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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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臨山第一眼便瞥見季糖腰部的黑色咬痕。
他眉頭前所未有地緊皺起來。
季糖也隨之緊張起來。他從沒見過傅先生露出這樣的表情。很可能這道咬痕會危及到他的生命。
在那種暗無天日的古墓之中受傷,都可能會因細菌感染而死,更不用說被裏面的東西咬了一口。
季糖攥起襯衫,擋住自己的腰部咬痕。
他小心翼翼問道:“傅先生,……怎麽樣?”
男人眉頭越皺越緊,眼鏡鏡片泛出冰冷的光。他沈默片刻,淡聲道:“這是一種標記。”
“標記?”
“古墓主人給你的標記。”
季糖:“……”
他想到一些不好的東西,臉頰泛紅,攥著衣角,支支吾吾地道:“那該怎麽辦啊?”
傅臨山:“這個標記除了標記著你是他所有物外,也代表你可以和他共享力量。”
“共享力量?”
“他所擁有的技能,你也可以擁有,至於能擁有多少,得看他的意願。”
季糖微楞。
厲鬼的技能?
目前為止,他所收容的厲鬼們,每個都有自己獨特的技能。
但他未想過有厲鬼願意將技能與他共享。
這代表季糖也會成為很厲害的人。
季糖無奈地輕笑。
他當然得謝謝秦陽。
不過秦陽身為厲鬼的技能,具體會是什麽,他還不知道。
傅臨山沒有把重點放在共享力量上,他臉色暗沈,冷聲道:“季糖,我覺得你還是不要和那名厲鬼走太近。他把你當成所有物來標記了,很難想象他會對你做什麽。”
傅臨山雖然生於一個尚且封閉的年代,思想也有點古板。但無論他多麽喜歡季糖,都不會將季糖看作自己的所有物。
在他眼裏,少年永遠都是自由、熱情的,要去大大方方追求幸福。是一個比他優秀得多的人。
季糖聽著男人的話,支支吾吾地答應了。
他突然想起什麽,擡起腦袋,小聲問道:“對了,傅先生,你後背的傷疤好了嗎?”
他記得男人的後背有道很長的疤。
他當時還親了親它。
傅臨山沒想到少年還記得這碼事,他輕笑一聲:“怎麽了?你還要親它?”
“…………”季糖不知如何接男人的話,耳根泛紅。
傅臨山看出了季糖的為難,他揉揉少年的腦袋,輕笑道:“其實啊,傷疤早就好了。”
在他與少年相遇的那刻,任何苦難與痛苦都留在了過往。
“……”
季糖點點腦袋:“那……謝謝你親我的脖子上的傷口?”
“沒事。”
——
傅臨山離開後。
季糖坐在電腦桌前,打開電腦,準備查找起關於秦陽的歷史資料。
他從自己的潛水袋中掏出小花瓣,放在桌面。
小花瓣只有一個半指甲蓋大小,這樣的附身之物,與其他厲鬼的比起來實在有點可憐,而且也很容易受欺負。
等到季糖忙完後,季糖打算給他正正經經地找一個附身之物。
季糖在瀏覽器輸入框上打入“秦陽”
沒過一會,密密麻麻的詞條便出現在季糖眼前。
看得出,歷史研究者都對這位年輕的古代皇帝缺少研究。這是他第一次以自己的眼光去了解秦陽,而不是建立在他人的眼光之上。
秦陽為什麽會淪落成世人眼中的煞星?
他和他的弟弟又是什麽樣的關系?
