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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八十三章 番外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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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禾點點頭,看了看墻上釘的菜譜,又將其他的菜譜挑著幾個寫了一遍。手機端

第一行是繁體字,第二行是簡體字。

周圍的人們頓時叫了起來:“姑娘,你第二行字都是缺胳膊少腿的,這可不好!”

沈禾馬上拱手說道:“這位大叔明鑒。我也不是故意寫錯字,而是二哥學問有限,實在是記不住那麽多比劃的字體,我這才改良了一下,方便沒讀過書的人認字。要說讀書,自然還是要規規矩矩按照原先的字體寫的!我這只是無奈之舉,還請明鑒!”

那位大叔聽了沈禾的話,這才點點頭說道:“姑娘還算懂事。年紀就寫出了自己的風骨,難得難得。不知道姑娘是……”

那個大叔原本想問沈禾是哪家姐的,可是一看沈禾身上破舊的衣服,頓時說不出來了。

沈禾馬上懂了對方的意思,頓時不好意思的說道:“我父親原本是個秀才,前幾年過世了,我的字都是父親教的。”

只好把所有的原因推給自己的便宜老爹了!

周圍的人們頓時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即便是如此,也已經是神童了。

可惜是個女孩子,不然……

太可惜了!

沈禾此刻完全沒有覺得有多可惜,她心底各種慶幸自己三歲的時候,被媽咪死活逼著練習書法,給自己找了那麽多字帖臨摹。

如果不是前世臨摹了那麽多作品,只怕這輩子只能做個睜眼瞎了!

果然,沒有一項才藝是多餘的。

那個掌櫃的打賭輸了,倒也光棍,直接點出了五十文錢就要遞給沈禾。

沈禾擺擺手,說道:“只是一點事情,不值當認真。這位大叔說的對,做學問就是要紮紮實實,這種投機取巧的行為偶爾為之還可以,真正用到實處的還是夫子教的學問。”

那一群人見沈禾年紀,說出的話跟大人樣,頓時刮目相看了起來。

等跟大家都混熟了之後沈禾終於提出了自己的問題:“諸位伯伯叔叔,你們看我這筆字還能過眼麽?”

“能能能,年紀就有風骨,太難得了。”剛剛批評沈禾的那個大叔馬上開口說道:“比起我們鎮上的學院裏的夫子也不遑多讓了。”

沈禾微笑著提出了自己的第二個問題:“那如果我想找份抄書的活計,能不能行呢?”

周圍的人們一怔,第一次見女孩子抄書的。

不過她這筆字還真是寫的不賴。

這個時候,人群中有一個人開口說道:“我知道鎮上周員外家的老夫人最近在求佛經,不過一直沒找到合適的人去寫。姑娘這筆字蠻不錯的,倒是可以去試試。”

沈禾馬上沖著這個人作揖行禮:“多謝叔叔提點。”

那個人見沈禾這麽懂禮貌,馬上說道:“這樣吧,你過去周員外家,就說是我封二介紹過去的。”

這個時候掌櫃的開口了:“姑娘,你多謝謝這位封二先生吧!他可是咱們鎮上書院裏的先生。”

沈禾大喜,再次作揖:“多謝夫子。”

得了消息,沈禾轉身就去周員外家毛遂自薦了。

一開始周員外家不讓進,報了封二先生的名號,才讓進去。

周員外的老母親信佛,一直都想找人好好的抄寫佛經。

可是這種內眷的事情,秀才童生們都不好意思接,擔心被人說有辱斯文賺女人錢。

不擔心影響身份的吧,字又寫的差。

所以一直沒找到合適的人選。

沈禾也知道說再多廢話不如直接寫一手字,因此等老夫人來了之後,沈禾就直接揮毫潑墨,默寫了一段金剛經。

再次感謝化身惡魔花的親親老媽,逼著自己練字的時候沒少臨摹佛經,所以沈禾背誦默寫一段佛經,也是信手拈來。

那老夫人看沈禾寫完,頓時喜不自勝:“哎呀呀,姑娘這一手字寫的真不錯!這一手簪花楷,一點都不比秀才公差多少。”

沈禾內心早已經淚流成河:是啊是啊,我練了二十多年的書法啊!

周老夫人看了看沈禾身上的衣服,心裏就多少明白點了。

這是個苦命的孩子啊!

能練出一手好字的孩子,出身必定不會太低,現在落魄成這樣,也著實令人心酸。

周老夫人當即讓人給沈禾重新備了一身衣服,說道:“這字我認可了,我這裏有《金剛經》和《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你大概什麽時候能抄寫完?”

沈禾掂量了一下,說道:“如果只在這裏寫的話,我去掉來回的時間,大概需要十天左右。如果帶回去寫的胡,只需要六天。”

周老夫人頓時猶豫了一下,說道:“那你家裏……”

“回老夫人的話,我已經自立女戶,跟家裏沒關系了。”沈禾甜甜的笑著。

周老夫人覺得心裏更難受了。

這得難過成什麽樣子,才能把孩子逼得自立女戶?

“那好吧,你帶回去抄寫吧。”周老夫人說道:“越快越好,但是絕對不能出錯!”

沈禾用力的點頭。

“我先支付你五兩銀子做定金。抄寫完之後,再付你五兩銀子,你看怎麽樣?”周老夫人問道。

沈禾馬上站了起來,對周老夫人行禮:“多謝老夫人!”

離開周員外家門的時候,沈禾身上的那套衣服已經換下來了,手裏還拎著兩個包袱。

一個包袱放著筆墨紙硯和半新不舊的衣服,一個包袱放著老夫人給的些吃食。

沈禾往回走的時候,心底很開心。

這是她在這個世界上賺到的第一桶金。

她相信靠著自己的雙手,肯定還能賺到更多的錢。

沈禾再次感激上輩子親媽逼著自己學了那麽多才藝,這輩子終於都用上了。

往回走的時候,沈禾把今天發生的事情告訴了王二叔,差點把王二叔給唬的站不住了。

“啥?你會寫字?以前怎麽沒聽你說過?”王二叔問道。

沈禾回答:“我以前不出門,都是在家裏用棍子練習寫字的。三歲的時候,父親就已經教我背誦三字經千字文了,我不僅能背還能寫的。”

王二叔覺得自己簡直出現幻覺了。

他萬萬沒想到,自己救了個神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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