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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兄弟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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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麽快就見父母了?”

林軒睜大眼睛,一臉驚訝的道。

見林軒曲解了自己的意思,夜紅綾俏臉不由微紅了一下,解釋道:“不是啦,就是我父親上次見過你後,覺得你醫術高明,不知道能不能治好她的陳年風濕。”

“原來是這樣啊。”林軒恍然,滿口答應下來:“放心吧,明天包在我身上。”

夜紅綾盈盈一笑,似乎突然想起了什麽害羞的事,突然低下腦袋,耳垂漲得通紅,聲若蚊吶般的細聲說道“林軒,那個…以後我不情願的情況下,你可不能用強的。”

林軒一個腳跟沒站穩,一跟頭摔在了床上,所幸床是席夢思,很柔軟。

重新直起林軒,林軒樣子異常狼狽,在含混的回了句“知道了”以後,在夜紅綾略感好笑的目光中,極不爭氣的選擇落荒而逃。

“這家夥還真是臉皮薄呢。”

夜紅綾莞爾,但只要一回想起剛才發生的事,芳心便一陣滾燙。

剛才,她可是差點被林軒給……

好羞人啊!

想到這裏,夜紅綾頓時嬌羞得不行,隨手扯過薄毯將頭蒙在裏面,內心中是滿滿的羞澀與激動。

離開夜紅綾住宅的林軒,在將大門關好後,整個人背靠在房門上,嘴中拼命做著深呼吸。

他竭力的想要保持平靜,但他越是不去想,腦海中卻偏偏越是浮現出令他心神不寧的旖念。

夜紅綾嬌媚害羞的姿態,實在太過撩人,令他根本無法把持,心房,也是愈發滾燙。

使勁甩了甩腦袋,林軒心中暗罵自己一聲“沒用”後,駕駛著趙淩珊的警車,前往刑警大隊。

在將警車還給警隊後,林軒隨手打了輛出租車,返回別墅。

別墅裏一片寂靜,想來葉欣雨二女已經熟睡。

林軒回到房中,百無聊賴之際打開電視一看,正好是央視新聞回放。

新聞裏,正在報導今天下午發生在姑蘇市偏南地區的一棟爛尾樓內的一起命案。

案件的主人公,正是被林軒做掉的眼鏡男的三人。

只是,這三名主人公,顯然成為了死者,並且是警方通緝已久的三名慣犯,專幹搶劫強奸的齷齪事情。

據警方聲稱,這一次擊斃三名慣犯的,是一位見義勇為的神秘男子,目前警方正在尋找該男子,想要予以表彰。

而此次案件的主要負責人,正是刑警大隊隊長趙淩珊。

林軒望著畫面中趙淩珊被記者采訪時的颯爽英姿,嘴角微微泛起笑容。

看樣子,趙淩珊把這個案件處理得很嘛,這樣一來,倒是可以省去他不少麻煩,畢竟去警隊錄一次口供,需要花上不少時間。

“趁著有空,趕緊提升一下修為吧,如果東興老爺子的病情真是乏門所謂,那後果就非常可怕了啊。”

林軒心情沈重的低聲喃喃著,想要憑借一己之力對抗乏門,他必須要讓自己變得更強才行。

至少,得跨過武帝後期這層壁壘,邁入武聖才行。

這樣,他便有雄厚的資本與乏門相抗衡。

心想著,林軒盤腿坐在床上,開始潛心修煉起來。

而他這一練,便是一個晚上。

翌日清晨,林軒精神抖擻,駕駛著雷文頓超跑,前往獵鷹他們所居住的地方。

因為獵鷹他們所居住的地方選址十分偏僻,可以說是郊外中的郊外,放眼望去荒無人煙。

所以,林軒也是肆無忌憚的飈著車,將車速開到了極限的400馬!

近半個小時後,林軒順利抵達目的地。

這裏,是一座廢棄的工廠。

林軒將車子停在工廠內的一塊空地上,開門下車後,獵鷹便一臉激動的迎了上來:“老大!”

“好久不見啊。”

林軒笑著打了聲招呼,走了過去。

“老大,你什麽時候買了輛雷文頓啊,這車可是限量版名跑,可以啊!”獵鷹眼睛一亮,讚嘆道。

“你看我像是會買那種車的人嗎,這車是我從別人手上贏來的。”林軒失笑著搖了搖頭,道。

“嘿,不愧是老大!”獵鷹豎起大拇指,毫不吝惜自己的讚嘆。

“好了,帶我去見兄弟們吧。”林軒上前勾住獵鷹的肩膀,笑道。

“嗯。”

獵鷹應了一聲,帶著林軒進入工廠。

走進工廠,一個個廢棄的舊機床映入眼簾,每個機床上都是銹跡斑斑,顯然有著一段悠久歲月了。

林軒一邊打量著四周環境,一邊跟著獵鷹進入工廠深處。

當抵達最深處的時候,獵鷹突然停下步伐,然後撥通一個號碼:“我是獵鷹,開門。”

“暗號。”

“肥婆奶奶。”

“嘿,收到。”

話音落下,工廠的地面,一塊足有半米後,三米長的正方形石板,突然向著兩側緩緩移開。

而當石板移除時,一道呈螺旋形的樓梯,頓時暴露在林軒視線之中。

裏面,別有一番洞天。

“你小子可以啊。”林軒忍不住的誇讚一聲。

“那還不是老大你領導有方。”

“你小子少給我拍馬屁。”

“嘿嘿,老大請。”獵鷹咧嘴一笑,做出了一個有請的姿勢。

林軒一笑,踩著樓梯進入這間地下室。

一進到裏面,林軒眼前頓時煥然一新,果然裏面別有一番洞天。

在這裏,所有生活住行以及高科技電子設備可謂一應俱全,裝修簡潔精致,儼然一副精品公寓的既視感。

看到這裏環境不錯,林軒這才放心下來,看樣子兄弟們生活的還不錯。

身為老大,他最看不下的,就是兄弟們受到委屈,尤其是為了他而委屈自己,這會讓他的良心多多少少受到一些譴責。

“老大,你可終於來看兄弟們了啊,我們可想死你了!”

林軒剛進入地下室,一聲驚呼便將他驚動,定睛一看,只見一位滿頭血紅短發,外表放蕩不羈的男子朝他奔跑而來。

林軒望著這男子,嘴角露出溫醇笑意:“血狼,你小子還是改不掉染頭發的壞毛病啊。”

血狼,和獵鷹一樣,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好兄弟之一,為人仗義,在他幾個兄弟裏,是出了名的嗜血。

凡是被他盯上的獵物,下場無不異常淒慘,分屍、挖眼睛等極為的事情,對他來說只不過常便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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