季糖心臟狂跳起來,緊張地點入排行第一的百科詞條。
他直接略過對秦陽的身份的介紹,直接看向他的生平。
秦陽是先皇的皇後所生的長子,先皇去世後,他理所當然地登基為新皇。
他所擁有的江山,由於全是冰雪之地,並沒有其他國家對他的江山虎視眈眈,想要發動戰爭奪去他的土地。他的國家誕生以來,都是安靜祥和的一派氛圍。
直到秦陽登基。
他成了發動戰爭的那個人。
秦陽瘋狂地想要擴張領域,甚至想要奪得南國的領土。
一時間,他的男性子民都被強征去參軍,直到最後,身為帝王的他也穿上金甲去征戰。他所觸及之時,都是家破人亡,民不聊生。
他成了歷史上發動戰爭最多的帝王。
誰也不知道他為什麽要這樣做。
有人猜測他是為了南國的美人,也有人猜他僅僅是想奪得更多土地,滿足自己的帝王野心。
無數人都對他的名字避而遠之,認為他是帶來戰爭和死亡的煞星。
他被無數文人寫進詩詞裏批判,直到至今,也有很多歷史研究者這樣批判他。——“他很自私”“他喜歡鮮血與死亡。”“在他登基的那一刻,這個國家的噩夢就開始了。”
季糖看完整條百度百科。
他腦袋一片空白,一時想不出有什麽感悟。
他也不清楚秦陽為什麽要去發動戰爭。
季糖無奈地輕笑,揉揉腦袋。
不過他願意相信他的。
季糖關掉電腦,站起身,卻發現桌面上的小花瓣不見了。取之而代的是站在季糖面前的高大男人。
男人面龐英俊而冰冷,身穿金色長袍,黑色長發披散而下。“你知道關於我的事了?”
季糖輕笑,點點頭。
男人身形猛地一顫,腦海嗡嗡響,整個人像被海水吞沒般的,很是冰冷。他瞳孔驟縮,緊盯著季糖。
討厭他的人已經很多。明明再多一個人也沒有任何關系。
可他仍是有這麽一點害怕。
害怕少年不喜歡他了。
可出乎意料的,季糖沒有露出任何厭惡的神情,而是淡聲道:“其實啊,我有個問題。……你為什麽要發動這麽多戰爭?”
喜歡春天的人,不可能會喜歡戰爭。
秦陽思索片刻,啞聲道:“我記得我的家鄉每年都會發一場大雪。大雪過後,我都會出去看看。
我在大街上看見很多人,被凍死的人。
他們都保持著凍死前那一刻的姿勢,有人雙手緊緊抱著自己的孩子,有人擡起頭,望著太陽。有人手心裏攥著一朵小小的花。
他們直至死去的前一秒,都還有自己的意識、動作、以及夢想。
但直到風雪襲來,他們和他的生命一般,都永遠地被凍結了。什麽幸福啊夢想啊都融入那些冰冷的冰碴中,成為雪天的一部分。”
“我的奶娘,和我的一些忠臣,甚至我養過的貓,都是被凍死的。”
“我聽說,人在被凍死前,所感受到的會是溫暖。他們臨死前的那一刻,所看見的可能是春天。”
“你肯定很疑惑我說的這些話,和我向他國發動戰爭有什麽關系。”
“我的國家在最北方,常年冰封,然而我眾多的鄰國都有四季,遠在南方的南國甚至是四季如春。那是我和我的子民,窮極一生也尋不到的夢。”
“我身為皇帝,憑什麽不盡力而為地尋得子民們所想要的東西?”
“他們也想要春天,想要溫暖,不想再被凍死。”
“於是,我向那些氣候溫暖的國家發了征戰書,想要奪得他們的領土。”
“無論要付出多少鮮血,我都要我所愛的百姓見一眼真正的春天。”
誕生於這個世上的人,都有想要窮極一生去追求的事物。
有人追求於官場名利,有人喜歡家,也有人熱衷稱霸天下。
秦陽喜歡春天。
或許連他本人都不清楚自己為何會喜歡春天。
可能是在冰天雪地裏待怕了,也可能是生來就喜歡溫暖。
季糖認認真真地聽完秦陽的話。他並沒有做出過大的評價,只是輕輕地笑一聲:“我也喜歡春天。……我記得附近有一片桃花林,我們待會不如出去看看?”
