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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至春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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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獸人世界之後,繼風雨城附近的走馬觀花,這是齊昕第二次看見大海。當她聞見微腥的海風,翻越黑黢黢的巖石山,看見那一望無際的海洋之後,再一次完全呆住了:淺藍色的海域、銀白色的沙灘、湧動的碧色波浪。純天然無汙染原生態,遠比她曾經在電視電影中看見的那些旅游勝地熱帶島嶼更加美麗。

她甚至舍不得眨一下眼睛,久久才反應過來之後,就有些貪婪地迅速奔進了微涼的海水裏,歡快地笑了起來。克萊梅的反應比她更誇張,剛開始幾乎僵硬住了:“原來這才是大海?!”要知道,這姑娘來自連野生動植物都沒有的未來世界,在她的記憶裏,大海大概是個陰氣沈沈的死水潭。“原來這才是大海!!”

兩個雌性在淺水裏跑來跑去,幼稚地互相潑著水,高興得好像把一切煩惱都忘了。帕德和林斯倒是很淡定,站在沙灘上眺望遠方。以他們敏銳的視覺,甚至能看到近海處一群海豚的集體跳躍,同時也聞到了各種海生動物的氣息。

“早知道她那麽喜歡大海,當初在風雨城的時候,就應該帶她在海邊多住幾天。”帕德說。風雨城離海邊很近,雌雄大會之後,他們也曾經去逛過。只是因為惦記著回部落,所以沒有待太久。當然,那時候以他的性格,也不可能那麽體貼。

“嘖,你果然變了,居然會想到這些。”林斯斜了他一眼,頗有種辛酸而又欣慰的感覺。在部落裏的時候,他幾乎天天都要為這幾個不靠譜的死黨擔憂。沒想到只不過是出來一趟,就一個比一個變得更懂事,居然也都相繼開竅,組成了自己的家庭。這意味著他大概不需要再替他們操心了,也意味著他和克萊梅的二人世界不會再受這群家夥的打擾,但心裏到底還是有些空落落的——或許,他和克萊梅應該更加努力造人,要個小家夥了?

這時候,齊昕和克萊梅在沙灘上發現了小螃蟹和貝殼海螺。小螃蟹實在是太小了,集齊一百只也不夠一盤菜,只能拿來逗一逗。貝殼倒是有大有小,大的可以煮著吃烤著吃煎著吃,小的玩一玩就放生吧。至於海螺,當然必須得炒著吃,放上辣椒,滋味一定很好!!

林斯去附近找柴火,並且隨時註意兩位雌性的安全。帕德則很快編出了一個粗糙的藤網,飛躍進了海裏,開始捕獵。只要會游泳的話,拿著藤網兜過去,什麽獵物捕不到呢?他相信,烤魷魚、烤魚、烤龍蝦、烤扇貝什麽的,自家雌性的手藝肯定不會比那個騙走熊孩子的家夥差。

於是,海岸線之旅徹底變成了海岸線燒烤之旅。四個人一邊吃一邊玩,偶爾到附近的海族部落中逛一逛,優哉游哉地趕著路。時間變得毫無意義,什麽時候到達春之城已經不是他們關心的事——反正,遲早都會到的。

而當春之城出現在眾人視野當中的時候,帶給他們的,又是另一番震撼了。

如果問齊昕她對所見過的三座城池分別是什麽印象,她會毫不猶豫地回答:風雨城是“驚險南國村寨”,雷電城是“玄幻樹下土堡”,春之城——它是“文化藝術之都”。不錯,如果說風雨城感覺仍然處在部落時代,雷電城稍微進步一點是城邦時代,那麽春之城就仿佛徹底進化了一般。它幾乎沒有任何大自然威能的痕跡,完完全全是獸人雕琢出來的藝術結晶。

那是一座純白色的城池,四座高塔組成的神殿位於最中央。每座高塔面對的方向,都延伸出一片建築區域,東西南北兩兩對稱。這使得這座城池呈現出花瓣的形狀,而非普通的方形或者圓形。不僅神殿的高塔繁覆而美麗,它的每一幢建築的每一個細節都經過了精心的打磨,甚至連街道上鋪地的白石板上都雕刻著流暢的花紋。

是的,它太不一樣了。

就像是它的文化與文明,已經領先了其他地方一千年,成了獸人世界中唯一被藝術所主宰的城池。

而生長在它的土地上的獸人們也太不一樣了。

他們已經脫離了為衣食住行而奔波的“低級趣味”,開始追求“精神享受”與“物質享受”。走在街道上的每一個人,無論是獸人還是女性,都穿著各種漂亮的長袍,帶著晶瑩美麗的飾品。或許,用衣香鬢影來形容這些舉止文雅的人們,也絲毫不過分。

如果不是來到了春之城,齊昕依然會覺得,獸人世界的藝術還停留在原始部落的審美水平,帶著一種古拙的氣息。當然,就算是站在了這裏,她也仍然覺得,春之城或許是獸人世界藝術與未知世界藝術融合的完美結晶。

“突然覺得,咱們好像從落後一千年的偏遠部落,來到了貴族的城市裏。”克萊梅嘟噥著,低頭拉了拉她自己做的長裙——那歪歪扭扭的針線,以前還不覺得有多難看,怎麽今天越看越不是滋味呢?

