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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被五百塊毀掉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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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尷尬的笑了笑,讓陳錚自己吃,我自己可以。

“我給女友剝個蝦不是很正常嗎,快吃。”陳錚把手朝我這邊又伸了伸,我不好意思堅持,吃能吃了他剝好的蝦仁。

這個動作對於我來說並不暧昧,但不知道怎麽地,我就是覺得心裏

可能是我下意識的躲避,想跟陳錚保持一定的距離。

陳錚又剝開一個小龍蝦放在口中說道:“你就是太小心翼翼了,其實大可不必,我們本來就是情侶。就算是花了錢的,在我眼裏也還是情侶關系,只不過我不想維持一段長久的情侶關系而已。”

這話乍一聽有點繞口,其實說通透了,是陳錚在暗示我。跟我在一起,沒有得到他要的,戀愛的感覺。

戀愛的感覺,是什麽感覺呢?

陳錚問我在想什麽,我這一次沒說謊,如實回答,我不知道什麽是戀愛的感覺。

“你沒有談過戀愛?”陳錚不相信,讓我少騙他了,談過又不會影響我的價碼,該給的錢他會給。

我苦笑,原本我是不想說往事的,可是陳錚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到錢。

讓我的心裏躥起一股火,我帶著慍怒說道,我確實不知道戀愛的感覺,對我來說這比賺錢難多了,你從多大開始開始賺錢的,我打賭你不會早過我,我七歲就開始賺錢了。

我從小就生的漂亮,遺傳了我媽媽的桃花眼和爸爸高聳的歐式鼻子。

對於漂亮這個概念,我比一般小女孩知道的早很多,因為很小的時候我爸媽開始利用這一點提高生活質量。

我生活的城市不大,有什麽新奇一點兒的消息都傳得飛快。

就比如我小時候,在我的家鄉拿就是出了名的,沒有未來的孩子。

這一切都歸功於我爸媽。

從我七歲開始,他們就熱衷於帶我參加小城裏各種比賽,一開始只是贏一些生活用品、鍋碗瓢盆,貴重一點的比如微波爐、電冰箱之類的。

在這些比賽裏,我主要的任務就是賣萌撒嬌,站在臺上唱完一首歌求底下的叔叔阿姨、爺爺奶奶給我投票,因為只有得到第一名的才有這些獎品。

底下有些混不吝的大人,就會對我說出各種要求,比如表演個哭相給大家看看,原地跳個舞給大家瞅瞅,喊聲爸爸給他們聽聽。

我一點兒都不喜歡這種比賽,就算贏得了再昂貴的獎品,與我而言也不過是上臺被人當猴耍了一遭。

我爸媽樂此不疲,畢竟這給他們省了一大筆錢,這些錢都可以花在我弟弟身上,力爭給我弟弟優渥的生活。

我的事情很快就傳開,一些商家做活動之前都會上門來找我媽,漸漸地我有了一些“名氣”

我爸媽也有了不同的渠道,就不滿足於這些湊熱鬧的小型比賽了。

他們帶著我去拍廣告,賺的錢自然一分不落的都花在我弟弟身上。

不要誤會,不是那種電視臺出品的商業廣告,他們帶我拍的都是什麽走失兒童、要飯乞丐伸出援手,迷途小女孩的小廣告。

我穿著破舊的臟衣服,在工作人員的安排下,被迫往臉上抹上骯臟的泥巴或者沙土。他們要我哭,我哭不到他們的要求,他們就嚇我。

說我爸媽不要我了,我是個沒人要的野孩子。年紀尚小的我嚇得哇哇直哭,工作人員哈哈大笑嚷著,拍!抓緊!

這些廣告有的做成小冊子,有的印成一章一章的宣傳單,在我家鄉的城市裏流傳。雖然意義都是正面的,警醒大家照顧孩子,教育孩子。

可是對於我來說,這些遺留給我的,只有無邊際的痛苦。

我一點兒都不喜歡拍廣告,這讓我在學校裏成為大家爭相排擠的對象,因為我和他們不一樣。

我被捉弄,他們往我的課桌裏放毛毛蟲、把我的書本扔到廁所裏,撕爛我的作業。

班裏最有錢的一個女孩子曾指著我的鼻子教育我,“小小年紀不學好,就知道賺錢羞羞羞!”