他沒有忘記他與秦陽的約定。
帶秦陽去看看春天。
秦陽點點頭。
季糖磨嘰了一小會,換好衣服,便拉著秦陽出門。
少年穿的依舊是白襯衫黑褲,手裏還提著一個小餐盒。裏面放了一些自制的小蛋糕,餓了可以吃。
今天的天氣很溫暖,微風之中夾雜著暖意。秦陽也是第一次知道,原來風也可以很溫暖。
季糖攥住秦陽的衣角,一路走到別墅不遠處的桃花林。
這片桃花林並不是景點,而是一片野生的桃花林,沒有人過來這裏游覽。
每年春天,這裏都會盛開得極為熱烈。
秦陽望著這火紅得宛若太陽的花林,不禁微微楞住,瞳孔輕顫。
他生前所見過的花,最漂亮的僅是托人從南國帶來的花朵盆栽。他還以為花都是紮根於泥土中,一朵一朵的。
而不是如他眼前的這般,每朵花都生長在大樹上,鋪天蓋地地席卷而來。
這是南國的春天。
可隨著他見到桃花林,他也想起了什麽。
季糖撿起一小塊花瓣,踮起腳尖,趁秦陽不註意時,放在對方的腦袋上。
可秦陽仍是反應過來,他攥住季糖纖瘦的手腕,把季糖拉到自己懷裏。
“季糖。你還記得你帶我出去的代價是什麽嗎?”
季糖眨眨眼睛,道:“在月圓之日前,你生前最大的願望得實現。不然會遭到反噬,所接觸過你的人都會死。”
秦陽:“這個代價是不可能完成的。我的願望,是想讓我的江山擁有春天。你真的做得到嗎?讓一片早已沈入大海的土地,重新窺見陽光,春暖花開。”
單憑現代的科技力量,都很難做到這件事。
除非季糖是神,能讓滄海變桑田,鬥轉星移。否則是不可能完成的。
更何況這還有時間要求,在下個月圓之日前。
季糖帶秦陽離開古墓,只會獲得一個代價,便是死亡。
秦陽繼續道:“你知道下個月圓之日是什麽時候嗎?……就在兩個月後。兩個月,你可以做得了什麽?”
他擡起眸,瞥向少年。
他本以為會看見少年慌亂後悔的蒼白神色。
可沒想到少年依然是笑瞇瞇的。
少年握住他的手,將滿身桃花香賦予於他。
“我們當時說好的啊,我為你創造一個獨屬於你的春天。”
春日,微風吹過,驚起一地桃花。
秦陽身形微顫,冷寂多年的心竟感到一絲久違的暖意。他擡起手,緊緊地將少年摟入懷中。
季糖被抱得有點懵,耳根微微泛紅,許久,他才慢吞吞地掙脫而開,他輕笑道:“秦陽,別想這麽多,欣賞一下桃花。桃花很好看的……我還帶了一些小糕點,要不要一起吃?”
他拎起自己的小餐盒,小心翼翼地打開蓋子。
小餐盒很迷你,裏面有四塊小蛋糕,端端正正地擺放著。
秦陽還沒來得及說什麽,手心裏就被少年塞了一個小茶杯蛋糕。
季糖:“我自己做的巧克力小蛋糕,您嘗嘗?”
秦陽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突然發現蛋糕陷裏多出一塊東西。
之前這塊東西是被奶油覆蓋著,秦陽將奶油吃掉後,它才呈露而出。
季糖瞅著它,笑了:“這是奶糖。這四塊蛋糕,我隨機在一塊蛋糕裏放了奶糖。誰吃到有奶糖的蛋糕,就是最幸運的人。看來,你是那個最幸運的人啊。”
秦陽:“……”
他並不懂少年這些小把戲,但他仍是點點頭:“嗯。”
季糖和秦陽在桃花林裏散步,直到將四塊蛋糕都吃完後,季糖才慢吞吞地離開桃花林。
不知是不是因為季糖的體質特別吸引桃花。
季糖單是在桃花林裏走了一圈,渾身都沾滿桃花,發絲間、領口裏、渾身上下都染滿桃花香,整個人像一個桃花精。
他拍拍身子,才勉強將這些桃花拍掉。
他笑瞇瞇地對秦陽道:“回家吧。”
秦陽沒有挪動步伐,而是緊緊地盯著季糖,視線滾燙而炙熱。
“怎麽了?”季糖疑惑,撓撓腦袋:“是……覺得桃花林不好看嗎?唔,到時候我給你創一片更好看的。”
秦陽往前走幾步,披散而下的長發隨之微微晃動,他走到季糖面前,啞聲道:“你送給我這麽多東西,我可以送你一樣東西嗎?”
