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談甚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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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曼第二天起來才發現手機上有N個未接電話,那時候不小心調成了震動模式,所以沒有接到顏桐緋和宿舍室友的電話,還好好說歹說用了個理由混過去了,但後果就是開學免不了一頓請客賠罪了。
此後的幾天的時間,溫漾都賴在公寓,美其名曰:替老爸老媽照看你。
照看個毛線,她看他就是覺得在家太悶,想在她這裏白吃白喝多逍遙一段時間。不過,曼曼也懶得管他了,因為已經找到了兼職的地方,是一家音樂培訓機構,她負責教中級班的Lyrical Jazz,每天授課五個小時,分上午下午兩部分。
工資夠她付房租和生活費了,除了偶爾腰酸背疼,也沒有特別累的感覺,總的來講還算滿意。
莊恬也沒有回家,在一家公司做廣告設計方面的工作。
走出長島Pub的時候,天已經黑了,路上行人腳步匆匆,到處靜悄悄的。
曼曼倒不是很喜歡Pub這類場所,上大學以來總共也就來過七八次,最主要是這家Pub是莊恬認識的朋友開的,然後她就被經常帶來,一來二往,漸漸也跟老板熟悉起來了。
“你最近跟王子發展的怎麽樣了?”莊恬裹著一件黑色風衣,踩著高跟皮靴,一眼瞅去,那派頭氣勢,不知道的人估計還以為是黑色會大姐大。
“什麽怎麽樣啊,根本沒怎麽樣。”發都沒發,還怎麽展呀,曼曼郁悶地想。
這些天她忙著找兼職和上班,幾乎沒空想其他事,雖然一閑下來也想過,但從那天以後,她就沒再見過葉思鈞,本來想發個短信或者打個電話問問,卻一直沒勇氣。想到那天晚上自己的所作所為,連想死的心都有了。猶猶豫豫間,一周就過去了。
時不我待啊。
她話一說完,莊恬就眉一挑,眼神風情萬種:“我說,都把人拽你屋裏去了,孤男寡女幹柴烈火,既然共處一室,肯定得發生了什麽吧?”
“這麽有傷風化的事,我做不出來。”曼曼白了她一眼。
再說,那時候也不是孤男寡女的,就算孤男寡女,她都醉得意識不清了,有那心也沒那力。
“事在人為,就算不發生什麽也要創造出點什麽啊。”
“饒了我吧。”
莊恬這樣的禦姐型是有資本,就是嗲聲嗲氣對人喊my darling喊蜜瓜心肝都不會有人覺得矯情,但她要這麽一喊,指定被人惡心。作為一個靠譜有自知自明的人,她可沒那麽騷包。
“出息……”莊恬嘆了口氣,頓了頓,突然又想起來什麽似的,“話說回來,你到底是為什麽喜歡上他?”
曼曼搓著手,哈了哈氣:“為什麽啊……因為他吻了我,就是俗話說的一吻定情吧,嘿嘿。”
“哈?就因為他吻了你然後你就一往情深,情深不壽了?”莊恬一臉不可思議,快拜倒在地的表情。
曼曼手摸了摸下巴:“大概是吧。”
“什麽叫大概是?我該說你是單純還是單蠢呢?當初吻你的那個人要是犀利哥你還喜歡嗎?”
“犀利哥也挺帥的。”
“_重點不在這裏好嗎!”
曼曼停住腳步,側頭看向她:“小甜甜,你是怎麽喜歡上江珧的呢?假如你真的喜歡他,你就能明白喜歡一個人卻大概不知道為什麽喜歡,什麽時候喜歡上他的,有時候僅僅是一瞬間的事情而已。重點不在於為什麽,在於是對誰啊。”
因為那個人是葉思鈞,她才會喜歡。如果非要說一個理由,那麽真正喜歡上他應該是在那個站臺的晚上,在他說“肩膀借一下”,在他頭靠在她的肩上時,與在學校全然不同的情緒就已經感染了自己。
她希望了解他的孤獨,她想為他拂去眼底的悲傷,她想知道深藏在他心底的秘密。
江珧?喜歡嗎?
