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58章 偷雞不成蝕把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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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這些花還是沒逃過長生的魔爪= =

高級口糧送過來, 大部分都進了長生的肚子, 小部分被長生強行餵給鄭晴歌, 不過無一例外,她全都吐了出來。

長生這才信了, 鄭晴歌是真的喝不下別人的血。

長生覺得這是新生期的問題,現在的鄭晴歌太敏感, 而她本來就是一個有潔癖的人, 會變成這樣倒也正常。從始至終, 長生就沒想過為什麽她的潔癖沒在她身上體現這個問題。

長生覺得沒必要想,答案不是很明顯嗎?因為她是長生啊, 哪怕換一百個殼子, 只要裏面的靈魂是不爭,她就永遠都能得到特殊待遇。

長生就是有這樣的蜜汁自信。

不過後來在長生的強烈抗議下,鄭晴歌還是勉為其難的接受了用血袋喝血這種方法, 沒辦法,長生堅定表示, 如果她不同意, 她立刻就離家出走, 那鄭晴歌就只能同意了= =

在這裏住了一周,長生已經想出來自己要做什麽了,此時她正一邊給自己抽血,一邊算成本問題。

鄭晴歌就站在她身邊,眼睛緊盯著血袋的情況, 在長生身上直接喝血的時候她都不會擔心,因為她知道自己有節制,可看著冷冰冰的針管自動抽血,她反而很擔心,怕抽的太多影響到長生的身體。

長生跟她解釋了無數遍,血族就是全身血都抽沒了也沒事,頂多暈一會兒,把抽出去的再補充回來,立刻就能恢覆,然而鄭晴歌還是次次在她抽血的時候緊迫盯人。

長生懶得和她掰扯,又算一遍成本,覺得自己那點存款可以堅持一個月,她啪的合上本子,仰頭看鄭晴歌,“明天我就要開始擺攤了。早上十點開始,夜市13號攤位,記得來噢,我把烤好的第一串留給你。”

聞言,鄭晴歌坐在她身邊的扶手上,情不自禁的摸了摸她的頭,“幾點回家?”

“賣完就回來,我還得看著你呢。”

鄭晴歌的表現比一般新生血族好很多,但也不能掉以輕心,誰知道她什麽時候就狂性大發了,長生沒打算賣多少,前兩天只要能回本就行。從前天開始,鄭晴歌就開始正常工作了,長生跟了兩天,發現她表現還行,只要沒人評論她現在的長相,她就不會生氣。

長生叮囑了一開始見到的那個小弟,小弟雖然看起來傻傻的,但其實是鄭晴歌手下裏的得力幹將,有他在,長生就不用擔心了。

而且她擺攤的地方就在鄭晴歌公司對面,如果真有什麽事,她也趕得過去。

第二天一早,長生從被窩爬起來,準備騎一輛小電動去碼頭買原材料,結果她在鄭晴歌家的地下車庫裏翻了半天,發現連個自行車都沒有。而她又是剛剛才成年,根本沒有駕駛證。

在她糾結是打車去還是來一發無證駕駛的時候,鄭晴歌走過來,拯救了她。

鄭晴歌帶著她去碼頭,長生好奇的問她,“你怎麽也起這麽早?”

鄭晴歌看著路況,一邊打方向盤一邊回答:“你醒了,我就醒了。”

長生眨眨眼,“我住在你樓下,不可能吵到你吧?”

“跟聲音無關,”鄭晴歌回答的漫不經心,“你起來走動,我會聞到味道。”

……所以你是被食物的香味叫醒了,對嗎?

