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章 物權與稅權 (3)

關燈


上世紀八十年代,隨著“包產到戶”“家庭聯產承包制”“責任田”的實行,中國大地出現了久違的生機。然而,九十年代以來各地有關土地兼並的紛爭不斷,讓人看到更多的卻是危機。

土地實行家庭承包後,集體的所有權只剩下出售土地、變更所有者的權力,以及將土地發包給本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承包的權力。而且,集體不過是一個虛置的權利主體。由於只能無條件配合國家征購土地,卻無權出售自己的土地,集體因此成為國家或特殊利益集團侵占社會的連接器、橋頭堡。更形象地說,這種國家至上的產權制度設計,無異於捕魚者常用的那種因裝有倒剌而只進不出的“魚笱”。

無論是在國王至上的王權主義時期,還是國家至上的國家主義時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與“普天之下,莫非國土”代表了兩個極端。前者,君王壟斷一切,天下歸一個人所有,臣民實際上是一無所有,關於這一點,皇帝享有的“抄家”權無疑是最好說明;至於後者,在國家壟斷一切、政府包辦一切的時期,名義上一切屬於人民,但是,人民是一個虛擬的主體,從產權上說,屬於任何人的東西也意味著不屬於任何人。

這方面,西方的理論家有“公有地悲劇”一說,中國的慎子同樣貢獻了“兔死誰手”的寓言:“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為百人分也,由未定。由未定,堯且屈力焉,而況眾人乎?積兔滿市,行者不取,非不欲兔也,分已定。分已定,人雖鄙不爭。故治天下及國,在乎定分而已矣。”這段話的大意是說:一百人追趕一只野兔,並不是因為這只兔子可以供百人分,而是因為人人都想捕為己有,因為這只兔子權屬未定;而到了兔市,誰也不能隨便拿,正是因為其確定了權屬。

正因為是無主之地,近年來中國“國土”嚴重流失。當然,和“王土”在一夜之間被搶光相比,國土則屬於數年之間被偷光。回顧始於上世紀五十年代“反右”帶來的知識國家化,經濟國有化,不難理解的是,當時變戲法般的土地集體化式的充公,不過是國家吞並社會的不同步驟。其核心內容卻是一樣的,即完成政府、國家與社會的“三位一體”。在此意義上,土地私有化既意味著將社會從國家體制中重新解放出來,也意味著權利的贖回或者失而覆得。

【安泰悲劇】

有人將中國人“富不過三代”歸咎於富家子弟揮金如土,這顯然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在於無論是戰爭還是和平時期,訴諸強力與暴力的“拆遷政治”與“拆遷文化”主導了中國的歷史。當財產得不到真正的保護,人們對財產的占有就只能追求誰占得最多,而不是誰占得最久。

一個腰纏萬貫的大財主,平日裏過得優哉游哉,有次遇到了大洪水,於是抱著財寶爬到了樹上。由於水沒有退,他也下不了地,這些財寶全是累贅,最後他掉到水裏淹死了。這個故事間接表明,土地所有權才是一切權利的根本,因為人必須依托大地創造、生活與積累財富。沒有土地所有權的任何財產權,甚至包括人權,都可能變成水月鏡花、空中樓閣。從這方面說,沒有什麽比把國土歸還給國民更有益於長治久安的了。否則,國民便可能像那位大財主一樣處於那種“穿金戴銀掛在樹上”的境地。

類似的故事還有“巨人安泰”的悲劇。古希臘神話中的安泰從地球母親蓋婭身上獲取力量,挑戰敵人並打敗他們。當“大力神”赫爾克裏斯知道了他的秘密,就把他舉起來。脫離了大地母親的安泰因此變得不堪一擊,最後被赫爾克裏斯撕成了碎片。或許這也是未能真正擁有屬於自己土地的人時常遭遇的悲劇。

那些失去了大地的人,也同樣會失去天空;正如失去了物權的人會失去人權。如果連基本的物質生活的權利都要仰權力之鼻息,個別人也許能在精神上保持某種自由,但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他們所能堅持的自由與權利必定大打折扣。

如上所述,中國農民失去土地所有權,始於政府的“不斷革命”。問題在於,如果政府(國家)可以“不斷革命”而不受約束,那麽公民紙上的產權,就不可能成為“風能進,雨能進,國王的衛兵不能進”的真正產權。從這方面說,即使有朝一日農民再次獲得土地所有權,也還需有制度保衛他們的土地。國家禁止社會成員之間的彼此侵害,社會同樣要有力量免於來自國家或政府的折騰。

