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生死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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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05-6-4 12:19:00 字數:2321
少——林?
不會吧。
但封皮上確實用秀麗的字跡寫著“少室山北麓五乳峰下少林寺戒律院首座玄痛親啟 內詳”。
好詳細,還生怕送錯了地方似的。
少林這一代玄字輩高僧只餘下五名,以“慈悲痛苦難”排行,方丈玄慈居長,以下便是四聖僧,也就是玄悲、玄痛、玄苦、玄難,各掌達摩院、戒律院、羅漢堂和般若堂,級別已是非常之高了。
而戒律院,顧名思義是主持清規戒律,專責不肖弟子的地方,首座玄痛以一套普渡杖法成名已有二十餘年,據說為人極其嚴厲,少林弟子無不敬畏,律已更是苛刻不已——我的師父雖然不叫什麽痛,打起手心來也很痛,所以這些我都記得很清楚,但他怎麽又會跟這樹叢中的可憐女子有關系呢?
事情好像越來越有趣了,而且信並沒有封口——如果不拆開看看,簡直對不起天時地利人和了。
拆開信封,抽出一張淺雲色薛濤箋,與封皮上同出一人的秀麗筆跡,卻只寫了短短四句話——“是你是我,撒土撒沙,同門出入,生死冤家。”
別人看了可能要犯迷糊,我卻可以稍微不迷糊一點——這就是讀書的好處啊——元文宗天歷元年二月初三日,高僧梵琦入主浙江海鹽天寧永祚寺,當他在眾人的簇擁下步入佛殿時,看到善男信女對著佛像搗蒜般地頂禮膜拜,便隨口說了這個偈頌,意在教眾人眾人斷絕馳心外求,緣像攀附的錯誤作法。
但其實禪宗高僧們的偈子到底是什麽意思,恐怕只有他本人知道,而他本人又絕不可能苦口婆心地向眾人解釋——不給你當頭一棒喝就不錯了,所以以上解釋也不大可信,所以我也依然很迷糊……讀書好像其實用處也不大……
當然,本來就不知所雲的東西在莫名的情境下讓人不知所措,也是很正常的。
但這讓我很失望——沒有香艷的故事,沒有可觀的情節,這件事情一下子變得無聊起來。
不過我還是決定把信送去給那位玄虛地痛苦著的大師,給他增加一點真實的痛苦,呵呵——不過不是我自己去,此處離少林也不算遠,雇個人送去應該也不要多少錢,反正那女子也沒有說一定要我親自去送,總之給它送到就是了,然後再讓人扛口棺材來把這苦命的娘倆就地葬了,就算功德圓滿吧。
可真是的,為什麽總讓我遇見這樣的事情呢——我一邊打馬往回走,一邊郁悶著。
看來自由的人們生活得也不見得有多快樂,自由地生,未必能自由地死,甚至象這個“生死冤家”,連死後都不自由,還懷著不知多少對某人的牽連依掛……
累死了。
我忽然開始懷念從前陰暗卻單純的生活,殺人對我來說本不過有如切菜,生死對我來說也不過有如游戲,沒有什麽是真的,也沒有什麽是假的,什麽都不用擔心,也什麽都不用操心,雖然無趣,但至少沒有這麽累……算了,其實也是一樣的累,有時候還更累……
可至少那些人們殺人還算是有些拿得出手的目的,比如要鏟除異己或雄霸武林,可這些所謂自由的人們呢?
掌櫃的死了,因為不該在表現善良的時候沒有考慮到他人的自尊;
小二哥死了,因為不該在殺了一個無辜的人之後還要殺另一個更無辜的人——是吧,他殺掌櫃的就算是為了銀子和面子,我又哪裏得罪了他呢?好歹還算是他愛上的姑娘哪……;
李承軒的“荊妻”死了,因為貧病交加和對命運絕望的懼怕,或者還有些拼一死以保護“夫君”的意思,可惜那“夫君”其實更加該死;
“生死冤家”和她的孩子也死了,因為一個玄虛地痛苦著的和尚?……
真是無趣死了……
不過我一定要打點起精神,這只不過是泱泱世界的一個小碎片罷了——而且我至少在這些事件中已經開始扮演了獨立自主的角色,事事都可以自己主張、自己應對,而且還殺了生平第一個實在該殺的人,多棒啊!聶小無也號稱是滿手血腥、殺人無算了,可那是多麽可笑啊:把一百個高手捆起手腳來一個個殺過去,跟殺豬有什麽分別?