季糖有點意外秦陽會問這樣的話。
當然可以啊。
男人從衣袍口袋裏取出一個小匣子,遞給季糖。
這木頭小匣子已存放了上千年,原有的顏色早已被磨損得模糊不清,顯得極為破舊。季糖怕不慎弄壞它,小心翼翼地打開匣子。
呈露在季糖眼前的一塊絹帛。
用絲綢而制的絹帛,在秦陽那個古老的年代,是極為珍貴的東西,只用來贈送最心愛的人。
但他如今所贈送出去的絹帛,已經遠遠沒有當年的亮麗,甚至顯得十分破舊,呈黃褐色,像一塊破舊的布,放在大街上根本不會有人看一眼。
秦陽:“這塊絹帛,當年是太陽般的金色,是要送給我未來的皇後。只可惜,選秀還沒開始,我就死了。這塊絹帛一直跟著我入墓。但現在終於能夠送出去了。雖然間隔的時間很長很長。”
這塊絹帛也變得像破布一樣破爛。
但卻蘊含了他對愛情的全部幻想。
季糖沒聽明白秦陽的話中意思,他只顧著點點腦袋,然後笑瞇瞇道:“謝謝這份禮物啊,我會好好珍惜的。”
——
季糖回到別墅。
秦陽重新變回一朵小花瓣,藏到季糖的貼身口袋中。
季糖將裝有絹帛的小匣子認認真真地放好,明明這裏面放置的只是一塊烏黑破舊的布,可他卻像珍藏什麽極為貴重的東西。
季糖將小匣子藏好後,想了想,覺得還是有點不妥。
絹帛已經在古墓之中放置了千年,輕輕一碰就能碎掉,現在又被取出來,暴露在空氣中,材質肯定受到了很大的損壞。如果再這麽置而不管地放置下去,總有一天會化成粉末。
季糖想起Z城裏有一座古玩市場,裏面有很多專業保養古董的店家。
季糖或許可以去那裏找人保養一下這塊絹帛。
他沒想太多,將小匣子放入背包,然後騎著小電動趕往古玩市場。
古玩市場處於Z城的郊區,人不多,只有稀稀拉拉的幾家店。而且前來光顧的人大多都是老人。
季糖並不清楚哪家店可以保養古董,他鼓起勇氣,找了一個人問。
那個人指了指古玩市場內的一個小角落,道:“那裏有一家小攤位,專門保養古董的。攤主很厲害,是Z大的考古專業退休教授,空閑時就來這裏開攤位。”
季糖點點腦袋。
如果是考古界內的專業人士,那剛剛好,他或許可以幫忙看一下這絹帛上繡有什麽東西。
季糖順著那個人的指路,找到了小攤位。
那個攤位只有一張小桌子,桌子上擺了一些季糖看不懂的儀器,桌前坐了一名老人。
季糖拿出小匣子,遞給他,並說清自己想要保養古董。
老人戴上眼鏡,笑呵呵地點點頭。
“噢噢,當然可以。咦……你要保養的古董是這塊小匣子嗎?”
“不是,是裏面的東西。”
老人戴上專業手套,用鑷子將匣子打開。
他看見裏面的絹帛,身形微楞,凝神了一會,問道:“你這絹帛是什麽年代的東西了?”
“三千年前。”
老人驚愕地叫道:”三千年前的古董?而且還是絹帛?!那可不得了,市場價值起碼八位數——”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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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塵:糖糖哭唧唧:傅醫生我疼。
糖糖覺得空氣絕對突然冷了10℃。
傅大佬:你等等,我要讓這個封建勢力接受社會主義毒打!
裴大佬:接受來自近代文化的洗禮吧。
葉大佬:你們兩個老掉牙,看我社會主義問候。
謝大佬拿起了小提琴準備來一波魔法精神攻擊。
小鯨魚嚶嚶的砸了秦陽一身食人魚。
果果。果果跑到了糖糖背上好奇的踩奶。
這時傳來了一個嘶啞的聲音。
他原來是個糖麽?
眾鬼回頭。
天啊!糖糖變成奶糖精了!
@S諾:秦夜:這不是甜文,我到現在還沒有出場, 糖糖還要我嗎?
