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七章 求而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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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車緩緩前行,駛入熱鬧非凡的夜市。裴承秀坐在車內,剛一掀開帷簾,立即嗅聞到滿街美食飄香。
爆炒豬肝發出的蔥香令她食欲大增,龍脂豬血的麻油香氣令她心癢癢,她明明什麽都想吃,奈何李淳風以食材與藥性相沖這一個理由橫加阻攔,什麽都不準她吃。
馬車駛過半條街,停在一個小巷子,李淳風離開馬車一會兒,片刻之後,覆又回來。
“嘗嘗。”
一碗金黃脆嫩、甜而不濃、油而不膩、軟糯香柔的糖油糍粑放到裴承秀的手裏。
裴承秀僅僅品嘗一口便覺得好吃得舌頭都要化掉,哇了一聲,毫不掩飾心中的驚喜:“這是什麽東西?真好吃!”兩個糖油糍粑被迅速地吃掉。
不知是否因為美食當前,所有的壞心情在這一刻一掃而空,裴承秀開心的笑了,瞇起的眼眸就像天邊一輪月牙兒,還主動同李淳風講和:“覓食有功,我原諒你了。”
李淳風掏出白帕,拭去裴承秀唇角的殘餘糖漬,淡淡的問:“原諒我什麽?”
裴承秀想了想,鄭重其事道:“原諒你偷偷摸摸地尾隨我。”
李淳風面色不變:“那麽,凡是令你不開心的事,都一筆勾銷罷。”
咦?
裴承秀以為自己聽錯,畢竟,最後的回答不怎麽符合李淳風清高孤介的作風,反而隱隱地放低了身段。
心中生出一絲狐疑,又聽見李淳風道:“是我不對,曾經說過許多令你難堪的話,也曾經做過許多令你難堪的事。”
裴承秀聽得楞了,臉上一熱,又驚又喜,思來想去一番,大大咧咧道:“沒你想象的那般嚴重,我還好……算啦,大人不計小人過,我原諒你就是。”
李淳風不再說話。
裴承秀很納悶,不明白李淳風為何忽然向她道歉,正要詢問,行駛在岔道口的馬車為了避開忽然湧出來的一波人群不得不急停,她沒坐穩,身子遽然一偏,直直地往前栽了過去——
李淳風穩穩地扶住了她的腦袋,避免她撞向車壁。
裴承秀有些不好意思,想要別開臉,發現李淳風的手還按著她的頭,她怔了怔,無意識地抿了抿朱唇,一層薄薄的緋紅漸漸蔓延到雙耳,訥訥地開口:“你……可以放開我了。”
李淳風低低的應了一聲,大手緩慢地放開她,視線卻在她微啟的唇瓣流連了一會兒,剎那,一種異樣的情懷從心裏泛了出來,他沒有避嫌,微涼的指撫上去,拂過她的眉梢,輕揩她的雙唇。
她如此嬌羞。他,想親吻她。
可以?抑或,不可以?
……
李淳風的思緒在這一刻停滯,最終,他俯下臉,緩緩地拉近了與她的距離。
裴承秀不是沒有預感到什麽,然而,她又覺得自己想多了,李淳風不喜歡她,從來都不喜歡她,哪怕看過她的身子也依然可以摁著她的腦袋逼她喝洗澡水,怎麽可能輕薄她呢?
