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狹路再次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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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靈的婚禮在十月初如約而至,沈初意料之中是她的伴娘。

婚宴前,沈初打趣問新娘,有沒有寬宏大量地請張子嘉的那位麻煩前任。韓靈十分不屑,“我請她幹嘛?我還不必要寬心到那種程度。”

沈初好奇,“哎,那之後那女的就沒再打擾你們了?”

韓靈對著鏡子再次檢查一下自己精致的妝容,點頭,“嗯。我跟張子嘉已經領證了,子嘉又不愛她,她所作所為只是要我們不快活,我不做反應,她也就無可奈何了。”

沈初忍不住吐槽,“真的有夠無聊。”

“有些人就是無聊,太執著,陷得深了,想不開,這是性格問題。”

沈初摸摸鼻子,她怎麽覺得自己也挺想不開的。

“對了,齊賢來了沒?”

沈初裝傻充楞,“他來做什麽?”

“家屬陪同啊!”韓靈賊笑著望她。沈初做出一副“你再開玩笑我就把你的臉塗花”的威脅表情,韓靈終於勉強收斂,她笑,“不來也好,省得碰面尷尬。”

恩恩,沈初深表同意,狠狠地點了幾下頭。

“嗨,不是說你……”韓靈打趣,正要解釋,門外突然有人喚她,叫她趕緊準備上臺,婚禮馬上就要開始。

沈初幫忙提著她長長的裙擺,微笑著陪她走上婚席臺。張子嘉的伴郎也是他的朋友,韓靈起初想要撮合他們倆的,結果彼此都不感冒,也就作罷。

婚戒先由伴娘伴郎保管,輪到新娘新郎交換對戒的流程時,再由他們走到臺中央,將戒指呈遞給他們。

沈初走到韓靈身邊,微笑著遞給她珍貴的鉆戒,眼神無意一瞟,正好捕捉到座位席下的一位來客,她笑容一滯,維持著大方自然的姿態退場。

沈初今天作為韓靈的伴娘,她特意盛裝打扮了一下,穿著簡潔的白色禮裙,化著淺淡的妝,無論如何也算清秀佳人一枚,站在明麗動人的新娘身邊也不覺自慚形穢。可她看見了那個人,便習慣性地想躲避,想逃離,不想跟她做對比。

那個人,依舊是不施粉黛也叫人驚艷的容姿,更遑論她打扮得很好看。她坐在客席之間,卻叫人忽略了周圍所有,只註意到她。

朱梓墨淺淡地與她回視,唇角勾著若有若無的笑。沈初輕輕地點了點頭,算作遙遠地打個招呼。

諸子墨的到來,絕對是沈初意料之外。她並不認為韓靈會給她遞喜帖,畢竟兩人無所瓜葛,她想,或許是張子嘉那邊的朋友,沒準,是他朋友的女朋友。

很快,她的猜想便得到證實。

新娘扔捧花前,沈初借機靠近韓靈身邊,在她耳邊低低問了句什麽。韓靈也不留痕跡地輕聲回覆,“她身邊坐的人是張子嘉大學校友,也是她的新男朋友。”

下一秒,她背過身拿著捧花便要扔。

沈初站在原地不動,等著捧花飛來她懷裏——如果韓靈扔得夠準的話。結果那個捧花斜斜避開她的位置,擦著一幹女性身邊,最終落在朱梓墨腳下。於是,她順手撿起來,無所謂地笑了笑。

沈初傻傻站著,看著大家起哄她身邊的男性趕緊求婚。韓靈偷偷湊到她跟前,雙手合十做道歉狀,“沈沈啊,不要怪我捧花不給你啊,我也是為你好……”

沈初白她,“美新娘,你扔偏了我又不怪你。”

韓靈一本正經,“我是故意往那扔的!”

沈初受驚,黑臉。

韓靈鄭重解釋,“你跟齊賢中間橫個朱梓墨,我必須先把她給解決了啊!等她盡快嫁出去了,你也別再擔心會有威脅了。當然昂,不扔給你捧花也是叫你別急著嫁人,總要火眼金睛識對了人才能嫁,齊賢回心轉意你就好好把握,但這次的主動權可要握在你的手裏,你淩虐他個千百遍好報你被甩之仇!”

沈初盯著舉在她面前握成拳的拳頭,默默地伸手拽了拽韓靈的胳膊。

“餵,說的好像你不是急著嫁人一樣……”

韓靈語重心長,“沈沈啊,就是我的前車之鑒告訴我你要小心啊,所以我才替你解決掉頭號威脅朱梓墨嘛!梁小月不堪一擊,朱梓墨還是得小心提防。”

沈初擦了把汗,催促她,“好了好了,你去陪你老公敬酒吧。”

沈初看著韓靈冒失地沖到張子嘉那裏,她好笑地轉過身,剛好看到朱梓墨舉著酒杯對她若有所思。

婚宴結束,沈初從大廳裏出去,朱梓墨也恰好從另一邊走過來,兩人不期而遇,狹路相逢的意味有些明顯。

她看見朱梓墨親昵地挽著身邊男子的手臂,兩個人和諧得不需言明就能知曉他們的關系。

朱梓墨側首在男子耳邊說了什麽,然後他微笑著從沈初身邊走過。

“挺巧的,我過來這邊才想到可能會見到你。”朱梓墨淡淡一笑,輕巧地說。

沈初提著包,隔在她倆中間,依然有隱隱的疏離意味。

“剛才那位是你男朋友?”

