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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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是深秋,卻已有了隆冬的寒意,冷,冷至徹骨。
可這冷,卻不及人心的萬分之一。
遲遲不去李文學辦公室,是因為在俊不願相信李文學與那棟房子一同化為了灰燼,他不能接受自己馬上就要擁有一家團圓的日子,卻以這樣悲劇的方式戛然而止。
尤其,是他的母親,從知道李文學身陷火海的那一刻到現在,整整三日,一句話都沒有說,一滴淚都沒有落。
好不容易陪著馬熙拉沈沈睡去,在俊又拿出李文學最後交給他的鑰匙,那天的情形又回到腦海。火海裏,李文學大喊著“在俊,快走”……
望著憔悴不堪的母親,在俊的心一點點絞在了一起。是他沒有救出母親最愛的人,是他連累了自己的生身父親。李文學的死,他逃不了幹系。
自責、悔恨、痛苦,三日來,這個堅強的年輕人不敢輕易表露出來。配合警方調查,安撫母親,維持人際,只有在暗無邊際的深夜裏,才能一個人跑到馬路上狂奔哭泣。
擁有後失去,和從未有過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感受。上天,對馬熙拉,對樸在俊,開得玩笑太大了。在他們才剛剛生出對未來的期待時,天邊的曙光熹微一點,就立刻被無盡的黑暗吞沒了。這種痛苦,早已經超越痛苦本身了。
坐在李文學辦公桌前,電腦屏幕閃著幽藍的熒光,在一個最隱秘存有密碼的文件夾裏,在俊如李文學交代的那樣輸入母親的生日,眼前立刻出現了一串長長的數字。
在俊哭了,一種貫穿筋骨的劇痛竄遍身體每一條神經,那是樸家55%的股權,而在俊明白,這股權對他來說意味著什麽。
“爸爸!爸!”鍵盤被一顆又一顆碩大的淚水擊濕,在俊捂著臉龐哭得撕心裂肺。就在三日前,他還對李文學心存嫌隙,可是那時候,李文學就已經為他打算好了以後。
“爸爸”這個本該屬於李文學的稱呼,到李文學死,他都沒能讓他親耳聽見。可是現在,在俊哭得不能自已,一遍又一遍喃喃著“爸爸,爸爸”……他錯過二十三年了,而以後,又將錯過餘下漫長的一生。
十天後,在俊以最快的速度將樸氏集團收入囊中。得知這一消息的Lena鄭簡直比樸民俊還要震驚。她翻出李文學給她安排好的節目時間和新書預約,黃粱一夢終究到了醒來的時候。她拿著馬熙拉和李文學的照片去威脅李文學的時候,反而被他套了進去。是她白白給李文學送去樸民俊一多半的股權,是她答應了李文學提出的誘人條件,是她套出樸民俊的話告訴李文學公司的漏洞……是她!
可手上的所有文件都隨著李文學的死毀於一旦,就連樸民俊也身無分文地被趕出公司,她什麽都沒有了,忙了那麽久竟一個子兒都沒有得到。沈寂,覆滅,千算萬算,還是沒有算過李文學。Lena鄭這才明白自己不過是自作聰明替別人做了嫁衣,親手把樸在俊捧到了集團會長的位置。而她,還不知道警方因為調查樸民俊縱火意外地對一年前的兇案掌握了新的線索,很快便會查到她頭上來。
至於樸泰秀,雖然他最痛恨的李文學死於大火,可那孽子竟擠下了自己的親生骨肉,不僅成功收購了整個集團,更是將樸民俊掃地出門,連二十年的手足情分也絲毫不顧。大概什麽樣的母親就有什麽樣的兒子吧,樸在俊,竟和馬熙拉如出一轍的冷血。
一夜之間從會長跌至人生谷底,又因為家裏翻天覆地的變故,一樁樁,一件件,本就不能受刺激的樸泰秀幾乎耗盡了所有心力。他又成了四十年前那個身無分文的窮小子,又成了馬熙拉腳下的爛泥,可他再也沒有精力和能力重新投機一次,歲月的燈芯像是燃到了頭,等油枯了,燈也就盡了。