莊恬也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歡江珧,只是當初覺得他對自己很好,她就答應交往試試了。現在在一起也快三年,她似乎習慣了他在身邊,也似乎認為自己是喜歡他的,但這種感覺到底是依賴還是喜歡,她從來沒有深究過。
但看著曼曼,她覺得這樣的眼神多麽熟悉,就像十幾歲情竇初開的少女,如含苞待放的花蕾般美好。很多年前,十四歲的她,也用這樣的眼神仰望過一個人。
無意的話,讓某些被刻意遺忘的往事逐漸浮現於眼前。記憶的閘門一旦打開,便如洪水翻湧而至。
有沒有這麽一個人,過去了許多年,你以為早已忘記,到頭來卻發現一直被放在心房的最深處?
深到連自己都從未覺察?
喜歡一個人,重點不在於為什麽,在於是對誰。
仿佛一把巨錘,瞬間砸到了腦袋上,讓人在迷茫間一下子醍醐灌頂。
“哎哎,回魂兒了啊,中邪了?”曼曼伸手在她面前揮了揮。
“中你妹的邪,”回過神來,莊恬看著她,慢慢吐出一句話,“其實……你是抖M吧?”
“噗……”曼曼差點一跟頭栽下去,”兄弟,藥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啊!Do you know?”
她就是這種人,不說話時特夢幻,一開口吧,就全跟夢話似的,要不是自己多年來習以為常知道她的性子,早就被搞得內傷了。
“不然你為什麽老甘願憋屈著自己呢?雖然我是說過不能急功近利,也沒叫你守株待兔呀,你這麽待下去,他也不會像蓋世英雄踩著七色雲彩來娶你啊。”
後來想想,莊恬的話也不是不對,自己雖然的確是找機會接近過葉思鈞,但真正積極采取的行動卻沒有。
現在他的身邊又多出宋禾這個女生,據溫漾所說,她和他並沒有血緣關系,那也就是他們之間有暧昧可疑的地方。宋禾對他是怎麽想的?僅僅當做哥哥?葉思鈞又是怎麽想的?她完全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是,宋禾對他而言很重要,是個特別的存在。
如果她再不主動些,是不是沒有表白就意味著戀情胎死腹中了?
曼曼覺得這時候的自己就像個剛學會爬行的嬰兒,在感情的世界理一知半解,既忐忑又期待。
思來想去,也許真的如莊恬講的,她不能守株待兔,要主動出擊,下定了決心,頓時感到豁然開朗,攥著手機劈裏啪啦旋風般打出一行字,正想摁發送,突然鈴聲響起來,嚇得她手一哆嗦,仔細一瞧,是個陌生來電。
都十點多了,誰這麽晚打來呢?接還是不接?
曼曼遲疑著摁下接聽鍵,低聲道:“餵?”
“我找到了,曼曼!”電話那端傳來一個驚喜急促的聲音。
“冬海?”曼曼楞了楞,有些不解,“你找到什麽了?”
“你在家嗎?”冬海大口大口喘著氣,略顯興奮地說道,“我在你樓下,有個東西給你。”
掛了電話,曼曼一頭霧水,但人家都到樓下了,要不下去,那不是顯得自己太作嗎?
小區裏的路燈光線昏暗,她打著呵欠出單元門時,就看見男生抱著個花盆似的東西站在那棵高大的榕樹下,冰涼的月光透過樹吳學長的間隙,在他身上落了一層霜冷的銀白,地上的影子被拉得老長。
他小心翼翼地抱著花盆,仿佛抱著一件稀世珍寶,生怕摔壞了,微微張嘴吐著熱氣,臉頰不知是因為喜悅還是給凍得發紅。
曼曼走近了才看清,那陶瓷花盆裏是一株綠色的植物,葉子又細又小,卻蒼翠強韌,有點眼熟。
“你說有東西給我,是什麽?”
