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有你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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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江夢秋出手拯救了醜炸天的花旦,找了朵小紅花綁在了花旦胸前,看著挺喜感的。聞歌忍著笑聳了聳肩膀,江夢秋的審美也沒比他好到哪去,萬幸花旦挺滿意的,在鏡子前面站了好久,大概是在自戀吧。
聞歌作為江夢秋的娘家人,自然是要陪著他到婚禮結束的,也可以緩解他的緊張情緒。
“聞歌,皇上什麽時候過來,你用不用去接他一下?”江夢秋看時辰差不多,還沒有見到蘇昱卿的影子,忍不住問道。
“不用,他多大人了,也丟不了。”聞歌隨意道。其實他是有些不爽的,本來說好倆人一起過來的,也像是那麽會兒事,誰知道偏偏趕這個節骨眼有不長眼的大臣要見皇上,他就自己先到了,人家都是成雙成對的……
江夢秋心細,聽著聞歌的語氣就能感覺到他的不滿,斟酌道:“你是不是和皇上鬧別扭了?”
嘿,聞歌一聽這話忍不了了,瞪著眼睛說道:“什麽叫我和他鬧別扭,合著只要出問題就是我的原因唄?你咋不說是他和我鬧別扭呢?”
江夢秋張了張嘴,到底沒說出口,他尋思著皇上也不是那麽幼稚的人,幾乎是下意識的認為鍋是聞歌的,這般想來還覺得挺對不起聞歌。
“想說就說,我還能堵你嘴咋的。”聞歌很是不爽的撇過頭,看看他這人緣混的,最好的朋友都不向著他,不能因為他長了一張惡霸臉就錯的都是他吧,蘇昱卿躺贏。
江夢秋小心翼翼的狡辯,“沒,沒有,是我錯怪你了。”說罷看了看聞歌的表情。
“倒也不算錯怪,是我單方面的有小情緒。”聞歌不尷不尬的說道。他很確定蘇昱卿是不會為了這種小事生氣的,他也不是真生氣,就是覺得好友婚禮最重要。
說曹操曹操到,蘇昱卿也是不禁念叨,剛說完就推門進來了,和聞歌四目相對,給了他一個歉意的眼神,轉而恭賀新禧,拿了禮物給江夢秋。
那是一對玉佛,白玉質地,入手溫涼,一看就價值不菲。背面還有心的刻上了江夢秋和黎越的名字,都取了一個字,“越”和“秋”,玉佛頂部打了孔,穿著紅繩,很是講究。
聞歌拿著看了半天,非常喜歡,還給江夢秋的時候給蘇昱卿豎了個大拇指,夠意思,送的東西很有檔次,不愧是皇帝男友。
蘇昱卿也回敬一個大拇指,這玉佛價值連城不說,當世也就這一對,再有一樣的也只能是仿制品,能把這麽罕見的東西送人可以說了拿出十二萬分的誠意了。
“吉時已到,兩位新郎到準備拜堂。”門外響起王文書的聲音,這措辭還蠻有意思的。
主張讓王文書來主持婚禮還是聞歌的主意,主要是他覺得王文書能說會道,長相喜慶,和婚禮司儀這個職位非常貼近,於是毫不猶豫的就去游說了。
現在的聞歌好歹說也是個領導,讓下屬辦點事兒人家能拒絕嘛?顯然不能,所以就答應了,好在也是個愛湊熱鬧的,對於這種喜事兒來者不拒,還特意準備了一長串的賀詞。
黎越過來接江夢秋,兩人在門口等候,聽著王文書在前面口若懸河,“值此大喜之日,天朗氣清,風輕雲淡,眾賓客齊聚一堂……歡迎兩位新人入場。”
經歷了漫長的開場白,黎越感覺他都要笑僵了,終於聽到“新人入場”這句話,深吸了一口氣,和江夢秋手牽手走進了前廳,踩在軟乎乎的紅毯上,體會到了幸福的感覺。
江夢秋緊張的手都不知道放在哪,幸好有花旦在他懷裏做擋箭牌,不然真是不知如何是好。他不由的看向主位旁邊,聞歌正在對著他笑,用口型鼓勵他,加油。
緊接著就是拜堂的過程,聞歌還提前跟王文書打了招呼,加了一個環節,就是問兩位新人“願不願意”的環節,不論富貴貧窮,健康疾病,快樂憂愁,都願意毫無保留的愛對方,忠誠到永遠。
其實這個環節聽上去挺矯情的,但是很有儀式感,聞歌挺喜歡有儀式感的東西,看的津津樂道,想著咋沒在自己的婚禮上來這麽一處。
聽著黎越和江夢秋說出的“我願意”,聞歌下意識的看向了蘇昱卿,心有靈犀般的,蘇昱卿也在看著他,用口型也說了句“我願意”。
聞歌很高興,手捂著胸口,表示自己接收到了他的愛,那熱烈的眼神忽略了身邊的一切,直到聽見王文書的一句話,“兩位新人可以親吻了。”
幾乎是“呼啦”一下子,在座的視線都更為集中了,江夢秋渾身僵硬,耳朵通紅,求救的看向王文書,他怎麽不知道婚禮還有這麽個環節。
黎越也是一臉懵逼,但是看到笑的鼻子不見眼睛的聞歌他們倆瞬間明白了,這是故意坑他們呢。
聞歌見兩人遲遲沒有動作,索性心一橫,帶頭起哄,“親一個”,下面的賓客非常上道,跟著“親一個”、“親一個”。
不親認慫顯然不是黎越的風格,他能感覺到江夢秋的緊繃,小聲說了句:“閉上眼,交給我。”江夢秋閉上眼,心裏念叨著“阿彌陀佛”,也不知道為什麽念叨這句。
感覺到唇上的溫熱,他還是忍不住睜了眼,近距離觀摩了黎越深情的臉,他害怕這貨得寸進尺來著,當著這麽多人的面得尷尬死。
不過黎越沒有讓他失望,淺嘗輒止,這個吻沒有旖旎的感覺,更多的是安心,但是即便如此,下面還是炸了鍋,必經見識少漲了新知識。
黎青山一臉不忍直視的表情,礙於人多沒好意思說,只能看著別的地方,眼不見心不煩。黎夫人則是一臉驚喜,眼睛就差黏在兩位新人身上了,矜持已經拋之腦後。
後面就是日常敬茶環節,由於蘇昱卿和聞歌的身份擺在那,所以並沒有先敬高堂,而是先敬了他們倆,蘇昱卿很是淡然的接受,聞歌則有些難以適應。
一個是昔日領導,一個是至交好友,給他敬茶神馬的,很是玄幻啊,沒有靈魂的喝完了一杯茶,發現大家都看著他,趕緊把茶碗放了回去,又給皇室丟人了。
蘇昱卿笑的寵溺,調侃道:“這黎家的茶就是比宮裏的好喝,難怪皇妃喜歡。”
“你,去,死。”聞歌一字一句的說道。
“禮成,開席。”王文書一聲令下,下人魚貫而入,這就開始走菜了。黎越和江夢秋一人拿了一壺酒,挨個桌子敬。
時間就停留在這一刻,背景是大紅的喜宴百態圖,焦點是黎越和江夢秋兩位新人,畫面外是聞歌和蘇昱卿執手的會心一笑。
這日,陽光正好,有你更好——
(正文完)
番外一聞歌