當院子裏的大人們沖我說,小明星放學回來時,我恨不得沖上去抱著他們的手臂咬一口。

即使我現在知道了,他們對我的惡意也許是來自於嫉妒,也許是來自於覺得好玩,甚至是沒有原因的,就是想欺負我一下,可是對於當年還是個兒童的我來說,這種傷害真的太重了。

我從一度不想去學校,慢慢發展成連我都覺得自己是不要臉的,是應該被欺負、被教育的。

當然這些我爸媽是不會在乎的,他們只知道領完錢之後,就給我弟弟買新衣服、新的玩具。

十歲那年,一個路過我們老家的畫家,要給我畫一組色彩畫,給我爸媽五百塊錢。

他們談的一組就是三張,三個不同的姿勢,唯一的共同點是,全身只披一層薄紗。

那層紗是近乎於透明的淡黃色,說實話穿起來,跟一絲不掛沒有區別。

我永遠都忘不了,那天是大雪剛過,畫家讓披著紗幔的我站在冰天雪地裏,手裏拿著一個琉璃花瓶,我甚至記得花瓶裏插著的是一株頹敗的玫紅色花骨朵

作畫需要搶天光,暗下來之後是無法達到畫家要求的。

一張畫差不多要三個小時左右,我從早上七點站在庭院裏一直到下午四點,一共換了三個姿勢,畫了三張色彩,引來看客無數。

他們對我指指點點,十歲的我已經有了羞恥心。當我的含著眼淚蹙眉的時候,畫家只說了一句,對!就是這個感覺。

什麽是煢煢孑立,在我十歲那一年就體會的透徹。

我恨不得自己就是琉璃瓶中的一株頹敗的花骨朵,再也不要蘇醒。

第一張畫好之後,畫家過來指揮我更換姿勢。他大概覺得我還不夠淒美,吩咐我爸媽過來,不停的在旁邊捧起冰涼的白雪,往我身上澆淋。

畫家動筆前對著瑟瑟發抖的我安慰,堅持!稍微動一下可以的,但是大幅度動作不要有。

我也是命賤,就跟著誰賭氣一般,咬著牙站在寒冷的天氣裏,爭取一動也不動。

現在想想那股兒倔勁兒真的沒有任何意義,如果當年我機靈一點,知道沖過去抓起媽媽手上的衣服就跑掉就好了。

當天夜裏我發了一場高燒,誰能堅持站在冰天雪地裏九個小時左右,還不發燒呢?我覺得我能堅持下來不暈過去,就是一個奇跡。

我媽舍不得出急診費,硬是撐到第二天早上才良心發現,把我拉到小診所打了一針吊瓶。

還一直念叨著,一組照片五百塊,這打一針吊瓶就是六十多,死丫頭真是燒錢。

我媽心疼錢,打了一針以後就再也不肯管我了。

不知道是不是命賤的人反而命硬,我在被子裏捂了三天,高燒就這麽退了下去。

從那天開始,不論我走到哪裏都有人竊竊私語、指手畫腳,我曾經親耳聽到隔壁家的阿姨說,瞧瞧楚家的閨女,就這麽被毀了。

我就是大人們口中沒有未來的孩子。

這件事在當地還被報道過,畫家也被證實了確實一名搞藝術的,正正經經搞藝術的。他拿著其中的一張畫去參賽,據說還得了個什麽獎。

而我的人生呢,從十歲那一年,就因為五百塊錢徹底墜入了晦暗,再也沒有色彩。

我沒有談過戀愛,甚至沒有人願意跟我做好朋友,我沒有夥伴,沒有閨蜜。

除了根本不把我放在眼裏的家人以外,我就只有一張越來越發美艷的臉。

這張臉當然也吸引過一些心懷不軌的男孩或者男人,不過我都拒絕了,因為隔壁家阿姨的女兒,曾一語驚醒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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