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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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鬧少年》裏我最喜歡的一句話是比光速更快的事物是人非,我不用它來形容我和顧思銘,我用來詮釋顧思銘和他女朋友稍縱即逝的感情。

在我安安靜靜的度過了四天沒有顧思銘的日子裏眼看就要習慣時顧思銘告訴我他分手了。都說好馬不吃回頭草,我實在不理解顧思銘的話唱的是哪一出,“幹嘛告訴我?”我覺得我和顧思銘已經沒有多大的關系了,就算有也只是我一廂情願的糾纏了。“我只是想跟你說說。”“那麽你的意思就是你分手了現在還可以做我的知己或者只是垃圾桶?”

“隨你怎麽想。”後來他有過形形色色的女朋友,但總不會忘了我。就是多情的雙子座,我喊他專情的浪子。專情為我,而浪子為他。

我對他原本就沒有抵抗力,然而最終的結果是我繳械投降他旗開得勝。我們仍舊是朋友,最好最好最好最好最好的朋友,但不可能是戀人了。

很多人說我傻,我知道。但是我不知道我的未來顧思銘會不會陪我走,就如今看來,如果沒有他我會很傷心,所以我要好好珍惜他。反正年輕錯了就錯了,多的是歲月來討教。

是越長大越厭惡過去的自己嗎?以及過去的自己做過的事。我至今都沒有忘記何晴衫,但是顧思銘卻說不要再提她了。“那時候很傻簡直是恥辱,但是也沒有辦法否認啊所以就逃避吧。”“為什麽?”“因為我特別討厭何晴衫,她不在是我喜歡的何晴衫,只是我擦肩而過的陌生人。”

“可是衫子對我很好啊,我記憶裏她很好。”在我的記憶裏何晴衫就是單純的小姑娘“栗寧你是傻啊還是沒腦子?”我被顧思銘的話問懵了,顧思銘接著說“她要是對你好會一聲不吭的刪掉你?你們沒有見過面你別說那麽多篤定的話,就像我們沒有見過面我也不配讓你撕心裂肺,如果你再提何晴衫就不要和我說話了。”

好吧。我是重色輕友了,曾經的朋友。在顧思銘面前我放棄了何晴衫,畢竟顧思銘說的字字精辟我無力反駁。而關於我和他,我也考慮了很久很久。

我想我和顧思銘前世肯定認識。並且互相虧欠。今生也是還債的。故事的開始他讓我撕心裂肺,故事的後來我讓他痛不欲生。

偶然有一天我去百度上百度了阿怪,出現的是陳奕迅的《阿怪》很好聽。我告訴顧思銘這首歌,他說他就是阿怪。我說對,你就是阿怪。栗寧的阿怪。他沒有告訴我這歌的曲子怎麽樣或者詞怎麽樣,他是那樣喜歡音樂的人啊。我想我能夠明白的是,他大概跟本沒去聽這首歌。一定沒有,肯定沒有,為什麽沒有.....

我感覺陳奕迅的阿怪會是一個浪子,為自己奔波的浪子。顧思銘也是浪子,在紅塵俗世中醉生夢死的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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