我叫聞歌,外號香河村小霸王,簡稱“村霸”。村裏人幾乎都不待見我,所以給我起了個不太好聽的代號,“小禍害”。為了能襯得起這個名字,我做出了很多努力,真的非常辛苦。
作為一個擁有現代人思維的古代人,剛穿過來的時候一度懷疑人生,放眼望去,除了低矮破舊的房屋就是花草樹木,並不是你們想的什麽世外桃源,就是個小破村子。
小破村子地方也不大,半天就可以踏遍這裏的每一寸土地,百無聊賴的時候我踏過很多遍,所以對地形及其熟悉,這也是我能屢次逃脫村民追捕的原因。
對於這具又矮又瘦黑不拉幾的身子我是十分嫌棄的,嫌棄到什麽地步呢,鏡子都不樂意照。從前雖然不是個天怒人怨的大帥哥,好歹也是個眉清目秀的好青年,所以對這等差別還是有些難以接受的。
不過話說回來,這村子裏轉了百八十遍,也沒看見個俊俏的小男孩,更不用說漂亮的小女孩了,之後我就覺得長成這樣也沒什麽所謂,反正大家都那樣,歪瓜裂棗的,矬子裏拔將軍,我還算是不錯的呢。
直到有一天,趙大寶突然來到我家,告訴我村子北面來了個大戶人家,特別有錢的那種,聽說還有個和我們一般大的孩子,好像是來養病的。
我並不像趙大寶那麽興奮,好歹是個成年人了對不對,什麽大風大浪沒見過,不就是個富二代公子哥兒嘛,有什麽好大驚小怪的。
可是架不住趙大寶的哭功,被他搞得沒辦法,我只好去看看,反正閑著也是閑著。
北面的大宅一直都在,可是沒有人住,村裏人一度在編造關於這個宅子的故事,五花八門,什麽樣的都有,有說是兇宅的,有說是有錢人用來養小媳婦用的。
可不管哪一版,都沒有被驗證過對與錯,人和鬼都不存在,那些傳言不攻自破。
這個宅子的院墻很高,比我翻過的所有墻都高,即便有借力的樹杈,還是覺得有些懸乎。本來想著讓趙大寶去找根繩子,好做個保險措施,可是這傻孩子一去就沒回來。
等著等著我就有些不耐煩了,決定冒險一試,大不了摔一跤,反正死不了,況且我對自己的身手還是有些信心的。
重新站回樹杈上,我奮力一躍,雙手準確無誤的扒在了院墻上,瘦小的身子本來也沒多少分量,在這種情況下非常有利,簡直是身輕如燕,幾乎沒怎麽費工夫就騎在了墻頭上。
可是入眼的一幕深深的刺激到了我,烤鴨、西瓜、小黃魚和梅子湯。口水一下子泛濫了,怎麽能有人吃的這麽過分呢,也太豪華了些,對比我的夥食,簡直是天上地下。
那一刻的所有的感官都用在食物上了,等我回過神的時候,發現桌邊有個孩子在笑話我。沒錯,就是笑話我,一定是這樣的,我剛剛確實流口水了,形象大概很糟糕吧。
於是我記恨上了大宅裏面的孩子,不光是因為他吃得好,還因為他長得俊,前後兩輩子加起來我也沒見過長得這麽好看的男孩子,頭一次生出了自行殘穢的想法。
即便只是不遠不近的看了一眼,我知道這個小公子大概挺嬌貴的,皮膚那麽白,一看就不常曬太陽,總是憋在屋子裏才會那樣,想來身體確實不怎麽好,所以來養病的傳言可能是真的。
出於沒面子,我確實想小小報覆一下找回場子的,可是真正接觸了之後發現完全下不去手,看見他學著我大口吃西瓜弄了半張臉都是西瓜湯,給他做雙皮奶,和他比誰尿的遠,留他在我家吃炸醬面,給他介紹我的朋友。跟他學讀書寫字,天天去他家報道,我和他成了無話不說,形影不離的朋友。
還忘了介紹他的名字,他叫蘇昱,我告訴他我叫聞小侯。我和他默契的都給了假名兒,導致多年以後再遇時誰都沒認出誰,也是造孽。
我和他最印象深刻的記憶大概是進城的那次,在街邊的小攤前解救了一個姑娘,是明陽新上任城府的女兒,楊雪凝。她還有個很厲害的婢女叫涼玉,特別護主。
基於我和蘇昱完美的配合,教訓了偷錢袋的賊子,成就感莫名飆升,我覺得這世上大概沒有第二個人可以跟我這麽默契了。
蘇昱告訴我,他家是經商的,父親在城裏做生意,我也沒有絲毫懷疑,大概也是不願意懷疑,覺得無所謂,只希望他能一直住在這裏就好了。
可是打臉總是來得如此迅速,在一次偷喝了老爹藏的酒之後,我們都醉了。等我一覺醒來,他已經不在了,據說是連夜走的,連個招呼都沒打。
我聽說了消息之後急急忙忙的跑到了他家,發現一片狼藉,書散落了一地,基本上什麽都沒有帶走,除了那副鐵片做的撲克牌。
我曾多次想過,蘇昱既然會帶走撲克牌,是不是說明他舍不得我,想記著我,走的不是那麽心甘情願,可是沒有告別這件事還是成為了我心裏的一根刺,一個結。
蘇昱送了我一副九連環,但是沒有告訴我解開的方法,他走了之後,有很長一段時間,我什麽都不相幹,就躺在床上搗鼓這玩意,不厭其煩。
現在想想,那會兒的我真是沒出息,像是得了相思病一樣,如果有的選,我那時候一定趁早振作,說不定早點出來可以早些遇到他。
做捕快,進烈焰軍,認識了江夢秋,結識了很多好兄弟,一切都像是冥冥註定的。
抗擊烏克的過程中,我差點九死一生,意識到背後有箭射來的時候,幾乎沒有思考就推了他一把,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他就是蘇昱。
對於我來說,真相總是來得那樣遲,他早早就認出了我,可是沒有告訴我。我的行為在他眼裏一定很可笑吧,像個傻子一樣,還跟他說起過小時候的事情,猶記得他聽完後的表情,欣慰而感動,還有點愧疚,然而我完全沒有多想。
當真相來臨的那一刻,我楞了很久,生氣替代了欣喜,氣他竟然瞞了這麽久,氣我為何如此遲鈍,真的是好氣好氣哦,怎麽都哄不好那種。雖然最後還是不爭氣的被他哄好了……
另外一次最讓我生氣的就是他竟然同意了選秀,還為此打了我板子,屁股開花的感覺並不好受,生不如死,一氣之下我攪黃了他的選妃美夢,他卻沒有生氣,反而就坡下驢當眾說了他要讓我進宮,封為皇妃。
那一刻我是懵逼的,久久不能回神,還因為“嫁進宮”這件事糾結了很久,能在一起妥協點算什麽,他為了我冒天下之大不韙,我不過是犧牲下名聲,沒有可比性。
現在我挺幸福的,有班兒上,有工資拿,家裏那口子是一國之主,地位高的不得了,我基本上到哪都能橫著走,爽得很。
最近的喜事大概就是江夢秋和黎越終於有情人終成眷屬了,還在操心的就是沒對象的兄弟們,為了美好的生活,得加油努力啊。
同志們原諒我不能多說兩句了,家裏那口子等著我回家吃飯呢,今天似乎吃烤鴨,我得趕緊走了……
番外二江夢秋
我叫江夢秋,是個百無一用的書生,曾經以為讀書可以改變命運,後來被現實無情的打了臉。由於父母走的早,我一直寄住在大伯家裏,雖然遭受了不少白眼,但也好過當街要飯,現在回想起來,寄人籬下的滋味真的不好受。
