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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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到極致,為什麽她沒有生樂,而是成癡了呢?
如果結局已經註定是悲哀,那麽實現曾經的約定還有什麽意義。對冉希來說,現在的曾經,就是她的唯一,如果是永恒那麽很好,可如果是絕望,那也要成為另一種永恒,所以,不管怎樣,她都要讓他們的曾經是美好的。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渴望美好,冉希當然也不例外,所以她想要畫一個完美的句號。曾經,他答應她會一起上她的選修課,可是最後他沒去,那次,冉希第一次學會了中途翹課;曾經,她說喜歡跑步和唱K,他便提議說什麽時候他們一起去,後來冉希才知道,他不過是隨便說說罷了;曾經,他們約好去練口語,然而三次,他都失信了。原來已經這樣的明了,可惜冉希到最後都沒看明白。她決定要實現他們曾經的約定,這樣如果她回憶起曾經的她和他,快樂就會更多一些。
“嗨!明晚21點去跑步怎樣?保證是最後二次叫你。”冉希發了短信給沐夏。
“嗯好吧,到時候聯系。”
冉希很高興,沐夏很快回覆了她,而且他竟然這麽容易就答應了她!不過她的思維又開始“泛濫”了:難道他是因為看到她說最後二次,為了盡早擺脫她所以很爽快的便答應了?不過冉希很快就找到一個很好的理由反駁自己:不是那樣的,因為他其實在乎她所以答應了。不得不說,冉希也太可憐了,可笑的是她自己卻並不覺得。
第二天晚上,冉希剛上完選修課,沐夏就發來了短信:“還去跑步嗎?”
“要去。”
“那現在就去吧。”
“嗯好。”
冉希看了一眼時間,還有20分鐘才到21點,不是說好21點才去嗎?沒辦法,她只得趕緊回宿舍把書包放了再匆匆趕去田徑場。
“我到田徑場了,你到了沒?”幾分鐘後冉希發信息問沐夏。
“我還沒出發,現在準備去,是哪個田徑場?”
某女忍不住腹誹了,自己說現在就去,什麽叫現在!不過她沒表現出任何情緒。
“就是有看臺的那個。”她回覆道
“嗯好的,我一會過來。”
過了十分鐘左右,沐夏打來了電話,冉希有些緊張地接起:“你到了嗎,在哪兒的呢?”
“嗯已經到了,在入口那裏。”
“好的,那我過來找你。”
終於見到他了,看到沐夏那時,冉希肯定很緊張了吧,她越緊張的時候,說話越是不自然,好笑的是她心裏卻是一直在努力地使自己表現得自然一些。
“那我們開始跑步吧!”冉希說道。
“你跑吧,我就不跑了,最近太累。”
“不跑還來田徑場做什麽?”冉希脫口而出道。當時腦袋肯定進水了,不是自己要別人來的嗎?
“前兩天剛踢了足球,現在不太想跑,你跑吧。”沐夏說道。
“那好吧。你不能走哦,在這等我。”
“嗯。”
冉希跑了四圈,不累但出了些汗,每圈在經過沐夏站的那個位置時,她都看了一眼他,一直在看手機!好吧,人在那兒就已經很不錯了,真不知道他為什麽要答應了她。
回去的路上,他們聊了一些,都是相互問最近做些什麽。
“你知道為什麽我寫的是最後二次嗎?因為還有最後一次。”冉希對沐夏說道。
“不知道,是什麽?”
“還記得我的生日嗎,嘿嘿,你要去哦,那天就是最後一次了。”
“什麽時候?”沐夏問道。
“52天過後!”
“······”
其實最後一次的含義在冉希看來,並不是她要和他永別,而是她會換了個角色。去年的平安夜那晚,她和朋友一起去放了孔明燈,許了三個願望,其中一個便是:在21歲生日那天,會有奇跡發生。那時的她心裏想著的就是他們會在一起,後來她挺後悔的,覺得應該寫具體些,奇跡這詞也太寬泛了。
回到宿舍後,冉希發信息給沐夏,謝謝今晚他願意為她浪費半個小時。沐夏回覆說讓她一天少想點那些東西,好好學習,他現在對談情說愛的東西不感興趣。唉!某女早就對他的話有免疫力了,只要是他說的,不管內容是怎樣,她都是喜歡的。可以想象得到,冉希修煉的境界又高了一層,真不知是好還是壞。
□□裏,冉希收到一條請求添加為好友的信息,她看了一下來源,是同鄉群,所以便同意了。
“你好!我是建築系的,叫陳禹。”
“你好!我叫冉希。”
冉希發現,陳禹似乎很活躍,因為陳禹竟然也挺喜歡文學,所以他們便聊了挺多,冉希後來還分享了她之前在某網站發表的文章給他。
生活有時候就是很奇妙,你似乎會很容易就遇到很多和你趣味相投的人,只是如果是想要遇到生命中對的那個人,卻是很不容易的。冉希還不知道沐夏是否是對的那一個,不過她只想跟隨自己的心,這樣即使錯了,也不會有遺憾。但是她會後悔嗎?