“嗯。”朱梓墨點頭,“快訂婚了。”

沈初咋舌。那捧花給她實在是再準確不過了。

“你跟……齊賢,怎麽樣?”頓了片刻,朱梓墨還是把要說的話說出來了。

沈初有點奇怪她會談到他,但其實也不算奇怪,她們兩個聚在一起,唯一的聯系也只是他了。

“還好,偶然聯系。”她淡淡地道。

“嗯?”朱梓墨挑起秀眉,“你沒跟他在一起嗎?之前見你挺放不下的,我還以為……”她笑笑,噤了口,話多無益。

“沒有,我跟他……不適合。”沈初蹙眉思索,找了個並不恰當的答案。

朱梓墨盤著手臂,神色雲淡風輕,“齊賢他家裏人應該催他催得緊,他要是現在找了誰,那肯定就是一輩子的事了。我以前見不得你跟他好,但現在不一樣;我說要提防著前任,但現在你大可不必再提防著我。我……很愛我男朋友。”她看了看門外邊等她的那位先生。

沈初幹幹地應承,“年紀也到了,他爸媽催婚也情有可原。”

朱梓墨楞了一瞬,下意識開口,“不是,是他爸……咦,你不知道嗎?”

知道什麽?沈初茫然地擡起頭。

“他爸爸……”朱梓墨猶豫了片刻,“齊叔叔上半年腦溢血過世,他家現在就他一個男的,阿姨不免想他早日成家,給齊家添上子孫香火。”

朱梓墨挺了挺腰,由於身材高挑,這樣一動便有了俯視的姿態。

“你要是真放不下,不如和他試一試,他對你也是充滿歉意的,不會再辜負你。”她說完話,禮貌地笑笑,轉身往廳外走去。

沈初覺得自己的耳朵嗡嗡直響,連從自己嘴巴裏吐出的一聲幹澀的“謝謝”,進到耳朵裏也是混音了好幾層。

過世……香火……歉意……不辜負?

所以,是因為歉意才回來找她?是因為母親孤單才想戀愛?因為這兩個原因所以才對她有意無意地撩撥,讓她產生似真似幻的錯覺?

呵,沈初,你好傻。都說了好馬不吃回頭草,那他為什麽要吃你這棵毫不起眼的雜草?

晚些的時候,沈初孤零零走在回家的路上,身邊總有一對對情侶經過,好像天底下就她一個單身一樣。

她握著手機在聽歌,聽著耳朵裏的喧囂,會讓孤單的心要好受些。

沒過三十秒,左耳耳塞掉了,她重新塞回去,繼續;又沒過三十秒,左耳耳塞又掉了,她仍舊塞回去,狠狠,繼續。

她聽歌只適合用戴式耳機。也不知道她左邊耳朵的結構是什麽樣子,從以前初中下課偷偷用耳機聽歌起,她從來就不能夠讓耳塞在左耳裏穩妥地待上兩分鐘,總是輕輕一動就掉,所以她很羨慕那些跑步聽歌的人,而她只能盯著腳下的跑道數圈圈,又累又無聊。

然後,她再次塞進耳裏的耳塞依舊脫落,她煩了,索性要拔掉耳機,這時一只手溫柔地攥住她胳膊,齊賢快走兩步跟她並排,右耳裏剛好插著她掉脫的耳塞。

哦,她忘了,這人的家跟她家只隔了一條馬路,人家隨心所欲就能守株待到她。

“你聽的……?”齊賢皺緊了眉頭,忍不住順著耳機線把耳塞扯下。

沈初呵呵笑,嚇著了吧。

“你口味這麽重?聽什麽重金屬,能聽清人唱什麽嗎?”

沈初搖頭,可她又不是為了聽誰唱什麽。

“我覺得像你這麽安靜文雅的女生呢,應該聽一些鋼琴曲純音樂什麽的。”

沈初幹笑,“謝謝啊,你擡舉了,我只安靜不文雅。”

齊賢歪著頭,瞅著她笑。倒有自知之明。

他的手背在身後,與她並排走在她左邊,沈初走著走著有點不習慣,默默地繞到他的左手邊。齊賢啞然失笑,她的習慣還是沒變。可他幽幽地從她身後又繞開,再次走在她的左邊——是她不習慣的位置。

沈初不悅,“我要走人左邊。”

“我知道。”齊賢微笑,“可你得走我右邊,這邊安全。”他有意地指了指他旁側經過的車輛。

沈初甩個白眼。她習慣這麽多年了,也從來沒在哪條道上給撞到,他刻意地為自己擔心,實在是多餘。

“沈初。”齊賢繞到她的身前,停下,低頭仔細看著她,“今天是deadline,你要給我一個什麽答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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