書中說“好男兒志在四方”,我覺得挺對的,想著好好讀書考取個功名,也能揚眉吐氣一次,可惜最終還是被貧窮打敗了。
朝廷突然傳出要征兵的消息,每家只要有成年男子的必須出一個,大伯幾乎是毫不猶豫的就把我推了出去。大伯有一子一女,都已經成年了,可能因為是親生的,所以舍不得,把我這個外人拿出去當擋箭牌心裏更好受些。
我當時其實挺迷茫的,性格懦弱,膽小怕事,對戰爭有著天然的恐懼感,總覺得一去就回不來了,當然也沒有人等著我回來。
人有的時候真的很渺小,身不由己,被生活推著前行。大伯母早早的就把行李幫我準備好了,送我出門的時候臉上笑開了花,從此家裏少了個吃白飯的,日子會過的滋潤點吧。
在府衙門口集合的時候我看到了黑壓壓的一片人,無組織無紀律,像是吵鬧的菜市口,一張張臉看過去,感覺每一個好惹的,直到衙役來整頓秩序和點名。
據說這次的目的地是京城,對於長這麽大就沒出去過的我來說,既迷茫又期待,可是一想到以後就得和這些不好惹的人生活在一起,我覺得生活沒有了盼頭,一片黑暗。
事實和我想的所差無幾,初入烈鋒營的那天晚上就發生了不愉快的事,排隊打飯我竟然都沒有拿到吃的,對於前面插隊的人我沒用勇氣和他理論,挺廢物的吧。
看著大家都在火堆旁有說有笑,只有我像是個局外人,被孤立的那種,就在我心情低落致死的時候,有人主動跟我說話了,那是個笑起來很好看的人,雖然黑了點,他叫聞歌。
很張揚的名字對不對,讀起來都感覺朝氣滿滿。聞歌這個人和名字一樣灑脫,不喜歡我咬文嚼字的和他說話,被他糾正了很多次,我開始懷疑這麽多年的人生裏,大家是不是都很煩我這麽說話。
聞歌給了我一個饅頭,算是解了燃眉之急,我挺感謝他的,不由自主的想和他親近,能感覺到他是個很強大的人,一般擁有一雙銳利眸子的人都不會是什麽善茬,此後的日子裏聞歌用行動證明了這一點。
他太優秀了,光芒四射,我的眼睛裏根本看不到其他人。總覺得跟著光走前路會變得明晰一些,他也把我當成了朋友,偶爾欺負,卻處處維護。
在他的帶領下,我從一個只會咬文嚼字的弱雞變成了弱雞中的戰鬥機,身體的變化是不會騙人的,從來沒想過我也可以跟人面對面打架過招,還學會了游泳。
察覺到我在一天天的變好,慢慢的自信起來,我真的很高興,軍營的生活雖然苦,但是我覺得有滋有味的,像個活著的人。
我以為我的人生中聞歌會成為會特殊的那一個,沒想過還會有另一個男人踏足我的生活。
黎越是烈焰軍的統領,我對他的只有敬畏感,覺得是永遠也不會去接近的人,性格難測,高高在上,威風八面,這樣的人大概只能仰望吧。
但是我忘記了有聞歌在,沒有什麽事是不可能的。記得有次聞歌說他有個老家的朋友來到了京城,是個姑娘需要照顧,人就住在黎統領的私人小院裏,聞歌讓我每天去給她送飯。
那段日子聞歌和黎越也總會過去,吃著我做的飯,他們都給了很高的評價,黎越說就是從那會兒開始註意我的,然而我絲毫沒有察覺。
黎越私下的樣子和在校場上的樣子差很多,其實人挺隨和的,也愛開玩笑,性格和聞歌有相似的地方,看著他們倆的相處我挺羨慕的,然而也僅僅是羨慕。
我其實不是個神經大條的人,比較敏感,可是對於感情的事和白癡差不多,看不出別人的想法也搞不清自己的想法。
對於黎越表現出來的親近我很不適應,尤其是一些肢體接觸,我不知道為什麽兩個男人要做出那麽親昵的姿態,只覺得他是在戲弄我,好玩吧。
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我也會思考,黎越的玩笑和聞歌的玩笑其實不一樣,比聞歌大膽了很多,含義也有所不同,再往下我就沒敢多想,也想不出什麽。
後來黎越總是叫我去給他做飯吃,準確來說應該是陪他一起吃,我其實心裏有些抗拒,直到有一次拿著酒壺腳下不穩摔在了他懷裏,有些朦朧的想法開始生根發芽。
人在不願意面對一些事的時候會下意識選擇逃避,縱使黎越百般示好,我也假裝什麽都不知道,好像不去想事情就不會發生一樣。
然而讓我意想不到的是,最先看不下去的竟然是聞歌,是他告訴我黎越喜歡我,跟我說了很多,那次我還生氣了,覺得他胡說八道,但到底是生誰的氣,其實我心裏很清楚,只是因為聞歌說破了,我就不得不去面對了。
我不像聞歌那樣瀟灑,想幹什麽就幹什麽,我怕世俗的眼光,怕別人說閑話,好不容易我可以自信的站在陽光下了,不敢再做任何冒險。
其實我一開始對黎越的初衷持有懷疑態度,覺得他就是覺得新鮮,肉吃多了想吃點草,新鮮勁兒過了就不會再有什麽了,後來發現並不是,黎越是認真的。
我的心在逐漸動搖,黎越主動領我去看病,幫我抓藥,帶著我去小院兒休息,做了很多他一輩子可能都不會幹的事兒,雖然笨拙,但是很可愛。
我是在一個沒什麽愛的環境裏長大的,缺乏安全感,別人對我好一點點我都會很感激,像是黎越這樣無微不至的好,我我無以為報,他好像也不在意。
聞歌和皇上大婚的時候我堅定了內心的想法,珠玉在前,好像也沒那麽可怕。我答應了黎越的交往看看的想法,他高興的像個孩子,對我的親近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雖然每次做那種事,我都羞愧的恨不得鉆到地底下,可是身體的反應騙不了人,我是喜歡他的。
我和黎越的婚禮挺周折的,為了得到黎越父母的認同,我們撒了個彌天大謊,演了一出精彩絕倫的好戲,雖然最終達成了目的,但是良心還是有些痛。
如今我們在一起了,成為了名正言順的合法夫夫,還得到了很多人的祝福,喜悅的心情溢於言表,激動的不知道該說些什麽。
我這樣的人都可以得到幸福,相信大家也可以,日子還長,路也很長,不要太早的對生活失望,說不定你的光正在前方等著,不要讓他等太久……
番外三岳展樓
我叫岳展樓,鼎鼎有名的岳家堡少堡主,江湖上有頭有臉的人物,當然除了這個身份我還有另一個更響亮的名號,“青衣聖手”,世人都叫我“神醫”。
有很多人想找我看病,大多是富人,急於把錢送到我的手裏,可是我並不缺錢,也不是什麽病都看,做人不能沒有原則,我的原則就是只看疑難雜癥,有挑戰性的。
我常年游走於淩國各處,行蹤不定,所以想找我並不是那麽容易的事情。很多人問我為何不找個地方開個店,坐著等著人來請不就挺好,幹嘛非得親自出去跑,不累嗎?