長生面無表情的在碼頭買了一百條秋刀魚,鄭晴歌把魚和人一起送到夜市,此時人不多,但各種商販已經開始準備了,長生抱著一箱魚和一箱調料走進去,連個道別都沒和鄭晴歌說。

鄭晴歌靠在車邊,看著她的身影在拐角處消失,她微微勾唇,突然覺得心情很好,周圍有各種商販在不停的出來進去,他們在經過鄭晴歌身邊的時候,都會驚訝的看一眼她再離開。

在外面,鄭晴歌的回頭率也很高,不過那些人都帶著或垂涎或嫉妒的眼神看過去,鄭晴歌非常不喜歡那種眼神,而在這裏,人們看她只是單純的驚訝,驚訝她這樣好看又光鮮的女孩子,怎麽會一大早上出現在這裏,而短暫的驚訝以後,人們就又把視線收回去了,客人就快上門了,馬上就要開始做生意,大家都為自己的生計奔波著,哪裏有時間去關註別人啊。

這是鄭晴歌從來都沒接觸過的平凡人生。

她又看了一會兒,才回到車裏,掉頭去了公司。

自從轉化以後,鄭晴歌就沒再接新的生意,她也知道自己情緒不對,現在還不適合去和各方勢力打交道。

因為之前她剛和C國簽了一個大單子,手下們都忙得很,也就沒發現鄭晴歌的不對勁。

鄭晴歌到公司的時候才八點半,比平時早了一個小時,她進去的時候全公司都在一邊啃早點、一邊胡吹海侃,看到她來了,整個公司都安靜了下來。

鄭晴歌看了一眼眾人,對他們點點頭,然後施施然的走進了辦公室,打開電腦,看著桌子上的電子鐘,靜等數字變成十。

長生見過的那個手下叫孟雲,他是鄭晴歌的貼身助理,見老大來了,他也屁顛屁顛的跑進來,幫著整理東西,看鄭晴歌的視線一直放在電子鐘上,他好奇的問:“老大,今天有事?”

這兩天鄭晴歌跟上班族一樣,到點上班到點下班,來了也只是看看文件,基本沒出去過,行程能推就推,不能推就讓他和其他手下代替,過的這叫一個清閑。

不過孟雲跟了鄭晴歌四年,深覺這位不是能閑住的人,看鄭晴歌盯著時間,他第一反應就是工作狂魔鄭晴歌又要重新出山了。

結果鄭晴歌只是語調悠揚的回了一句,“嗯,十點我要去夜市。”

孟雲覺得自己聽錯了,“您說的夜市……是新開的夜總會麽?”

鄭晴歌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不,就對門那條街。”

……

那條街去年因為城區規劃變成了工商局指定的夜市,雖說頂著夜市的名頭,其實不管白天晚上人都很多,在旁邊購物逛街的人都喜歡來這吃小吃,鄭晴歌還因為這個發過兩次火,人多了他們的安保就得加強;而談生意也不能再來公司了,不然久而久之人們都會發現她這是個皮包公司;這些還都好說,至少有解決的辦法,最讓鄭晴歌受不了的,是每天源源不斷的醬料香氣和油炸味道。

鄭晴歌潔癖的程度大家都有目共睹,她本人也計劃好了過兩個月就搬公司,連地址都選好了,可是鄭晴歌剛剛說什麽?她要去夜市?

孟雲有點擔憂,“老大,你小=說=群=1=1==0=8=1=7=9=5=1=不會是想拆了夜市吧?那好歹也是工商局的地盤,雖然咱的掛名業務有房地產,可沒有拆遷隊啊。”

鄭晴歌默了默,“長生在那裏賣東西,她讓我過去捧場。”

長生?

孟雲回憶了一下,恍然道:“哦,是夏小姐啊。夏小姐在夜市賣東西?賣什麽?”

“烤魚。”

孟雲:“……”

夏芙長得像個精靈,唇紅齒白,臉還沒巴掌大,給她安對翅膀,不用化妝就能演奇妙仙子,這樣一個畫裏走出來的人物,居然要去賣烤魚……

孟雲想象了一下夏芙穿著圍裙、蓬頭垢面,左手舉著一條死魚,右手拿刷子往魚身上抹油抹醬料的畫面,突然覺得腦殼有點疼。

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夏芙一看就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聽說她都和老大同居了,想要什麽老大不會給,賣烤魚估計也是突發奇想,覺得好玩就去做了,這樣做出來的烤魚,一定很難吃= =

孟雲看看安靜如雞的鄭晴歌,覺得自己有必要為經驗匱乏且完全不懂得怎麽疼人的老大排憂解難,他建議道:“老大,要不我帶幾個弟兄過去,把夏小姐的烤魚都買回來。”