況且他們並不是豬,他們是我的師父。
這件事情也永遠無法讓我釋懷。
一勒韁繩,我縱馬飛馳起來,不,我不要回到過去那種生活裏去,我要往前跑,能跑多遠就跑多遠,就算自由的世界再醜惡、再無趣,那也是我的自由,我的世界。
思緒萬千中,不知不覺就已經到了縣城——思緒萬千也不是沒有好處啊——找到了棺材鋪,交代了情況,老板一口答應,索價也不貴,還沒口價誇我是個好人雲雲——當然,象我這樣的人越多,他的生意豈不是越好,所以我不為所動,銀貨兩清之後,接下來的事情就全歸他了,再跟他打聽了哪裏可以找到信差,正準備出門,忽然想起一件事來:李承軒那家夥拿了我的銀子,到底有沒有用來殮葬他的“荊妻”?——好在縣城裏只此一家棺材鋪,問問老板就是。
老板卻一臉茫然地望著我道:“沒有啊……確實沒有,姑娘你是今天第一位客人,我是絕不會搞錯的,這年頭,象姑娘這般的好人……”
我實在沒有耐心敷衍他了,跳起來就往客棧走去——這天殺的狗才,若不是我碰巧又回來一趟,豈不是正中了他的下懷,又甩掉了包袱,又掙到了銀子,大可以自由快活去了……我呸!只怕沒那麽容易!
在客棧櫃臺問了問,李承軒居然並沒有退房,而且據說自從約摸一個時辰前提了個大包袱回來之後,根本就沒有跨出房門半步——這一點店小二絕對可以拍著胸脯保證,對欠著不少房錢的客人他一貫是十足小心的,還從來沒有讓誰成功落跑過。
看來他根本沒有想到我還會回來。
不過那個大包袱裏是什麽東西?我跟他分開的時候,可沒看見什麽包袱——難道他拿了我的銀子,去買了一堆東西?可那些銀子也不多,儉省點用也就是一副棺材加一身壽衣,最多能再給扛埋的一點辛苦錢,他居然拿去買了別的東西?
我一邊咬牙切齒地想著,一邊怒氣沖沖地往北樓上大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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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
不會吧。
但封皮上確實用秀麗的字跡寫著“少室山北麓五乳峰下少林寺戒律院首座玄痛親啟 內詳”。
好詳細,還生怕送錯了地方似的。
少林這一代玄字輩高僧只餘下五名,以“慈悲痛苦難”排行,方丈玄慈居長,以下便是四聖僧,也就是玄悲、玄痛、玄苦、玄難,各掌達摩院、戒律院、羅漢堂和般若堂,級別已是非常之高了。
而戒律院,顧名思義是主持清規戒律,專責不肖弟子的地方,首座玄痛以一套普渡杖法成名已有二十餘年,據說為人極其嚴厲,少林弟子無不敬畏,律已更是苛刻不已——我的師父雖然不叫什麽痛,打起手心來也很痛,所以這些我都記得很清楚,但他怎麽又會跟這樹叢中的可憐女子有關系呢?