當然累了,怎麽可能不累,但是我能有什麽辦法呢?世人都以為我四處游走是為了保持神秘感,其實我是在找東西,我家的神獸丟了,一直通體漆黑,白肚皮白臉的猴子。
岳家世世代代守護著神獸,其實也不知道是為了什麽,神獸並沒有給我家帶來什麽福氣,當然也沒帶來晦氣,我只把它當成普通的寵物,有點靈性的那種。
可是家裏人並不這麽想,尤其是父親,覺得神獸丟了是一種預兆,岳家要遭逢大難了,我對此說法嗤之以鼻,但還是乖乖出去找了,畢竟是自家的東西。
神獸身上特有的氣息只有我們家人能感受的到,這大概就是守護者唯一的金手指了吧。舉國上下找一只猴子,其實和大海撈針差不多,他也是秉承著碰運氣的想法去做的。
這段時間淩國很動蕩,發生了很多事情,天德帝駕崩,六皇子即位,太皇太後垂簾聽政,感覺國家危在旦夕。
而且聽說西北發生了霍亂,疫情嚴重,當地的大夫都束手無策,朝廷也排了禦醫過去,那個時候我已經在路林,可是感染瘟疫的人都被隔離了,閑雜人等也不讓進去,我只是遠遠的看了兩眼,沒有得出能不能治的結論。
朝廷派來的人還有些用處,起碼街上的秩序好了很多,巡邏的隊伍晃來晃去,不像是敷衍,是真的在做事,他們紀律嚴明,秉公執法,讓我忍不住多看了兩眼。
也就是這兩眼讓我嗅到了不同尋常的氣息,那個領隊的身上似乎有神獸的味道,雖然很淡,但是很獨特,我覺得挺神奇的。
他們似乎正在商議吃什麽,又好像沒帶銀子,舉手之勞,我便替他們買了好多包子,也確定了我沒有感覺錯。那個領隊很讓我記憶深刻,從長相到性格,實話講,是個很有魅力的人。
我有種預感,以後還會再見,所以並沒有在路林做什麽。一個人是直覺這個人並不簡單,二來不想打草驚蛇,起碼得有所了解才能行動。
事實證明,聞歌並沒有讓他等太久,朝廷解決不了瘟疫,所以想到了我。為了不讓他們走遠路,我到了京城,在綠柳山莊落腳,等著那人上門。
好巧不巧,來上門請我出山的就是聞歌,吃了兩次閉門羹的他耐性還挺好的,而且我察覺到他身上神獸的氣息更為濃厚了,甚至有一次我能感覺到神獸就在山莊裏。
為了和聞歌保持長期的聯系,我沒有直接答應拿出藥方,而是選擇了談條件,他很爽快的答應了。我以為被把控幾年的皇帝會是個軟弱的人,進宮面聖之後想法完全被推翻,能感覺到蘇昱卿是個有想法有魄力的君王,即便年紀尚小。
所以我成為了烈焰軍副統領,一個閑職,幾乎什麽都懶得管,大概也沒人指望我管。在職期間我發現了聞歌很優秀的一面,兵法武藝和獨特的訓練方法,還有令人羨慕的好人緣,他就像個磁鐵,人們會不由自主的被吸引,甘願圍著他轉,聽他指揮。
我很少會對一個人感興趣,聞歌大概是第一個,這種興趣不是出於感情上的,僅僅是好奇,想研究,想多看一點,聞歌也沒有讓我失望。
出戰烏克的行軍途中,我看到了神獸的影子,算是有了證據,便和聞歌直說了。不成想他竟然給神獸起了個名字叫“花旦”,就跟鬧著玩似的。
最讓我覺得不可思議的是神獸竟然還接受了,岳家堡的人都知道神獸是最難伺候的,惹著點不高興就得去祠堂面壁思過,我爹對此一向掌刑極嚴,從不放水。
我從未想過一向養尊處優的神獸會成為普通人的寵物,雖然這個人是聞歌,簡直難以想象。
聞歌對於神獸這個稱呼最開始極為不屑,明擺著不信,也沒想過把花旦還給我,但也沒有說死,只說了大家各憑本事,決定權在花旦手裏。
我一直覺得神獸只是貪圖新鮮,在岳家堡呆膩了,出去活動活動會自己回來,沒成想竟在外面認了主,還死心塌地的跟著。行軍這麽苦,沒吃沒喝沒人餵,它是怎麽堅持下來的?
那次談話可以說是不歡而散,我不是個喜歡情緒外露的人,話也不太多。這件事我不怪聞歌,因為他也沒有抓著不撒手,如果花旦願意跟我走,他似乎也不打算阻止,但是能看得出來,他還是有自信的,相信花旦會留在他身邊,那種自信很耀眼,我很想誇讚幾句。
之後最讓我記憶猶新的事情就是聞歌中箭,奄奄一息,如果我不在,他應該真的活不成。就算花旦用血給他續了命,但也支撐不了太久。
人類是自私的生物,會本能的為自己考慮,我不知道一個人是怎麽說服自己無條件去保護另外一個的,瞬息時間做出的決定很驚人,這份感覺絕對不是主仆之間存在的,我看到了蘇昱卿的悲痛欲絕,那是看到戀人將死才有的眼神,原來愛情可以這麽偉大。
花旦的舉動也震驚到了我,神獸的血是無比珍貴的,再生速度極為緩慢,即便只是兩滴,再多一點怕是就要命了。
我把昏迷不醒的花旦留在了身邊,悉心照料,可是它醒來的第一件事仍然是想著去看聞歌,那時候我就覺得該放手了,神獸不神獸的已經無所謂了。
聞歌說過尊重花旦的選擇,花旦毫不猶豫的選了他,我心服口服,但也有些小小的挫敗感,守護者輸給了一個外人,丟人。
沒了找尋神獸的任務,我活的更為自在了,但也沒有打算留在一個地方開醫館的想法,還是喜歡游走於各地,找尋各種沒見過的病癥,從而去征服。
有些時候對一個人最大的誤解可能就是從未了解,對疾病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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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歌作為江夢秋的娘家人,自然是要陪著他到婚禮結束的,也可以緩解他的緊張情緒。
“聞歌,皇上什麽時候過來,你用不用去接他一下?”江夢秋看時辰差不多,還沒有見到蘇昱卿的影子,忍不住問道。
“不用,他多大人了,也丟不了。”聞歌隨意道。其實他是有些不爽的,本來說好倆人一起過來的,也像是那麽會兒事,誰知道偏偏趕這個節骨眼有不長眼的大臣要見皇上,他就自己先到了,人家都是成雙成對的……
江夢秋心細,聽著聞歌的語氣就能感覺到他的不滿,斟酌道:“你是不是和皇上鬧別扭了?”
