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6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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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已經給你了,只是你自己沒有在意。”

“放屁!”

維令又白了他一眼,“明天你就知道了。”

出生27年,莫小帥第一次用一個嬰兒的眼光來看待這個世界,就像人們常說的,周圍的一切事物,並不是用眼睛就能看清的。

“為什麽不用動物的血?豬血就很不錯,放點辣椒可以做毛血旺,還有鴨血煮粉絲也不錯……”

“動物是神聖的。”吸血鬼維令說了一句不像吸血鬼說的話。在莫小帥眼裏,他此時的樣子就像是一個動作保護學家,而接下來的語氣,則像是一個有宗教信仰的動作學家,“動物唯一的欲望就是生存,所以它們是這世界最高等的生命。吸血鬼的欲望是生存和永生,但他們甘願付出光明,所以他們是中等生命。但是人類充滿了各種欲望,卻不願付出任何東西,所以……”

“他們是低等生命。”對於莫小帥這麽聰明的人來說,要習慣一件事情並不困難。比如說,稱人類為“他們”。

維令笑得意味深長,“這是真理,就像,地球繞著太陽轉。”

莫小帥明白他的意思,這個道理可能並不被人類所接受,但這不表示,兩千年後,人類還能有這樣的自信,認為自己是最高等的動物。也或者說,維令只是怕他不明白所以打個極弱智的比方。

“那號碼是……”你知道的,莫小帥總喜歡對一些事情念念不忘,可是當他回頭的時候,維令已經沒有了蹤影。

事實證明,這是一個獨特的夜晚。

而第二天一早,事實也證明了維令所說的話是正確的。莫小帥剛一起床,就看到了桌上新一天的報紙,登著昨天的彩票頭獎中獎號碼。3,7,10,13,17,20,35。頭獎剛好500萬。

莫小帥記憶良好的腦袋開始飛速旋轉,7點13分,17路車,20路車,解放3路,10分鐘步行,35號鞋。500萬!換成鋼崩可以拉去填海了,可是卻在短短一小時裏從莫小帥的眼前一閃而過,半點蹤跡都沒留下。他仿佛看到500萬正對著自己晃動那象征再見的手……莫小帥開始後悔,自己昨晚沒從十二層樓上一躍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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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七十二變

看我七十二變

◎看我七十二變◎

女大十八變?不管你是否猜到了我要用這句話開頭,這道理還是得說。就像海明威說的:“這個世界如此美好,值得人們為它奮鬥。我只同意後半句。”——不要問我這句話出自哪本書,我也是從電影《七宗罪》裏抄來的。

而我要說的是:女大十八變,越變越好看。我只同意前半句。這句話很值得探討,因為我一直以為這裏的“十八變”是指“到了十八歲改變”的意思,直到有一首歌徹底雷醒了我,才發現“十八變”是指“變了十八次”,變化很多。變得多不一定是好事,就像變形金剛如果需要數72下才能從車變回原形,那它一定早被轟飛了。

說到這裏,你應該已經了解,要把廢話說的有意思實在是個力氣活。所以在我虛脫前,得把主題拗回來。

莫小帥的改變當然是從變成吸血鬼後開始的。現象雖然不太符合醫學知識,但我還是得說明白。首先,他變白了,不長痘了。道理其實很簡單,吸血鬼的臉上不分泌油脂,也就不會阻塞毛孔。同時他不能曬太陽,變白也是理所應當的。皮膚是個很重要的東西,因為這直接導致莫小帥由一個邋遢鬼,變成了面色蒼白的清秀小生,並且像是有輕微潔癖的那種。雖然他私底下還是襪子內褲亂扔,但這並不影響他給別人的第一印象。愛美男的雌性動物註意了,知道小白臉有多虛偽了吧?

