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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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門口,鄭沅翻身下馬,和兩個哥哥告別。沈碧曼打開車窗,看著京城大門,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前世是因為被流放,而被趕出京城。當時只有兩個官差,帶著她和全兒,一步一步的往玉門關去。而如今,雖然也是去邊疆,卻是坐著馬車,仆人擁立,帶著家財前往玉門關邊城安家。
今生已經不會再像前世一樣,淒慘的客死異鄉了吧?
官道雖然平坦,卻也有幾段路略微顛簸。沈碧曼在馬車上坐的累了,就出去和鄭沅共乘一騎,看看路邊的風景,倒也不覺得很悶。
雖然還是哪條路,但現在的心情卻已經完全不同。
“那天你不是說要學騎馬?學了一整天,還只學會了坐在馬上。”鄭沅忽而想起成婚之前,沈碧曼到馬場找他的事情。他明知道沈碧曼是借著由頭去找他,這會兒卻是把這件事情拿出來打趣她。
“我從未未騎過馬,學得慢又有什麽奇怪的,若是多給我幾日時間,我說不定也能騎你這匹高頭大馬了。”沈碧曼肯定是不能承認自己專門去找他,咬緊了只說自己是想去學騎馬,吹起牛來一點也不覺得自己臉紅了。
“既然你要學,等到了邊城之後,我再教你吧。那裏寬敞,跑馬的地方多,你要是會騎馬了,也可以騎馬出門玩了。”變成民風開放,女子也可以出門游玩,若是有馬匹的富貴人家,出門也不坐轎子,多是騎馬出門。
“還是等我會騎馬了再說吧。”沈碧曼聽著鄭沅話裏的意思,定是要叫她好好學會騎馬了,不由得就有些焉兒了。
她還記得那天晚上回家之後,兩條大腿都紅腫僵硬了,養了好幾天才養回來。再學騎馬,也不知要受多少罪了。只是看著鄭沅興致勃勃的說著邊城中的賽馬會、馬球賽等等趣事,沈碧曼也有些期待起來。
邊城的女子竟然也可以那樣肆意的生活嗎?那還是她印象中那個雜草叢生,險象環生的邊疆嗎?
邊城位於玉門關南面,出了玉門關,戍守邊疆的將士所在的城防邊界了。鄭家車隊到了邊城的時候,並沒有太多人來接,只有一個叫鄭順的管家帶著小廝騎馬來接。
鄭順便是大嫂喬氏特意撥給她的管家,早就帶著幾個仆從在邊城中買了一個三進的大院子,上下打掃好了,等著鄭沅和沈碧曼住進來。
鄭沅原先的時候,大多都是住在邊防營地中,回了變成也是住在鄭家二叔的將軍府中,自己並沒有房子。但如今鄭沅娶親了,總不好叫沈碧曼也跟著住在二叔家,更不可能去住營地,因此也像其他將士一樣,在城中買房安置家人。
城外大多時候掛著大風,沈碧曼原以為城中也應該會是這樣,卻沒想到邊城城墻高聳,擋掉了不少風沙,再加上城中處處都種著高大茂密的樹,那風沙竟然沒有多少能刮進城中來。
街上來往的人,比京城少多了,大多穿著麻布衣裳,灰頭土臉的,一看就是多被曬黑,又被風吹得粗糙了。有些騎著馬的女人經過,顯見是富貴人家,就在頭上圍了絲巾,防止自己的皮膚被曬黑了。
鄭順帶著鄭沅一路往城南而去,城南一帶多是住著軍中將士的家眷,地方幹凈又安全,也有許多大院子,讓能讓鄭家這麽多的下人都能住得開。
