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千裏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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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允謀定之後,先禦劍飛回秋鶴堂,從庫中支了不少金銀出來,而後禦劍去往神玄派。
神玄派立派五百餘年,乃是傳統仙家大派,以符箓陣法兩道聞名於世。此派在各地城鎮中開設了專賣符箓法器的商鋪,這些商鋪的經營者做慣了生意,十分好打交道,只要錢給到位,斷不會難為客人。就連山門總壇之中亦有一間鋪子,這間鋪子裏賣的符箓法器等次更高一些,在外無法購得,前來光顧者往往是各家各派的長老掌門之流,張允就是要到這裏購買法符。
他到了地方,與管轄此間的弟子說明來意,不多時就將此符收入囊中,貴是貴了些,但花的只是俗世銀兩,阮言鈞不差這些錢,張允用起來也毫不心疼,總比讓他去搜尋那些聽都沒聽過的靈藥靈丹再煉制十八年要好多了。
出了神玄派山門之後,他呼出系統,系統依照先前約定,幫他在法符上施為,暫時蒙蔽了法符的神識,好讓使用者能夠糊弄過去。
待系統施為完畢,張允即刻便啟了法符,將符一震,喝了聲:“起!”
話音未落,便有一道清亮如虹的光芒自天外飛來,將他裹住,一陣靈機動蕩之後,張允先前站立的地方便已空無一人。
一陣天旋地轉,張允再睜開眼時,已經來到了一處幽深峽谷之中。
在他腳邊三丈之內能看到樹木花草,無論草木都呈一種幽深墨色,四面都是瘴氣,再往稍遠些的地方看去便是白茫茫一片,五丈之外就什麽也看不清了。
他拔出腰間無相劍,小心向前行去,走了一陣,聽見連續不斷的潺潺水流聲,猜測應當是有溪流在這附近。水邊瘴氣當會輕些,他便循聲過去,看看是否能借此看清周圍地勢。
未至水邊,忽然聽到一聲嗚咽狼嚎,雙方似乎距離不遠,張允心中戒備,尋思道,莫非這幻界裏竟有活物?有狼在溪邊喝水嗎?
正在他四顧警惕之時,一道陰影忽然從白霧裏躥出,一息之間便撲到他眼前。似乎是身體自然而然的反應,張允信手一揮,劍光一揚,便將這團陰影斬落。
一頭猙獰的黑狼躺在他腳邊,仍在不甘地掙紮扭動,脖子上一道深可見骨的劍傷,咕噥流出一灘黑血。
張允目光一凜,這匹狼果然不是普通的野獸那麽簡單,而是一只狼妖。
這狼妖毛色漆黑晦暗,短粗且堅硬,爪牙鋒利,爪子上的指甲長約三寸,若是被抓上一下,肯定受罪不輕。
此時距離阮言鈞失蹤已經過去了十日,當日阮言鈞和冥陰派掌門一番鬥法,定然有所消耗,入這幻界中,也不知眼下情形如何了,是不是也遇到了這樣的妖物?
這只狼妖既然被安置在幻界中,想必也不會只放這一只,不知這狼妖究竟數量幾何,要是像剛才那樣時不時被偷襲一下,疲憊之時還真有可能中招。
想到此處,張允更加堅定了,一定要盡快找到阮言鈞,時間拖得越久變數越多。他從袖中掏出清神玉來,如那日一般含在口中,發現此物果然神奇,有了這清神玉加持,能夠令他看清大約二十丈之內的事物,即便是二十丈之外,那些瘴氣對他的影響也減弱了一些,能夠看到樹木的影子,雖然不太清晰,但分辨有沒有東西卻是夠了。
從冥陰派離開之後,這枚清神玉便被他放在了袖裏,至於為何不放回鞋底的夾層……畢竟是含在嘴裏的東西,張允實在有些難以接受,心裏還要吐槽,這主角也太不講究了,還好作者沒把這種沒品的設定發布出來,男主嘛,總是要蘇一點的,就連某點男頻文大都也會遵從這種潛在的規則,哪怕是《X道爭鋒》這種不把妹的也一樣。
張允手按劍柄,繼續向溪水邊行去,半刻之後,終於到了水邊。方才在遠處的時候看不清明,到了這裏,他才發現,這條溪流裏的水並不是普通的水,而是一種粘膩的紅色液體,就如同鮮血一般,向外散發著淡淡的腥氣。
他欲伸手撈起一捧,在觸及水面前的那一刻,一個耳熟的聲音對他道:“別碰。”
張允站起身看向四周,並沒看到發出聲音的那個人,若不是口中含著清神玉,心裏有幾分底氣,他幾乎以為是自己出現了幻聽。
張允試探地出聲,喚道:“堂主?”