省的夏芙連一條魚都賣不出去,到時候慘遭打擊。

鄭晴歌聽了他的建議,不知想到什麽,她笑了一下,搖頭道:“不用,你們太笨了,她肯定能看出來。”

……

說夏芙太聰明不好嗎?為什麽要用這麽紮心的說法= =

還沒到十點,鄭晴歌就獨自溜達了過去,彼時長生正認真的看著烤架上的秋刀魚,不時給魚翻面。

鄭晴歌過去,打開鋁合金的門,新奇的看了一會兒這個小隔間裏的各種設備,然後才坐到長生身邊,等了一會兒,長生就把烤好的魚遞給她了。

“小心燙,拿這裏。”

長生的動作小心翼翼,她捏著竹簽的尾巴,怕鄭晴歌碰到上面發燙的部分,她幹脆脫下另一只手的手套,抓起鄭晴歌的手,讓她捏著自己剛剛捏住的部分,兩人手指相碰,鄭晴歌垂著眼睛,一直乖乖任她動作,直到長生松開手,繼續去翻剩下的魚。

望著自己手中這條已經被烤成金黃色、散發著鮮香的秋刀魚,鄭晴歌頓了頓,然後低頭、咬下一口。

外酥裏嫩,脆脆的、鹹鹹的,腌制的時間不長,佐料的味道沒有覆蓋魚本身的鮮美,反而相得益彰。

長生托著下巴,期待的看著她,“好吃嗎?”

鄭晴歌沒說話,又咬了一口,然後才笑著點點頭,真的很好吃,完全出乎她的意料,而且除了好吃以外,她覺得這個味道還有點熟悉,好像以前吃過一樣。

雖然現在人類的食物對她來說已經沒用了,不過因為是長生做的,她還是很捧場的吃了兩條,被香味吸引,漸漸有客人上門,長生熟練的烤魚,沒多久,一百條秋刀魚就賣沒了。

鄭晴歌很驚訝,第一天就能有這樣的成績,已經很不錯了。

長生比她還驚訝,在九天境烤著好吃是因為魚本身就很好吃,換成尋常的秋刀魚,她以為效果要大打折扣,沒想到居然也這麽受歡迎,那她攢本錢的過程應該會縮短不少吧?

她原本的計劃就是先找個成本低的生意做著,慢慢攢本錢,然後帶著本錢去做一個更大的生意,真正的開始經商。雖然鄭晴歌說了不用她還錢,但她不想讓鄭晴歌吃虧,更不想一直靠著鄭晴歌生活。

在九天境是沒辦法,她沒身份、沒根基,出去就會像唐僧肉一樣被所有人盯上,好歹正道不對唐僧感興趣,可不管在哪一道眼裏,她都是一盤菜。如果不是不爭一直護著她,她哪有平安長大的機會啊,要麽被人吃了、要麽被姒顏帶回去,做一根沾滿鮮血的魔草。

最初她跟著不爭,是因為她覺得不爭好看、令人心疼,所以她想跟著她,能一直看著她、心疼她,但結果卻倒過來了。

長生從沒跟不爭說過這些,她覺得不爭已經很累了,如果說了這些,她還要來安慰自己、想辦法打消自己的疑慮,豈不是更累。她是棵懂事的草,已經學會了如何體貼別人,她的沈默,就是她的體貼。

但不說不代表她就忘了這件事,如今有機會再次把兩人的角色調換過來,長生特別開心。

她跟個小老板娘一樣,一邊數著今天掙的錢,一邊對鄭晴歌說道:“等著吧,早晚我能把自己贖回來,然後再把你買過來。”

鄭晴歌在生意場上是個說一不二的人,這種言論在原來的她看來,就是挑釁。但聽了長生的話,她一點沒覺得自己被挑釁了,甚至胸腔裏有種被塞得滿滿的感覺。

她感受了一下這種從沒體會過的感覺,然後才認真的回答:“嗯,我等著,也期待著。”

