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九章近鄉情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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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過得很快,半個月一晃就過去了,蘇昱卿的身體並沒有發生明顯變化,也不知道這些日子的努力有沒有用處。
按照蘇昱卿的計劃,病也看了,下個行程應當立馬接上,對於布家主的挽留並沒有心軟,說好的人偶戲自然也沒有看上。
聞歌倒是無所謂,對這些都不感興趣,但是幾個小的明顯不甘心,尤其是麟兒。聽說要走一臉喪氣,不知道是舍不得醜醜還是舍不得人偶。
走之前醜醜送了麟兒一個小型人偶,是她親手做的,模樣就是仿著麟兒的臉畫的,猛一看相似度還挺高。一開始麟兒可是怕醜醜怕的要死,現在是完全不想分開,人啊,就是這麽善變。
“咱們下一站去哪裏?”聞歌看著兩個小的告別,問站在一旁的蘇昱卿。
“去明陽。”蘇昱卿將岳展樓給抓的藥收好,非常自然的回答道。
“去明陽做什麽?”聞歌不知為何神經一緊,轉過臉看向蘇昱卿,語氣有些急躁。
“我要娶你進門,當然得先拜會下岳父岳母大人,婚期將近,你打算拖到什麽時候?”蘇昱卿說的頭頭是道,他看聞歌明顯有點崩潰的表情,默默勾起了嘴角。
“你早就想好了是不是?為什麽不告訴我?”聞歌都沒想好怎麽面對家人呢,突然被告知要回去坦白,很方的好吧。
“告訴你又能如何?與其讓你一路心神不寧,不如晚點告訴你。”蘇昱卿理所當然道。
聞歌無語問蒼天,捂著額頭不知說什麽好,簡直晴天霹靂,他覺得無顏面對江東父老,想想村裏人給他道賀的場景,還不如死了算了。
“小凡,麟兒,咱們該出發了,你們以後有的是機會見面,不差這一會兒。”蘇昱卿提醒道。
兩個小的和醜醜道了別,戀戀不舍的走過來,恨不得一步三回頭。
琳瑯和狼騎士被留在了岳展樓身邊,他對狼孩兒還挺有興趣的,也答應了會好好調教,這讓聞歌和蘇昱卿很放心,現成的老師,不用白不用。
“啊——不,走——”琳瑯拉著聞歌的衣角,艱難的說道,說每個字的時候感覺整張臉都在用力,不知道為什麽,看著有點讓人難過。
聞歌蹲下身抱了抱琳瑯,哄道:“琳瑯乖,就先在這裏住上一段日子,好好學習,等過陣子我就來接你,好不好?”他撫摸著琳瑯的頭,聲音溫柔。
琳瑯摟著聞歌的脖子,久久不願意放開,狼騎士就蹲在她的身後,安安靜靜的無聲陪伴。蘇昱卿深情註視著面前的一大一小,原來真情流露這般吸引人。
一行人再度上路,這次沒有游山玩水的興致,為了行程就是在抓緊幹路,對兩小只來說是不小的挑戰。花旦失去了她的坐騎,又回到了聞歌懷中的位置,睡得昏天黑地。
回到明陽就是聞歌地盤,鮮少有人不認識他,小時候他在村子裏惡名昭彰,稍大一點在府衙做捕快走街串巷,混了個臉熟,基本上看臉有點印象的都會主動打招呼。
這種親切的感覺讓他整個人都暖暖的,不過這次還有些不同,以往都是他一個人,現如今是拖家帶口,逢人就給介紹,旁邊這位是他這輩子關系最好的“哥們兒”。
有嘴碎的大嬸兒看到粉雕玉琢的麟兒,都會上前問上一句,“孩子都這麽大了,真是個能幹的小夥子,媳婦肯定是個頂漂亮的吧?”
每當此時,聞歌都尷尬的不知說什麽好,只能撓著頭打哈哈,不好意思看蘇昱卿的表情,街坊太熱心也很讓人心累啊。
“咱們要不要先去楊大人府上坐坐?”聞歌征求蘇昱卿意見,想著都到了明陽,去楊振那裏非常方便,比回家的路程近多了,反正都要去,不如順腳先去。
“楊大人那裏以後再去,別忘了咱們此行目的,去你家才是最重要的。”蘇昱卿知道聞歌還沒準備好怎麽開口,可是終究要面對不是麽,那他不妨做一次惡人,有時候就得逼迫一下。
“好好好,你說什麽就是什麽。”聞歌看蘇昱卿堅定的神情,也就不再說什麽,開始給兩小只講他小時候在明陽知道的趣事。
莫不凡知道這裏他家大人的家鄉,一雙眼睛就沒有停過,恨不得將周圍的景物都記下來,生怕錯過一分一毫,聽聞歌講故事也是極為認真。
原來聞歌是在這裏長大的,小時候那麽淘氣,幹過那麽多壞事,但是大了之後卻這般優秀,真是不可思議,一個人的變化可以那麽大嗎?