阮言鈞並未現身,但那聲音依然傳到了他的耳中:“這河乃是一處‘陰陽鏡’,你所處之地乃是幻界之中的‘陽界’,一旦碰了河水,便會被其卷入,進入‘陰界’。”
張允問道:“那你便是在陰界之中了?你能看到我?”
阮言鈞道:“正是。這陰陽鏡一經轉動,被卷入陰界之人,必須與陽界之人各自找尋兩界陣眼,待兩處陣眼破去,幻界自會消散,若是都在同一界中,那便永遠也出不去了。”
張允點點頭,心道這幻界竟是如此布置,阮言鈞必是因此被困在這裏無法出去,可想到這裏,他的心思又是一轉,問道:“堂主是和冥陰派掌門一起進入此界的?那他可曾出去?”
阮言鈞道:“他仍在‘陽界’之中,此人興許另有圖謀,不惜留在這裏陪我,也要將我困住。這些時日,我已將‘陰界’陣眼破去,賢弟既然來助我,就請你破去‘陽界’陣眼。”
張允道:“好,我便先去找尋陽界的陣眼。”
阮言鈞囑咐道:“你要小心了。”
張允聽對方語氣平靜無波,也不知是不是有意令自己放心,只覺得那聲音比以往低些也輕些,並不似往常那樣有力。心中猜測,阮言鈞大抵受了些傷,或是耗損頗多,只是此時不願讓他擔心,所以仍作平常之態。
想到此,他便更加專註地尋找起陣眼來。
畢竟有從前看過的網文打底,張允知道,一般陣眼所在,往往會和別處有些不同,因而十分留意周圍環境的細微之處。他有清神玉護持,四周景色在他眼裏尚算清楚,到處是顏色暗沈的草木,偶有一些花,也是灰不溜秋的,賣相十分不好。
走到某處,他忽然看見前方一顆參天樹影,枝藤虬結,周圍籠罩一層淡淡黑煙,看上去十分不詳。正當他走近之時,聽到自那樹中傳來陣陣奇異的女子歌聲,十分動聽,歌中哀婉纏綿之意竟然令他也感到心緒波動。
張允含在口中的清神玉中發出兩聲錚錚清響,一線靈機從中躍出,沖向那顆巨樹,頃刻打了進去,之後歌聲便停止。
張允尚不知道,自己剛才已是半只腳跨進地府裏的人,若是為那歌聲迷惑,打開了心竅,頃刻就會被對方吞噬心神,淪為行屍走肉,多虧有這清神玉護持,他才堪堪避過一劫。
那巨樹失了聲音之後,枝條微微顫動,張允立刻警覺起來,他又感覺到了熟悉的氣息,這種氣息當是屬於剛開始進入幻界時遇到的狼妖。
他回過頭去,見一頭頭黑毛狼妖從四面步出,朝他呲牙咧嘴,向後弓起背,亮出利爪,似乎隨時會朝他撲上來。
三四頭按捺不住,搶先攻了上來,當先一只直逼張允面門。張允的手始終未離開劍柄,頃刻拔出劍來,一劍刺去,將此狼當心捅穿,自傷口噴出一線黑血。
張允有些錯愕,只覺得他手中的劍,竟比他的心意更快!
在他楞神之際,兩只狼妖從側面猛撲而來,皆是盯準了張允脖子,只待襲擊得手,一口咬下。張允將劍拔出,向後閃了一步,錯開了其中一只,他還未及反應,冷冷劍光已經將另一只穿透,而後拔劍回護自身,此時先前錯開的那只已經再次撲了上來,無相劍光流轉,眨眼將狼首削去,一套動作如行雲流水,仿佛全然忽略了他這個有些遲鈍的劍主。
此時又有十數只狼妖圍攻上來,張允劍光揮灑之下,不多時,已將狼妖盡數擊殺,滿地橫屍,到處是從狼妖傷處淌出的黑血。
張允的心跳十分劇烈,方才揮劍之時,他心中其實十分緊張,甚至感到惶恐,這副身體雖然不乏對敵的經驗和記憶,但這些東西不是他的,他只是在憑身體本能去應對對方的攻勢,還未達到身心統一的程度,更別提他前世只是個普通大學生,做過最劇烈的運動也只是打籃球,生死拼殺對他來說實在太過刺激了,對死亡的恐懼不是一時半刻能夠消除的,要不是這副身體的本能動作夠快,快到他來不及思考,他搞不好已經僵立在當場,被這些狼妖撕成碎塊了。
張允下定決心,這次回去之後,一定要好好練劍,盡快適應與人拼殺。憑借身體本能去對付沒有覆雜思維的妖物或許尚可,倘若對手是人,一瞬間的遲疑就是身首異處的下場。
一想到自己之前還想在門內大比中奪得魁首,去刺殺阮言鈞,他就覺得那時的自己十分可笑,他怎麽會把這件事情想得那麽輕易,那麽理所當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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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玄派立派五百餘年,乃是傳統仙家大派,以符箓陣法兩道聞名於世。此派在各地城鎮中開設了專賣符箓法器的商鋪,這些商鋪的經營者做慣了生意,十分好打交道,只要錢給到位,斷不會難為客人。就連山門總壇之中亦有一間鋪子,這間鋪子裏賣的符箓法器等次更高一些,在外無法購得,前來光顧者往往是各家各派的長老掌門之流,張允就是要到這裏購買法符。
他到了地方,與管轄此間的弟子說明來意,不多時就將此符收入囊中,貴是貴了些,但花的只是俗世銀兩,阮言鈞不差這些錢,張允用起來也毫不心疼,總比讓他去搜尋那些聽都沒聽過的靈藥靈丹再煉制十八年要好多了。
出了神玄派山門之後,他呼出系統,系統依照先前約定,幫他在法符上施為,暫時蒙蔽了法符的神識,好讓使用者能夠糊弄過去。
待系統施為完畢,張允即刻便啟了法符,將符一震,喝了聲:“起!”