【鐵打的房子也在風雨飄搖】

2003年以後,隨著中國房產市場的升溫,在巨大的經濟利益的誘惑下,許多村鎮開始直接或間接開發“小產權房”。然而無論政府以什麽名義“叫停”,以其低於城區一半甚至更多的價格來看,相信“小產權房”熱還會持續下去。因為老百姓越來越買不起房,因為“大產權”房盤剝得太多。有開發商曾經“爆料”:“樓盤開發成本只占房價20%,開發商能夠拿到其中40%的利潤,餘下超過40%的利潤全部被相關職能部門‘層層消化’掉了。”所以,在政府的參與下房價越調越高,而“個人合作建房”“不買房運動”等同樣在各種因素的幹預下一事無成。

“小產權”房低價熱銷,獨辟蹊徑地嘲諷了政府“調而失控”的政策——在政府缺席的地方,社會反而將房價調控得很好。

產權就是產權,只有“有”和“無”的問題,沒有“大”和“小”的問題。就像一個人,有生命就活著,沒有生命就死了,若非有人無事生非或者勢利歧視,本也無所謂“一條大命”和“一條小命”的區別。如果“小產權”房都違規,那麽農民自己蓋著住的房子又算什麽?能把產權分出個“鄉鎮級”與“國家級”,這不得不說是轉型期中國的一大發明。

退一步說,就當今日世界有“小產權”和“大產權”之分,筆者以為這個區別也不在中國。中國人習慣拿自己的房價和國外比,其實從購買力的角度來計算,中國的房價已經高到天花板上去了。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以中國房地產的產權格局,與國外對比房價本來就不在一個重量級上。區別在於,中國人講“房地產”,實際上只有“房產”而無“地產”。在此意義上,中國的商品房基本上都是“小產權”房。

政策專家反覆告誡大家,“小產權”有風險,不受國家政策保護,其實在我看來,房屋的最大風險並不在於不受國家政策保護,而是在於可能遭受國家行為的侵害。以目前大行其道的“拆遷政治”與“房地分離”的政策來論,中國什麽樣產權的房子沒有風險?

在信奉土地私有的國家,買了房子便是置了祖業,可以一代代傳下去,因為土地是自己的,拆掉重建也沒有關系,其權利不會因為天災人禍而消滅於無形。而在中國,買房子不過是買了地面上的幾塊磚,因為所有權並不包括土地。土地永遠在那兒,而磚塊總有一天會消失,這決定了中國人當下擁有的這種權利不過是一種可以“被風化掉的權利”。套用海子的一句詩歌,在“房地分離”的狀態下,鐵打的人也在忍受生活,鐵打的房子也在風雨飄搖。

與此相關的法律背景是,1990年頒布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對住宅土地最高使用年限做了七十年的規定,即今天說的“七十年大限”。從法理上講,使用他人土地建築的住宅權利屬於地上權,是限制物權而非完整物權。

更令人不安的是,在2009年春,新的《土地管理法》修訂案征求意見稿對住宅到達七十年期限後的土地使用權改變了說法,從原來的“無償自動續期”變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從而給有償續期埋下伏筆。

【杞人憂地】

談到土地私有化,反對者曾經列出兩個理由:一是土地是農民生活的保障手段,不能私有化;二是農民一旦有了所有權就會發生土地兼並,就會產生無地農民,所謂市場推動造成兩極分化。

清華大學教授秦暉從邏輯上對前者加以厘清與駁斥:所謂土地保障不能私有化,這個概念本身講的是社會保障的義務不能私有化。那些主張所有權都給了農民反而農民的保障少了的說法,無異於是在說自耕農沒有保障,成了佃農反而有保障了。

至於後者,論證者與中國民主緩行論者如出一轍。說農民保護不了自己的土地,就像他們保護不了自己的選票一樣。其潛在的邏輯是“有錢會使人變窮”,因為一個人有錢了會亂花掉。然而,回顧近年來的土地兼並,不難發現中國式“圈地運動”早已來臨,而造成農民失地的主要原因正是來自於行政壟斷部門“權力市場化”。耶魯大學教授陳志武認為,中國農村的根本問題是“鄉村社會的官權過剩,民間權力衰落”。

歷史是種種增量的累積,對於一個轉型期的國家來說,權利亦如是。打破政府對土地的壟斷,明確地權,還土於民,也是在既有權利基礎上增加一種權利。然而,為什麽會有那麽多人一廂情願地認為農民沒有能力妥善處置自己的財產?杞人憂天是擔心天塌下來,杞人憂地擔心的則是農民目光短淺,不會算計自己的利益、打理自己的人生,從而導致大地淪陷,葬送了中國的前程。

如上所述,從本質上說,那些認為農民不配擁有地權者與某些官員或者學者拒絕中國人擁有民主權利如出一轍。不同的是,害怕農民不會正確處理自己的土地指向的是經濟權利,而民主指向的是政治權利。四字以蔽之——中國國情。

中國的“國際接軌”與“中國國情”有著十分微妙的關系。凡是對自己有利的改革措施,就大呼與國際接軌,仿佛不如此,就不能見容於世界;凡是對自己不利或要承擔更多責任的改革措施,就拼命強調中國國情,仿佛不如此,就不實事求是。最驚艷的是2009年春天,當有高官被問及財產申報制度進展如何時,這位高官竟有“與百姓接軌”之願望——憑什麽老百姓不先公布自己的財產?

