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Chapter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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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昨晚接到老板蔣佳的指示,今天一大早到店裏取了面包,然後趕到“佳佳奶茶店”開店,不愧是韓呈禮一手教出來的,連幫隔壁眼鏡店的看店大叔搬電動自行車都順手做了。

大叔的工作時間跟其他人正好相反,別人都下班的時候他上崗,別人開始上班了他下班回家,所以大叔沒見過白天才有機會過來送貨的小青,今天沒看見韓呈禮,卻看見個白白凈凈的小青年從店裏出來,他挺疑惑,就問:“你是‘佳佳’家新來的?”他們這附近店裏的人一般都不互相稱呼名字,都是什麽什麽家的,比如大叔是“眼鏡”家的,對面得力文具專賣店的人是“得力”家的,同樣韓呈禮就是“佳佳”家的。不過韓呈禮特別喜歡這個稱呼,恨不得每天被人喊個十回八回的。

小青挺熱情的,笑著說:“我是‘佳佳’家的,不過不是新來的。我是韓老板女朋友店裏的員工。”這就是小青特別懂事的地方,私下裏關系好,韓哥韓哥地叫著顯得很親密,但在外人面前,都是稱呼他韓老板的。

大叔倒是聽韓呈禮提過他有個女朋友,說:“哦,我記得的,‘佳佳’家的面包是你們那裏烤的,對吧?”

“對,”小青眼睛都笑成一條縫了,問,“您吃過?覺得味道怎麽樣?”

大叔回味了一下,說:“真好,自從我被查出來糖尿病,已經很多年沒吃過面包了。”

小青幫大叔扶著車,繼續問:“那您覺得我們的面包還有什麽不足麽?”

大叔摸著下巴想了半天,搖頭說:“沒覺得有問題啊。”

小青忙說:“不是問題,是說,您覺得以您個人吃過的感覺來說,對面包還有什麽要求嗎?”

大叔又想了想,才說“我覺得吧……”

二十分鐘後,大叔騎車離開,小青也如願以償地拿到了他在“佳佳”的首條顧客反饋信息。

小青的售後調查做得一向連韓呈禮都覺得周到,而他所信奉的“不要用自己的味覺替客人做決定”的理念,差點被韓呈禮裱起來掛在店裏。所以說,人與人之間,並不會平白無故地合得來,總得有些或特質、或想法是相同的才行。小青跟韓呈禮的相處,不僅僅因為他們在生活上聊得來,只能一起吃吃喝喝的不過是酒肉朋友,而他們兩個,對工作的理念和對人生的態度,才是讓他們覺得相見恨晚的地方。

“佳佳奶茶店”按時營業,只不過店裏賣奶茶的人從一個總是酷酷的熟男大哥,變成個喜歡笑笑的熱情小哥,奶茶的品質未變。

不過,這小哥沒見過早上學生們來買早餐的陣勢,好多差不多大的孩子,穿著統一的校服,亂糟糟地擠在櫃臺前,有人咬著面包,有人叼著奶茶吸管,一人手裏舉著張卡片,等著蓋章走人。如果是韓呈禮,他平時都是吼一嗓子:“按大小個兒站隊、男生女生各一排!”這還是跟學校裏整隊的體育老師學的,如果他這麽說了,學生們會聽。

可小青不知道啊,他身高又不高,很快就被學生們淹了,後面的人看不見他,一個勁兒往前擠,裏面蓋完印章的要出去,結果亂成一團。

不過小青畢竟是小青,在零售餐飲行業摸爬滾打多年,經驗豐富,很快就憑借超快的反應和爆發的手速,解決了所有學生顧客,直到所有學生都呼嚕呼嚕從店裏跑出去不久,學校那邊隱約傳來了上課鈴的聲音,小青知道,早高峰總算過去了。

等店裏徹底冷清下來,小青蹲在櫃臺裏面給韓呈禮發微信,跟他哭訴這一早晨的遭遇,韓呈禮回他說:“他們擠也是怕遲到,你學著老師的樣子組織他們一下就行,你還記得以前怎麽被老師管的嗎?”

