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一百四十五章 僵屍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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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無眠,度秒如年……

天剛蒙蒙亮,我就拎著還沒睡醒的黃璐,敲開了秦樂天的房門。

他穿著棉質睡衣,領口微微敞開,露出性感的鎖骨和精壯結實的胸膛。

我的腦海裏猛地浮現出昨天晚上看到他只穿著一條泳褲的樣子,突然有些後悔昨晚為什麽沒多看幾眼。

沒事沒事,只要我好好努力,以後想看隨時可以看!不但可以看,還可以摸!我是這麽安慰自己的。

秦樂天睡眼惺忪,打著呵欠問:“什麽事?”

我沒有說話,只是將還在睡夢中的黃璐一把拽過來,推到秦樂天面前。

黃璐被我這麽一推,總算有些清醒了過來,睜著迷蒙的眼睛對著秦樂天說:“秦……秦老師,今天能不能帶我們出去轉轉啊?”

秦樂天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我趕緊撇過頭去看窗外,假裝自己不知道他今天和Amy有約這件事情。咳咳,我英語不好,什麽都聽不懂。

其實我就是想看看,在他心目中,我和Amy哪個更重要。他會不會為了我,推掉和她的約會。

想想覺得自己也真是淒慘,從原來的恃寵而驕,淪落到要跟一個和他認識沒多久的女人爭風吃醋的地步。

他的回答還算令我滿意:“好吧,一會帶你們去CITY轉轉。你們先去準備準備,吃過早飯我們就出發。”

CITY,顧名思義,就是墨爾本的市中心,是墨爾本最繁華的地方。除了CITY,墨爾本的其它地方就只能用一個字來形容,那就是“村”。因此,海外華人給墨爾本起了一個很貼切的名字,就叫“墨村”。

一路上都是只有一兩層樓、帶著漂亮花園的小別墅,風景如畫自不必說。只是路上除了車還是車,幾乎看不到什麽行人。我終於深刻體會到。什麽叫做“地廣人稀”。

隨著和CITY的距離越來越近,視野中出現了一棟棟摩天大樓,街頭的行人也越來越多,終於讓我感受到了現代化大都市的氣息。

秦樂天這個導游做得還算稱職。帶著我們逛了幾個著名景點,有世界最醜的廣場——聯邦廣場,還有皇家植物園、聖派翠克大教、MelbourneCentral等等。

黃璐一路上都很興奮,拿著個手機不停地哢擦哢擦,還頻頻要求我幫她拍幾張標準游客照。

真的很想對她說。你丫能不能不要讓人一眼就看出你是游客啊!

我卻沒什麽拍照的興致,因為我向來都喜歡用眼睛來記錄風景,用心靈來感受風景。再美的風景,如果你只是為了拍照而拍照,那反而會忽略了風景本身的美好。

當然還有一個原因,那是因為我有心事,沒辦法high起來。我總是偷偷地看一眼秦樂天的側臉,琢磨著他究竟考慮得如何了,到底什麽時候會向我公布那個答案。

他倒是一派閑適,雙手插在褲袋裏。悠然地看著街頭的各色人種來來往往,與我的心事重重形成鮮明的對比。

到MelbourneCentral的時候,路上突然多了好多人,幾乎人人手中都拿著相機,拉長了脖子似乎在等待什麽。

其中有幾個拿著自拍神器的東方面孔,一看就知道是中國人。我心中頓生一股親切感,過去和他們搭訕了幾句,這才知道今天剛好是墨爾本的一年一度的僵屍游行。

這一天,喜歡cosplay的人們會將自己塑造成自己心目中最恐怖的僵屍形象,而MelbourneCentral是僵屍們游行路線的必經之地。

聽到“僵屍”這兩個字。我整個人立刻就興奮了,瞬間將自己還在等待秦樂天回覆這件苦逼的事情拋到了九霄雲外。要知道,我最喜歡看恐怖片了,又豈能錯過這現實版的恐怖片呢。

可是。黃璐和秦樂天好像都有點不高興,顯然不想在這裏逗留。黃璐向來膽小怕事,不提也罷。至於秦樂天,從他過去陪我看過那幾場恐怖電影的經歷可以看出,他對鬼怪這些東西,還是很忌憚的。但是迫於我的淫威。他們只好心不甘情不願地作陪。

在烈日下炙烤了半個小時,一群血淋淋的僵屍終於出現在地平線上——有在自己胸口插把刀的,有在自己臉上挖個洞的,還有手上握著新鮮內臟的。不得不佩服這些參加游行的“僵屍”,真是有夠敬業的,其逼真恐怖程度遠遠超過了國產恐怖片的五毛特效。

我瞬間變身黃璐,掏出手機,哢擦哢擦狂拍。

正當我拍得興致高昂之際,一個穿著中世紀禮服,嘴角流著鮮血的“吸血伯爵”突然湊到我眼前,張開血盆大口,對著我的脖子作勢就要咬下。

我面無表情地看著他,臉上寫著“你丫嚇唬誰呢!”幾個大字。倒是一旁的秦樂天和黃璐被嚇得瑟瑟發抖,一齊躲在我的身後,只露出兩個腦袋。

那個“吸血伯爵”見自己的恐嚇沒有成功,有些尷尬地閉上了自己張著的血盆大口。

我不屑地撇撇嘴,對著他“切”了一聲,轉身去拍別的僵屍。

說實話,就他這身造型,耍帥的程度永遠高於恐怖的程度,別說嚇不到我,就連讓我想拍的興致都沒有。

誰知那個“吸血伯爵”還真就跟我杠上了,又對我伸出尖利的十指,還發出一聲如狼般的嚎叫聲。

我說,他還有完沒完了,不恐怖就是不恐怖,嚇不到我就是嚇不到我,再怎麽糾纏也沒用!

為了讓他徹底死心,我收起手機,一手抓著他的手腕,另一只手直接把他對著我張牙舞爪的十個假指甲一個一個拔了下來。

奇怪的是,他竟然一點都沒有反抗,看著我的表情還帶著濃厚的興趣,似乎很欣賞我的膽魄。

我將那十個假指甲丟還給他,鄙夷道:“Too/low!”

他伸手接過,烏黑的眼睛一刻也沒離開我的臉,帶血的嘴角緩緩地勾起了一抹笑,左耳的鉆石耳釘在陽光下閃著細碎的光。

這個笑,有點熟悉……還有這個耳釘……

是他!那天在實驗室裏最後和我搭訕的那個耳釘男!

他摘下頭上的黑色帽子,頗為紳士地對我行了一個禮,可嘴角卻依舊掛著那抹邪邪的笑容。我突然覺得,他真的太適合扮演吸血伯爵了,優雅紳士和邪魅狷狂這兩種氣質,在他身上巧妙地融合在一起。

他的聲音很低沈,真像是從中世紀那個遙遠的年代傳來:“又見面了,我叫Bruce,要合照一張嗎?”(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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