後院正房自然是給沈碧曼和鄭沅住,院中種了兩棵大槐樹,樹大茂盛,正好遮遮這邊城的大太陽。
沈碧曼站在槐樹底下打量這寬敞的院子,有些恍然。
前世她費盡心思想帶著全兒進到這邊城之中,卻沒想到還是死在了城外。那時候,押送的官差說過,沈碧瑤偷偷在邊城為她買了一個小院,讓她可以安安心心的帶著全兒住下來,可終究她和全兒都沒有那個福分。
若是她當時沒有遇到那些追兵,若是她當時不是當今皇後的姐姐,或許她就可以帶著全兒安心的在邊城活下去了。可是,若她不是皇後的姐姐,也有可能在流放的時候,就死在路上了。
能活著是因為沈碧瑤,而最後死了,卻也是因為沈碧瑤。
沈碧曼摸摸槐樹的樹幹,感受到這大樹粗糙卻又蘊含著力量的生命力,深深嘆息。前世種種,她希望自己都能忘記,因為現在,已經完全不同了。
等沈碧曼將家中事務都安頓好了之後,鄭沅就帶著她去拜見二叔二嬸。將軍府在城西,並不是很遠。
二叔還在邊界營地中,並不在家,只二嬸在家中,熱情的接待了她們。許是因為在邊城呆久了,二嬸這個京城的大家閨秀,竟然也很是豪爽。她拉著沈碧曼給了見面禮,又叫家中住著的侄女出來見客,還擺了酒席留他們吃了飯。
二嬸的大女兒嫁在京城,而兒子現在在江南,所以就將這侄女當作女兒一樣疼愛,有客人來的時候,也一樣讓她出來正式見客。
沈碧曼覺得這二嬸熱情好客,又大方爽朗,很是好相處,但是吃飯的時候,她卻覺得很不自在。二嬸的這個侄女,名喚珠珠,對她雖然還算和氣,卻老是偷偷去看鄭沅。一雙眼眸含秋水,一張小嘴欲語還休,很有些哀怨的樣子,不像是邊城女子,倒是有些像京城的那些大家閨秀。
沈碧曼又去看鄭沅,他卻是一直都埋頭吃飯,並不和那珠珠有什麽神情上的交流。
晚上,沈碧曼有些翻來覆去的睡不著,擾得鄭沅也是睡不著。
“鄭沅,你睡了沒有?”沈碧曼推推鄭沅,又去拉他衣領。
鄭沅連日來趕路,一路上睡得並不好,此時躺在自己家的床上,只想好好睡一覺,卻被懷裏的小女人擾得耳朵嗡嗡響。
“嗯嗯。”鄭沅敷衍的應了了兩聲,閉著眼睛摟過沈碧曼,打算繼續睡覺。
“鄭沅,那個珠珠是你表妹,該叫你表哥啊?”表哥與表妹,雖不是青梅竹馬,卻也認識三年了。鄭沅去將軍府住的時候,這位珠珠表妹說不定都是跟在後面伺候著呢!
“我哪有那麽多表妹。”鄭沅迷迷糊糊的,循著沈碧曼的額頭,親了親。他可不認為那些幾桿子都打不著的姑娘都是他表妹。若論表妹,算起來,應該只有小舅舅的女兒一個才是。
“珠珠表妹,好像對你有點意思啊?”沈碧曼嘟囔著,想著珠珠今日那副怨婦樣,若是不知道的人,還會以為是鄭沅拋棄他又另娶了呢!
“你眼花了吧?”鄭沅當然知道珠珠喜歡他很久了,兩年前還叫二嬸探過他的意思,他一口就拒絕了。那個珠珠,老是拿個帕子在臉上擦啊擦的,每次都是一副要哭的樣子,他連她長什麽樣子都沒有看清楚,更談不上喜歡了。
“我眼花了麽?”沈碧曼偷偷看鄭沅,他卻是一點反應都沒有。
也是,鄭沅今天可是都沒理會那個珠珠呢!看來就算這個珠珠喜歡鄭沅,鄭沅應該也對她沒啥意思。鄭沅都在邊城三年了,要是對珠珠有點什麽意思,那後來還有她沈碧曼什麽事啊!
許是因為換了地方,沈碧曼一點都沒有覺得累,還精神得很。窩在鄭沅懷裏,一會兒捏捏他的手,一會兒又借著昏暗的月光,偷偷用手描他的眼睛鼻子。怎麽看怎麽覺得鄭沅越來越好看了。
“既然你不累,咱們還是做點別的事情吧!”