“怪不得大家都說,到了春之城才會看到各種各樣的珍貴布料呢。”齊昕接過話,“也只有這裏的衣物店,才能充分發揮那些珍貴布料的優點,裁剪出漂亮的衣服吧。”而且,也只有這裏的人們,會不計代價追求漂亮的衣服飾品。對於其他地方的人來說,漂亮衣服飾品又不能吃,不值得花費太高的代價去獲得。

“你們喜歡嗎?我們這就去衣物店裏買幾件?”林斯問。

只穿了一條及膝布褲的帕德毫不在意周圍人的目光——反正他們倆就算是這麽穿,看起來也比那些套著白色長袍卻面目兇悍或者奇怪的家夥順眼多了——顏值高,身材好,穿什麽都很“時尚”,有顏值有身材就是可以這麽任性。

“先去逛逛吧!”克萊梅和齊昕的眼睛都亮晶晶的。

春之城裏最不缺的就是衣物店和飾品店,隨便找一找,就能在店鋪招牌上看見有趣的名字。克萊梅和齊昕挑了一家最近的店面,走進去好奇地張望,各種各樣的裙子、長袍立刻看花了她們的眼睛。大致上來說,就算是追求美麗的春之城,也有不同的衣飾風格:走簡潔風的布袍布裙,只關註裁剪線條的流暢,式樣非常大方;走繁覆風的各種衣衫裙裝,考慮色彩、繡花、墜飾等方方面面的調和搭配,式樣越覆雜越受追捧;走奢侈風的服裝,則把珍珠寶石往上堆,甚至直接做出了珍珠衫、寶石裙,晶瑩閃爍簡直能亮瞎人眼。

齊昕詢問了價格之後,默默地拉著克萊梅轉身走了出來——

連最簡單的布裙都要一百石幣往上,這是搶錢呢還是搶錢呢還是搶錢呢?!當然,她能夠理解設計師的驕傲,可是那些布裙的設計感明明就是爆款的大眾貨色,還敢賣出定制服裝的價錢!至於珍珠衫、寶石裙什麽的,她連價格都不想問了。呵呵,壕什麽的,真是哪裏都有呢。宰壕什麽的,太喜聞樂見了有木有——仇富心理又悄悄地冒出頭來了腫麽破?

果然還是樸拙的部落最好了!鄉下人性格才樸實,什麽東西都價格合理;城裏人簡直太狡猾了有木有,連獸人住進了城裏都變成了精明的商人!!

“怎麽了?”林斯剛想掏錢,兩個雌性就已經出去了。店主看著他癟癟的石幣袋子,搖了搖頭:“你們是從外地來的吧?春之城的東西不便宜,還是先去賺石幣再說吧。不然,可能連旅店都住不了呢。”

“衣服什麽的,能穿就行。”齊昕回到帕德身邊,“這裏的物價很高,咱們先去找個旅館住下吧?要不然去住神殿?春之城神殿看起來像是一座城堡,估計裏面應該也很舒適。”在物價這麽高的城市裏,神殿能夠提供免費而且質量不錯的食宿環境,當然不能錯過。

“……沒有必要為了省錢,特地去住神殿。”大貓認真地回答,“你是我的雌性,我當然養得起你。就算是現在沒有石幣給你買衣服飾品,過幾天就能賺來了。我聽說,這裏有專門的狩獵小隊,如果獵到珍貴的獵物,就能換很多石幣。”春之城的人們追求珍奇,什麽漂亮皮毛、犀角、罕見的小動物,都是他們愛不釋手的東西,價格也一直居高不下。

“當然不是為了省錢。”齊昕果斷地回答,“在雷電城就是住神殿,還能住獨棟小屋。既然這樣的話,為什麽還要去旅店和別人擠呢?”獨棟小屋什麽的,待遇實在是很高有木有。“重要的不是省錢,是私人空間——當然,省錢就更好了。”後半句,她的聲音猛地降了下來,幾乎是自言自語,但聽覺敏銳的大貓依然聽得一清二楚。

“我也想住神殿。”克萊梅說,“別的不說,那裏一定很安全。”

“好吧,那就去住神殿。”林斯看了帕德一眼,“等我們過兩天賺了石幣,你們想住哪裏就去住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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