冉希最近已經失常了!此時的她眼睛看著書,思緒卻不知飄哪兒去了!她忽然想為沐夏寫首詩,兩小時左右過後,詩終於完成了:
《十厘米先生》
冉希
時光一寸寸老去,印象再模糊卻總揮之不去。
偶遇時的背影,像是走在草原上的詩人,有一種動於風中的靜感。
低頭專註時的神色,清容卻不失嚴肅,所以即使很近也讓人感覺相距千裏。
而她最迷戀的,是他那魅人的聲音,有如林中風聲般的深沈,也有如雨落山谷般的空靈。
他是一個即使冷漠也會冷得很有風度的人,一個即使厭倦也會厭得不動聲色的人,一個即使傲世也會傲得很低調的人。
就是這樣一個特別的人,讓她成了一個即使單戀也單得很幸福的人。
致十厘米先生。
冉希之所以題名為十厘米先生,是因為沐夏比她高了十厘米左右,也因為她曾經在微薄裏讀到過這樣的信息:相差十厘米,是最完美的。沐夏在冉希的眼裏,就是完美的。
她真的很喜歡沐夏,對他的一舉一動都深深地迷戀上了。而沐夏的聲音,她是一點抵抗力都沒有!曾經沐夏給她發的語音信息,只是短短的幾秒鐘,她都不知道聽了多少遍。
不得不說,情人眼裏出西施這句話,完全是正確的。那個時候的冉希,完全沒有理性可言了,她對沐夏,已經到了癡戀的程度。然而,就像沐夏後來問她的那樣,她到底喜歡他的什麽?冉希自己也不知道,她也沒弄明白,自己怎麽就這樣喜歡沐夏了,他們總共才見面10次左右吧,而且平時的他們,幾乎沒有聯系,怎麽就戀成癡了呢?
其實再想想,也就懂了,冉希那樣的狀態也可以理解,古時候不是也還有那種見一面然後便相思成疾了的,嗯,所以冉希算很正常的了,和已經相思成疾的人相比,冉希確實算正常的!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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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結局已經註定是悲哀,那麽實現曾經的約定還有什麽意義。對冉希來說,現在的曾經,就是她的唯一,如果是永恒那麽很好,可如果是絕望,那也要成為另一種永恒,所以,不管怎樣,她都要讓他們的曾經是美好的。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渴望美好,冉希當然也不例外,所以她想要畫一個完美的句號。曾經,他答應她會一起上她的選修課,可是最後他沒去,那次,冉希第一次學會了中途翹課;曾經,她說喜歡跑步和唱K,他便提議說什麽時候他們一起去,後來冉希才知道,他不過是隨便說說罷了;曾經,他們約好去練口語,然而三次,他都失信了。原來已經這樣的明了,可惜冉希到最後都沒看明白。她決定要實現他們曾經的約定,這樣如果她回憶起曾經的她和他,快樂就會更多一些。
“嗨!明晚21點去跑步怎樣?保證是最後二次叫你。”冉希發了短信給沐夏。
“嗯好吧,到時候聯系。”
冉希很高興,沐夏很快回覆了她,而且他竟然這麽容易就答應了她!不過她的思維又開始“泛濫”了:難道他是因為看到她說最後二次,為了盡早擺脫她所以很爽快的便答應了?不過冉希很快就找到一個很好的理由反駁自己:不是那樣的,因為他其實在乎她所以答應了。不得不說,冉希也太可憐了,可笑的是她自己卻並不覺得。
第二天晚上,冉希剛上完選修課,沐夏就發來了短信:“還去跑步嗎?”
“要去。”
“那現在就去吧。”
“嗯好。”
冉希看了一眼時間,還有20分鐘才到21點,不是說好21點才去嗎?沒辦法,她只得趕緊回宿舍把書包放了再匆匆趕去田徑場。
“我到田徑場了,你到了沒?”幾分鐘後冉希發信息問沐夏。
“我還沒出發,現在準備去,是哪個田徑場?”
某女忍不住腹誹了,自己說現在就去,什麽叫現在!不過她沒表現出任何情緒。
“就是有看臺的那個。”她回覆道
“嗯好的,我一會過來。”
過了十分鐘左右,沐夏打來了電話,冉希有些緊張地接起:“你到了嗎,在哪兒的呢?”