樸泰秀死前最放不下的就是樸民俊,最恨的人,無疑就是馬熙拉。本就身體透支嚴重,病情又在半個月內迅速惡化,可是樸泰秀到死,他身邊都沒有一個人。馬熙拉再也沒來見過他一次,而樸民俊,在樸泰秀離世當晚喝得爛醉如泥被警察從酒吧帶走,此後,他像金賢靜一樣,再也沒有從監獄出來。
錯位的人生,都各自回到了軌道,悲的喜的,過去了,就成了風塵灰煙。樸泰秀死相很難看,雙眼瞪著,似有未了之願。沒有人知道他死前經歷了怎樣的掙紮和恐懼,可是這樣一位也曾耀武揚威的會長卻在死後連個戴孝的人都找不到。
半個月了,雖然案情已破,樸民俊被捕,可警方卻沒有在現場找到李文學留下的一絲痕跡。在俊安慰馬熙拉興許爸爸逃了出來,可是馬熙拉仍然不肯說話,像喪失了語言功能一樣,總是癡癡地,木頭似的。
樸家父子是否得到應有的報應,馬熙拉已毫不在乎,在俊將整個樸氏集團順利拿下,她也毫無感覺。她的心已經去了,隨著那個人,一同去了。這世間萬物,白雲蒼狗,任是誰,也不過是走一遭的過客。只是他先去了,在那開滿彼岸花的路上,還像以前倚在櫻花樹下等她下課一樣,約好了,就會不見不散。
夜,又深了,又是這樣深不見底的墨色。馬熙拉呆呆地坐在窗前,望著樓下的路燈出神。在俊在馬熙拉身後偷偷抹去了淚水,悄悄掩門出去了。他已經習慣了母親夜夜都坐在窗下,他知道,她是在等父親,等父親回家。
那個人,真的去了嗎,再也見不到了嗎。
馬熙拉兩眼無神,毫無意識地望著樓下的小路,那個身影,她像等了好幾個世紀,可是,她等不來他。
她沒有抱著他的遺像大哭,也沒有攥住關於他的任何身外之物大喊,她只是安靜地,一個人,把心裏那個人,一遍又一遍,重溫,反芻,像是,他就在自己身邊一樣。
她是想他,愛他,恨他,怨他。他什麽都忘了吧,就這樣一個人走了。再一次,丟了她。
可是,她忘不了啊。她還記得,他們初見的樣子,圖書館裏,他撿起她落下的書簽,還給她時,因為不小心碰到她的指尖而一再忐忑地道歉。她還記得,他們第一次正式約會,他認認真真地穿著不知從哪借來的西服,不合身的模樣她笑言一輩子都忘不了。她還記得,他們開始計劃著去臺灣,去那個明珠一樣美麗的島嶼,就算她是富家千金可以一擲萬金,他卻拼了命地打工攢錢為她安排行程。她還記得,她最愛茉莉花,他就天天跑到很遠的地方采一束給她,第二年,還送了她滿滿一罐他親手做的茉莉花茶。她還記得,他半夜三更站在自己家門口,在雨中求著母親答應他們交往。她還記得,她家破產之後是他第一時間擁住她說“別怕,有我”。她還記得,他執拗地拉起她的手從別的女人面前走過。她還記得,滿樹林的螢火蟲在他們身邊飛舞,他帶著她奮力狂奔在小路上。她還記得,他為了自己可以擋下尖刀,可以連命都舍……她還記得,她什麽都記得,可這千種萬種情愫又與誰說。
或許曾經會記錄成幾行文字,或許過往總在夢中擱淺,可時間卻是不會停的。新的時間覆蓋了舊的時間,新的記憶埋葬了舊的記憶,但那些以為封存遺忘的東西,直到夜深思索細細咀嚼時,方才明白只要發生過的,就永遠沒有忘記一說。
窗前靜靜的,沒有風吹動,馬熙拉卻像迷了眼。那一年,花開得不是最好,可是還好,她有了他。又一年,花開得好極了,像專是為了他和她。可是這一年,花開得太遲,又落得太早,她再也找不到他。
眼中不知是不是淚水,濕濕的,快要溢出來。馬熙拉恍恍惚惚的,他的眉宇就在眼前,她伸出手來,不哭,也不笑,只是伸手想去撫上他的臉。想親口問問他:這些天,你去哪兒了。
李文學,卻越來越遠,越來越遠……她看不清他的表情,最後,連眼睛也看不清了。
他總是這樣,只會戲弄她,這次,又是在玩捉迷藏麽,可那都是小孩子的把戲,李文學,怎麽能這麽幼稚。
不是說再也不分開了,不是說要娶她的,不是說會一家三口永遠在一起麽。他向來說話算話,這次憑什麽要食言呢!她不答應,他怎麽能反悔呢!
