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李承軒與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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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05-5-27 11:37:00 字數:2783
他說:“可是——小哥你好象正坐在路碑上了……”
話音未落,我就跳了起來。
已經被我坐得溫熱的那塊還算平整的石頭,果然是殘破的路碑,上面還隱約可見“……亭 距……裏”的字樣——雖然已起不到什麽路碑的作用,坐坐好象也無妨,但我的臉還是漲得通紅,訥訥道:“抱歉,方才我沒有註意。”
馬上的人跳下來,一邊仔細端詳著路碑,一邊客氣地笑道:“無妨,無妨,小哥言重了,是小弟失禮,未曾先行說明。”
話說得很讓人舒服,除了“小哥”依舊。
我咳了一聲,正想提醒他這一點,轉念一想,又覺得這也是好事,出門在外,似乎男人要比女人——尤其是少女方便些,小哥就小哥吧,於是也笑道:“不敢,不敢。”
半晌,那人終於看完了路碑,或者說,終於確認了從該路碑上無法得到任何線索——我開始懷疑他如果不是性格太拖沓就是眼神太不濟——才直起身來嘆了口氣道:“看來今夜只好露宿了——未敢動問,小哥你可也是往縣城去的麽?”
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往哪裏去,他倒正好給了個就近的目標,於是順勢點頭道:“正是,難道是同路?”
他立刻連連點頭道:“正是,正是,在下李承軒,陪同家姊往縣城尋訪親友,未請教小哥你——”
李承軒?他的樣子卻完全不像個“李承軒”,雖然看不大清楚面貌衣衫,但隱約也可覺出江湖味道,不過人家不說,我又怎好點破,況且自己也一樣講不得真話,有什麽好計較的?於是道:“小姓王,行二,故人稱王二,閑來無事,往縣城轉轉。”
話一出口,自己也有點冒汗,這個,好像編得太過不圓了,他隨便抓住一兩處破綻問問,只怕就要出醜——可那李承軒卻好像全然沒發覺有什麽問題,認認真真聽了,立刻道:“原來是王二哥,失敬,失敬——既如此,大家雖是陌路相逢,也算是頗有緣分,不如搭夥露宿一晚,明朝再相伴上路如何?”
雖然這人顯然在揣著明白裝糊塗,想想自己又何嘗不是?也許這就是所謂人在江湖吧,管他是真還是假,且走得一步是一步,況且他看來也沒有什麽惡意,多個伴也沒什麽不好——於是便點頭答應了。
李承軒立刻高高興興牽過馬、帶過車來,與我一起找了棵大樹下安頓了車馬,順便又誇了誇我那匹馬——與他騎的那匹雖不能比,但強似駕車的駑馬多矣啦,誇誇也沒什麽不對,我並不放在心上,只是小心拴好了自己的馬,並留心與他的馬匹留出一定距離,以防它們半夜相蹴失蹄。
然後我們便在旁邊尋了塊空地,砍除雜草,挖坑架火,李承軒又從車上搬出卷席、褥墊以及若幹酒菜,鋪設起來。
我在旁邊看著,不禁懷疑那麽小的車裏居然有這許多東西,難道還裝得下他姐姐?可還沒懷疑完,他居然真的從車裏扶出了一位弱不禁風的女子來——確實非常瘦小,那車裏若沒有別的東西,這樣的人總可以裝三五個——這才讓我略微釋疑,不過那女子看來好像身體不大好,火光中看去都嫌蒼白,舉動也似有氣無力,卻穿著明顯過於寬大的衣服,更顯得楚楚可憐,讓我對自己的疑心有點不好意思起來。
不過不好意思歸不好意思,病也是可以裝的,而且我既然稱自己是“王二”,對人家的姐姐總要敬而遠之些,就沒表現出多少關切,只淡淡打了個招呼便坐到了較遠處,一來多少存些戒心,二來他們是誰,要做什麽我也一概沒有興趣,只要隨便混過一夜就拉倒,還是不要太親近的好。
荒郊野外,萍水相逢,陌生的匿名姊弟,神秘的黑衣少年……簡直是傳說中的經典場面,想想也覺得好笑,親身經歷了,其實也不過如此,大家各懷著鬼胎,彼此說些虛情假意的話,有意思嗎?