秦陽:糖糖是我的,不給你。【抱住糖糖.JPG】
其他厲鬼們【森氣.JPG】:泥萌奏凱╰(‵□′)╯糖糖四窩萌der~~
糖糖【臉紅.JPG】:我不是,我沒有,我什麽都不知道。【糖氏版一問三不知.JPG】
@ 是蕭樺不是小花:
大大,我要向你安利一首日文歌,叫《春き》(也不知道能不能顯示出來),真的感覺很適合糖糖,很適合這本文文的大家,也很適合大大本人呢。
秦陽:我名秦陽,卻一生不曾感受過溫暖。江山入目盡是雪花漫天,一片死寂。春天於我,似是一場不可觸及的夢,從未降臨。
直到千年後,我遇見了你。
你抱著花,帶著光與溫暖。
那是我不曾見過的,人間美景。
我說我怕冷。
你便毫不猶豫的擁住了我。
你說:沒關系呀,我會永遠給你最溫暖的家和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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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糖也隨之緊張起來。他從沒見過傅先生露出這樣的表情。很可能這道咬痕會危及到他的生命。
在那種暗無天日的古墓之中受傷,都可能會因細菌感染而死,更不用說被裏面的東西咬了一口。
季糖攥起襯衫,擋住自己的腰部咬痕。
他小心翼翼問道:“傅先生,……怎麽樣?”
男人眉頭越皺越緊,眼鏡鏡片泛出冰冷的光。他沈默片刻,淡聲道:“這是一種標記。”
“標記?”
“古墓主人給你的標記。”
季糖:“……”
他想到一些不好的東西,臉頰泛紅,攥著衣角,支支吾吾地道:“那該怎麽辦啊?”
傅臨山:“這個標記除了標記著你是他所有物外,也代表你可以和他共享力量。”
“共享力量?”
“他所擁有的技能,你也可以擁有,至於能擁有多少,得看他的意願。”
季糖微楞。
厲鬼的技能?
目前為止,他所收容的厲鬼們,每個都有自己獨特的技能。
但他未想過有厲鬼願意將技能與他共享。
這代表季糖也會成為很厲害的人。
季糖無奈地輕笑。
他當然得謝謝秦陽。
不過秦陽身為厲鬼的技能,具體會是什麽,他還不知道。
傅臨山沒有把重點放在共享力量上,他臉色暗沈,冷聲道:“季糖,我覺得你還是不要和那名厲鬼走太近。他把你當成所有物來標記了,很難想象他會對你做什麽。”
傅臨山雖然生於一個尚且封閉的年代,思想也有點古板。但無論他多麽喜歡季糖,都不會將季糖看作自己的所有物。
在他眼裏,少年永遠都是自由、熱情的,要去大大方方追求幸福。是一個比他優秀得多的人。
季糖聽著男人的話,支支吾吾地答應了。
他突然想起什麽,擡起腦袋,小聲問道:“對了,傅先生,你後背的傷疤好了嗎?”
他記得男人的後背有道很長的疤。
他當時還親了親它。
傅臨山沒想到少年還記得這碼事,他輕笑一聲:“怎麽了?你還要親它?”
“…………”季糖不知如何接男人的話,耳根泛紅。
傅臨山看出了季糖的為難,他揉揉少年的腦袋,輕笑道:“其實啊,傷疤早就好了。”
在他與少年相遇的那刻,任何苦難與痛苦都留在了過往。
“……”
季糖點點腦袋:“那……謝謝你親我的脖子上的傷口?”
“沒事。”
——
傅臨山離開後。
季糖坐在電腦桌前,打開電腦,準備查找起關於秦陽的歷史資料。
他從自己的潛水袋中掏出小花瓣,放在桌面。
小花瓣只有一個半指甲蓋大小,這樣的附身之物,與其他厲鬼的比起來實在有點可憐,而且也很容易受欺負。
等到季糖忙完後,季糖打算給他正正經經地找一個附身之物。
季糖在瀏覽器輸入框上打入“秦陽”
沒過一會,密密麻麻的詞條便出現在季糖眼前。
看得出,歷史研究者都對這位年輕的古代皇帝缺少研究。這是他第一次以自己的眼光去了解秦陽,而不是建立在他人的眼光之上。
秦陽為什麽會淪落成世人眼中的煞星?
他和他的弟弟又是什麽樣的關系?