鄭沅見沈碧曼還是動來動去,幹脆翻身一扯,將她壓在了身下。
===***===
鄭沅依舊回了邊防營地,只每過十日就回來住兩天,家中只有沈碧曼對著一院子的下人。
起先沈碧曼還能帶著下人收拾院子,忙活個幾天,可等院子都收拾好了,似乎就清閑了起來。
平時鄭沅在家的時候,沈碧曼和一院子的下人就圍著鄭沅轉,可鄭沅不在家,沈碧曼一時間就知道自己能做些什麽打發時間了。
“不如姑娘去將軍府上看看將軍夫人?”紫煙覺得沈碧曼出去串串門,總比在家閑得慌要好多了。
“不想去。”沈碧曼搖頭,二嬸雖然人很不錯,可是去了將軍府定會有珠珠作陪,她可不想對著那張哭臉。
“少夫人,邊城民風淳樸,若是無聊,也可以上街隨意逛逛。”鄭順的點子很得沈碧曼的心意,招呼了幾個下人跟著,沈碧曼就帶著紫煙上街了。
京城的街上,吃的喝的玩的什麽都有,邊城的街上卻冷清很多。店鋪裏大多是買一些平民用的家舍,又或是一些賣皮毛的店鋪,酒樓什麽的也有幾家,卻並不很大,不料鋪子和首飾鋪子就更不用說,多是一些平常貨色。
“邊城前幾年的時候,時常被戎人騷擾,民生經濟並不好。這幾天因為皇上多派了將領鎮守,軍中又人才輩出,這樣戎人才不敢輕易來犯,因此城中百姓的生活也好了許多。”鄭順提早來了邊城,早就將這裏的情況摸得一清二楚。
現在的邊城還算是好的,若是早幾年來這裏,不說旁邊的村莊,就□□中的百姓都有吃不飽飯的,更別說穿什麽好衣服,帶什麽好首飾了。
逛了一上午,鄭順見沈碧曼走得累了,就帶著她去了邊城最大最好的一家酒樓吃飯。那酒樓布置算是華麗,但比起京城的繁華來說自然是不值得一提的。不過沈碧曼對這酒樓中的飯菜很是中意,這道烤羊肉的招牌菜,是用幾個月大的小羊整只烤熟,撒上當地的香料,焦焦脆脆的,又有些辣味,吃起來很是過癮。
沈碧曼拿著小刀去割那熱氣騰騰還冒著些油漬的羊肉,想起了很久以前,鄭沅拿著一把羊肉串蹲在角落裏喝酒吃肉的樣子。
怪不得鄭沅來這邊城都不想回去了,感情這邊的羊肉比京城的要好吃太多了!
作者有話要說: 又是作者君姍姍來遲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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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已經不會再像前世一樣,淒慘的客死異鄉了吧?
官道雖然平坦,卻也有幾段路略微顛簸。沈碧曼在馬車上坐的累了,就出去和鄭沅共乘一騎,看看路邊的風景,倒也不覺得很悶。
雖然還是哪條路,但現在的心情卻已經完全不同。
“那天你不是說要學騎馬?學了一整天,還只學會了坐在馬上。”鄭沅忽而想起成婚之前,沈碧曼到馬場找他的事情。他明知道沈碧曼是借著由頭去找他,這會兒卻是把這件事情拿出來打趣她。
“我從未未騎過馬,學得慢又有什麽奇怪的,若是多給我幾日時間,我說不定也能騎你這匹高頭大馬了。”沈碧曼肯定是不能承認自己專門去找他,咬緊了只說自己是想去學騎馬,吹起牛來一點也不覺得自己臉紅了。
“既然你要學,等到了邊城之後,我再教你吧。那裏寬敞,跑馬的地方多,你要是會騎馬了,也可以騎馬出門玩了。”變成民風開放,女子也可以出門游玩,若是有馬匹的富貴人家,出門也不坐轎子,多是騎馬出門。
“還是等我會騎馬了再說吧。”沈碧曼聽著鄭沅話裏的意思,定是要叫她好好學會騎馬了,不由得就有些焉兒了。
她還記得那天晚上回家之後,兩條大腿都紅腫僵硬了,養了好幾天才養回來。再學騎馬,也不知要受多少罪了。只是看著鄭沅興致勃勃的說著邊城中的賽馬會、馬球賽等等趣事,沈碧曼也有些期待起來。
邊城的女子竟然也可以那樣肆意的生活嗎?那還是她印象中那個雜草叢生,險象環生的邊疆嗎?
