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電話那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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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白色長條紙,有一半濕了的原因黏在長褲的褲兜口。
張漫萍拾起褲子抽出紙條,把褲子扔回桶裏,眼睛盯著紙條上的一串數字看。
這是電話號碼?誰的?
不知道為什麽心裏突然一緊,腦袋裏又滑過下午小姑娘說的話。
張漫萍抿了抿嘴,隨後擡腳到電話機旁拿起電話撥通。
嘟—嘟嘟——
“餵,是東林哥嗎?”
張漫萍握在電話機手柄的手顫了下,耳邊女生獨有的甜膩聲再次響起。
“是你嗎?東林哥。”
“怎麽不說話,”電話那頭的人一頓,接著細聲細語問,“上次說的事情,東林哥你同意了吧。”
“你不說話我就當你同意了!”
她還想說什麽,可惜張漫萍已經把手柄移開了。
“嘭,”電話掛斷。
劉東林回到家時,天已經黑了,從樓道處可以看的自己家燈火通明的。
他知道今天自己生日,也知道這房子馬上就是自己的了。
這麽想著,心情都愉悅了不少。
房裏安靜的過分,賀梅聽到開門聲,見到大兒子回來了,沖他搖搖頭。
你這媳婦不知道發什麽瘋了。
飯不燒,就只知道待在房間裏,怎麽叫都不出來。
賀梅坐在餐桌前,暗罵道:“有病……”
運安還在監獄裏受苦,就算今天是大兒子的生日,她也沒心情幫忙慶祝了。
“東林抱歉啊。”
她搓著手,苦惱說,“媽最近因為你弟弟的事情,煩著呢,所以也沒法給你做飯了。”
“對了,生日快樂。”
劉東林皺了皺眉,不明顯,賀梅看過去時,他已經舒展開來了。
“沒事的,媽。”
“弟弟的事……我可能也沒辦法……”
“這樣啊,”賀梅嘆了口氣,這麽多天了,像是接受了小兒子要坐牢的事情。
屋裏張漫萍收拾著自己的衣服,眼底的淚因為流幹了,眼睛看上去很紅。
劉東林想進屋,結果發現房門從裏面反鎖了,剛想敲門,門打開了。
“漫,漫漫你是怎麽了?”
他有點詫異妻子的狀態,這是……哭了?
又咋了,難道又跟他媽吵架了?
婆媳問題真是難。
張漫萍觀望著丈夫的面部表情,她深吸了口氣,平靜道:“我們離婚吧。”
……
另一邊,時間回到林佳從店裏出來為止。
下午太陽沒有中午的大,走在林蔭小路上,可以不用打傘也能遮到陽光。
回到家時,林美鳳說她的信到了,被放在她房間的書桌上。
林佳快速上樓,她的信只可能是雜志社裏寄來的。
想到第三本小說稿子全部內容在前段時間,已經寄出去了,並說明了這次不買斷版權。
信封被打開,林佳一字一句念著。
裏頭果然是關於十月雜志社給她的回信。
現在不用親自去首都簽署了,只要來回寄合同就行。
次日。
林佳按照要求把合同該有的東西全都備齊,然後寄回到雜志社裏去。
回到家時,,林美鳳在家。
這幾天天氣太熱,她都沒出門找老姐妹玩了。
看見孫女回來,林美鳳想起說,“剛剛有你電話。”
“我的?誰打的。”
“好像是那什麽編輯,是叫陳欣欣吧,”林美鳳想了下道。
這不就是之前陪孫女去見的一個人嘛。
“你不在,她說你回來後給她回一個電話過去。”
“好,我知道了。”
林佳翻出一個本子,上面有寫一些重要人的電話號碼。
撥通了沒幾秒,電話接了。
林佳“餵”了一聲,確認人後問,“是欣欣姐嗎?”
“你找我有什麽事情啊,我剛回到家。”
電話那頭陳欣欣爽朗的聲音傳過去,“是有事情,關於……”
聊了兩小時,廚房裏,林美鳳把飯都做好了。
簡單的菜色,今天家裏就兩個人吃飯,所以菜色很簡單。
涼拌辣黃瓜,還有昨晚剩的海帶排骨湯重新被熱了下,再加盤炒包心菜。
林美鳳去叫林佳吃飯時,她剛好掛了電話走過來。
“那什麽編輯找你啥事啊?”