季糖心臟狂跳起來,緊張地點入排行第一的百科詞條。
他直接略過對秦陽的身份的介紹,直接看向他的生平。
秦陽是先皇的皇後所生的長子,先皇去世後,他理所當然地登基為新皇。
他所擁有的江山,由於全是冰雪之地,並沒有其他國家對他的江山虎視眈眈,想要發動戰爭奪去他的土地。他的國家誕生以來,都是安靜祥和的一派氛圍。
直到秦陽登基。
他成了發動戰爭的那個人。
秦陽瘋狂地想要擴張領域,甚至想要奪得南國的領土。
一時間,他的男性子民都被強征去參軍,直到最後,身為帝王的他也穿上金甲去征戰。他所觸及之時,都是家破人亡,民不聊生。
他成了歷史上發動戰爭最多的帝王。
誰也不知道他為什麽要這樣做。
有人猜測他是為了南國的美人,也有人猜他僅僅是想奪得更多土地,滿足自己的帝王野心。
無數人都對他的名字避而遠之,認為他是帶來戰爭和死亡的煞星。
他被無數文人寫進詩詞裏批判,直到至今,也有很多歷史研究者這樣批判他。——“他很自私”“他喜歡鮮血與死亡。”“在他登基的那一刻,這個國家的噩夢就開始了。”
季糖看完整條百度百科。
他腦袋一片空白,一時想不出有什麽感悟。
他也不清楚秦陽為什麽要去發動戰爭。
季糖無奈地輕笑,揉揉腦袋。
不過他願意相信他的。
季糖關掉電腦,站起身,卻發現桌面上的小花瓣不見了。取之而代的是站在季糖面前的高大男人。
男人面龐英俊而冰冷,身穿金色長袍,黑色長發披散而下。“你知道關於我的事了?”
季糖輕笑,點點頭。
男人身形猛地一顫,腦海嗡嗡響,整個人像被海水吞沒般的,很是冰冷。他瞳孔驟縮,緊盯著季糖。
討厭他的人已經很多。明明再多一個人也沒有任何關系。
可他仍是有這麽一點害怕。
害怕少年不喜歡他了。
可出乎意料的,季糖沒有露出任何厭惡的神情,而是淡聲道:“其實啊,我有個問題。……你為什麽要發動這麽多戰爭?”
喜歡春天的人,不可能會喜歡戰爭。
秦陽思索片刻,啞聲道:“我記得我的家鄉每年都會發一場大雪。大雪過後,我都會出去看看。
我在大街上看見很多人,被凍死的人。
他們都保持著凍死前那一刻的姿勢,有人雙手緊緊抱著自己的孩子,有人擡起頭,望著太陽。有人手心裏攥著一朵小小的花。
他們直至死去的前一秒,都還有自己的意識、動作、以及夢想。
但直到風雪襲來,他們和他的生命一般,都永遠地被凍結了。什麽幸福啊夢想啊都融入那些冰冷的冰碴中,成為雪天的一部分。”
“我的奶娘,和我的一些忠臣,甚至我養過的貓,都是被凍死的。”
“我聽說,人在被凍死前,所感受到的會是溫暖。他們臨死前的那一刻,所看見的可能是春天。”
“你肯定很疑惑我說的這些話,和我向他國發動戰爭有什麽關系。”
“我的國家在最北方,常年冰封,然而我眾多的鄰國都有四季,遠在南方的南國甚至是四季如春。那是我和我的子民,窮極一生也尋不到的夢。”
“我身為皇帝,憑什麽不盡力而為地尋得子民們所想要的東西?”
“他們也想要春天,想要溫暖,不想再被凍死。”
“於是,我向那些氣候溫暖的國家發了征戰書,想要奪得他們的領土。”
“無論要付出多少鮮血,我都要我所愛的百姓見一眼真正的春天。”
誕生於這個世上的人,都有想要窮極一生去追求的事物。
有人追求於官場名利,有人喜歡家,也有人熱衷稱霸天下。
秦陽喜歡春天。
或許連他本人都不清楚自己為何會喜歡春天。
可能是在冰天雪地裏待怕了,也可能是生來就喜歡溫暖。
季糖認認真真地聽完秦陽的話。他並沒有做出過大的評價,只是輕輕地笑一聲:“我也喜歡春天。……我記得附近有一片桃花林,我們待會不如出去看看?”