馬熙拉望著那條被路燈照得昏黃的小路,一夜,又一夜,總是沒有他的身影,他,是忘記回家的路了吧,是迷路再也找不回來了吧。
摸著自己的心口,馬熙拉沒有任何疼痛的感覺,她不會疼了,再也不會了,讓她疼的那個人,再也不在了。
李文學,那麽不會照顧自己的一個人,沒有她,要獨自怎麽過呢。說好了的,她要監督他每天按時吃飯,領帶的顏色也要她親自挑才行,她會在家做好飯菜一直等著他下班回來端上一杯熱茶,她還要陪他參加出版社年會讓所有人都喊她李夫人,她也會給他乖乖抱著再也不推開了。還有,不是還要喝鴨湯、鵝湯、烏龜湯嗎,不是要天天換著花樣的吃嗎,不是要天天親一下她才行嗎,不是還有許多個來日方長嗎。怎麽能說話不算數呢,她都記得啊。
那個人,還在她耳邊悄悄地說過:熙拉,我要給你全世界最盛大的婚禮。
她準備好了,早就準備好了,無論鉆戒好不好看,她準一口應下,可是現在,她的新郎去哪了。
李文學,騙子,混蛋,無恥!就這樣丟下她不管了!自己到處風流快活了!
李文學,為什麽不回家,難道不知道她一直在等他!她不允許他不回家,她,要去找他,要親自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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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冷,卻不及人心的萬分之一。
遲遲不去李文學辦公室,是因為在俊不願相信李文學與那棟房子一同化為了灰燼,他不能接受自己馬上就要擁有一家團圓的日子,卻以這樣悲劇的方式戛然而止。
尤其,是他的母親,從知道李文學身陷火海的那一刻到現在,整整三日,一句話都沒有說,一滴淚都沒有落。
好不容易陪著馬熙拉沈沈睡去,在俊又拿出李文學最後交給他的鑰匙,那天的情形又回到腦海。火海裏,李文學大喊著“在俊,快走”……
望著憔悴不堪的母親,在俊的心一點點絞在了一起。是他沒有救出母親最愛的人,是他連累了自己的生身父親。李文學的死,他逃不了幹系。
自責、悔恨、痛苦,三日來,這個堅強的年輕人不敢輕易表露出來。配合警方調查,安撫母親,維持人際,只有在暗無邊際的深夜裏,才能一個人跑到馬路上狂奔哭泣。
擁有後失去,和從未有過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感受。上天,對馬熙拉,對樸在俊,開得玩笑太大了。在他們才剛剛生出對未來的期待時,天邊的曙光熹微一點,就立刻被無盡的黑暗吞沒了。這種痛苦,早已經超越痛苦本身了。
坐在李文學辦公桌前,電腦屏幕閃著幽藍的熒光,在一個最隱秘存有密碼的文件夾裏,在俊如李文學交代的那樣輸入母親的生日,眼前立刻出現了一串長長的數字。
在俊哭了,一種貫穿筋骨的劇痛竄遍身體每一條神經,那是樸家55%的股權,而在俊明白,這股權對他來說意味著什麽。
“爸爸!爸!”鍵盤被一顆又一顆碩大的淚水擊濕,在俊捂著臉龐哭得撕心裂肺。就在三日前,他還對李文學心存嫌隙,可是那時候,李文學就已經為他打算好了以後。
“爸爸”這個本該屬於李文學的稱呼,到李文學死,他都沒能讓他親耳聽見。可是現在,在俊哭得不能自已,一遍又一遍喃喃著“爸爸,爸爸”……他錯過二十三年了,而以後,又將錯過餘下漫長的一生。
十天後,在俊以最快的速度將樸氏集團收入囊中。得知這一消息的Lena鄭簡直比樸民俊還要震驚。她翻出李文學給她安排好的節目時間和新書預約,黃粱一夢終究到了醒來的時候。她拿著馬熙拉和李文學的照片去威脅李文學的時候,反而被他套了進去。是她白白給李文學送去樸民俊一多半的股權,是她答應了李文學提出的誘人條件,是她套出樸民俊的話告訴李文學公司的漏洞……是她!