嘿,聞歌一聽這話忍不了了,瞪著眼睛說道:“什麽叫我和他鬧別扭,合著只要出問題就是我的原因唄?你咋不說是他和我鬧別扭呢?”
江夢秋張了張嘴,到底沒說出口,他尋思著皇上也不是那麽幼稚的人,幾乎是下意識的認為鍋是聞歌的,這般想來還覺得挺對不起聞歌。
“想說就說,我還能堵你嘴咋的。”聞歌很是不爽的撇過頭,看看他這人緣混的,最好的朋友都不向著他,不能因為他長了一張惡霸臉就錯的都是他吧,蘇昱卿躺贏。
江夢秋小心翼翼的狡辯,“沒,沒有,是我錯怪你了。”說罷看了看聞歌的表情。
“倒也不算錯怪,是我單方面的有小情緒。”聞歌不尷不尬的說道。他很確定蘇昱卿是不會為了這種小事生氣的,他也不是真生氣,就是覺得好友婚禮最重要。
說曹操曹操到,蘇昱卿也是不禁念叨,剛說完就推門進來了,和聞歌四目相對,給了他一個歉意的眼神,轉而恭賀新禧,拿了禮物給江夢秋。
那是一對玉佛,白玉質地,入手溫涼,一看就價值不菲。背面還有心的刻上了江夢秋和黎越的名字,都取了一個字,“越”和“秋”,玉佛頂部打了孔,穿著紅繩,很是講究。
聞歌拿著看了半天,非常喜歡,還給江夢秋的時候給蘇昱卿豎了個大拇指,夠意思,送的東西很有檔次,不愧是皇帝男友。
蘇昱卿也回敬一個大拇指,這玉佛價值連城不說,當世也就這一對,再有一樣的也只能是仿制品,能把這麽罕見的東西送人可以說了拿出十二萬分的誠意了。
“吉時已到,兩位新郎到準備拜堂。”門外響起王文書的聲音,這措辭還蠻有意思的。
主張讓王文書來主持婚禮還是聞歌的主意,主要是他覺得王文書能說會道,長相喜慶,和婚禮司儀這個職位非常貼近,於是毫不猶豫的就去游說了。
現在的聞歌好歹說也是個領導,讓下屬辦點事兒人家能拒絕嘛?顯然不能,所以就答應了,好在也是個愛湊熱鬧的,對於這種喜事兒來者不拒,還特意準備了一長串的賀詞。
黎越過來接江夢秋,兩人在門口等候,聽著王文書在前面口若懸河,“值此大喜之日,天朗氣清,風輕雲淡,眾賓客齊聚一堂……歡迎兩位新人入場。”
經歷了漫長的開場白,黎越感覺他都要笑僵了,終於聽到“新人入場”這句話,深吸了一口氣,和江夢秋手牽手走進了前廳,踩在軟乎乎的紅毯上,體會到了幸福的感覺。
江夢秋緊張的手都不知道放在哪,幸好有花旦在他懷裏做擋箭牌,不然真是不知如何是好。他不由的看向主位旁邊,聞歌正在對著他笑,用口型鼓勵他,加油。
緊接著就是拜堂的過程,聞歌還提前跟王文書打了招呼,加了一個環節,就是問兩位新人“願不願意”的環節,不論富貴貧窮,健康疾病,快樂憂愁,都願意毫無保留的愛對方,忠誠到永遠。
其實這個環節聽上去挺矯情的,但是很有儀式感,聞歌挺喜歡有儀式感的東西,看的津津樂道,想著咋沒在自己的婚禮上來這麽一處。
聽著黎越和江夢秋說出的“我願意”,聞歌下意識的看向了蘇昱卿,心有靈犀般的,蘇昱卿也在看著他,用口型也說了句“我願意”。
聞歌很高興,手捂著胸口,表示自己接收到了他的愛,那熱烈的眼神忽略了身邊的一切,直到聽見王文書的一句話,“兩位新人可以親吻了。”
幾乎是“呼啦”一下子,在座的視線都更為集中了,江夢秋渾身僵硬,耳朵通紅,求救的看向王文書,他怎麽不知道婚禮還有這麽個環節。
黎越也是一臉懵逼,但是看到笑的鼻子不見眼睛的聞歌他們倆瞬間明白了,這是故意坑他們呢。
聞歌見兩人遲遲沒有動作,索性心一橫,帶頭起哄,“親一個”,下面的賓客非常上道,跟著“親一個”、“親一個”。
不親認慫顯然不是黎越的風格,他能感覺到江夢秋的緊繃,小聲說了句:“閉上眼,交給我。”江夢秋閉上眼,心裏念叨著“阿彌陀佛”,也不知道為什麽念叨這句。
感覺到唇上的溫熱,他還是忍不住睜了眼,近距離觀摩了黎越深情的臉,他害怕這貨得寸進尺來著,當著這麽多人的面得尷尬死。
不過黎越沒有讓他失望,淺嘗輒止,這個吻沒有旖旎的感覺,更多的是安心,但是即便如此,下面還是炸了鍋,必經見識少漲了新知識。
黎青山一臉不忍直視的表情,礙於人多沒好意思說,只能看著別的地方,眼不見心不煩。黎夫人則是一臉驚喜,眼睛就差黏在兩位新人身上了,矜持已經拋之腦後。
後面就是日常敬茶環節,由於蘇昱卿和聞歌的身份擺在那,所以並沒有先敬高堂,而是先敬了他們倆,蘇昱卿很是淡然的接受,聞歌則有些難以適應。
一個是昔日領導,一個是至交好友,給他敬茶神馬的,很是玄幻啊,沒有靈魂的喝完了一杯茶,發現大家都看著他,趕緊把茶碗放了回去,又給皇室丟人了。
蘇昱卿笑的寵溺,調侃道:“這黎家的茶就是比宮裏的好喝,難怪皇妃喜歡。”
“你,去,死。”聞歌一字一句的說道。
“禮成,開席。”王文書一聲令下,下人魚貫而入,這就開始走菜了。黎越和江夢秋一人拿了一壺酒,挨個桌子敬。
時間就停留在這一刻,背景是大紅的喜宴百態圖,焦點是黎越和江夢秋兩位新人,畫面外是聞歌和蘇昱卿執手的會心一笑。
這日,陽光正好,有你更好——
(正文完)
番外一聞歌
我叫聞歌,外號香河村小霸王,簡稱“村霸”。村裏人幾乎都不待見我,所以給我起了個不太好聽的代號,“小禍害”。為了能襯得起這個名字,我做出了很多努力,真的非常辛苦。
作為一個擁有現代人思維的古代人,剛穿過來的時候一度懷疑人生,放眼望去,除了低矮破舊的房屋就是花草樹木,並不是你們想的什麽世外桃源,就是個小破村子。
小破村子地方也不大,半天就可以踏遍這裏的每一寸土地,百無聊賴的時候我踏過很多遍,所以對地形及其熟悉,這也是我能屢次逃脫村民追捕的原因。
對於這具又矮又瘦黑不拉幾的身子我是十分嫌棄的,嫌棄到什麽地步呢,鏡子都不樂意照。從前雖然不是個天怒人怨的大帥哥,好歹也是個眉清目秀的好青年,所以對這等差別還是有些難以接受的。
不過話說回來,這村子裏轉了百八十遍,也沒看見個俊俏的小男孩,更不用說漂亮的小女孩了,之後我就覺得長成這樣也沒什麽所謂,反正大家都那樣,歪瓜裂棗的,矬子裏拔將軍,我還算是不錯的呢。