邊城位於玉門關南面,出了玉門關,戍守邊疆的將士所在的城防邊界了。鄭家車隊到了邊城的時候,並沒有太多人來接,只有一個叫鄭順的管家帶著小廝騎馬來接。
鄭順便是大嫂喬氏特意撥給她的管家,早就帶著幾個仆從在邊城中買了一個三進的大院子,上下打掃好了,等著鄭沅和沈碧曼住進來。
鄭沅原先的時候,大多都是住在邊防營地中,回了變成也是住在鄭家二叔的將軍府中,自己並沒有房子。但如今鄭沅娶親了,總不好叫沈碧曼也跟著住在二叔家,更不可能去住營地,因此也像其他將士一樣,在城中買房安置家人。
城外大多時候掛著大風,沈碧曼原以為城中也應該會是這樣,卻沒想到邊城城墻高聳,擋掉了不少風沙,再加上城中處處都種著高大茂密的樹,那風沙竟然沒有多少能刮進城中來。
街上來往的人,比京城少多了,大多穿著麻布衣裳,灰頭土臉的,一看就是多被曬黑,又被風吹得粗糙了。有些騎著馬的女人經過,顯見是富貴人家,就在頭上圍了絲巾,防止自己的皮膚被曬黑了。
鄭順帶著鄭沅一路往城南而去,城南一帶多是住著軍中將士的家眷,地方幹凈又安全,也有許多大院子,讓能讓鄭家這麽多的下人都能住得開。
後院正房自然是給沈碧曼和鄭沅住,院中種了兩棵大槐樹,樹大茂盛,正好遮遮這邊城的大太陽。
沈碧曼站在槐樹底下打量這寬敞的院子,有些恍然。
前世她費盡心思想帶著全兒進到這邊城之中,卻沒想到還是死在了城外。那時候,押送的官差說過,沈碧瑤偷偷在邊城為她買了一個小院,讓她可以安安心心的帶著全兒住下來,可終究她和全兒都沒有那個福分。
若是她當時沒有遇到那些追兵,若是她當時不是當今皇後的姐姐,或許她就可以帶著全兒安心的在邊城活下去了。可是,若她不是皇後的姐姐,也有可能在流放的時候,就死在路上了。
能活著是因為沈碧瑤,而最後死了,卻也是因為沈碧瑤。
沈碧曼摸摸槐樹的樹幹,感受到這大樹粗糙卻又蘊含著力量的生命力,深深嘆息。前世種種,她希望自己都能忘記,因為現在,已經完全不同了。
等沈碧曼將家中事務都安頓好了之後,鄭沅就帶著她去拜見二叔二嬸。將軍府在城西,並不是很遠。
二叔還在邊界營地中,並不在家,只二嬸在家中,熱情的接待了她們。許是因為在邊城呆久了,二嬸這個京城的大家閨秀,竟然也很是豪爽。她拉著沈碧曼給了見面禮,又叫家中住著的侄女出來見客,還擺了酒席留他們吃了飯。
二嬸的大女兒嫁在京城,而兒子現在在江南,所以就將這侄女當作女兒一樣疼愛,有客人來的時候,也一樣讓她出來正式見客。
沈碧曼覺得這二嬸熱情好客,又大方爽朗,很是好相處,但是吃飯的時候,她卻覺得很不自在。二嬸的這個侄女,名喚珠珠,對她雖然還算和氣,卻老是偷偷去看鄭沅。一雙眼眸含秋水,一張小嘴欲語還休,很有些哀怨的樣子,不像是邊城女子,倒是有些像京城的那些大家閨秀。
沈碧曼又去看鄭沅,他卻是一直都埋頭吃飯,並不和那珠珠有什麽神情上的交流。
晚上,沈碧曼有些翻來覆去的睡不著,擾得鄭沅也是睡不著。
“鄭沅,你睡了沒有?”沈碧曼推推鄭沅,又去拉他衣領。
鄭沅連日來趕路,一路上睡得並不好,此時躺在自己家的床上,只想好好睡一覺,卻被懷裏的小女人擾得耳朵嗡嗡響。
“嗯嗯。”鄭沅敷衍的應了了兩聲,閉著眼睛摟過沈碧曼,打算繼續睡覺。
“鄭沅,那個珠珠是你表妹,該叫你表哥啊?”表哥與表妹,雖不是青梅竹馬,卻也認識三年了。鄭沅去將軍府住的時候,這位珠珠表妹說不定都是跟在後面伺候著呢!