裴承秀側了一下臉龐,無意識地拉開與李淳風的距離。
然而,想到喝洗澡水這件事,裴承秀難免窩火,咽了咽發幹的喉嚨,幾乎是沒有任何遲疑地開口:“李淳風,我越來越不懂你了,你真的應當好好反思一下你的言行舉止。”
裴承秀提的是舊事,李淳風卻以為她意指當下。
登時,李淳風停下動作,神色尷尬。
彼時的夜市人聲嘈雜,小販們的吆喝買賣聲不絕於耳,還有談笑聲及杯盞碰撞聲從沿街茶館食肆酒樓不時地傳出,鼻端嗅聞到酒香,裴承秀的註意力瞬間被吸引過去,興致勃勃的說:“李淳風,我想下車走動走動。”
也不管李淳風同意與否,裴承秀戴好帷帽,拄著木杖下了馬車。
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潮之中,裴承秀被撞了好幾次,好不容易走到賣酒的攤子,還沒開口詢問酒水價錢,一旁販賣胭脂水粉的老板娘賞心悅目地打量她身後的李淳風,一道媚眼拋過來,搶占先機道:“這位郎君,為您夫人買一盒燕胭罷?我家的金花胭脂名揚全城,輕輕撚一片塗抹在雙頰,肌膚立刻粉嫩紅潤,整張臉宛如出水芙蓉,千嬌百媚,婀娜妖嬈,誰見誰憐。”
“我和他不是夫妻。”不待李淳風回答,裴承秀腦袋搖得似撥浪鼓,“我不需要燕胭。”
“不是夫妻,那便是未婚夫妻。”老板娘媚笑,“姑娘,您素面朝天的模樣也很好看,只不過,若能薄施粉黛仔細打扮一番,必定艷壓群芳,更得未婚夫之歡心。”
“艷壓群芳”四個字令裴承秀頃刻之間沒了反對意見,莫名想起了呂珠。
雖然很不願意承認,但也不得不讚同呂珠越來越楚楚動人的主要原因應歸功於長安城裏的胭脂水粉。
她如果認真地打扮打扮,說不定,可以把呂珠比下去?
思及此,裴承秀當即改變心意,立即去摸腰間的錢袋,豈料一陣摸索之後,裴承秀很驚訝地轉過臉:“李淳風,我的銀子被偷了。”一定是剛剛被擠在人潮中,顧此失彼,遭了竊賊!
普天之下,居然有毛賊敢在她頭上動土?!裴承秀臉色一變,氣憤不已:“你等我片刻,我去追賊。”
“流賊勿追。人來人往,你又行動不便。”李淳風拉住她,“想要什麽?我贈你。”
“……不用你贈,算我借你的。回去之後,我讓尉遲敬德把銀子還給你。”
聽見一番親疏有別的回答,李淳風睨裴承秀一眼,語氣很是微妙:“向我借銀子?我收取高利。”
裴承秀長長的眼睫撲閃:“高利?有多高?”
數術問題,李淳風信手拈來:“三十七分之二相乘四十九分之二十八,再相乘七分之四,所得幾何,便是高利。”
這道問題,是國子監學生答題試卷裏最簡單的一道題,但是,裴承秀聽得懵了,目瞪口呆。
她的腦子好像被漿糊黏住,很費勁很費勁地思考,過了很久,結結巴巴地回答:“萬分之十七?”
李淳風溫柔的笑了,揉揉她的腦袋:“不錯,還算機靈。”說著,一錠銀燦燦的元寶拋給老板娘,“全都包起來。回去之後,由著她慢慢挑選。”
裴承秀又驚又窘:“我……”
“公子,我這廂還有一些從苗疆販來的銀飾,您挑選幾樣合眼緣的,一並兒送給未婚妻?”老板娘接了一樁大買賣,心情激動,眉開眼笑,“你不必再破費,隨意挑選。”
李淳風沒有說話,目光瞥去,皆是一些常見的簪,釵,鏨花,雖精巧別致,卻缺少了苗疆的奇異特色,故而顯得普普通通。
惟有一支丹雀發簪,丹雀立枝頭,口中銜枝蔓,寓意“生命不滅、循環無窮”,雀背滿布銀片銀花,遠看恰似一團繁花錦簇,質感極強。
李淳風遲疑了一下,仍然揭下裴承秀的帷帽,露出了她一張不施粉黛卻也姣好的容顏,親手將這支銀簪戴在了她的發髻。
仔細端詳,半晌,鳳目之中閃過一絲滿意。
“承秀,”李淳風彎唇道,傾訴,一語雙關,“你這樣,很好看。”
並不遙遠的巷口。
呂珠目光陰冷地盯著李淳風與裴承秀。
從晉陽一路跟蹤至長沙郡府,她只能遠窺,不敢接近。如今,親眼見證李淳風對裴承秀動了真情,她如何能袖手旁觀,如何能隱忍不發?