直到有一天,趙大寶突然來到我家,告訴我村子北面來了個大戶人家,特別有錢的那種,聽說還有個和我們一般大的孩子,好像是來養病的。
我並不像趙大寶那麽興奮,好歹是個成年人了對不對,什麽大風大浪沒見過,不就是個富二代公子哥兒嘛,有什麽好大驚小怪的。
可是架不住趙大寶的哭功,被他搞得沒辦法,我只好去看看,反正閑著也是閑著。
北面的大宅一直都在,可是沒有人住,村裏人一度在編造關於這個宅子的故事,五花八門,什麽樣的都有,有說是兇宅的,有說是有錢人用來養小媳婦用的。
可不管哪一版,都沒有被驗證過對與錯,人和鬼都不存在,那些傳言不攻自破。
這個宅子的院墻很高,比我翻過的所有墻都高,即便有借力的樹杈,還是覺得有些懸乎。本來想著讓趙大寶去找根繩子,好做個保險措施,可是這傻孩子一去就沒回來。
等著等著我就有些不耐煩了,決定冒險一試,大不了摔一跤,反正死不了,況且我對自己的身手還是有些信心的。
重新站回樹杈上,我奮力一躍,雙手準確無誤的扒在了院墻上,瘦小的身子本來也沒多少分量,在這種情況下非常有利,簡直是身輕如燕,幾乎沒怎麽費工夫就騎在了墻頭上。
可是入眼的一幕深深的刺激到了我,烤鴨、西瓜、小黃魚和梅子湯。口水一下子泛濫了,怎麽能有人吃的這麽過分呢,也太豪華了些,對比我的夥食,簡直是天上地下。
那一刻的所有的感官都用在食物上了,等我回過神的時候,發現桌邊有個孩子在笑話我。沒錯,就是笑話我,一定是這樣的,我剛剛確實流口水了,形象大概很糟糕吧。
於是我記恨上了大宅裏面的孩子,不光是因為他吃得好,還因為他長得俊,前後兩輩子加起來我也沒見過長得這麽好看的男孩子,頭一次生出了自行殘穢的想法。
即便只是不遠不近的看了一眼,我知道這個小公子大概挺嬌貴的,皮膚那麽白,一看就不常曬太陽,總是憋在屋子裏才會那樣,想來身體確實不怎麽好,所以來養病的傳言可能是真的。
出於沒面子,我確實想小小報覆一下找回場子的,可是真正接觸了之後發現完全下不去手,看見他學著我大口吃西瓜弄了半張臉都是西瓜湯,給他做雙皮奶,和他比誰尿的遠,留他在我家吃炸醬面,給他介紹我的朋友。跟他學讀書寫字,天天去他家報道,我和他成了無話不說,形影不離的朋友。
還忘了介紹他的名字,他叫蘇昱,我告訴他我叫聞小侯。我和他默契的都給了假名兒,導致多年以後再遇時誰都沒認出誰,也是造孽。
我和他最印象深刻的記憶大概是進城的那次,在街邊的小攤前解救了一個姑娘,是明陽新上任城府的女兒,楊雪凝。她還有個很厲害的婢女叫涼玉,特別護主。
基於我和蘇昱完美的配合,教訓了偷錢袋的賊子,成就感莫名飆升,我覺得這世上大概沒有第二個人可以跟我這麽默契了。
蘇昱告訴我,他家是經商的,父親在城裏做生意,我也沒有絲毫懷疑,大概也是不願意懷疑,覺得無所謂,只希望他能一直住在這裏就好了。
可是打臉總是來得如此迅速,在一次偷喝了老爹藏的酒之後,我們都醉了。等我一覺醒來,他已經不在了,據說是連夜走的,連個招呼都沒打。
我聽說了消息之後急急忙忙的跑到了他家,發現一片狼藉,書散落了一地,基本上什麽都沒有帶走,除了那副鐵片做的撲克牌。
我曾多次想過,蘇昱既然會帶走撲克牌,是不是說明他舍不得我,想記著我,走的不是那麽心甘情願,可是沒有告別這件事還是成為了我心裏的一根刺,一個結。
蘇昱送了我一副九連環,但是沒有告訴我解開的方法,他走了之後,有很長一段時間,我什麽都不相幹,就躺在床上搗鼓這玩意,不厭其煩。
現在想想,那會兒的我真是沒出息,像是得了相思病一樣,如果有的選,我那時候一定趁早振作,說不定早點出來可以早些遇到他。
做捕快,進烈焰軍,認識了江夢秋,結識了很多好兄弟,一切都像是冥冥註定的。
抗擊烏克的過程中,我差點九死一生,意識到背後有箭射來的時候,幾乎沒有思考就推了他一把,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他就是蘇昱。
對於我來說,真相總是來得那樣遲,他早早就認出了我,可是沒有告訴我。我的行為在他眼裏一定很可笑吧,像個傻子一樣,還跟他說起過小時候的事情,猶記得他聽完後的表情,欣慰而感動,還有點愧疚,然而我完全沒有多想。
當真相來臨的那一刻,我楞了很久,生氣替代了欣喜,氣他竟然瞞了這麽久,氣我為何如此遲鈍,真的是好氣好氣哦,怎麽都哄不好那種。雖然最後還是不爭氣的被他哄好了……
另外一次最讓我生氣的就是他竟然同意了選秀,還為此打了我板子,屁股開花的感覺並不好受,生不如死,一氣之下我攪黃了他的選妃美夢,他卻沒有生氣,反而就坡下驢當眾說了他要讓我進宮,封為皇妃。
那一刻我是懵逼的,久久不能回神,還因為“嫁進宮”這件事糾結了很久,能在一起妥協點算什麽,他為了我冒天下之大不韙,我不過是犧牲下名聲,沒有可比性。
現在我挺幸福的,有班兒上,有工資拿,家裏那口子是一國之主,地位高的不得了,我基本上到哪都能橫著走,爽得很。
最近的喜事大概就是江夢秋和黎越終於有情人終成眷屬了,還在操心的就是沒對象的兄弟們,為了美好的生活,得加油努力啊。
同志們原諒我不能多說兩句了,家裏那口子等著我回家吃飯呢,今天似乎吃烤鴨,我得趕緊走了……
番外二江夢秋
我叫江夢秋,是個百無一用的書生,曾經以為讀書可以改變命運,後來被現實無情的打了臉。由於父母走的早,我一直寄住在大伯家裏,雖然遭受了不少白眼,但也好過當街要飯,現在回想起來,寄人籬下的滋味真的不好受。
書中說“好男兒志在四方”,我覺得挺對的,想著好好讀書考取個功名,也能揚眉吐氣一次,可惜最終還是被貧窮打敗了。
朝廷突然傳出要征兵的消息,每家只要有成年男子的必須出一個,大伯幾乎是毫不猶豫的就把我推了出去。大伯有一子一女,都已經成年了,可能因為是親生的,所以舍不得,把我這個外人拿出去當擋箭牌心裏更好受些。