“嗯已經到了,在入口那裏。”
“好的,那我過來找你。”
終於見到他了,看到沐夏那時,冉希肯定很緊張了吧,她越緊張的時候,說話越是不自然,好笑的是她心裏卻是一直在努力地使自己表現得自然一些。
“那我們開始跑步吧!”冉希說道。
“你跑吧,我就不跑了,最近太累。”
“不跑還來田徑場做什麽?”冉希脫口而出道。當時腦袋肯定進水了,不是自己要別人來的嗎?
“前兩天剛踢了足球,現在不太想跑,你跑吧。”沐夏說道。
“那好吧。你不能走哦,在這等我。”
“嗯。”
冉希跑了四圈,不累但出了些汗,每圈在經過沐夏站的那個位置時,她都看了一眼他,一直在看手機!好吧,人在那兒就已經很不錯了,真不知道他為什麽要答應了她。
回去的路上,他們聊了一些,都是相互問最近做些什麽。
“你知道為什麽我寫的是最後二次嗎?因為還有最後一次。”冉希對沐夏說道。
“不知道,是什麽?”
“還記得我的生日嗎,嘿嘿,你要去哦,那天就是最後一次了。”
“什麽時候?”沐夏問道。
“52天過後!”
“······”
其實最後一次的含義在冉希看來,並不是她要和他永別,而是她會換了個角色。去年的平安夜那晚,她和朋友一起去放了孔明燈,許了三個願望,其中一個便是:在21歲生日那天,會有奇跡發生。那時的她心裏想著的就是他們會在一起,後來她挺後悔的,覺得應該寫具體些,奇跡這詞也太寬泛了。
回到宿舍後,冉希發信息給沐夏,謝謝今晚他願意為她浪費半個小時。沐夏回覆說讓她一天少想點那些東西,好好學習,他現在對談情說愛的東西不感興趣。唉!某女早就對他的話有免疫力了,只要是他說的,不管內容是怎樣,她都是喜歡的。可以想象得到,冉希修煉的境界又高了一層,真不知是好還是壞。
□□裏,冉希收到一條請求添加為好友的信息,她看了一下來源,是同鄉群,所以便同意了。
“你好!我是建築系的,叫陳禹。”
“你好!我叫冉希。”
冉希發現,陳禹似乎很活躍,因為陳禹竟然也挺喜歡文學,所以他們便聊了挺多,冉希後來還分享了她之前在某網站發表的文章給他。
生活有時候就是很奇妙,你似乎會很容易就遇到很多和你趣味相投的人,只是如果是想要遇到生命中對的那個人,卻是很不容易的。冉希還不知道沐夏是否是對的那一個,不過她只想跟隨自己的心,這樣即使錯了,也不會有遺憾。但是她會後悔嗎?
冉希最近已經失常了!此時的她眼睛看著書,思緒卻不知飄哪兒去了!她忽然想為沐夏寫首詩,兩小時左右過後,詩終於完成了:
《十厘米先生》
冉希
時光一寸寸老去,印象再模糊卻總揮之不去。
偶遇時的背影,像是走在草原上的詩人,有一種動於風中的靜感。
低頭專註時的神色,清容卻不失嚴肅,所以即使很近也讓人感覺相距千裏。
而她最迷戀的,是他那魅人的聲音,有如林中風聲般的深沈,也有如雨落山谷般的空靈。
他是一個即使冷漠也會冷得很有風度的人,一個即使厭倦也會厭得不動聲色的人,一個即使傲世也會傲得很低調的人。
就是這樣一個特別的人,讓她成了一個即使單戀也單得很幸福的人。
致十厘米先生。
冉希之所以題名為十厘米先生,是因為沐夏比她高了十厘米左右,也因為她曾經在微薄裏讀到過這樣的信息:相差十厘米,是最完美的。沐夏在冉希的眼裏,就是完美的。
她真的很喜歡沐夏,對他的一舉一動都深深地迷戀上了。而沐夏的聲音,她是一點抵抗力都沒有!曾經沐夏給她發的語音信息,只是短短的幾秒鐘,她都不知道聽了多少遍。
不得不說,情人眼裏出西施這句話,完全是正確的。那個時候的冉希,完全沒有理性可言了,她對沐夏,已經到了癡戀的程度。然而,就像沐夏後來問她的那樣,她到底喜歡他的什麽?冉希自己也不知道,她也沒弄明白,自己怎麽就這樣喜歡沐夏了,他們總共才見面10次左右吧,而且平時的他們,幾乎沒有聯系,怎麽就戀成癡了呢?
其實再想想,也就懂了,冉希那樣的狀態也可以理解,古時候不是也還有那種見一面然後便相思成疾了的,嗯,所以冉希算很正常的了,和已經相思成疾的人相比,冉希確實算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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