沒意思。
但我要出來經歷和體驗的也不是這些。
所以,管他呢。
可那對姊弟一坐下來,卻好像立刻來了興致,布菜斟酒,還大聲招呼我同吃——我可不敢隨便吃陌生人備好的東西,只說自己已吃過了,他們居然也就不再勉強,就顧自吃喝起來,不一會便都已微醺,敲杯打盞地行令猜拳,輸了的還當真就唱起小曲來。
他仿佛已經完全忘記了“李承軒”這個名字,她也忘了自己應該弱不禁風。
甚至都已忘了旁邊還有個完全不象“王二”的“王二”在眼睜睜看著他們。
真是痛快。
也真是溫暖。
尤其在月夜星光下,野林荒草間,確實別有江湖兒女的豪情逸興。
可惜我還是不能忘了自己“王二”的身份,而且也只能繼續眼睜睜看著。
不是嗎?越是破綻百出的圈套,也越可能是可怕的圈套,也許他們早吃了解藥,所以可以放心吃喝,但我只要一碰,立刻就會被麻翻在地——當然,我好像也沒有什麽可被他們圖謀的,但我並不是王二。
我是聶小無。
這三個字好像一道魔咒,想起來就讓我渾身發涼,頭腦也立刻清醒起來。
但此刻我卻真希望自己是王二。
王二也許只是個破落子弟,也許只做著江湖的夢卻壓根不懂江湖的道,也許只會幾手三腳貓的功夫……也許永遠只是王二,永遠也成不了聶小無。
可那又如何?
王二有王二的快樂。
聶小無有什麽?
盛名之下,不僅其實難副。
可說出來又有誰信呢?
所以我只好繼續眼睜睜看著那二人縱酒高歌,手舞足蹈——歌著歌著,李承軒忽然腦袋一歪,居然就倒在席上呼呼大睡起來,他姊姊一手抓著酒樽,掙紮著爬起身來,笑看了他半天,好像還打算說兩句嘲弄的話,可左右搖晃了幾下,便也“撲”一聲坐倒,順勢往後一仰,也睡倒了。
不管是真的還是假的,看起來都十分可笑,也十分可愛。
而且不管是真的還是假的,看起來好像都與我無關——我略略放下心,也許他們只是過路的江湖人,確實沒有打我什麽主意。
再想想也對,我剛從無雙堡出來還不到兩個時辰就遇見了他們,消息傳得再快,也不會這麽快,而他們若想要打我的主意,也不會真的不勸我喝酒,反而自己喝得——就算是裝得酩酊大醉吧,又對我有什麽威脅?我此時也可以拿起腳來一走,他們難道能立刻跳起來攔我?
殺手同盟也不會無聊到立刻就派出兩個人來跟我搗亂吧?——聽藍先生的意思,他們已認定了我會自己醒悟,就算我自己醒悟不了,他們要給我個當頭棒喝也該是一個月或至少十天半月之後的事情,不然也就沒有必要真的放我出來了,在哪裏棒喝不是棒喝?能省事何不省事一點?