可手上的所有文件都隨著李文學的死毀於一旦,就連樸民俊也身無分文地被趕出公司,她什麽都沒有了,忙了那麽久竟一個子兒都沒有得到。沈寂,覆滅,千算萬算,還是沒有算過李文學。Lena鄭這才明白自己不過是自作聰明替別人做了嫁衣,親手把樸在俊捧到了集團會長的位置。而她,還不知道警方因為調查樸民俊縱火意外地對一年前的兇案掌握了新的線索,很快便會查到她頭上來。
至於樸泰秀,雖然他最痛恨的李文學死於大火,可那孽子竟擠下了自己的親生骨肉,不僅成功收購了整個集團,更是將樸民俊掃地出門,連二十年的手足情分也絲毫不顧。大概什麽樣的母親就有什麽樣的兒子吧,樸在俊,竟和馬熙拉如出一轍的冷血。
一夜之間從會長跌至人生谷底,又因為家裏翻天覆地的變故,一樁樁,一件件,本就不能受刺激的樸泰秀幾乎耗盡了所有心力。他又成了四十年前那個身無分文的窮小子,又成了馬熙拉腳下的爛泥,可他再也沒有精力和能力重新投機一次,歲月的燈芯像是燃到了頭,等油枯了,燈也就盡了。
樸泰秀死前最放不下的就是樸民俊,最恨的人,無疑就是馬熙拉。本就身體透支嚴重,病情又在半個月內迅速惡化,可是樸泰秀到死,他身邊都沒有一個人。馬熙拉再也沒來見過他一次,而樸民俊,在樸泰秀離世當晚喝得爛醉如泥被警察從酒吧帶走,此後,他像金賢靜一樣,再也沒有從監獄出來。
錯位的人生,都各自回到了軌道,悲的喜的,過去了,就成了風塵灰煙。樸泰秀死相很難看,雙眼瞪著,似有未了之願。沒有人知道他死前經歷了怎樣的掙紮和恐懼,可是這樣一位也曾耀武揚威的會長卻在死後連個戴孝的人都找不到。
半個月了,雖然案情已破,樸民俊被捕,可警方卻沒有在現場找到李文學留下的一絲痕跡。在俊安慰馬熙拉興許爸爸逃了出來,可是馬熙拉仍然不肯說話,像喪失了語言功能一樣,總是癡癡地,木頭似的。
樸家父子是否得到應有的報應,馬熙拉已毫不在乎,在俊將整個樸氏集團順利拿下,她也毫無感覺。她的心已經去了,隨著那個人,一同去了。這世間萬物,白雲蒼狗,任是誰,也不過是走一遭的過客。只是他先去了,在那開滿彼岸花的路上,還像以前倚在櫻花樹下等她下課一樣,約好了,就會不見不散。
夜,又深了,又是這樣深不見底的墨色。馬熙拉呆呆地坐在窗前,望著樓下的路燈出神。在俊在馬熙拉身後偷偷抹去了淚水,悄悄掩門出去了。他已經習慣了母親夜夜都坐在窗下,他知道,她是在等父親,等父親回家。
那個人,真的去了嗎,再也見不到了嗎。
馬熙拉兩眼無神,毫無意識地望著樓下的小路,那個身影,她像等了好幾個世紀,可是,她等不來他。
她沒有抱著他的遺像大哭,也沒有攥住關於他的任何身外之物大喊,她只是安靜地,一個人,把心裏那個人,一遍又一遍,重溫,反芻,像是,他就在自己身邊一樣。
她是想他,愛他,恨他,怨他。他什麽都忘了吧,就這樣一個人走了。再一次,丟了她。