林佳寫小說的事情全家人都知道。
她的馬甲早就暴露,所以有時候也會跟家裏人聊聊這個話題。
“讓我簽約他們雜志社。”
之前版權買斷還好說。
這次改成分成合同,作者又不跟雜志社簽約,成為旗下的簽約作者,那對於雜志社而言就不怎麽美好了。
林美鳳似懂非懂的點點頭,夾了口黃瓜進嘴,問:“那你同意了沒?”
“要不要再去一趟首都,”上次玩完回來,她的那些老姐妹們都羨慕死她了。
想到大城市的好風光,林美鳳握著碗的手摩擦了下,再去一次也不錯啊。
“不是,我寄合同過去了。”
林佳看著她奶明顯的失望,“啊……這樣啊。”
首都,十月雜志社裏。
陳欣欣掛了電話後,主編剛好從辦公室裏出來,“怎麽樣,歲歲同意了沒?”
“沒有,”不過也正常,林佳雖然年齡小,但已經很有名氣了。
兩本小說出版,銷售都很好,第一本甚至影視化了。
等電視劇拍出來,她的名氣會很大。
一般有名氣的作者都不喜歡被約束,而且……雜志社給到的等級福利不高,小姑娘會同意才怪。
主編皺了皺眉,“你再問問,盡量把她簽下來。”
這樣就算是分成合同,雜志社也能賺到更多的錢,優勢還是偏向他們的。
“要不同意呢?”
“那……那就不給出版。”
陳欣欣第一個反應,就是這樣不好。
小姑娘人小,但接觸下來卻一點不像她這個年齡該有的樣子。
說話條理清晰,一點不吃虧。
主編不以為然,頓了幾秒囑咐道:“你只管說就行。”
雜志社每年給作者們給予的等級福利有限,今年最後一個名額給另一個實力相當的作者了。
他更看好那個作者。
……
林佳收到退回的合同是兩星期後了。
還是她寄出去的那封,原封不動的被退了回來。
剛開始還以為是郵局的問題。
後來跑去問了才知道,確實是從首都退回來的。
打電話給雜志社的編輯問,那頭陳欣欣接的電話,她像是早就備好了話語等著對方撥打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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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電話號碼?誰的?
不知道為什麽心裏突然一緊,腦袋裏又滑過下午小姑娘說的話。
張漫萍抿了抿嘴,隨後擡腳到電話機旁拿起電話撥通。
嘟—嘟嘟——
“餵,是東林哥嗎?”
張漫萍握在電話機手柄的手顫了下,耳邊女生獨有的甜膩聲再次響起。
“是你嗎?東林哥。”
“怎麽不說話,”電話那頭的人一頓,接著細聲細語問,“上次說的事情,東林哥你同意了吧。”
“你不說話我就當你同意了!”
她還想說什麽,可惜張漫萍已經把手柄移開了。
“嘭,”電話掛斷。
劉東林回到家時,天已經黑了,從樓道處可以看的自己家燈火通明的。
他知道今天自己生日,也知道這房子馬上就是自己的了。
這麽想著,心情都愉悅了不少。
房裏安靜的過分,賀梅聽到開門聲,見到大兒子回來了,沖他搖搖頭。
你這媳婦不知道發什麽瘋了。
飯不燒,就只知道待在房間裏,怎麽叫都不出來。
賀梅坐在餐桌前,暗罵道:“有病……”
運安還在監獄裏受苦,就算今天是大兒子的生日,她也沒心情幫忙慶祝了。
“東林抱歉啊。”
她搓著手,苦惱說,“媽最近因為你弟弟的事情,煩著呢,所以也沒法給你做飯了。”
“對了,生日快樂。”
劉東林皺了皺眉,不明顯,賀梅看過去時,他已經舒展開來了。
“沒事的,媽。”
“弟弟的事……我可能也沒辦法……”
“這樣啊,”賀梅嘆了口氣,這麽多天了,像是接受了小兒子要坐牢的事情。
屋裏張漫萍收拾著自己的衣服,眼底的淚因為流幹了,眼睛看上去很紅。
劉東林想進屋,結果發現房門從裏面反鎖了,剛想敲門,門打開了。
“漫,漫漫你是怎麽了?”
