可我卻一點都開心不起來……
他很久都沒有再來,到底有多久了,我也忘了。大概有一個多月了?我真的忘了……
我幾乎每天晚上都留在公司加班,每次回到家都是晚上十點以後。我承認,千璽不再來的第一個星期,我很失落,每天都做兩份飯,可惜總是吃一份倒一份;第二個星期,我開始生氣,不再做他的飯,每天換著花樣做好吃的慰勞自己,順便在心裏賭氣他吃不到這麽好吃的東西;第三個星期以後,我漸漸不再報什麽希望,也許他真的就不會再來了,我本身也不算他什麽人,雖然以前一起出門的時候在外人面前他叫我姐姐,可終歸不是真的。我不再天天做飯,生活好像又回到了剛來北京的那幾個星期,為了讓時間過得快一點,我努力拼命加班,餓了就吃些速凍食品或者泡面盒飯,也許,這才是我應該過的生活。
八月中旬的一個周末,我看到了許久不見的千璽出現在了對面他家樓下,可卻沒有直接上樓回家,而是故意似的繞來繞去的轉悠。再看不遠處,有幾個女生拿著單反悄悄地註視著他。
被私生跟蹤了?
當時我沒有多想,直接拿著鑰匙就下樓了。我走出樓道的那一刻,我們對視了一眼,他的眼裏什麽情緒都沒有,但是很快便移開了目光。我大著膽子走到他旁邊,向他遞出了那把屬於他的鑰匙。
“拿著鑰匙先去我家,我幫你趕走她們。”
“不用你管。”
簡簡單單、不帶任何感情的四個字徹底冷凍了我手上的動作,我遞鑰匙的手還僵在半空,他轉身朝前方大踏步離開了……
一直覺得男人與女人最大的區別就是女人總是口是心非,而男人總是言行合一。女人跟愛人吵架說要分手,一百次裏面可能只有一次是真的想分手,其餘的九十九次都是在試探對方是否還愛她;而男人在這時候卻總是沈默,他們一般不會主動提分手,但一旦說出口,那八九不離十就是真的想分手。女人對於男人出軌這件事的直覺之所以如此敏感的原因也是因為男人的這個特點,這個男人心裏不愛你了,那就是真的不在乎了,連裝都懶得裝,他開始變得冷淡,變得不耐煩,變得你做什麽他都無所謂。
雖然我跟千璽並不是那樣的關系,也從來沒想過發展成那樣的關系,而且他也還只是一個十六歲的小男生,但男人的這個特質無關乎年齡,只要是個男的,都有這樣的心理。所以,再回想起他說“不用你管”的樣子,跟那時候的肖陽多像啊。可能世界上最傷感的事莫過於曾經那麽熟悉的人突然就開始疏遠你吧,親人是這樣,戀人是這樣,朋友也是一樣。朝夕相對的人突然讓你覺得無比陌生,讓你開始看不透他。其實,我們本就沒什麽必然相遇的理由,他是大明星,我只是個無依無靠的北漂一族。可是就是那麽巧地讓我在幾年前幫了他一次,他願意與我作伴的這一年可能也是因為這個原因,說是報恩那該還的也早就還清了,我現在的傷感也純粹是我的不習慣。我根本沒有什麽理由抱怨,也沒有借口再去接近他。我想,他是真的不再需要我了。
那天晚上,我老樣子加班加到很晚才回家,樓道裏漆黑一片,可能又是樓上鄰居家調皮的小孩在玩鬧的時候弄壞了燈泡。想拿出手機照一下亮,結果掏出手機才發現昨天晚上忘了給手機充電,手機早都自動關機了。我苦笑了一下,摸索著樓梯把手慢慢向上走。腦海裏突然就閃過千璽每次都把我最討厭的胡蘿蔔塞給我吃的場景,他說胡蘿蔔可以緩解夜盲癥,可我每次都趁他不註意偷偷倒進垃圾桶。為什麽不好好吃胡蘿蔔呢,要是好好吃的話沒準我現在夜盲癥早都好了……
“啊!”正想著,腳下一拌身體就瞬間倒了下去,辛虧我及時用胳膊肘撐住了才沒有臉朝下。
“哎呀!姑娘,你怎麽摔倒了?快起來快起來!”
對門家那個一直讓我覺得一臉兇相的大媽正好出門倒垃圾,扶起了我,摔倒的地方就差幾階樓梯就到家門口了,所以沒給大媽添很大的麻煩。
回到家自己給自己摔紫了的胳膊肘上了點藥,一個沒忍住還是沒出息地哭出了聲。如果說失去夢想的我,心是空落落的,那麽失去陪伴的我,連身體都是空落落的。我決定離開這兒,既然他已經不再需要我。
第二天晚上回家的時候我特意準備好了手電,可一進樓道燈光卻亮了起來。呵,可能人生就是這樣吧,不報什麽希望的時候,想要的東西卻自己出現了,就像尋找一件突然失蹤的物件,你瘋狂找它的時候無論你多努力它都不會出現,而當你選擇放棄的時候,它卻自動出現在你面前……
前幾天就跟房東退了租,今天房東打電話過來說下一個房客明天就要來了,所以希望我盡快搬走,沒辦法,我只好向公司請了一下午的假,找來了搬家公司準備卷鋪蓋走人。東西全都裝好了,司機大叔在催我上車,我回頭看了看他家的窗戶,仿佛昨天還在眼前,但現在就要離別了……
“又要逃到哪裏去?”
熟悉的聲音,熟悉的口吻,我猛地轉過身,果然是他,易烊千璽。站在我面前,十六歲的他這一年來不停地躥個子,現在已經整整高出了我一個頭,一個多月沒見,又長個子了吧?
“縮頭烏龜的性格什麽時候能改?”我沒有說話,所以他繼續發問了。
“你不是不想見我……”我低著頭小聲嘀咕。
“那天你對我說了那麽嚴重的話,還不允許我發發脾氣麽?”
我擡起臉看著他,表情還是那麽面癱,可語氣裏卻有責怪撒嬌的意味。
“可是,我已經退租了,新房客也快來了……”
“找到新住處了麽?”
“還沒……先去我表哥那裏住些日子……”
“總是麻煩別人,你煩不煩啊?你表嫂肯定很討厭你,人家小兩口過得好好的,你三天兩頭去當電燈泡。師傅,麻煩你把東西搬到對面樓上501去,價錢不變。”他損了我幾句,然後又囑咐搬家的大叔把我的東西搬到他家去。
“不……不行!不能麻煩你!我還是……”
“你麻煩我的還少麽?那天不讓你管我是怕那些私生盯上你,到時候你哪還有安生日子過啊!還有,你家樓道的燈泡除了我還會有誰幫你換啊,不然你三天兩頭摔跤,肯定摔得比那天晚上還慘!”
“那天晚上……你看見我摔倒了?”
“你什麽事我不知道?我算是了解了,你比我想象中還要弱智。做了不說,你就完全察覺不到。要是想報答我的話就去我家待著,這學期開學我就高二了,離高考不遠了,我很需要一個清楚我口味的保姆。”
雖然被說成保姆,可是我還是樂開了花。原來千璽從來沒有離開過我,在這個陌生的城市我始終不是孤單一人。
我接過了他家的鑰匙,也許這才是我收到最好的生日禮物,雖然遲了一些。^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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