可是,她忘不了啊。她還記得,他們初見的樣子,圖書館裏,他撿起她落下的書簽,還給她時,因為不小心碰到她的指尖而一再忐忑地道歉。她還記得,他們第一次正式約會,他認認真真地穿著不知從哪借來的西服,不合身的模樣她笑言一輩子都忘不了。她還記得,他們開始計劃著去臺灣,去那個明珠一樣美麗的島嶼,就算她是富家千金可以一擲萬金,他卻拼了命地打工攢錢為她安排行程。她還記得,她最愛茉莉花,他就天天跑到很遠的地方采一束給她,第二年,還送了她滿滿一罐他親手做的茉莉花茶。她還記得,他半夜三更站在自己家門口,在雨中求著母親答應他們交往。她還記得,她家破產之後是他第一時間擁住她說“別怕,有我”。她還記得,他執拗地拉起她的手從別的女人面前走過。她還記得,滿樹林的螢火蟲在他們身邊飛舞,他帶著她奮力狂奔在小路上。她還記得,他為了自己可以擋下尖刀,可以連命都舍……她還記得,她什麽都記得,可這千種萬種情愫又與誰說。
或許曾經會記錄成幾行文字,或許過往總在夢中擱淺,可時間卻是不會停的。新的時間覆蓋了舊的時間,新的記憶埋葬了舊的記憶,但那些以為封存遺忘的東西,直到夜深思索細細咀嚼時,方才明白只要發生過的,就永遠沒有忘記一說。
窗前靜靜的,沒有風吹動,馬熙拉卻像迷了眼。那一年,花開得不是最好,可是還好,她有了他。又一年,花開得好極了,像專是為了他和她。可是這一年,花開得太遲,又落得太早,她再也找不到他。
眼中不知是不是淚水,濕濕的,快要溢出來。馬熙拉恍恍惚惚的,他的眉宇就在眼前,她伸出手來,不哭,也不笑,只是伸手想去撫上他的臉。想親口問問他:這些天,你去哪兒了。
李文學,卻越來越遠,越來越遠……她看不清他的表情,最後,連眼睛也看不清了。
他總是這樣,只會戲弄她,這次,又是在玩捉迷藏麽,可那都是小孩子的把戲,李文學,怎麽能這麽幼稚。
不是說再也不分開了,不是說要娶她的,不是說會一家三口永遠在一起麽。他向來說話算話,這次憑什麽要食言呢!她不答應,他怎麽能反悔呢!
馬熙拉望著那條被路燈照得昏黃的小路,一夜,又一夜,總是沒有他的身影,他,是忘記回家的路了吧,是迷路再也找不回來了吧。
摸著自己的心口,馬熙拉沒有任何疼痛的感覺,她不會疼了,再也不會了,讓她疼的那個人,再也不在了。
李文學,那麽不會照顧自己的一個人,沒有她,要獨自怎麽過呢。說好了的,她要監督他每天按時吃飯,領帶的顏色也要她親自挑才行,她會在家做好飯菜一直等著他下班回來端上一杯熱茶,她還要陪他參加出版社年會讓所有人都喊她李夫人,她也會給他乖乖抱著再也不推開了。還有,不是還要喝鴨湯、鵝湯、烏龜湯嗎,不是要天天換著花樣的吃嗎,不是要天天親一下她才行嗎,不是還有許多個來日方長嗎。怎麽能說話不算數呢,她都記得啊。
那個人,還在她耳邊悄悄地說過:熙拉,我要給你全世界最盛大的婚禮。
她準備好了,早就準備好了,無論鉆戒好不好看,她準一口應下,可是現在,她的新郎去哪了。
李文學,騙子,混蛋,無恥!就這樣丟下她不管了!自己到處風流快活了!
李文學,為什麽不回家,難道不知道她一直在等他!她不允許他不回家,她,要去找他,要親自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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