而如果他們並不知道我的身份,那就更沒有道理了——我看起來固然不像個“王二”,卻和任何一個真正的王二一樣,一看就沒什麽油水可撈,大盜小偷都不會對我有什麽興趣。
也許真是我多心了。
夜也已深了。
我打了個呵欠,添了幾根幹柴,也就蜷身在坐席上睡了。
一夜無夢。
雖然醒來後腰背有點酸疼,陽光有點灼目,卻也算是我近來睡得不錯的一覺了——再閉上眼深吸一口清甜的空氣,真是神清氣爽啊。
可坐起身四下一看,我立刻暗叫了一聲“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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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可是——小哥你好象正坐在路碑上了……”
話音未落,我就跳了起來。
已經被我坐得溫熱的那塊還算平整的石頭,果然是殘破的路碑,上面還隱約可見“……亭 距……裏”的字樣——雖然已起不到什麽路碑的作用,坐坐好象也無妨,但我的臉還是漲得通紅,訥訥道:“抱歉,方才我沒有註意。”
馬上的人跳下來,一邊仔細端詳著路碑,一邊客氣地笑道:“無妨,無妨,小哥言重了,是小弟失禮,未曾先行說明。”
話說得很讓人舒服,除了“小哥”依舊。
我咳了一聲,正想提醒他這一點,轉念一想,又覺得這也是好事,出門在外,似乎男人要比女人——尤其是少女方便些,小哥就小哥吧,於是也笑道:“不敢,不敢。”
半晌,那人終於看完了路碑,或者說,終於確認了從該路碑上無法得到任何線索——我開始懷疑他如果不是性格太拖沓就是眼神太不濟——才直起身來嘆了口氣道:“看來今夜只好露宿了——未敢動問,小哥你可也是往縣城去的麽?”
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往哪裏去,他倒正好給了個就近的目標,於是順勢點頭道:“正是,難道是同路?”
他立刻連連點頭道:“正是,正是,在下李承軒,陪同家姊往縣城尋訪親友,未請教小哥你——”
李承軒?他的樣子卻完全不像個“李承軒”,雖然看不大清楚面貌衣衫,但隱約也可覺出江湖味道,不過人家不說,我又怎好點破,況且自己也一樣講不得真話,有什麽好計較的?於是道:“小姓王,行二,故人稱王二,閑來無事,往縣城轉轉。”
話一出口,自己也有點冒汗,這個,好像編得太過不圓了,他隨便抓住一兩處破綻問問,只怕就要出醜——可那李承軒卻好像全然沒發覺有什麽問題,認認真真聽了,立刻道:“原來是王二哥,失敬,失敬——既如此,大家雖是陌路相逢,也算是頗有緣分,不如搭夥露宿一晚,明朝再相伴上路如何?”
雖然這人顯然在揣著明白裝糊塗,想想自己又何嘗不是?也許這就是所謂人在江湖吧,管他是真還是假,且走得一步是一步,況且他看來也沒有什麽惡意,多個伴也沒什麽不好——於是便點頭答應了。
李承軒立刻高高興興牽過馬、帶過車來,與我一起找了棵大樹下安頓了車馬,順便又誇了誇我那匹馬——與他騎的那匹雖不能比,但強似駕車的駑馬多矣啦,誇誇也沒什麽不對,我並不放在心上,只是小心拴好了自己的馬,並留心與他的馬匹留出一定距離,以防它們半夜相蹴失蹄。
然後我們便在旁邊尋了塊空地,砍除雜草,挖坑架火,李承軒又從車上搬出卷席、褥墊以及若幹酒菜,鋪設起來。
我在旁邊看著,不禁懷疑那麽小的車裏居然有這許多東西,難道還裝得下他姐姐?可還沒懷疑完,他居然真的從車裏扶出了一位弱不禁風的女子來——確實非常瘦小,那車裏若沒有別的東西,這樣的人總可以裝三五個——這才讓我略微釋疑,不過那女子看來好像身體不大好,火光中看去都嫌蒼白,舉動也似有氣無力,卻穿著明顯過於寬大的衣服,更顯得楚楚可憐,讓我對自己的疑心有點不好意思起來。
不過不好意思歸不好意思,病也是可以裝的,而且我既然稱自己是“王二”,對人家的姐姐總要敬而遠之些,就沒表現出多少關切,只淡淡打了個招呼便坐到了較遠處,一來多少存些戒心,二來他們是誰,要做什麽我也一概沒有興趣,只要隨便混過一夜就拉倒,還是不要太親近的好。
荒郊野外,萍水相逢,陌生的匿名姊弟,神秘的黑衣少年……簡直是傳說中的經典場面,想想也覺得好笑,親身經歷了,其實也不過如此,大家各懷著鬼胎,彼此說些虛情假意的話,有意思嗎?