冬海聽見她的聲音,這才擡起頭來,唇一彎笑道:“你不是說喜歡歐石楠卻一直沒找到有賣的花店嗎?我找到了。”
他將抱著的花盆遞過去。
曼曼驚詫了,目瞪口呆地望向他:“你怎麽知道我喜歡歐石楠?”
“你忘了?前幾天喝酒的時候你提起過,說很想養一盆,可沒有找到哪裏賣。我拜托朋友打聽,然後剛好有人養了兩盆,所以就讓他送你一盆。”
“啊?這怎麽好意思?這種花很難栽培的,我怎麽能白要!”
她怔了半天才反應過來,驚得下巴都快脫臼,連她自己都不記得了,他居然記得自己在醉酒的時候說的話?居然還特地為她無意間說的話去找這種花?
冬海笑道:“不用客氣,他自己也說一個大男生養這些花嫌麻煩了,正想送人,你就當幫他解決了個麻煩。”
“可是……”她雖然很想要,但不能平白無故接受他的好意啊。他真是她有史以來遇見過最熱心腸的好人了!她要有這麽個親弟多好,不像溫漾那死孩子還四仰八叉躺自己屋裏睡大頭覺。
“好了,你就別多想了,你是在助人為樂,”冬海說著,又疑惑地問,“不過我好奇,你為什麽喜歡這種花?我查了一下,這花好像原產於北歐。”
曼曼接過花盆,看著他暖如春陽的笑容,輕聲解釋道:“我很喜歡勃朗特的小說《呼哮山莊》,在小說中,孤獨的主角辛斯克力夫就死在開滿了歐石楠的荒野上。也許是愛屋及烏吧,我總想要看看這樣的花,看看它到底有多美。”
“原來是這樣。”
“是不是覺得有點傻?”
冬海搖搖頭:“不,我認為喜歡一件東西,就會喜歡它的全部,就會想了解它的全部,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哈哈哈,對啊,我也是這麽認為的,有句話叫什麽來著……心有靈犀一點通啊!”曼曼讚許地說道,伸手大大咧咧地拍了下他的肩。
冬海的臉刷的更紅了,目光瞟向一邊。
一見他這樣,她突然有了捉弄的心思,眼睛裏閃過一絲促狹的笑意:“哎,你怎麽老是臉紅呀?好歹也是個大老爺們兒,以後要是喜歡上哪個女生,那不是連看都不敢看人家了?”
“我……我也不知道……”他手抓了抓耳邊的頭發,顯得更慌了。
“嘿嘿,開個玩笑,”曼曼眨眨眼睛,抱著花盆一屁股坐到木椅子上,拍拍身邊,“坐下吧。”
那天晚上,他們坐在一起聊了很久,從小到大,除了被人叫“雞蛋”的事情,亂七八糟的,她都說了一些,順便還把莊恬的糗事抖了點,說到後面連自己都不知道在說什麽了。
但她很高興,因為在她看來,池冬海是個值得交心的朋友,雖然表面來看性格有些羞澀,實際上卻是個很率直善良的人。
他一直在旁邊認真地聆聽,偶爾會接一兩句,清澈的眼睛裏倒映出她眉飛色舞的表情,也跟著笑了,像個吃到了糖果的孩子。她說的每句話,每個字都刻在了他的心上。
曼曼覺得自己跟一垃圾場似的,而冬海就是垃圾處理器,把她竹筒倒豆子的胡言亂語通通接受了,她覺得他看著弱,承受力倒是強大,八級抗震的摩天大樓屹立不倒啊。
在樓梯上的時候她往下看了一眼,正看見他轉身離去的背影。
抱緊了花盆,楞楞地看著那個遠去模糊的影子,她想著,要是今晚是葉思鈞來找自己,回去會不會高興都覺都睡不著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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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的幾天的時間,溫漾都賴在公寓,美其名曰:替老爸老媽照看你。