話音未落,便有一道清亮如虹的光芒自天外飛來,將他裹住,一陣靈機動蕩之後,張允先前站立的地方便已空無一人。
一陣天旋地轉,張允再睜開眼時,已經來到了一處幽深峽谷之中。
在他腳邊三丈之內能看到樹木花草,無論草木都呈一種幽深墨色,四面都是瘴氣,再往稍遠些的地方看去便是白茫茫一片,五丈之外就什麽也看不清了。
他拔出腰間無相劍,小心向前行去,走了一陣,聽見連續不斷的潺潺水流聲,猜測應當是有溪流在這附近。水邊瘴氣當會輕些,他便循聲過去,看看是否能借此看清周圍地勢。
未至水邊,忽然聽到一聲嗚咽狼嚎,雙方似乎距離不遠,張允心中戒備,尋思道,莫非這幻界裏竟有活物?有狼在溪邊喝水嗎?
正在他四顧警惕之時,一道陰影忽然從白霧裏躥出,一息之間便撲到他眼前。似乎是身體自然而然的反應,張允信手一揮,劍光一揚,便將這團陰影斬落。
一頭猙獰的黑狼躺在他腳邊,仍在不甘地掙紮扭動,脖子上一道深可見骨的劍傷,咕噥流出一灘黑血。
張允目光一凜,這匹狼果然不是普通的野獸那麽簡單,而是一只狼妖。
這狼妖毛色漆黑晦暗,短粗且堅硬,爪牙鋒利,爪子上的指甲長約三寸,若是被抓上一下,肯定受罪不輕。
此時距離阮言鈞失蹤已經過去了十日,當日阮言鈞和冥陰派掌門一番鬥法,定然有所消耗,入這幻界中,也不知眼下情形如何了,是不是也遇到了這樣的妖物?
這只狼妖既然被安置在幻界中,想必也不會只放這一只,不知這狼妖究竟數量幾何,要是像剛才那樣時不時被偷襲一下,疲憊之時還真有可能中招。
想到此處,張允更加堅定了,一定要盡快找到阮言鈞,時間拖得越久變數越多。他從袖中掏出清神玉來,如那日一般含在口中,發現此物果然神奇,有了這清神玉加持,能夠令他看清大約二十丈之內的事物,即便是二十丈之外,那些瘴氣對他的影響也減弱了一些,能夠看到樹木的影子,雖然不太清晰,但分辨有沒有東西卻是夠了。
從冥陰派離開之後,這枚清神玉便被他放在了袖裏,至於為何不放回鞋底的夾層……畢竟是含在嘴裏的東西,張允實在有些難以接受,心裏還要吐槽,這主角也太不講究了,還好作者沒把這種沒品的設定發布出來,男主嘛,總是要蘇一點的,就連某點男頻文大都也會遵從這種潛在的規則,哪怕是《X道爭鋒》這種不把妹的也一樣。
張允手按劍柄,繼續向溪水邊行去,半刻之後,終於到了水邊。方才在遠處的時候看不清明,到了這裏,他才發現,這條溪流裏的水並不是普通的水,而是一種粘膩的紅色液體,就如同鮮血一般,向外散發著淡淡的腥氣。
他欲伸手撈起一捧,在觸及水面前的那一刻,一個耳熟的聲音對他道:“別碰。”
張允站起身看向四周,並沒看到發出聲音的那個人,若不是口中含著清神玉,心裏有幾分底氣,他幾乎以為是自己出現了幻聽。
張允試探地出聲,喚道:“堂主?”