滾滾恨意襲上心頭,猙獰之色在呂珠的臉上一閃而過——
手心裏的回鉤暗器,猝然齊發。
淩厲地襲向裴承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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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炒豬肝發出的蔥香令她食欲大增,龍脂豬血的麻油香氣令她心癢癢,她明明什麽都想吃,奈何李淳風以食材與藥性相沖這一個理由橫加阻攔,什麽都不準她吃。
馬車駛過半條街,停在一個小巷子,李淳風離開馬車一會兒,片刻之後,覆又回來。
“嘗嘗。”
一碗金黃脆嫩、甜而不濃、油而不膩、軟糯香柔的糖油糍粑放到裴承秀的手裏。
裴承秀僅僅品嘗一口便覺得好吃得舌頭都要化掉,哇了一聲,毫不掩飾心中的驚喜:“這是什麽東西?真好吃!”兩個糖油糍粑被迅速地吃掉。
不知是否因為美食當前,所有的壞心情在這一刻一掃而空,裴承秀開心的笑了,瞇起的眼眸就像天邊一輪月牙兒,還主動同李淳風講和:“覓食有功,我原諒你了。”
李淳風掏出白帕,拭去裴承秀唇角的殘餘糖漬,淡淡的問:“原諒我什麽?”
裴承秀想了想,鄭重其事道:“原諒你偷偷摸摸地尾隨我。”
李淳風面色不變:“那麽,凡是令你不開心的事,都一筆勾銷罷。”
咦?
裴承秀以為自己聽錯,畢竟,最後的回答不怎麽符合李淳風清高孤介的作風,反而隱隱地放低了身段。
心中生出一絲狐疑,又聽見李淳風道:“是我不對,曾經說過許多令你難堪的話,也曾經做過許多令你難堪的事。”
裴承秀聽得楞了,臉上一熱,又驚又喜,思來想去一番,大大咧咧道:“沒你想象的那般嚴重,我還好……算啦,大人不計小人過,我原諒你就是。”
李淳風不再說話。
裴承秀很納悶,不明白李淳風為何忽然向她道歉,正要詢問,行駛在岔道口的馬車為了避開忽然湧出來的一波人群不得不急停,她沒坐穩,身子遽然一偏,直直地往前栽了過去——
李淳風穩穩地扶住了她的腦袋,避免她撞向車壁。
裴承秀有些不好意思,想要別開臉,發現李淳風的手還按著她的頭,她怔了怔,無意識地抿了抿朱唇,一層薄薄的緋紅漸漸蔓延到雙耳,訥訥地開口:“你……可以放開我了。”
李淳風低低的應了一聲,大手緩慢地放開她,視線卻在她微啟的唇瓣流連了一會兒,剎那,一種異樣的情懷從心裏泛了出來,他沒有避嫌,微涼的指撫上去,拂過她的眉梢,輕揩她的雙唇。
她如此嬌羞。他,想親吻她。
可以?抑或,不可以?
……
李淳風的思緒在這一刻停滯,最終,他俯下臉,緩緩地拉近了與她的距離。
裴承秀不是沒有預感到什麽,然而,她又覺得自己想多了,李淳風不喜歡她,從來都不喜歡她,哪怕看過她的身子也依然可以摁著她的腦袋逼她喝洗澡水,怎麽可能輕薄她呢?