“那後來王家的小胖子怎麽樣了?他把你踢到水裏,你沒有報覆他嗎?”麟兒著急道。
“你看我像那種吃虧的人嗎?我趁著他在院子裏玩,沒有大人的時候扔給了他一個馬蜂窩,據說給蜇成了豬頭,一個月沒出門。”聞歌現在講起來也非常得意,尾音上揚,就差有條尾巴翹上天了,那副模樣哪裏像是過了二十的,和小屁孩差不多。
“可是你是怎麽把馬蜂窩扔給他的呢,為什麽你沒有挨蜇?”麟兒疑惑道。
“這你就不懂了,需要技巧的,掏蜂蜜是我的絕活兒,方法是不外傳滴。”聞歌嘚瑟道。
蘇昱卿想起那時候聞歌總是將蜂蜜放在壇子裏埋在樹底下,吃的時候再去挖,然後再換個地方埋起來,偷偷摸摸的吃上一口,甜在心裏。
回村的路不短,可是在說笑中也不覺得長,聞歌是個倒不完的話簍子,一說起來就沒有停下的意思,而且語言極為幽默,逗的眾人笑個不停。
香河村地標出現在聞歌的視線內,還是那個熟悉的村口,每次回來都有種喜悅感,那種感覺來源於長久未見的思念。
“這裏就是大人出生的地方嗎?”莫不凡好奇道。
“是啊,感覺怎麽樣,是不是破破爛爛的。”聞歌打趣道。
“不是,村子雖然比不上大城市繁華,可是我更喜歡這裏,寧靜祥和。”莫不凡喃喃道。
“寧靜祥和……”聞歌細細品了品這幾個字,還真是一個字都和他們村靠不上,住在這裏的都是看熱鬧不嫌事大的,誰家有點事情全村的人都得圍上去,大概是因為太閑了,所以大家總因為雞毛蒜皮的事情爭吵,一點都不寧靜,更談不上祥和……
但是即便如此,聞歌還是深深熱愛著這片土地,因為這裏不止有他的父母,還有他最為珍貴的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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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蘇昱卿的計劃,病也看了,下個行程應當立馬接上,對於布家主的挽留並沒有心軟,說好的人偶戲自然也沒有看上。
聞歌倒是無所謂,對這些都不感興趣,但是幾個小的明顯不甘心,尤其是麟兒。聽說要走一臉喪氣,不知道是舍不得醜醜還是舍不得人偶。
走之前醜醜送了麟兒一個小型人偶,是她親手做的,模樣就是仿著麟兒的臉畫的,猛一看相似度還挺高。一開始麟兒可是怕醜醜怕的要死,現在是完全不想分開,人啊,就是這麽善變。
“咱們下一站去哪裏?”聞歌看著兩個小的告別,問站在一旁的蘇昱卿。
“去明陽。”蘇昱卿將岳展樓給抓的藥收好,非常自然的回答道。
“去明陽做什麽?”聞歌不知為何神經一緊,轉過臉看向蘇昱卿,語氣有些急躁。
“我要娶你進門,當然得先拜會下岳父岳母大人,婚期將近,你打算拖到什麽時候?”蘇昱卿說的頭頭是道,他看聞歌明顯有點崩潰的表情,默默勾起了嘴角。
“你早就想好了是不是?為什麽不告訴我?”聞歌都沒想好怎麽面對家人呢,突然被告知要回去坦白,很方的好吧。
“告訴你又能如何?與其讓你一路心神不寧,不如晚點告訴你。”蘇昱卿理所當然道。
聞歌無語問蒼天,捂著額頭不知說什麽好,簡直晴天霹靂,他覺得無顏面對江東父老,想想村裏人給他道賀的場景,還不如死了算了。
“小凡,麟兒,咱們該出發了,你們以後有的是機會見面,不差這一會兒。”蘇昱卿提醒道。
兩個小的和醜醜道了別,戀戀不舍的走過來,恨不得一步三回頭。
琳瑯和狼騎士被留在了岳展樓身邊,他對狼孩兒還挺有興趣的,也答應了會好好調教,這讓聞歌和蘇昱卿很放心,現成的老師,不用白不用。
“啊——不,走——”琳瑯拉著聞歌的衣角,艱難的說道,說每個字的時候感覺整張臉都在用力,不知道為什麽,看著有點讓人難過。