沒意思。
但我要出來經歷和體驗的也不是這些。
所以,管他呢。
可那對姊弟一坐下來,卻好像立刻來了興致,布菜斟酒,還大聲招呼我同吃——我可不敢隨便吃陌生人備好的東西,只說自己已吃過了,他們居然也就不再勉強,就顧自吃喝起來,不一會便都已微醺,敲杯打盞地行令猜拳,輸了的還當真就唱起小曲來。
他仿佛已經完全忘記了“李承軒”這個名字,她也忘了自己應該弱不禁風。
甚至都已忘了旁邊還有個完全不象“王二”的“王二”在眼睜睜看著他們。
真是痛快。
也真是溫暖。
尤其在月夜星光下,野林荒草間,確實別有江湖兒女的豪情逸興。
可惜我還是不能忘了自己“王二”的身份,而且也只能繼續眼睜睜看著。
不是嗎?越是破綻百出的圈套,也越可能是可怕的圈套,也許他們早吃了解藥,所以可以放心吃喝,但我只要一碰,立刻就會被麻翻在地——當然,我好像也沒有什麽可被他們圖謀的,但我並不是王二。
我是聶小無。
這三個字好像一道魔咒,想起來就讓我渾身發涼,頭腦也立刻清醒起來。
但此刻我卻真希望自己是王二。
王二也許只是個破落子弟,也許只做著江湖的夢卻壓根不懂江湖的道,也許只會幾手三腳貓的功夫……也許永遠只是王二,永遠也成不了聶小無。
可那又如何?
王二有王二的快樂。
聶小無有什麽?
盛名之下,不僅其實難副。
可說出來又有誰信呢?
所以我只好繼續眼睜睜看著那二人縱酒高歌,手舞足蹈——歌著歌著,李承軒忽然腦袋一歪,居然就倒在席上呼呼大睡起來,他姊姊一手抓著酒樽,掙紮著爬起身來,笑看了他半天,好像還打算說兩句嘲弄的話,可左右搖晃了幾下,便也“撲”一聲坐倒,順勢往後一仰,也睡倒了。
不管是真的還是假的,看起來都十分可笑,也十分可愛。
而且不管是真的還是假的,看起來好像都與我無關——我略略放下心,也許他們只是過路的江湖人,確實沒有打我什麽主意。
再想想也對,我剛從無雙堡出來還不到兩個時辰就遇見了他們,消息傳得再快,也不會這麽快,而他們若想要打我的主意,也不會真的不勸我喝酒,反而自己喝得——就算是裝得酩酊大醉吧,又對我有什麽威脅?我此時也可以拿起腳來一走,他們難道能立刻跳起來攔我?
殺手同盟也不會無聊到立刻就派出兩個人來跟我搗亂吧?——聽藍先生的意思,他們已認定了我會自己醒悟,就算我自己醒悟不了,他們要給我個當頭棒喝也該是一個月或至少十天半月之後的事情,不然也就沒有必要真的放我出來了,在哪裏棒喝不是棒喝?能省事何不省事一點?
而如果他們並不知道我的身份,那就更沒有道理了——我看起來固然不像個“王二”,卻和任何一個真正的王二一樣,一看就沒什麽油水可撈,大盜小偷都不會對我有什麽興趣。
也許真是我多心了。
夜也已深了。
我打了個呵欠,添了幾根幹柴,也就蜷身在坐席上睡了。
一夜無夢。
雖然醒來後腰背有點酸疼,陽光有點灼目,卻也算是我近來睡得不錯的一覺了——再閉上眼深吸一口清甜的空氣,真是神清氣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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