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三十五、第二次攤牌——艱難的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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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想跟L好聚好散的。只不過既然打亂了L的計劃,這個願望就只好成了泡影。

那是一個陰天,我依稀記得街上行人匆匆,我們坐在車裏。背景音樂是一曲低沈的藍調薩克斯,那旋律我沒什麽印象,只記得跟那天的天氣很應景。

他戴著我送他的手表。

L一開始還是想緩和氣氛的,但是他看出了我的嚴肅。於是他只是摸了摸我的頭發,叫我的名字。私下裏他只有兩次叫過我的全名,一次是連續四個月失聯後他在我耳邊熾熱發燙地表白,另一次就是這刻。

“你怎麽了啊?”他有點謹慎地微笑著。

我擡頭定睛望著他的雙眸:“L,我們分手吧。我是說真的。我要有我自己的生活了。”

“為什麽一定要分手呢?”他轉過頭去看著前面。擋風玻璃外,是海邊露天停車場四周被疾風吹倒的野草。天氣不好,沒有什麽人來。

“因為我不喜歡你了。”

這句話一出,我明顯感覺到心裏一搐。我也知道L的心裏也會有類似的反應。

他扭過頭來瞪著我,目光中帶著尖銳責備。我低下頭看自己的腳背,給自己打了打氣,然後仰起臉來直視他的眼睛。

“我已經愛上別人了。”我語氣平緩地說,“對不起。”

這就是我蓄謀已久的殺手鐧。L這樣清高自負而占有欲強烈的人,絕對忍受不了如此不純粹的關系——他至多能容忍我同時愛兩個人,但他不可能接受我不愛他還跟他在一起。雖然我覺得這是荒謬的邏輯,但我認為這招對他最奏效。

L聽罷嗤笑了一聲,把臉別過去看向後視鏡。他在思考我是不是在騙他。然而他知道這次我確實有男友了,而且近期的表現的確相當反常。L忽然調轉過身來,攬過我的頭強吻。我掙紮著推開他,看見他一臉的怨氣,還有像受傷孩子似的無助。

我努力讓自己面無表情。

他一時間有點驚慌失措的樣子,像是不知道要采取什麽辦法來挽回我。但很快他就鎮定下來,開始對我冷嘲熱諷:“你這麽快就能移情別戀啊?”

我理了理頭發,也不甘示弱:“是啊,我現在才發現我以前真是傻,竟然會喜歡了你這種人那麽久。”

L壓抑著怒火,斜睨著我道:“我對你還不夠好嗎?”

我回答:“我不想跟你討論這些問題。反正我現在看見你就煩,你最好不要再來騷擾我。”

我覺得自己真夠狠的。

“看見我就煩?”L輕蔑的口吻氣得有點發顫。

“是!我已經不喜歡你了。我男朋友非常優秀,”我提高了聲調,“而我現在看到你就覺得齷齪和惡心。”

最後這句我學著他不屑一顧的語氣。

L死死地盯著我,他的眼睛逐漸發紅,然後他立即調轉頭去看著前方。

“好。”他昂著頭。

我卻聽見哽咽和負氣的顫抖聲線。

他好像要哭了!L要哭了!

我忽然覺得自己像被拆了包的粽子,頃刻傻眼,不知所以了。這個時候我只有一條提前預設好的理性選擇:開門,下車,走人。

最後一眼,我看見他緊握方向盤的右手背青筋顯露,然後松弛下去,指尖離開方向盤,放到了鼻翼的下方,緊貼著發抖的上唇。

這是我下車前看見的最後一個鏡頭,也是我對L最深刻的印象之一。

我成功了。

走出停車場沒有兩百米,我立即蹲在了一處沒有人的草叢邊上,大聲地哭了出來,活像一個被人遺棄的孩子。

L這樣的人,現實生活中其實不少。

在他的成長過程中,缺失了對表達真實情感能力的學習。無論是對家人、朋友還是愛人,他們認為行動和態度就能說明一切,不需要語言表達和解釋。然而他的性格任性又頑劣,像家中一貫受到寵溺的孩子。與那些安穩靜默示好而不善言辭的人不同,只有懂得他、包容他和遷就他的人,才能最終享受到他的信任和付出。他所需的安全距離和考驗時間都比一般人要長,實際內心相當柔弱。

我不得不對L的太太生出了一份敬意,她一定是一個充滿母性的溫柔女人,能給予L強大的安全感——安全到他敢於出來肆意妄為。L是不可能蠢到找一個天真的傻瓜做自己人生伴侶的,就算那愛早晚喪失了激情,也一定如太極一般外柔內剛、不可進犯。

我說過既然喜歡上了一個人,無論結果如何,都要先爭取看透他,否則對不起自己付出的感情。現在我做到了。即便要分手,我還是欣慰於看見了L的真實,其形象並沒有不堪。我更慶幸自己沒有等到另外一種結局:在那種千篇一律的結局中,時間漸顯殘忍本色。我開始苦苦守候L長期不回的信息,瘋狂蔓延的思念被他電話中的冰冷和不耐煩無情地攔腰斬斷,最後在痛苦和絕望中被迫漸行漸遠。

也許選擇以這樣的方式結束,恰證明了我的自私和懦弱——我害怕被別人傷害,只好提前舉起刺刀。

我把註意力轉移到和Y的正常相處上。

終於可以心無旁焉地和一個正牌男朋友交往了,但我並未感受到當初想象中的舒暢和輕松——這就是生活。在職場上也是一樣,你為了某一個位置奮鬥了很久,一次次失望又一次次前進,等到你真正能夠坐上去的那天,你付出的成本已遠遠超出了這個位置的價值,所以你覺得平靜甚至無聊,以致都不稀罕了。然而在外人眼裏,你還是令人羨慕的幸運兒。

施者不知得者心。

沒有L的生活跟有L時並沒有什麽不同。我按部就班,朝九晚五,周末與Y歡度。L在我生活軌跡中的印記太淺了,因為他並沒有真正與我共同生活的經歷,我們只不過是偶爾“零距離約會”的夥伴——如果不是我喜歡他,我們跟真正的炮友也差不了多少。

我至今不相信L有多喜歡我。更談不上愛。我離開他時他的氣憤與傷心,至多證明我是他現階段心愛的玩具。

連我自己都知道,我對L這不是愛。

醉心狂熱地眷戀了一回,不過是為了滿足自己對夢中情人的奢望和憧憬。

但是我真的曾經喜歡過他,很深很純粹的喜歡,盲目地願意接納他的一切。並不只是因為他長得帥——我曾想過如果S長了L的臉,我也不會喜歡他。我喜歡L,是因為他的氣質,還有他那說不清道不明的矛盾內心。

無條件地喜歡上一個人,如果我還是十來歲的少女,我會認為這就是愛。但是現在我長大了,我知道愛還代表更多,是一種責任。

L的觀點和我不同,他認為我想太多——愛的感覺不需要甄別,只憑直覺,就算是最愚蠢的人,都可以很清晰地知道自己愛不愛一個人。不附帶任何條件、理性和負擔的愛,才是人類真正純粹的愛。

不過現在思考跟L是不是愛這些都是扯淡。我終於回歸正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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