阮言鈞並未現身,但那聲音依然傳到了他的耳中:“這河乃是一處‘陰陽鏡’,你所處之地乃是幻界之中的‘陽界’,一旦碰了河水,便會被其卷入,進入‘陰界’。”
張允問道:“那你便是在陰界之中了?你能看到我?”
阮言鈞道:“正是。這陰陽鏡一經轉動,被卷入陰界之人,必須與陽界之人各自找尋兩界陣眼,待兩處陣眼破去,幻界自會消散,若是都在同一界中,那便永遠也出不去了。”
張允點點頭,心道這幻界竟是如此布置,阮言鈞必是因此被困在這裏無法出去,可想到這裏,他的心思又是一轉,問道:“堂主是和冥陰派掌門一起進入此界的?那他可曾出去?”
阮言鈞道:“他仍在‘陽界’之中,此人興許另有圖謀,不惜留在這裏陪我,也要將我困住。這些時日,我已將‘陰界’陣眼破去,賢弟既然來助我,就請你破去‘陽界’陣眼。”
張允道:“好,我便先去找尋陽界的陣眼。”
阮言鈞囑咐道:“你要小心了。”
張允聽對方語氣平靜無波,也不知是不是有意令自己放心,只覺得那聲音比以往低些也輕些,並不似往常那樣有力。心中猜測,阮言鈞大抵受了些傷,或是耗損頗多,只是此時不願讓他擔心,所以仍作平常之態。
想到此,他便更加專註地尋找起陣眼來。
畢竟有從前看過的網文打底,張允知道,一般陣眼所在,往往會和別處有些不同,因而十分留意周圍環境的細微之處。他有清神玉護持,四周景色在他眼裏尚算清楚,到處是顏色暗沈的草木,偶有一些花,也是灰不溜秋的,賣相十分不好。
走到某處,他忽然看見前方一顆參天樹影,枝藤虬結,周圍籠罩一層淡淡黑煙,看上去十分不詳。正當他走近之時,聽到自那樹中傳來陣陣奇異的女子歌聲,十分動聽,歌中哀婉纏綿之意竟然令他也感到心緒波動。
張允含在口中的清神玉中發出兩聲錚錚清響,一線靈機從中躍出,沖向那顆巨樹,頃刻打了進去,之後歌聲便停止。
張允尚不知道,自己剛才已是半只腳跨進地府裏的人,若是為那歌聲迷惑,打開了心竅,頃刻就會被對方吞噬心神,淪為行屍走肉,多虧有這清神玉護持,他才堪堪避過一劫。
那巨樹失了聲音之後,枝條微微顫動,張允立刻警覺起來,他又感覺到了熟悉的氣息,這種氣息當是屬於剛開始進入幻界時遇到的狼妖。
他回過頭去,見一頭頭黑毛狼妖從四面步出,朝他呲牙咧嘴,向後弓起背,亮出利爪,似乎隨時會朝他撲上來。
三四頭按捺不住,搶先攻了上來,當先一只直逼張允面門。張允的手始終未離開劍柄,頃刻拔出劍來,一劍刺去,將此狼當心捅穿,自傷口噴出一線黑血。
張允有些錯愕,只覺得他手中的劍,竟比他的心意更快!
在他楞神之際,兩只狼妖從側面猛撲而來,皆是盯準了張允脖子,只待襲擊得手,一口咬下。張允將劍拔出,向後閃了一步,錯開了其中一只,他還未及反應,冷冷劍光已經將另一只穿透,而後拔劍回護自身,此時先前錯開的那只已經再次撲了上來,無相劍光流轉,眨眼將狼首削去,一套動作如行雲流水,仿佛全然忽略了他這個有些遲鈍的劍主。
此時又有十數只狼妖圍攻上來,張允劍光揮灑之下,不多時,已將狼妖盡數擊殺,滿地橫屍,到處是從狼妖傷處淌出的黑血。
張允的心跳十分劇烈,方才揮劍之時,他心中其實十分緊張,甚至感到惶恐,這副身體雖然不乏對敵的經驗和記憶,但這些東西不是他的,他只是在憑身體本能去應對對方的攻勢,還未達到身心統一的程度,更別提他前世只是個普通大學生,做過最劇烈的運動也只是打籃球,生死拼殺對他來說實在太過刺激了,對死亡的恐懼不是一時半刻能夠消除的,要不是這副身體的本能動作夠快,快到他來不及思考,他搞不好已經僵立在當場,被這些狼妖撕成碎塊了。
張允下定決心,這次回去之後,一定要好好練劍,盡快適應與人拼殺。憑借身體本能去對付沒有覆雜思維的妖物或許尚可,倘若對手是人,一瞬間的遲疑就是身首異處的下場。
一想到自己之前還想在門內大比中奪得魁首,去刺殺阮言鈞,他就覺得那時的自己十分可笑,他怎麽會把這件事情想得那麽輕易,那麽理所當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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