事情好像越來越有趣了,而且信並沒有封口——如果不拆開看看,簡直對不起天時地利人和了。
拆開信封,抽出一張淺雲色薛濤箋,與封皮上同出一人的秀麗筆跡,卻只寫了短短四句話——“是你是我,撒土撒沙,同門出入,生死冤家。”
別人看了可能要犯迷糊,我卻可以稍微不迷糊一點——這就是讀書的好處啊——元文宗天歷元年二月初三日,高僧梵琦入主浙江海鹽天寧永祚寺,當他在眾人的簇擁下步入佛殿時,看到善男信女對著佛像搗蒜般地頂禮膜拜,便隨口說了這個偈頌,意在教眾人眾人斷絕馳心外求,緣像攀附的錯誤作法。
但其實禪宗高僧們的偈子到底是什麽意思,恐怕只有他本人知道,而他本人又絕不可能苦口婆心地向眾人解釋——不給你當頭一棒喝就不錯了,所以以上解釋也不大可信,所以我也依然很迷糊……讀書好像其實用處也不大……
當然,本來就不知所雲的東西在莫名的情境下讓人不知所措,也是很正常的。
但這讓我很失望——沒有香艷的故事,沒有可觀的情節,這件事情一下子變得無聊起來。
不過我還是決定把信送去給那位玄虛地痛苦著的大師,給他增加一點真實的痛苦,呵呵——不過不是我自己去,此處離少林也不算遠,雇個人送去應該也不要多少錢,反正那女子也沒有說一定要我親自去送,總之給它送到就是了,然後再讓人扛口棺材來把這苦命的娘倆就地葬了,就算功德圓滿吧。
可真是的,為什麽總讓我遇見這樣的事情呢——我一邊打馬往回走,一邊郁悶著。
看來自由的人們生活得也不見得有多快樂,自由地生,未必能自由地死,甚至象這個“生死冤家”,連死後都不自由,還懷著不知多少對某人的牽連依掛……
累死了。
我忽然開始懷念從前陰暗卻單純的生活,殺人對我來說本不過有如切菜,生死對我來說也不過有如游戲,沒有什麽是真的,也沒有什麽是假的,什麽都不用擔心,也什麽都不用操心,雖然無趣,但至少沒有這麽累……算了,其實也是一樣的累,有時候還更累……
可至少那些人們殺人還算是有些拿得出手的目的,比如要鏟除異己或雄霸武林,可這些所謂自由的人們呢?
掌櫃的死了,因為不該在表現善良的時候沒有考慮到他人的自尊;
小二哥死了,因為不該在殺了一個無辜的人之後還要殺另一個更無辜的人——是吧,他殺掌櫃的就算是為了銀子和面子,我又哪裏得罪了他呢?好歹還算是他愛上的姑娘哪……;
李承軒的“荊妻”死了,因為貧病交加和對命運絕望的懼怕,或者還有些拼一死以保護“夫君”的意思,可惜那“夫君”其實更加該死;
“生死冤家”和她的孩子也死了,因為一個玄虛地痛苦著的和尚?……
真是無趣死了……
不過我一定要打點起精神,這只不過是泱泱世界的一個小碎片罷了——而且我至少在這些事件中已經開始扮演了獨立自主的角色,事事都可以自己主張、自己應對,而且還殺了生平第一個實在該殺的人,多棒啊!聶小無也號稱是滿手血腥、殺人無算了,可那是多麽可笑啊:把一百個高手捆起手腳來一個個殺過去,跟殺豬有什麽分別?
況且他們並不是豬,他們是我的師父。
這件事情也永遠無法讓我釋懷。
一勒韁繩,我縱馬飛馳起來,不,我不要回到過去那種生活裏去,我要往前跑,能跑多遠就跑多遠,就算自由的世界再醜惡、再無趣,那也是我的自由,我的世界。
思緒萬千中,不知不覺就已經到了縣城——思緒萬千也不是沒有好處啊——找到了棺材鋪,交代了情況,老板一口答應,索價也不貴,還沒口價誇我是個好人雲雲——當然,象我這樣的人越多,他的生意豈不是越好,所以我不為所動,銀貨兩清之後,接下來的事情就全歸他了,再跟他打聽了哪裏可以找到信差,正準備出門,忽然想起一件事來:李承軒那家夥拿了我的銀子,到底有沒有用來殮葬他的“荊妻”?——好在縣城裏只此一家棺材鋪,問問老板就是。
老板卻一臉茫然地望著我道:“沒有啊……確實沒有,姑娘你是今天第一位客人,我是絕不會搞錯的,這年頭,象姑娘這般的好人……”
我實在沒有耐心敷衍他了,跳起來就往客棧走去——這天殺的狗才,若不是我碰巧又回來一趟,豈不是正中了他的下懷,又甩掉了包袱,又掙到了銀子,大可以自由快活去了……我呸!只怕沒那麽容易!
在客棧櫃臺問了問,李承軒居然並沒有退房,而且據說自從約摸一個時辰前提了個大包袱回來之後,根本就沒有跨出房門半步——這一點店小二絕對可以拍著胸脯保證,對欠著不少房錢的客人他一貫是十足小心的,還從來沒有讓誰成功落跑過。
看來他根本沒有想到我還會回來。
不過那個大包袱裏是什麽東西?我跟他分開的時候,可沒看見什麽包袱——難道他拿了我的銀子,去買了一堆東西?可那些銀子也不多,儉省點用也就是一副棺材加一身壽衣,最多能再給扛埋的一點辛苦錢,他居然拿去買了別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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