第二,他長高了。男生在二十歲以後長個並不是什麽稀奇事,但要在幾天內拔高7厘米,實在有點突破醫學極限。而莫小帥也終於明白了為什麽吸血鬼不原意暴露自己的身份。想想看,普天之下有多少1米80以下的帥哥在苦苦掙紮?如果讓他們知道吸血鬼可以在幾天內就長高,那還不立刻抓來兩只解剖看看。更可怕的是,人類一定會把吸血鬼的骨頭磨成粉末,裝在一厘米的膠囊裏就著水喝。

第三,頭發變長並且柔順。這個改變的福利很多,例如可以去拍洗發水廣告,可以增加魅力吸引更多女性,可以省掉打理頭發的功夫。但同樣也會帶來很多危險,畢竟誰也不能保證,人類知道以後不會扒了他的頭皮做成假發或帽子。

而除了外貌上的改變外,莫小帥的生活習慣也和以前大有不同。例如白天貪睡精神萎靡,到了晚上則活力十足無法入睡;看人的時候不在關註樣貌身材之類的外表,而是直接透視,看到他體內錯綜覆雜的血管,雖然以前生物學的不怎麽樣,可是他現在已經徹底了解了人類的血液循環過程;見到人開始變得沖動,不管男人女人,都有撲上去咬一口的欲望,於是原諒了維令咬他的那一口,因為他終於理解這種沖動並不是自己所能控制的;怕水,懶得洗澡;對任何動靜都非常敏感,並且擁有高度辨別力。

就像現在,林清凡正開門進入,莫小帥就算準了他會在幾步內出現在自己面前。林清凡的微笑如期而至,只不過藏在身後的手,卻突然起來地扔過一個信封:“帥哥,接著!”他的動作就像是在和一條狗玩游戲,只不過莫小帥接得要比狗漂亮多了。

林清凡一時楞在了原地,“奇怪了,以前你都接不住的啊?”

莫小帥當然不能跟他說是因為自己背叛了人類成了更高等的吸血鬼,於是只有微笑,“人總是會長大的嘛!”說話的同時,他去打量手裏的東西,信封上歪歪扭扭地寫著四個大字“維令給的”。這話還真夠通俗。

好奇心不止會殺死貓,更會促使人們因為偷窺而被判入獄。莫小帥剛從信封裏的東西拉出一張紙的一角,林清凡就把他的小腦袋湊了過來,“什麽東西?”

相信你也有相同的感覺,收信這件事總會讓人心情不錯,所以莫小帥一點都不吝嗇地給了他一個大大的微笑:“滾遠點。”

“滾可是一個技術活,兩個人一起比較容易吧?”這句話隱晦得把莫小帥的臉都給憋紅了。

調戲有罪。調戲一個原本發育正常的男人不止有罪,而且有危險。只是這裏的危險對女人來說或許是享受,但是如果換成林清凡……在他還沒來得及綻放自己陽光般的微笑之前,莫小帥就以一個吸血鬼的立場,把這位陽光男孩踹飛了。並且為自己的暴力行為找到了一個合法理由:正當防衛。

Clear。

信是維令寄的,或者說準確點,是他吃飽了撐的放到莫小帥的信箱裏的。但顯然,這不是一封來自他鄉友人的問候。

如果是在武俠小說裏,莫名其妙的來信只可能有兩種東西:武林大會的邀請函,和撒有劇毒的一張破紙。

如果是在愛情小說裏,則會是結婚請帖,或者女朋友聲淚俱下的分手信。最好上面還有點點水跡,以證明寫這封信的人心情的確無比悲痛。收信的人雖然滿懷感動,但不排除他會在心裏嘀咕:誰能保證這不是她吃飯的時候滴下的豬油,或是鼻涕之類的東西?所以最後這封信一定會被燒掉或去向不明,原因就是太惡心了。

但如果是戰爭小說,收到來信的內容只有一個:你的老公不幸戰死。雖然女主角的老公,此時很可能正在敵方陣營發展一段異國戀情。而且還是婚外情。

這裏是現代都市玄幻小說,當今社會科技高速發展,一個人收到信的原因也只有兩個:一是有個多情的人要對你表白,一是寫信的人是從古代穿越來的,不會用電腦。維令接近後一個。

信是手寫,開頭比草書還草的幾個大字證明了這點——小學生守則之吸血鬼篇。莫小帥直接聯想到的是“請不要在桌椅上胡寫亂畫”,而第一條也的確如此。

一, 請不要用人類的鮮血胡寫亂畫,因為浪費糧食是可恥的。

二, 每一次許願都將導致體內含血量降低,所以請學會減少欲望。(在莫小帥看來,這意味著他的500萬泡湯了。)

三, 跳躍時臉不要朝上。(什麽意思?好奇的莫小帥唯一可以知道答案的方法就是親身實驗。但是顯然,這並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因為臉朝上跳躍的最終結果,就是跳得太高,以至臉和天花板來了一次親密接觸。可以想象莫小帥落回地面時那種挫敗感,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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