幾千年來,中國人渴望擁有真正屬於自己的土地,竟然變成了不知天高地厚,沒有自知之明的“你也配”?

【轉型,拿土地開刀】

為什麽中國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落空?對此疑問,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負責人將矛頭指向現行土地收益分配辦法——“多占地、多得益”及“耕地保護越好,地方越吃虧”的舊機制使一些地方或部門熱衷於“低進高出”“權大責小”,謀求“地利”最大化。

市場可以細分利益,但是未必能約束權力。“看不見的手”在“看得見的腳”面前總是顯得力不從心。所以,當人們對“既得利益集團”進行口誅筆伐時,更應該將矛頭指向某些與民爭利的“既得權力集團”。

中國現行土地批租制度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借鑒於香港,它從客觀上解決了土地不能流轉的問題和城市改造建設的資金匱乏問題。但是,1993年底分稅制改革將土地出讓金完全劃歸地方政府後,這些土地收益順理成章地淪落為地方政府的“金庫”與“提款機”。中國經濟的發展和各地政府“PK政績”,終於導致了今日“土地財政”中興的局面。二十年來中國經濟發展曾經歷三輪“圈地熱”,究其原因都是地方政府把土地當成生財之道,很多土地儲備中心甚至把農用地預征後直接納入土地儲備,“守土有責”因此變成了“靠地吃地”。

另一方面,中國土地所有權問題目前仍然未解決。這個時代迫切需要回答的是,當人們群起呼籲“必須保衛土地”時,究竟誰最有資格奮起保衛具體哪片土地。對於每位公民來說,只有他知道自己擁有什麽,才談得上要誓死保衛什麽。

若幹年前的一次采訪中,社會學家陸學藝老先生曾向筆者感慨,鄉村土地名義上是集體所有,實際上許多土地被父母官任意支配,“我們把不可再生的最寶貴的資源,委托給了一些最不可靠的人”。還有一次是在天津武清做有關征地糾紛的采訪,當地農民在路邊搭了個帳篷,輪流看守。帳篷外高高懸著一條紅布橫幅,上面寫著“各族人民團結起來保護我們的每一寸土地”,帳篷裏面則祭著一口空棺材。如此情景,不可不謂觸目驚心。

人類文明史,到底是一部關於土地的歷史。從舊時“廢井田,開阡陌”到今日《物權法》出臺,從拿破侖橫刀立馬翻越阿爾卑斯山到今天歐盟開放國界,這一切無不說明,人類關於土地的態度將決定自己的命運。和美國史詩《亂世佳人》一樣,影片《大地雄心》(Farand Away)同樣演繹了歐洲人尋找土地的壯闊精神史:約瑟?多內裏是生活在十九世紀愛爾蘭的一位農民,他的“愛爾蘭夢”就是擁有一塊自己的土地。父親臨終前留給他的唯一遺產是一段充滿溫情與希望的話:“一個人只有擁有土地才有價值,才有靈魂。當你擁有自己的土地時,父親便在上帝所在的天堂裏微笑,在天堂裏看著一路上倒下又站起來了的我的孩子。”

無疑,中國在進行一場史無前例的轉型,“轉型”因此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顯著特征。然而,對於轉什麽型,許多人並不清晰。說來湊巧,我在“型”字上觀察到一些有趣的東西:“型”字,一“刑”一“土”,“刑”即“開刀”,“轉型”就是要“拿土地開刀”。讀者一定會說我牽強,中國的未來,當然不在於這個字如何寫。不過,透過我的上述分析,這一判斷也並非完全無理。

轉型,實際上是完成一場關於土地的革命。廣義而論,“土地”並不局限於物質層面,還關乎精神層面;既關乎物權,又關乎人權。即,每個人不僅要擁有屬於自己的可以自由行走的土地,還要有屬於自己的、不容他人侵犯的精神領地,以及自我實現的權利。沒有這兩個層面的充分自治,人就不可能真正獲得自由和幸福。

開放社會,關門大吉。本書作者以為,憲政第一步是“關門大吉”,即每個人都可以守住自己的所得。轉型時期註定是個“悲欣交集”的時代。一方面,舊的事物在發酵;另一方面,新的事物在生長。而我們之所以“自誇”身處一個“偉大的時代”,就在於這個時代為這場關乎土地的“雙元革命”提供了某種可能。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