他有點詫異妻子的狀態,這是……哭了?
又咋了,難道又跟他媽吵架了?
婆媳問題真是難。
張漫萍觀望著丈夫的面部表情,她深吸了口氣,平靜道:“我們離婚吧。”
……
另一邊,時間回到林佳從店裏出來為止。
下午太陽沒有中午的大,走在林蔭小路上,可以不用打傘也能遮到陽光。
回到家時,林美鳳說她的信到了,被放在她房間的書桌上。
林佳快速上樓,她的信只可能是雜志社裏寄來的。
想到第三本小說稿子全部內容在前段時間,已經寄出去了,並說明了這次不買斷版權。
信封被打開,林佳一字一句念著。
裏頭果然是關於十月雜志社給她的回信。
現在不用親自去首都簽署了,只要來回寄合同就行。
次日。
林佳按照要求把合同該有的東西全都備齊,然後寄回到雜志社裏去。
回到家時,,林美鳳在家。
這幾天天氣太熱,她都沒出門找老姐妹玩了。
看見孫女回來,林美鳳想起說,“剛剛有你電話。”
“我的?誰打的。”
“好像是那什麽編輯,是叫陳欣欣吧,”林美鳳想了下道。
這不就是之前陪孫女去見的一個人嘛。
“你不在,她說你回來後給她回一個電話過去。”
“好,我知道了。”
林佳翻出一個本子,上面有寫一些重要人的電話號碼。
撥通了沒幾秒,電話接了。
林佳“餵”了一聲,確認人後問,“是欣欣姐嗎?”
“你找我有什麽事情啊,我剛回到家。”
電話那頭陳欣欣爽朗的聲音傳過去,“是有事情,關於……”
聊了兩小時,廚房裏,林美鳳把飯都做好了。
簡單的菜色,今天家裏就兩個人吃飯,所以菜色很簡單。
涼拌辣黃瓜,還有昨晚剩的海帶排骨湯重新被熱了下,再加盤炒包心菜。
林美鳳去叫林佳吃飯時,她剛好掛了電話走過來。
“那什麽編輯找你啥事啊?”
林佳寫小說的事情全家人都知道。
她的馬甲早就暴露,所以有時候也會跟家裏人聊聊這個話題。
“讓我簽約他們雜志社。”
之前版權買斷還好說。
這次改成分成合同,作者又不跟雜志社簽約,成為旗下的簽約作者,那對於雜志社而言就不怎麽美好了。
林美鳳似懂非懂的點點頭,夾了口黃瓜進嘴,問:“那你同意了沒?”
“要不要再去一趟首都,”上次玩完回來,她的那些老姐妹們都羨慕死她了。
想到大城市的好風光,林美鳳握著碗的手摩擦了下,再去一次也不錯啊。
“不是,我寄合同過去了。”
林佳看著她奶明顯的失望,“啊……這樣啊。”
首都,十月雜志社裏。
陳欣欣掛了電話後,主編剛好從辦公室裏出來,“怎麽樣,歲歲同意了沒?”
“沒有,”不過也正常,林佳雖然年齡小,但已經很有名氣了。
兩本小說出版,銷售都很好,第一本甚至影視化了。
等電視劇拍出來,她的名氣會很大。
一般有名氣的作者都不喜歡被約束,而且……雜志社給到的等級福利不高,小姑娘會同意才怪。
主編皺了皺眉,“你再問問,盡量把她簽下來。”
這樣就算是分成合同,雜志社也能賺到更多的錢,優勢還是偏向他們的。
“要不同意呢?”
“那……那就不給出版。”
陳欣欣第一個反應,就是這樣不好。
小姑娘人小,但接觸下來卻一點不像她這個年齡該有的樣子。
說話條理清晰,一點不吃虧。
主編不以為然,頓了幾秒囑咐道:“你只管說就行。”
雜志社每年給作者們給予的等級福利有限,今年最後一個名額給另一個實力相當的作者了。
他更看好那個作者。
……
林佳收到退回的合同是兩星期後了。
還是她寄出去的那封,原封不動的被退了回來。
剛開始還以為是郵局的問題。
後來跑去問了才知道,確實是從首都退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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