“我哪有那麽多表妹。”鄭沅迷迷糊糊的,循著沈碧曼的額頭,親了親。他可不認為那些幾桿子都打不著的姑娘都是他表妹。若論表妹,算起來,應該只有小舅舅的女兒一個才是。
“珠珠表妹,好像對你有點意思啊?”沈碧曼嘟囔著,想著珠珠今日那副怨婦樣,若是不知道的人,還會以為是鄭沅拋棄他又另娶了呢!
“你眼花了吧?”鄭沅當然知道珠珠喜歡他很久了,兩年前還叫二嬸探過他的意思,他一口就拒絕了。那個珠珠,老是拿個帕子在臉上擦啊擦的,每次都是一副要哭的樣子,他連她長什麽樣子都沒有看清楚,更談不上喜歡了。
“我眼花了麽?”沈碧曼偷偷看鄭沅,他卻是一點反應都沒有。
也是,鄭沅今天可是都沒理會那個珠珠呢!看來就算這個珠珠喜歡鄭沅,鄭沅應該也對她沒啥意思。鄭沅都在邊城三年了,要是對珠珠有點什麽意思,那後來還有她沈碧曼什麽事啊!
許是因為換了地方,沈碧曼一點都沒有覺得累,還精神得很。窩在鄭沅懷裏,一會兒捏捏他的手,一會兒又借著昏暗的月光,偷偷用手描他的眼睛鼻子。怎麽看怎麽覺得鄭沅越來越好看了。
“既然你不累,咱們還是做點別的事情吧!”
鄭沅見沈碧曼還是動來動去,幹脆翻身一扯,將她壓在了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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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沅依舊回了邊防營地,只每過十日就回來住兩天,家中只有沈碧曼對著一院子的下人。
起先沈碧曼還能帶著下人收拾院子,忙活個幾天,可等院子都收拾好了,似乎就清閑了起來。
平時鄭沅在家的時候,沈碧曼和一院子的下人就圍著鄭沅轉,可鄭沅不在家,沈碧曼一時間就知道自己能做些什麽打發時間了。
“不如姑娘去將軍府上看看將軍夫人?”紫煙覺得沈碧曼出去串串門,總比在家閑得慌要好多了。
“不想去。”沈碧曼搖頭,二嬸雖然人很不錯,可是去了將軍府定會有珠珠作陪,她可不想對著那張哭臉。
“少夫人,邊城民風淳樸,若是無聊,也可以上街隨意逛逛。”鄭順的點子很得沈碧曼的心意,招呼了幾個下人跟著,沈碧曼就帶著紫煙上街了。
京城的街上,吃的喝的玩的什麽都有,邊城的街上卻冷清很多。店鋪裏大多是買一些平民用的家舍,又或是一些賣皮毛的店鋪,酒樓什麽的也有幾家,卻並不很大,不料鋪子和首飾鋪子就更不用說,多是一些平常貨色。
“邊城前幾年的時候,時常被戎人騷擾,民生經濟並不好。這幾天因為皇上多派了將領鎮守,軍中又人才輩出,這樣戎人才不敢輕易來犯,因此城中百姓的生活也好了許多。”鄭順提早來了邊城,早就將這裏的情況摸得一清二楚。
現在的邊城還算是好的,若是早幾年來這裏,不說旁邊的村莊,就□□中的百姓都有吃不飽飯的,更別說穿什麽好衣服,帶什麽好首飾了。
逛了一上午,鄭順見沈碧曼走得累了,就帶著她去了邊城最大最好的一家酒樓吃飯。那酒樓布置算是華麗,但比起京城的繁華來說自然是不值得一提的。不過沈碧曼對這酒樓中的飯菜很是中意,這道烤羊肉的招牌菜,是用幾個月大的小羊整只烤熟,撒上當地的香料,焦焦脆脆的,又有些辣味,吃起來很是過癮。
沈碧曼拿著小刀去割那熱氣騰騰還冒著些油漬的羊肉,想起了很久以前,鄭沅拿著一把羊肉串蹲在角落裏喝酒吃肉的樣子。
怪不得鄭沅來這邊城都不想回去了,感情這邊的羊肉比京城的要好吃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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