下午一點,長生收工了,今天她凈賺了四百多,她準備明天多買點原材料,然後再看看情況。

連續一個月,長生都在夜市裏待著,從一開始的一天一百條,到最後變成了一天六百條,她的攤位是夜市裏最火爆的,如果不是人手不夠,她還能再多賣點。

如長生說的那樣,鄭晴歌自控力很好,別人的新生期需要三個月,到她這就兩個半月,如果不是有事情刺激她,估計剛到兩個月,她就能度過新生期了,然而,世事難料啊……

常市的雇傭兵公司不止鄭晴歌一家,還有另外兩家,他們互相是競爭對手,另外兩家一家姓洪、一家姓薛,姓薛的處事圓滑、狡兔三窟,不得罪任何人,同時也不和任何人交好,比較低調,沒什麽好說的。姓洪的這位就不一樣了,他是標準的社會大哥思想,不服就幹,他看中什麽,別人必須給,不願意給也行,幹一場,贏了就放過你。

洪老大今年三十多歲,膀大腰圓,左青龍右雲kk裳k小k築白虎,大金鏈和墨鏡是標配,夏天光膀子冬天穿貂皮大衣,有時候大家都懷疑他是不是古惑仔電影看多了……

鄭晴歌和洪老大一直不對付,從性格到審美再到生意,這倆人就沒有一點能說得上話,每次見面,都得明裏暗裏的互懟一回,鄭晴歌被夏芙狩獵那天,她要去見的內奸,從種種跡象推斷,就是洪老大派來的。

原本出了這事,鄭晴歌應該給洪老大一個下馬威,可她突然被轉化了,這事也就被擱置下了,後來長生一直盯著她,堅決不允許她和別人起沖突,她也只能不了了之,想著過了新生期再去清算。

結果她沒上門,洪老大倒是上門了。

他還是穿著那一身黑的發亮的貂皮大衣,大金鏈掛脖子上,走到哪都用鼻孔看人,孟雲在門口正好碰上他,一見他,他就覺得自己眼睛疼。

太辣眼了……

洪老大完全沒有自覺,他一腳踢開玻璃門,摘下墨鏡,傲氣十足的對孟雲道:“鄭晴歌呢,讓她出來!”

孟雲揉了揉眼,“我們老大不在,您有什麽事,就跟我說吧。”

“跟你說?你算老幾,我要的那批貨,在南美中轉的時候,剛一落地就被當地的反政府武裝勢力給搶走了,這是你們幹的好事吧?知道我賠了多少嗎!趕緊把鄭晴歌給我叫出來,就會背後陰人,敢不敢講點江湖道義!”

……

大佬,您是賣武器的,又不是走江湖的,講哪門子江湖道義啊,熱血動漫看多了吧?

鄭晴歌其實就在三樓,但這點小事孟雲還不準備驚動鄭晴歌,他想著打會兒太極把洪老大打發走就算了,沒想到洪老大是真的很生氣,他推開孟雲就想直闖,他身後的手下們手裏也都拿著家夥,一看就是有備而來。

孟雲算是明白了,今天這事沒法善了。

他不知道洪老大說的事,平時鄭晴歌就不會把所有事情都告訴他,所以他也不清楚自家是真的幹了這件事,還是被冤枉的,可人家都打上門來了,不管有沒有這事,他們都不能就這麽把人放走。

一場大戰一觸即發,樓上的鄭晴歌一看到點,就準備下班,去夜市找長生了,結果剛從樓梯口走出來,就見到了劍拔弩張的一幕。

鄭晴歌蹙眉看著他們,“怎麽回事?”

有人擋著樓梯口,洪老大看不見那邊來了誰,但這聲音他熟悉啊,鄭晴歌那個一聽就如同被澆了一桶冷水的聲音,他這輩子都忘不了。

不過……今天這聲音有點奇怪,好像沒那麽冷淡了,她是不是感冒了?

洪老大一邊疑惑著,一邊撥開擋在他面前的人,“滾滾滾,都給老子讓開!鄭晴歌你今天必須給我個說法,不然我就砸了你——”

狠話說到一半,洪老大沒聲了,鄭晴歌穿著灰色的長款羊毛大衣,兩手插在大衣口袋裏,淡淡的看著他,“砸了我什麽?”