裴承秀側了一下臉龐,無意識地拉開與李淳風的距離。
然而,想到喝洗澡水這件事,裴承秀難免窩火,咽了咽發幹的喉嚨,幾乎是沒有任何遲疑地開口:“李淳風,我越來越不懂你了,你真的應當好好反思一下你的言行舉止。”
裴承秀提的是舊事,李淳風卻以為她意指當下。
登時,李淳風停下動作,神色尷尬。
彼時的夜市人聲嘈雜,小販們的吆喝買賣聲不絕於耳,還有談笑聲及杯盞碰撞聲從沿街茶館食肆酒樓不時地傳出,鼻端嗅聞到酒香,裴承秀的註意力瞬間被吸引過去,興致勃勃的說:“李淳風,我想下車走動走動。”
也不管李淳風同意與否,裴承秀戴好帷帽,拄著木杖下了馬車。
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潮之中,裴承秀被撞了好幾次,好不容易走到賣酒的攤子,還沒開口詢問酒水價錢,一旁販賣胭脂水粉的老板娘賞心悅目地打量她身後的李淳風,一道媚眼拋過來,搶占先機道:“這位郎君,為您夫人買一盒燕胭罷?我家的金花胭脂名揚全城,輕輕撚一片塗抹在雙頰,肌膚立刻粉嫩紅潤,整張臉宛如出水芙蓉,千嬌百媚,婀娜妖嬈,誰見誰憐。”
“我和他不是夫妻。”不待李淳風回答,裴承秀腦袋搖得似撥浪鼓,“我不需要燕胭。”
“不是夫妻,那便是未婚夫妻。”老板娘媚笑,“姑娘,您素面朝天的模樣也很好看,只不過,若能薄施粉黛仔細打扮一番,必定艷壓群芳,更得未婚夫之歡心。”
“艷壓群芳”四個字令裴承秀頃刻之間沒了反對意見,莫名想起了呂珠。
雖然很不願意承認,但也不得不讚同呂珠越來越楚楚動人的主要原因應歸功於長安城裏的胭脂水粉。
她如果認真地打扮打扮,說不定,可以把呂珠比下去?
思及此,裴承秀當即改變心意,立即去摸腰間的錢袋,豈料一陣摸索之後,裴承秀很驚訝地轉過臉:“李淳風,我的銀子被偷了。”一定是剛剛被擠在人潮中,顧此失彼,遭了竊賊!
普天之下,居然有毛賊敢在她頭上動土?!裴承秀臉色一變,氣憤不已:“你等我片刻,我去追賊。”
“流賊勿追。人來人往,你又行動不便。”李淳風拉住她,“想要什麽?我贈你。”
“……不用你贈,算我借你的。回去之後,我讓尉遲敬德把銀子還給你。”
聽見一番親疏有別的回答,李淳風睨裴承秀一眼,語氣很是微妙:“向我借銀子?我收取高利。”
裴承秀長長的眼睫撲閃:“高利?有多高?”
數術問題,李淳風信手拈來:“三十七分之二相乘四十九分之二十八,再相乘七分之四,所得幾何,便是高利。”
這道問題,是國子監學生答題試卷裏最簡單的一道題,但是,裴承秀聽得懵了,目瞪口呆。
她的腦子好像被漿糊黏住,很費勁很費勁地思考,過了很久,結結巴巴地回答:“萬分之十七?”
李淳風溫柔的笑了,揉揉她的腦袋:“不錯,還算機靈。”說著,一錠銀燦燦的元寶拋給老板娘,“全都包起來。回去之後,由著她慢慢挑選。”
裴承秀又驚又窘:“我……”
“公子,我這廂還有一些從苗疆販來的銀飾,您挑選幾樣合眼緣的,一並兒送給未婚妻?”老板娘接了一樁大買賣,心情激動,眉開眼笑,“你不必再破費,隨意挑選。”
李淳風沒有說話,目光瞥去,皆是一些常見的簪,釵,鏨花,雖精巧別致,卻缺少了苗疆的奇異特色,故而顯得普普通通。
惟有一支丹雀發簪,丹雀立枝頭,口中銜枝蔓,寓意“生命不滅、循環無窮”,雀背滿布銀片銀花,遠看恰似一團繁花錦簇,質感極強。
李淳風遲疑了一下,仍然揭下裴承秀的帷帽,露出了她一張不施粉黛卻也姣好的容顏,親手將這支銀簪戴在了她的發髻。
仔細端詳,半晌,鳳目之中閃過一絲滿意。
“承秀,”李淳風彎唇道,傾訴,一語雙關,“你這樣,很好看。”
並不遙遠的巷口。
呂珠目光陰冷地盯著李淳風與裴承秀。
從晉陽一路跟蹤至長沙郡府,她只能遠窺,不敢接近。如今,親眼見證李淳風對裴承秀動了真情,她如何能袖手旁觀,如何能隱忍不發?
滾滾恨意襲上心頭,猙獰之色在呂珠的臉上一閃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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