照看個毛線,她看他就是覺得在家太悶,想在她這裏白吃白喝多逍遙一段時間。不過,曼曼也懶得管他了,因為已經找到了兼職的地方,是一家音樂培訓機構,她負責教中級班的Lyrical Jazz,每天授課五個小時,分上午下午兩部分。
工資夠她付房租和生活費了,除了偶爾腰酸背疼,也沒有特別累的感覺,總的來講還算滿意。
莊恬也沒有回家,在一家公司做廣告設計方面的工作。
走出長島Pub的時候,天已經黑了,路上行人腳步匆匆,到處靜悄悄的。
曼曼倒不是很喜歡Pub這類場所,上大學以來總共也就來過七八次,最主要是這家Pub是莊恬認識的朋友開的,然後她就被經常帶來,一來二往,漸漸也跟老板熟悉起來了。
“你最近跟王子發展的怎麽樣了?”莊恬裹著一件黑色風衣,踩著高跟皮靴,一眼瞅去,那派頭氣勢,不知道的人估計還以為是黑色會大姐大。
“什麽怎麽樣啊,根本沒怎麽樣。”發都沒發,還怎麽展呀,曼曼郁悶地想。
這些天她忙著找兼職和上班,幾乎沒空想其他事,雖然一閑下來也想過,但從那天以後,她就沒再見過葉思鈞,本來想發個短信或者打個電話問問,卻一直沒勇氣。想到那天晚上自己的所作所為,連想死的心都有了。猶猶豫豫間,一周就過去了。
時不我待啊。
她話一說完,莊恬就眉一挑,眼神風情萬種:“我說,都把人拽你屋裏去了,孤男寡女幹柴烈火,既然共處一室,肯定得發生了什麽吧?”
“這麽有傷風化的事,我做不出來。”曼曼白了她一眼。
再說,那時候也不是孤男寡女的,就算孤男寡女,她都醉得意識不清了,有那心也沒那力。
“事在人為,就算不發生什麽也要創造出點什麽啊。”
“饒了我吧。”
莊恬這樣的禦姐型是有資本,就是嗲聲嗲氣對人喊my darling喊蜜瓜心肝都不會有人覺得矯情,但她要這麽一喊,指定被人惡心。作為一個靠譜有自知自明的人,她可沒那麽騷包。
“出息……”莊恬嘆了口氣,頓了頓,突然又想起來什麽似的,“話說回來,你到底是為什麽喜歡上他?”
曼曼搓著手,哈了哈氣:“為什麽啊……因為他吻了我,就是俗話說的一吻定情吧,嘿嘿。”
“哈?就因為他吻了你然後你就一往情深,情深不壽了?”莊恬一臉不可思議,快拜倒在地的表情。
曼曼手摸了摸下巴:“大概是吧。”
“什麽叫大概是?我該說你是單純還是單蠢呢?當初吻你的那個人要是犀利哥你還喜歡嗎?”
“犀利哥也挺帥的。”
“_重點不在這裏好嗎!”
曼曼停住腳步,側頭看向她:“小甜甜,你是怎麽喜歡上江珧的呢?假如你真的喜歡他,你就能明白喜歡一個人卻大概不知道為什麽喜歡,什麽時候喜歡上他的,有時候僅僅是一瞬間的事情而已。重點不在於為什麽,在於是對誰啊。”
因為那個人是葉思鈞,她才會喜歡。如果非要說一個理由,那麽真正喜歡上他應該是在那個站臺的晚上,在他說“肩膀借一下”,在他頭靠在她的肩上時,與在學校全然不同的情緒就已經感染了自己。
她希望了解他的孤獨,她想為他拂去眼底的悲傷,她想知道深藏在他心底的秘密。
江珧?喜歡嗎?