洪老大的手下覺得奇怪,也往鄭晴歌的方向看了一眼,頓時就驚悚了。

臥槽,鄭晴歌什麽時候整的容啊?!

尼瑪這這這這這這也忒好看了吧?!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手下們是這樣的想法,洪老大自然也一樣,原來的狠話他怎麽也說不出口,只會楞楞的看著鄭晴歌,鄭晴歌被他看得心情不爽,不過因為快過新生期了,所以她還能忍。

真正剪斷她理智神經的,是洪老大接下來的那句話。

洪老大的臉突然紅了,古惑仔突然化身純情男,還是《鄉村愛情》版本的純情男,“沒、沒什麽,都是誤會,大妹子,餓不餓?哥帶你出去吃飯?”

全體都有:“……”

後來洪老大被揍的有多慘,已經沒法用言語形容了,總之兩邊的小弟一直在拉架,鄭晴歌喊:“都放開我,我要掐死他!”

洪老大則喊:“都放開我,讓我鄭妹子繼續消氣!”

……尼瑪,活該你被她打死。

今天收工早,長生換好衣服等了一會兒,沒見鄭晴歌過來,她就自己走過去了,在門外她就看見裏面有不少人,走近了居然能聞到血腥味,長生怔住,立刻一個百米沖刺,憑著嬌小的身體鉆進包圍圈,看到鄭晴歌又在瘋狂揍人,她趕緊勸架:“別打了,再打他就死了啊!”

鄭晴歌的眼睛已經有點變色了,不過周圍人註意力不在她臉上,所以才沒看清,而躺地上的洪老大卻看見了,他恍惚了一下,以為是自己的錯覺。

長生註意到這一點,當機立斷,直接抽過旁邊某位小弟手中拿的伸縮棍,精準的在他倆之間砸下,“砰”的一聲,瓷磚四分五裂,還濺起了幾塊碎瓷片。

她這一下動靜太大,現在好了,所有人都註意到了她,然後集體默契的後退兩步。

長生也不管他們,她把伸縮棍扔掉,然後拉起鄭晴歌,從自己口袋裏拿出一副墨鏡,給她戴上,遮住鄭晴歌的眼睛,她環視一圈眾人,長生臉上沒什麽表情,看起來倒是和以前的鄭晴歌挺像,被她這麽一看,所有人都感覺自己後背涼颼颼的,然後下意識,就給她和鄭晴歌讓出了道路。

長生一句話都沒說,拉著鄭晴歌的手就出去了。

剩下人楞了好一會兒,才想起來收拾殘局,洪老大的一個手下後怕的抹了抹腦門上的冷汗,然後不放過任何機會的跟孟雲打聽,“你們老大什麽時候變得這麽兇殘了?”

孟雲輕飄飄的看了他一眼,“我們老大什麽時候不兇殘了?”

……也是。

“那剛才那個女人是誰啊,新人?”新人就這麽厲害,還這麽有魄力,說不定是他們公司新來的二把手呢。

孟雲一巴掌拍到這小子腦門上,“還想混就別瞎說!”

對方覺得委屈,他哪瞎說了?

頓了頓,孟雲頗為得意的說道:“那是我們老大的夫人,厲害吧?”

對方跟著奉承,“厲害厲害,這麽說她倆已經結婚了?”

孟雲不甚在意的回答:“沒呢,不過快了。你見過我們老大有這麽聽一個人話的時候麽,說跟著走就跟著走。”

這倒是,看來孟雲還真沒騙他。對方望著兩人離開的方向,覺得還挺不可思議,才幾個月沒見,鄭晴歌居然變化這麽大,不僅更漂亮了、更兇殘了,竟然還脫單了。

突然,對方楞了。

如果那位是鄭晴歌的夫人,而且也這麽兇殘,那等她知道這邊打起來的原因始末……

他趕緊跑到自家人那裏,對著已經暈過去的洪老大就是一頓猛拍,“臥槽,老大,醒醒、快醒醒,快逃命啊!”

作者有話要說: 開文前的大綱用完了,下個世界不知道開啥好,歡迎點單,說說你們喜歡啥題材,說不定就能中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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