小青回憶了一下,果斷答:“不記得了,小時候學習成績不好,不喜歡去學校。”

韓呈禮:“……”

韓呈禮給小青支了幾招,不過都是經驗之談,具體小青要怎麽處理還得看他自己的發揮,這方面韓呈禮倒是信得過小青。主要他也挺忙的,他把關含芝酒吧的那一堆資料還有魯先生那邊提供的一堆資料的覆印件,統統整理了一份,打包寄給了上次朋友幫忙介紹的律師。那律師是他朋友老婆的同學的老公,人相當靠譜,韓呈禮從心裏希望他能接關含芝這個案子。

資料寄的順豐次晨達,那位律師也相當夠朋友,拿到資料的當天就仔細看了。之後聯系韓呈禮,表示難度太大,魯先生的資料齊備,顯示他才是酒吧的出資人,雖然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者姓名寫的是關含芝,但魯先生提供了一份協議,證明了他的實際經營者身份,而這份協議,關含芝是簽了字的。如果僅僅是這樣,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至少能證明酒吧屬於關含芝和魯先生共同經營,但更要命的是,魯先生提供的一份房屋產權登記證明顯示,他是酒吧所營業地址房屋的所有人。就是說,只要他一句話,隨時可以收回那地方,不再租給酒吧。

而這些事關含芝要麽不記得了,要麽完全不知情。那份協議,她當初以為是份授權,或者叫權利轉讓,畢竟那上面寫著酒吧的盈利歸她、同時開業後所產生的債務也歸她。至於酒吧所在的房子,她更是完全不知道。當初她是直接拿到的營業執照,她只知道那房子是租的,但跟房主簽的是長約,她只是以年為單位把房租匯到指定賬號而已,而她清楚地記得,當時租房合同上房主的名字是個陌生人。

最後,那位律師跟韓呈禮說:“這件事你最好不要管,這個女當事人太大意,完全是被人算計了,真打官司撈不到什麽好處的。”

韓呈禮一聽,更加沒轍了,問:“那現在最好的解決方法是什麽?”

律師想了想,說:“最好是和解,一方放棄所有權,由另一方全額購入,成為真正的獨立經營。”

“這個……”韓呈禮猶豫了。

律師問:“怎麽?”

韓呈禮說:“女當事人可能沒有那麽多錢。”他並不知道關含芝的經濟狀況,不過讓她連同酒吧所在的那房子也買下來,還真不是一般人能辦到的。

“而且,”韓呈禮說,“男當事人恐怕也不會輕易放棄。”

律師說:“在法律上沒有‘可能’和‘恐怕’,只要是經濟糾紛都可以談,也只能談,即使到了法庭上,法官也得這麽判。女當事人如果肯放棄是最好的結果,你跟她說,既然營業執照上寫了她的名字,她就不會一無所有。”

韓呈禮嘆了口氣,說:“可是她就是不想放棄啊。”

電話那頭的律師也嘆了口氣,換了個口吻說:“其實看到這堆東西,裏面的事兒我就明白八.九分了,你勸勸女當事人,本來也是空手套白狼的事兒,這麽多年也賺了不少了,放棄酒吧的話還可以分到不少錢,可這麽耗下去,男當事人有錢,他也不靠這個生活,他陪得起,而女當事人,打官司要請律師,還要做很多準備,很耗時的,她只出不進,能撐得住嗎?要是能撐得住的話,叫她趁早把錢拿出來跟男當事人買酒吧才是正途。”

韓呈禮又是嘆了口氣,律師自然明白女當事人既不想出錢,又想要酒吧的心情,不過該說的、不該說的他都說了,他是不可能接這個案子的,路途遠不說,也沒有什麽看點,除非有一方突然放棄了,那就更沒什麽可打的了。

不過這律師還算有責任心,也是看在自己老婆的同學的面子上,給韓呈禮推薦了一家他們當地的事務所。他說自己曾經跟這家事務所有過合作,覺得他們辦事能力還行。

韓呈禮只能是道了謝。晚些時候去找關含芝的時候,也盡量地提了一下和解的事,但關含芝的反應很激烈,她就是認準了酒吧是她的,死也不會撒手。韓呈禮沒辦法,提了那家律師事務所,關含芝挺猶豫的,她並不想打官司,她當然知道那是耗時耗力的事,結果還不一定令她滿意,但她也沒辦法了,魯先生逼得緊,律師信最後的期限已經臨近,估計很快就會進入法律程序,她已經沒什麽時間了,再抱著她那偏執的想法,估計到時會被直接掃地出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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