我當時其實挺迷茫的,性格懦弱,膽小怕事,對戰爭有著天然的恐懼感,總覺得一去就回不來了,當然也沒有人等著我回來。
人有的時候真的很渺小,身不由己,被生活推著前行。大伯母早早的就把行李幫我準備好了,送我出門的時候臉上笑開了花,從此家裏少了個吃白飯的,日子會過的滋潤點吧。
在府衙門口集合的時候我看到了黑壓壓的一片人,無組織無紀律,像是吵鬧的菜市口,一張張臉看過去,感覺每一個好惹的,直到衙役來整頓秩序和點名。
據說這次的目的地是京城,對於長這麽大就沒出去過的我來說,既迷茫又期待,可是一想到以後就得和這些不好惹的人生活在一起,我覺得生活沒有了盼頭,一片黑暗。
事實和我想的所差無幾,初入烈鋒營的那天晚上就發生了不愉快的事,排隊打飯我竟然都沒有拿到吃的,對於前面插隊的人我沒用勇氣和他理論,挺廢物的吧。
看著大家都在火堆旁有說有笑,只有我像是個局外人,被孤立的那種,就在我心情低落致死的時候,有人主動跟我說話了,那是個笑起來很好看的人,雖然黑了點,他叫聞歌。
很張揚的名字對不對,讀起來都感覺朝氣滿滿。聞歌這個人和名字一樣灑脫,不喜歡我咬文嚼字的和他說話,被他糾正了很多次,我開始懷疑這麽多年的人生裏,大家是不是都很煩我這麽說話。
聞歌給了我一個饅頭,算是解了燃眉之急,我挺感謝他的,不由自主的想和他親近,能感覺到他是個很強大的人,一般擁有一雙銳利眸子的人都不會是什麽善茬,此後的日子裏聞歌用行動證明了這一點。
他太優秀了,光芒四射,我的眼睛裏根本看不到其他人。總覺得跟著光走前路會變得明晰一些,他也把我當成了朋友,偶爾欺負,卻處處維護。
在他的帶領下,我從一個只會咬文嚼字的弱雞變成了弱雞中的戰鬥機,身體的變化是不會騙人的,從來沒想過我也可以跟人面對面打架過招,還學會了游泳。
察覺到我在一天天的變好,慢慢的自信起來,我真的很高興,軍營的生活雖然苦,但是我覺得有滋有味的,像個活著的人。
我以為我的人生中聞歌會成為會特殊的那一個,沒想過還會有另一個男人踏足我的生活。
黎越是烈焰軍的統領,我對他的只有敬畏感,覺得是永遠也不會去接近的人,性格難測,高高在上,威風八面,這樣的人大概只能仰望吧。
但是我忘記了有聞歌在,沒有什麽事是不可能的。記得有次聞歌說他有個老家的朋友來到了京城,是個姑娘需要照顧,人就住在黎統領的私人小院裏,聞歌讓我每天去給她送飯。
那段日子聞歌和黎越也總會過去,吃著我做的飯,他們都給了很高的評價,黎越說就是從那會兒開始註意我的,然而我絲毫沒有察覺。
黎越私下的樣子和在校場上的樣子差很多,其實人挺隨和的,也愛開玩笑,性格和聞歌有相似的地方,看著他們倆的相處我挺羨慕的,然而也僅僅是羨慕。
我其實不是個神經大條的人,比較敏感,可是對於感情的事和白癡差不多,看不出別人的想法也搞不清自己的想法。
對於黎越表現出來的親近我很不適應,尤其是一些肢體接觸,我不知道為什麽兩個男人要做出那麽親昵的姿態,只覺得他是在戲弄我,好玩吧。
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我也會思考,黎越的玩笑和聞歌的玩笑其實不一樣,比聞歌大膽了很多,含義也有所不同,再往下我就沒敢多想,也想不出什麽。
後來黎越總是叫我去給他做飯吃,準確來說應該是陪他一起吃,我其實心裏有些抗拒,直到有一次拿著酒壺腳下不穩摔在了他懷裏,有些朦朧的想法開始生根發芽。
人在不願意面對一些事的時候會下意識選擇逃避,縱使黎越百般示好,我也假裝什麽都不知道,好像不去想事情就不會發生一樣。
然而讓我意想不到的是,最先看不下去的竟然是聞歌,是他告訴我黎越喜歡我,跟我說了很多,那次我還生氣了,覺得他胡說八道,但到底是生誰的氣,其實我心裏很清楚,只是因為聞歌說破了,我就不得不去面對了。
我不像聞歌那樣瀟灑,想幹什麽就幹什麽,我怕世俗的眼光,怕別人說閑話,好不容易我可以自信的站在陽光下了,不敢再做任何冒險。
其實我一開始對黎越的初衷持有懷疑態度,覺得他就是覺得新鮮,肉吃多了想吃點草,新鮮勁兒過了就不會再有什麽了,後來發現並不是,黎越是認真的。
我的心在逐漸動搖,黎越主動領我去看病,幫我抓藥,帶著我去小院兒休息,做了很多他一輩子可能都不會幹的事兒,雖然笨拙,但是很可愛。
我是在一個沒什麽愛的環境裏長大的,缺乏安全感,別人對我好一點點我都會很感激,像是黎越這樣無微不至的好,我我無以為報,他好像也不在意。
聞歌和皇上大婚的時候我堅定了內心的想法,珠玉在前,好像也沒那麽可怕。我答應了黎越的交往看看的想法,他高興的像個孩子,對我的親近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雖然每次做那種事,我都羞愧的恨不得鉆到地底下,可是身體的反應騙不了人,我是喜歡他的。
我和黎越的婚禮挺周折的,為了得到黎越父母的認同,我們撒了個彌天大謊,演了一出精彩絕倫的好戲,雖然最終達成了目的,但是良心還是有些痛。
如今我們在一起了,成為了名正言順的合法夫夫,還得到了很多人的祝福,喜悅的心情溢於言表,激動的不知道該說些什麽。
我這樣的人都可以得到幸福,相信大家也可以,日子還長,路也很長,不要太早的對生活失望,說不定你的光正在前方等著,不要讓他等太久……
番外三岳展樓
我叫岳展樓,鼎鼎有名的岳家堡少堡主,江湖上有頭有臉的人物,當然除了這個身份我還有另一個更響亮的名號,“青衣聖手”,世人都叫我“神醫”。
有很多人想找我看病,大多是富人,急於把錢送到我的手裏,可是我並不缺錢,也不是什麽病都看,做人不能沒有原則,我的原則就是只看疑難雜癥,有挑戰性的。
我常年游走於淩國各處,行蹤不定,所以想找我並不是那麽容易的事情。很多人問我為何不找個地方開個店,坐著等著人來請不就挺好,幹嘛非得親自出去跑,不累嗎?
