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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七章喜歡就是喜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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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她和顧康鬧翻,兩個人直接是老死不相往來。林瑰現在剛好可以把這件事推給顧康頭上,正好讓他們的永遠沒機會覆合。

從林瑰的態度和反應來看,沈淺歌也猜出了個大概,當時推她下樓的不是顧武城就應該是顧謝,這兩個人現在已經混在一起,一丘之貉,還是義父義子的關系。當年的事情很可能也就是他們兩合謀好的,冤有頭債有主。

“林瑰,做人做事得摸著良心。你多少誠意對我,我就多少誠意對你。”沈淺歌站起身,拿起手提包,“我已經知道答案了,你好自為之。”

“沈淺歌!”林瑰尖著嗓子吼了出來。

沈淺歌無動於衷,腳下不停,換好鞋子,消失在轉角處轉角處。

“不是我不說,是我不能說!”林瑰頹然的低聲說了一句。

沈淺歌剛走到門口,就看到顧康的車停在了雅閣門口,車窗緊閉,無法判斷裏面有沒有人。

沈淺歌沒想到顧康竟然也在雅閣。一切都那麽狗血的巧合。

她低著頭,相反方向繞開路虎。林瑰打擊不到她,卻不代表顧康打擊不了。那個男人在別人的婚禮上,公然背叛了她。

她從來沒想過,活到這個年紀,能在同一塊石頭上絆倒兩次。

大學的時候被江子城背叛,出生社會工作,好不容易覺得遇到了一個,可以托付終身的男人,卻不知道一切都是她瞎了眼。看錯人。

沈淺歌低著頭,朝著第二醫院的方向快步走著。她沒找到合適的工作,看來要重新想辦法了。

住院費還有兩天就要交了,到時候沒錢,他們連醫院都住不了了。

顧康坐在車裏,看著沈淺歌急匆匆地從茶樓走了出來,看到他的車停在門口,立刻低著頭,一副碰到狼才虎豹的模樣,退避三舍避而不見。

可他卻沒有打開車門,下去攔著她去路的理由,海棠莊園上,她冷漠決絕又悲傷的眼神,像是一塊發紅的烙鐵,重重的燙在他的心臟。

沈淺歌回到病房,金吉聽到聲音,擡頭看到她回來,激動的差點拔了輸液針。

沈淺歌連忙阻止,將他按回到床上躺好,看著還剩兩個輸液袋是滿的,疑惑的問道,“還想不想恢覆原樣了?輸液怎麽到現在還沒輸完?”

金吉聽她這麽一問,擡頭瞥了一眼掛著的輸液袋,心裏止不住的後悔,剛才應該偷偷藏起來兩袋。

“你去哪裏了?這麽長時間。吃飯了嗎?”金吉插桿打諢,反入為主。

他不敢告訴沈淺歌他在她走後,就直接給顧康打了電話,賣了公司股份。他需要資金,另外還把卡還給了顧康。

“林瑰找我。”沈淺歌拿著杯子倒滿滿一杯,咕咚咕咚的一飲而盡。

“林瑰是誰?”金吉抽了一張紙巾遞給沈淺歌,讓她慢點喝。

沈淺歌喝飽,痛快的嘆息一聲,“我和她關系覆雜,一兩句話說不清。就是海棠莊園帶我們進去的那個人。”

“她找你幹什麽?我沒覺得她是什麽善類,別和她走太近。”金吉現在想想。沈淺歌之所以去海棠莊園,間接的原因也是因為這個叫林瑰的女人。

“這件事我以後可以慢慢給你說,別打岔,你這輸液怎麽還有這麽多?你不說,我就去找護士問清楚了。”

林瑰說完就準備按響床頭鈴。金吉眼疾手快,一把抓住沈淺歌的手。

“我說我說。”

金吉停頓了一下擡起另一只手,雙手合攏,把沈淺歌兩只手握在手心裏,面帶笑意,眼裏一片神情。

“我去買了一套房子,今天我們就可以搬出去住了。”

這個回答讓沈淺歌有些意料之外,她身體微僵,金吉的手很大,很溫暖,和顧康幹燥溫熱的手掌不一樣,金吉的手有些溫潤。

想到顧康,從金吉的手心抽回了手。顧康的車會出現在雅閣門口,很明確,他們今天見面了,而且可能也是在雅閣進行的交易。“你把股份賣給顧康了?”

金吉就知道瞞不過她,悵然若失的攤開手掌,裏面空落落的,點了點頭。“我就知道,我們家小淺歌是最聰明的。”

“為什麽要在a市買房?”沈淺歌疑惑的問道。

“暫時性居住,你臉上的傷還沒好,我臉上的傷也沒好。我們這樣去c市見你父母,他們會擔心的。”金吉眨了眨眼睛,笑著說道。

沈淺歌怔楞了一下。金吉臉上的紅腫和淤青經過兩天的調養,都快漸漸降下去了。就鼻子骨裂比較嚴重,依舊還纏著紗布。整個人看起來依舊有些嚴重的樣子。

“謝謝你。”沈淺歌莞爾一笑,她不得不承認金吉想的很周到。

“不用跟我說謝謝,以後我的就是你的,你的還是你的。”金吉挑眉一笑,碧色的眼睛裏泛著溫潤的光芒。他從床上站了起來,走到沈淺歌身邊。“我想了一下,現在如果帶你去美國或者法國,你肯定會不習慣,我不會讓你受半點委屈。”

沈淺歌咬著唇,看著金吉,她不明白,為什麽才見了一個星期不到的男人,會對她這麽好。掏心掏肺,付出一切的。

“我想不明白?”沈淺歌說出來自己的疑慮。見金吉不明白的表情,解釋道,“我想不明白,為什麽你要這麽幫我?對我這麽好?如果說當天在小金庫的救命之恩讓你心存感激……”

“喜歡就是喜歡了,哪有那麽多理由。”金吉打斷了沈淺歌的話,一臉為難的說道,“以後這種傻問題,就不要再問了,因為我也回答不出來。”

金吉不會告訴沈淺歌,他在美國的時候就見過她的照片,那一雙倔強而又靈動的眸子一瞬間就印進了他的頭腦裏,揮之不去。

如果他告訴她,他是為了她才來a市的,她會不會被嚇跑呢?

金吉把房子買在了時代廣場後面的一層酒店式住宅樓,八樓,按照他的說法是,距離商場近,方便。而且晚上還能一起在繁華的市區下散步。

沈淺歌打開房間的窗戶,窗外高樓林立,萬家燈火通明,彩色霓虹燈閃耀著,彰顯這種城市的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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