莊恬也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歡江珧,只是當初覺得他對自己很好,她就答應交往試試了。現在在一起也快三年,她似乎習慣了他在身邊,也似乎認為自己是喜歡他的,但這種感覺到底是依賴還是喜歡,她從來沒有深究過。
但看著曼曼,她覺得這樣的眼神多麽熟悉,就像十幾歲情竇初開的少女,如含苞待放的花蕾般美好。很多年前,十四歲的她,也用這樣的眼神仰望過一個人。
無意的話,讓某些被刻意遺忘的往事逐漸浮現於眼前。記憶的閘門一旦打開,便如洪水翻湧而至。
有沒有這麽一個人,過去了許多年,你以為早已忘記,到頭來卻發現一直被放在心房的最深處?
深到連自己都從未覺察?
喜歡一個人,重點不在於為什麽,在於是對誰。
仿佛一把巨錘,瞬間砸到了腦袋上,讓人在迷茫間一下子醍醐灌頂。
“哎哎,回魂兒了啊,中邪了?”曼曼伸手在她面前揮了揮。
“中你妹的邪,”回過神來,莊恬看著她,慢慢吐出一句話,“其實……你是抖M吧?”
“噗……”曼曼差點一跟頭栽下去,”兄弟,藥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啊!Do you know?”
她就是這種人,不說話時特夢幻,一開口吧,就全跟夢話似的,要不是自己多年來習以為常知道她的性子,早就被搞得內傷了。
“不然你為什麽老甘願憋屈著自己呢?雖然我是說過不能急功近利,也沒叫你守株待兔呀,你這麽待下去,他也不會像蓋世英雄踩著七色雲彩來娶你啊。”
後來想想,莊恬的話也不是不對,自己雖然的確是找機會接近過葉思鈞,但真正積極采取的行動卻沒有。
現在他的身邊又多出宋禾這個女生,據溫漾所說,她和他並沒有血緣關系,那也就是他們之間有暧昧可疑的地方。宋禾對他是怎麽想的?僅僅當做哥哥?葉思鈞又是怎麽想的?她完全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是,宋禾對他而言很重要,是個特別的存在。
如果她再不主動些,是不是沒有表白就意味著戀情胎死腹中了?
曼曼覺得這時候的自己就像個剛學會爬行的嬰兒,在感情的世界理一知半解,既忐忑又期待。
思來想去,也許真的如莊恬講的,她不能守株待兔,要主動出擊,下定了決心,頓時感到豁然開朗,攥著手機劈裏啪啦旋風般打出一行字,正想摁發送,突然鈴聲響起來,嚇得她手一哆嗦,仔細一瞧,是個陌生來電。
都十點多了,誰這麽晚打來呢?接還是不接?
曼曼遲疑著摁下接聽鍵,低聲道:“餵?”
“我找到了,曼曼!”電話那端傳來一個驚喜急促的聲音。
“冬海?”曼曼楞了楞,有些不解,“你找到什麽了?”
“你在家嗎?”冬海大口大口喘著氣,略顯興奮地說道,“我在你樓下,有個東西給你。”
掛了電話,曼曼一頭霧水,但人家都到樓下了,要不下去,那不是顯得自己太作嗎?
小區裏的路燈光線昏暗,她打著呵欠出單元門時,就看見男生抱著個花盆似的東西站在那棵高大的榕樹下,冰涼的月光透過樹吳學長的間隙,在他身上落了一層霜冷的銀白,地上的影子被拉得老長。
他小心翼翼地抱著花盆,仿佛抱著一件稀世珍寶,生怕摔壞了,微微張嘴吐著熱氣,臉頰不知是因為喜悅還是給凍得發紅。
曼曼走近了才看清,那陶瓷花盆裏是一株綠色的植物,葉子又細又小,卻蒼翠強韌,有點眼熟。
“你說有東西給我,是什麽?”