當然累了,怎麽可能不累,但是我能有什麽辦法呢?世人都以為我四處游走是為了保持神秘感,其實我是在找東西,我家的神獸丟了,一直通體漆黑,白肚皮白臉的猴子。
岳家世世代代守護著神獸,其實也不知道是為了什麽,神獸並沒有給我家帶來什麽福氣,當然也沒帶來晦氣,我只把它當成普通的寵物,有點靈性的那種。
可是家裏人並不這麽想,尤其是父親,覺得神獸丟了是一種預兆,岳家要遭逢大難了,我對此說法嗤之以鼻,但還是乖乖出去找了,畢竟是自家的東西。
神獸身上特有的氣息只有我們家人能感受的到,這大概就是守護者唯一的金手指了吧。舉國上下找一只猴子,其實和大海撈針差不多,他也是秉承著碰運氣的想法去做的。
這段時間淩國很動蕩,發生了很多事情,天德帝駕崩,六皇子即位,太皇太後垂簾聽政,感覺國家危在旦夕。
而且聽說西北發生了霍亂,疫情嚴重,當地的大夫都束手無策,朝廷也排了禦醫過去,那個時候我已經在路林,可是感染瘟疫的人都被隔離了,閑雜人等也不讓進去,我只是遠遠的看了兩眼,沒有得出能不能治的結論。
朝廷派來的人還有些用處,起碼街上的秩序好了很多,巡邏的隊伍晃來晃去,不像是敷衍,是真的在做事,他們紀律嚴明,秉公執法,讓我忍不住多看了兩眼。
也就是這兩眼讓我嗅到了不同尋常的氣息,那個領隊的身上似乎有神獸的味道,雖然很淡,但是很獨特,我覺得挺神奇的。
他們似乎正在商議吃什麽,又好像沒帶銀子,舉手之勞,我便替他們買了好多包子,也確定了我沒有感覺錯。那個領隊很讓我記憶深刻,從長相到性格,實話講,是個很有魅力的人。
我有種預感,以後還會再見,所以並沒有在路林做什麽。一個人是直覺這個人並不簡單,二來不想打草驚蛇,起碼得有所了解才能行動。
事實證明,聞歌並沒有讓他等太久,朝廷解決不了瘟疫,所以想到了我。為了不讓他們走遠路,我到了京城,在綠柳山莊落腳,等著那人上門。
好巧不巧,來上門請我出山的就是聞歌,吃了兩次閉門羹的他耐性還挺好的,而且我察覺到他身上神獸的氣息更為濃厚了,甚至有一次我能感覺到神獸就在山莊裏。
為了和聞歌保持長期的聯系,我沒有直接答應拿出藥方,而是選擇了談條件,他很爽快的答應了。我以為被把控幾年的皇帝會是個軟弱的人,進宮面聖之後想法完全被推翻,能感覺到蘇昱卿是個有想法有魄力的君王,即便年紀尚小。
所以我成為了烈焰軍副統領,一個閑職,幾乎什麽都懶得管,大概也沒人指望我管。在職期間我發現了聞歌很優秀的一面,兵法武藝和獨特的訓練方法,還有令人羨慕的好人緣,他就像個磁鐵,人們會不由自主的被吸引,甘願圍著他轉,聽他指揮。
我很少會對一個人感興趣,聞歌大概是第一個,這種興趣不是出於感情上的,僅僅是好奇,想研究,想多看一點,聞歌也沒有讓我失望。
出戰烏克的行軍途中,我看到了神獸的影子,算是有了證據,便和聞歌直說了。不成想他竟然給神獸起了個名字叫“花旦”,就跟鬧著玩似的。
最讓我覺得不可思議的是神獸竟然還接受了,岳家堡的人都知道神獸是最難伺候的,惹著點不高興就得去祠堂面壁思過,我爹對此一向掌刑極嚴,從不放水。
我從未想過一向養尊處優的神獸會成為普通人的寵物,雖然這個人是聞歌,簡直難以想象。
聞歌對於神獸這個稱呼最開始極為不屑,明擺著不信,也沒想過把花旦還給我,但也沒有說死,只說了大家各憑本事,決定權在花旦手裏。
我一直覺得神獸只是貪圖新鮮,在岳家堡呆膩了,出去活動活動會自己回來,沒成想竟在外面認了主,還死心塌地的跟著。行軍這麽苦,沒吃沒喝沒人餵,它是怎麽堅持下來的?
那次談話可以說是不歡而散,我不是個喜歡情緒外露的人,話也不太多。這件事我不怪聞歌,因為他也沒有抓著不撒手,如果花旦願意跟我走,他似乎也不打算阻止,但是能看得出來,他還是有自信的,相信花旦會留在他身邊,那種自信很耀眼,我很想誇讚幾句。
之後最讓我記憶猶新的事情就是聞歌中箭,奄奄一息,如果我不在,他應該真的活不成。就算花旦用血給他續了命,但也支撐不了太久。
人類是自私的生物,會本能的為自己考慮,我不知道一個人是怎麽說服自己無條件去保護另外一個的,瞬息時間做出的決定很驚人,這份感覺絕對不是主仆之間存在的,我看到了蘇昱卿的悲痛欲絕,那是看到戀人將死才有的眼神,原來愛情可以這麽偉大。
花旦的舉動也震驚到了我,神獸的血是無比珍貴的,再生速度極為緩慢,即便只是兩滴,再多一點怕是就要命了。
我把昏迷不醒的花旦留在了身邊,悉心照料,可是它醒來的第一件事仍然是想著去看聞歌,那時候我就覺得該放手了,神獸不神獸的已經無所謂了。
聞歌說過尊重花旦的選擇,花旦毫不猶豫的選了他,我心服口服,但也有些小小的挫敗感,守護者輸給了一個外人,丟人。
沒了找尋神獸的任務,我活的更為自在了,但也沒有打算留在一個地方開醫館的想法,還是喜歡游走於各地,找尋各種沒見過的病癥,從而去征服。
有些時候對一個人最大的誤解可能就是從未了解,對疾病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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