他沒有忘記他與秦陽的約定。
帶秦陽去看看春天。
秦陽點點頭。
季糖磨嘰了一小會,換好衣服,便拉著秦陽出門。
少年穿的依舊是白襯衫黑褲,手裏還提著一個小餐盒。裏面放了一些自制的小蛋糕,餓了可以吃。
今天的天氣很溫暖,微風之中夾雜著暖意。秦陽也是第一次知道,原來風也可以很溫暖。
季糖攥住秦陽的衣角,一路走到別墅不遠處的桃花林。
這片桃花林並不是景點,而是一片野生的桃花林,沒有人過來這裏游覽。
每年春天,這裏都會盛開得極為熱烈。
秦陽望著這火紅得宛若太陽的花林,不禁微微楞住,瞳孔輕顫。
他生前所見過的花,最漂亮的僅是托人從南國帶來的花朵盆栽。他還以為花都是紮根於泥土中,一朵一朵的。
而不是如他眼前的這般,每朵花都生長在大樹上,鋪天蓋地地席卷而來。
這是南國的春天。
可隨著他見到桃花林,他也想起了什麽。
季糖撿起一小塊花瓣,踮起腳尖,趁秦陽不註意時,放在對方的腦袋上。
可秦陽仍是反應過來,他攥住季糖纖瘦的手腕,把季糖拉到自己懷裏。
“季糖。你還記得你帶我出去的代價是什麽嗎?”
季糖眨眨眼睛,道:“在月圓之日前,你生前最大的願望得實現。不然會遭到反噬,所接觸過你的人都會死。”
秦陽:“這個代價是不可能完成的。我的願望,是想讓我的江山擁有春天。你真的做得到嗎?讓一片早已沈入大海的土地,重新窺見陽光,春暖花開。”
單憑現代的科技力量,都很難做到這件事。
除非季糖是神,能讓滄海變桑田,鬥轉星移。否則是不可能完成的。
更何況這還有時間要求,在下個月圓之日前。
季糖帶秦陽離開古墓,只會獲得一個代價,便是死亡。
秦陽繼續道:“你知道下個月圓之日是什麽時候嗎?……就在兩個月後。兩個月,你可以做得了什麽?”
他擡起眸,瞥向少年。
他本以為會看見少年慌亂後悔的蒼白神色。
可沒想到少年依然是笑瞇瞇的。
少年握住他的手,將滿身桃花香賦予於他。
“我們當時說好的啊,我為你創造一個獨屬於你的春天。”
春日,微風吹過,驚起一地桃花。
秦陽身形微顫,冷寂多年的心竟感到一絲久違的暖意。他擡起手,緊緊地將少年摟入懷中。
季糖被抱得有點懵,耳根微微泛紅,許久,他才慢吞吞地掙脫而開,他輕笑道:“秦陽,別想這麽多,欣賞一下桃花。桃花很好看的……我還帶了一些小糕點,要不要一起吃?”
他拎起自己的小餐盒,小心翼翼地打開蓋子。
小餐盒很迷你,裏面有四塊小蛋糕,端端正正地擺放著。
秦陽還沒來得及說什麽,手心裏就被少年塞了一個小茶杯蛋糕。
季糖:“我自己做的巧克力小蛋糕,您嘗嘗?”
秦陽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突然發現蛋糕陷裏多出一塊東西。
之前這塊東西是被奶油覆蓋著,秦陽將奶油吃掉後,它才呈露而出。
季糖瞅著它,笑了:“這是奶糖。這四塊蛋糕,我隨機在一塊蛋糕裏放了奶糖。誰吃到有奶糖的蛋糕,就是最幸運的人。看來,你是那個最幸運的人啊。”
秦陽:“……”
他並不懂少年這些小把戲,但他仍是點點頭:“嗯。”
季糖和秦陽在桃花林裏散步,直到將四塊蛋糕都吃完後,季糖才慢吞吞地離開桃花林。
不知是不是因為季糖的體質特別吸引桃花。
季糖單是在桃花林裏走了一圈,渾身都沾滿桃花,發絲間、領口裏、渾身上下都染滿桃花香,整個人像一個桃花精。
他拍拍身子,才勉強將這些桃花拍掉。
他笑瞇瞇地對秦陽道:“回家吧。”
秦陽沒有挪動步伐,而是緊緊地盯著季糖,視線滾燙而炙熱。
“怎麽了?”季糖疑惑,撓撓腦袋:“是……覺得桃花林不好看嗎?唔,到時候我給你創一片更好看的。”
秦陽往前走幾步,披散而下的長發隨之微微晃動,他走到季糖面前,啞聲道:“你送給我這麽多東西,我可以送你一樣東西嗎?”