聞歌蹲下身抱了抱琳瑯,哄道:“琳瑯乖,就先在這裏住上一段日子,好好學習,等過陣子我就來接你,好不好?”他撫摸著琳瑯的頭,聲音溫柔。
琳瑯摟著聞歌的脖子,久久不願意放開,狼騎士就蹲在她的身後,安安靜靜的無聲陪伴。蘇昱卿深情註視著面前的一大一小,原來真情流露這般吸引人。
一行人再度上路,這次沒有游山玩水的興致,為了行程就是在抓緊幹路,對兩小只來說是不小的挑戰。花旦失去了她的坐騎,又回到了聞歌懷中的位置,睡得昏天黑地。
回到明陽就是聞歌地盤,鮮少有人不認識他,小時候他在村子裏惡名昭彰,稍大一點在府衙做捕快走街串巷,混了個臉熟,基本上看臉有點印象的都會主動打招呼。
這種親切的感覺讓他整個人都暖暖的,不過這次還有些不同,以往都是他一個人,現如今是拖家帶口,逢人就給介紹,旁邊這位是他這輩子關系最好的“哥們兒”。
有嘴碎的大嬸兒看到粉雕玉琢的麟兒,都會上前問上一句,“孩子都這麽大了,真是個能幹的小夥子,媳婦肯定是個頂漂亮的吧?”
每當此時,聞歌都尷尬的不知說什麽好,只能撓著頭打哈哈,不好意思看蘇昱卿的表情,街坊太熱心也很讓人心累啊。
“咱們要不要先去楊大人府上坐坐?”聞歌征求蘇昱卿意見,想著都到了明陽,去楊振那裏非常方便,比回家的路程近多了,反正都要去,不如順腳先去。
“楊大人那裏以後再去,別忘了咱們此行目的,去你家才是最重要的。”蘇昱卿知道聞歌還沒準備好怎麽開口,可是終究要面對不是麽,那他不妨做一次惡人,有時候就得逼迫一下。
“好好好,你說什麽就是什麽。”聞歌看蘇昱卿堅定的神情,也就不再說什麽,開始給兩小只講他小時候在明陽知道的趣事。
莫不凡知道這裏他家大人的家鄉,一雙眼睛就沒有停過,恨不得將周圍的景物都記下來,生怕錯過一分一毫,聽聞歌講故事也是極為認真。
原來聞歌是在這裏長大的,小時候那麽淘氣,幹過那麽多壞事,但是大了之後卻這般優秀,真是不可思議,一個人的變化可以那麽大嗎?
“那後來王家的小胖子怎麽樣了?他把你踢到水裏,你沒有報覆他嗎?”麟兒著急道。
“你看我像那種吃虧的人嗎?我趁著他在院子裏玩,沒有大人的時候扔給了他一個馬蜂窩,據說給蜇成了豬頭,一個月沒出門。”聞歌現在講起來也非常得意,尾音上揚,就差有條尾巴翹上天了,那副模樣哪裏像是過了二十的,和小屁孩差不多。
“可是你是怎麽把馬蜂窩扔給他的呢,為什麽你沒有挨蜇?”麟兒疑惑道。
“這你就不懂了,需要技巧的,掏蜂蜜是我的絕活兒,方法是不外傳滴。”聞歌嘚瑟道。
蘇昱卿想起那時候聞歌總是將蜂蜜放在壇子裏埋在樹底下,吃的時候再去挖,然後再換個地方埋起來,偷偷摸摸的吃上一口,甜在心裏。
回村的路不短,可是在說笑中也不覺得長,聞歌是個倒不完的話簍子,一說起來就沒有停下的意思,而且語言極為幽默,逗的眾人笑個不停。
香河村地標出現在聞歌的視線內,還是那個熟悉的村口,每次回來都有種喜悅感,那種感覺來源於長久未見的思念。
“這裏就是大人出生的地方嗎?”莫不凡好奇道。
“是啊,感覺怎麽樣,是不是破破爛爛的。”聞歌打趣道。
“不是,村子雖然比不上大城市繁華,可是我更喜歡這裏,寧靜祥和。”莫不凡喃喃道。
“寧靜祥和……”聞歌細細品了品這幾個字,還真是一個字都和他們村靠不上,住在這裏的都是看熱鬧不嫌事大的,誰家有點事情全村的人都得圍上去,大概是因為太閑了,所以大家總因為雞毛蒜皮的事情爭吵,一點都不寧靜,更談不上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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