冬海聽見她的聲音,這才擡起頭來,唇一彎笑道:“你不是說喜歡歐石楠卻一直沒找到有賣的花店嗎?我找到了。”
他將抱著的花盆遞過去。
曼曼驚詫了,目瞪口呆地望向他:“你怎麽知道我喜歡歐石楠?”
“你忘了?前幾天喝酒的時候你提起過,說很想養一盆,可沒有找到哪裏賣。我拜托朋友打聽,然後剛好有人養了兩盆,所以就讓他送你一盆。”
“啊?這怎麽好意思?這種花很難栽培的,我怎麽能白要!”
她怔了半天才反應過來,驚得下巴都快脫臼,連她自己都不記得了,他居然記得自己在醉酒的時候說的話?居然還特地為她無意間說的話去找這種花?
冬海笑道:“不用客氣,他自己也說一個大男生養這些花嫌麻煩了,正想送人,你就當幫他解決了個麻煩。”
“可是……”她雖然很想要,但不能平白無故接受他的好意啊。他真是她有史以來遇見過最熱心腸的好人了!她要有這麽個親弟多好,不像溫漾那死孩子還四仰八叉躺自己屋裏睡大頭覺。
“好了,你就別多想了,你是在助人為樂,”冬海說著,又疑惑地問,“不過我好奇,你為什麽喜歡這種花?我查了一下,這花好像原產於北歐。”
曼曼接過花盆,看著他暖如春陽的笑容,輕聲解釋道:“我很喜歡勃朗特的小說《呼哮山莊》,在小說中,孤獨的主角辛斯克力夫就死在開滿了歐石楠的荒野上。也許是愛屋及烏吧,我總想要看看這樣的花,看看它到底有多美。”
“原來是這樣。”
“是不是覺得有點傻?”
冬海搖搖頭:“不,我認為喜歡一件東西,就會喜歡它的全部,就會想了解它的全部,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哈哈哈,對啊,我也是這麽認為的,有句話叫什麽來著……心有靈犀一點通啊!”曼曼讚許地說道,伸手大大咧咧地拍了下他的肩。
冬海的臉刷的更紅了,目光瞟向一邊。
一見他這樣,她突然有了捉弄的心思,眼睛裏閃過一絲促狹的笑意:“哎,你怎麽老是臉紅呀?好歹也是個大老爺們兒,以後要是喜歡上哪個女生,那不是連看都不敢看人家了?”
“我……我也不知道……”他手抓了抓耳邊的頭發,顯得更慌了。
“嘿嘿,開個玩笑,”曼曼眨眨眼睛,抱著花盆一屁股坐到木椅子上,拍拍身邊,“坐下吧。”
那天晚上,他們坐在一起聊了很久,從小到大,除了被人叫“雞蛋”的事情,亂七八糟的,她都說了一些,順便還把莊恬的糗事抖了點,說到後面連自己都不知道在說什麽了。
但她很高興,因為在她看來,池冬海是個值得交心的朋友,雖然表面來看性格有些羞澀,實際上卻是個很率直善良的人。
他一直在旁邊認真地聆聽,偶爾會接一兩句,清澈的眼睛裏倒映出她眉飛色舞的表情,也跟著笑了,像個吃到了糖果的孩子。她說的每句話,每個字都刻在了他的心上。
曼曼覺得自己跟一垃圾場似的,而冬海就是垃圾處理器,把她竹筒倒豆子的胡言亂語通通接受了,她覺得他看著弱,承受力倒是強大,八級抗震的摩天大樓屹立不倒啊。
在樓梯上的時候她往下看了一眼,正看見他轉身離去的背影。
抱緊了花盆,楞楞地看著那個遠去模糊的影子,她想著,要是今晚是葉思鈞來找自己,回去會不會高興都覺都睡不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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