季糖有點意外秦陽會問這樣的話。
當然可以啊。
男人從衣袍口袋裏取出一個小匣子,遞給季糖。
這木頭小匣子已存放了上千年,原有的顏色早已被磨損得模糊不清,顯得極為破舊。季糖怕不慎弄壞它,小心翼翼地打開匣子。
呈露在季糖眼前的一塊絹帛。
用絲綢而制的絹帛,在秦陽那個古老的年代,是極為珍貴的東西,只用來贈送最心愛的人。
但他如今所贈送出去的絹帛,已經遠遠沒有當年的亮麗,甚至顯得十分破舊,呈黃褐色,像一塊破舊的布,放在大街上根本不會有人看一眼。
秦陽:“這塊絹帛,當年是太陽般的金色,是要送給我未來的皇後。只可惜,選秀還沒開始,我就死了。這塊絹帛一直跟著我入墓。但現在終於能夠送出去了。雖然間隔的時間很長很長。”
這塊絹帛也變得像破布一樣破爛。
但卻蘊含了他對愛情的全部幻想。
季糖沒聽明白秦陽的話中意思,他只顧著點點腦袋,然後笑瞇瞇道:“謝謝這份禮物啊,我會好好珍惜的。”
——
季糖回到別墅。
秦陽重新變回一朵小花瓣,藏到季糖的貼身口袋中。
季糖將裝有絹帛的小匣子認認真真地放好,明明這裏面放置的只是一塊烏黑破舊的布,可他卻像珍藏什麽極為貴重的東西。
季糖將小匣子藏好後,想了想,覺得還是有點不妥。
絹帛已經在古墓之中放置了千年,輕輕一碰就能碎掉,現在又被取出來,暴露在空氣中,材質肯定受到了很大的損壞。如果再這麽置而不管地放置下去,總有一天會化成粉末。
季糖想起Z城裏有一座古玩市場,裏面有很多專業保養古董的店家。
季糖或許可以去那裏找人保養一下這塊絹帛。
他沒想太多,將小匣子放入背包,然後騎著小電動趕往古玩市場。
古玩市場處於Z城的郊區,人不多,只有稀稀拉拉的幾家店。而且前來光顧的人大多都是老人。
季糖並不清楚哪家店可以保養古董,他鼓起勇氣,找了一個人問。
那個人指了指古玩市場內的一個小角落,道:“那裏有一家小攤位,專門保養古董的。攤主很厲害,是Z大的考古專業退休教授,空閑時就來這裏開攤位。”
季糖點點腦袋。
如果是考古界內的專業人士,那剛剛好,他或許可以幫忙看一下這絹帛上繡有什麽東西。
季糖順著那個人的指路,找到了小攤位。
那個攤位只有一張小桌子,桌子上擺了一些季糖看不懂的儀器,桌前坐了一名老人。
季糖拿出小匣子,遞給他,並說清自己想要保養古董。
老人戴上眼鏡,笑呵呵地點點頭。
“噢噢,當然可以。咦……你要保養的古董是這塊小匣子嗎?”
“不是,是裏面的東西。”
老人戴上專業手套,用鑷子將匣子打開。
他看見裏面的絹帛,身形微楞,凝神了一會,問道:“你這絹帛是什麽年代的東西了?”
“三千年前。”
老人驚愕地叫道:”三千年前的古董?而且還是絹帛?!那可不得了,市場價值起碼八位數——”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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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塵:糖糖哭唧唧:傅醫生我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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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蕭樺不是小花:
大大,我要向你安利一首日文歌,叫《春き》(也不知道能不能顯示出來),真的感覺很適合糖糖,很適合這本文文的大家,也很適合大大本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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