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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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頌最初的認知裏,蔣文端此人,長的好看又聰明,比那些胸大無腦的女孩子好了不知多少,拋卻家庭因素不論,蔣文端的確是那個時候他能想到的最配得上周自南的姑娘。
他第一次見到她,是在周自南大一的暑假,他從帝都千裏迢迢趕去山城,夏天的山城熱的像蒸籠,他在機場看見周自南穿著大短褲趿拉著人字拖在等他,一邊等還一邊跟身邊的女孩子調情。
他有些哭笑不得,這個鬼樣子,是真心來接人的嗎?
也許他的目光太有穿透力,周自南猛地擡頭,看見是他,立馬就迎了過來,“阿頌你來啦!”
他拉了拉女孩子的手,“哎,這是我發小明頌,你叫他阿頌就行。”
又對明頌道:“我女朋友,蔣文端。”
明頌見他笑容滿面,語氣也飛揚愉悅,顯見是過得十分好,已經走出了當初和家裏頂著幹的時候的陰霾。
他再看蔣文端,年輕的女孩子素面朝天,眼睛大大的,直發,穿著白色的雪紡裙,清清淡淡的十分清純的模樣。
周自南問他:“我爸怎麽樣?不發火了吧?”
周自南可以來讀法律,是偷偷改了志願的,等到錄取通知書都寄到家裏了,家人才發現他做了什麽,周叔當時就氣得揍了他一頓,一邊揍一邊罵:“為什麽要騙人?男子漢大丈夫,只會當面一套背後一套,行事不能光明磊落,你還能做成什麽?”
周自南任由他打,打完了他才說:“我就是不想去讀軍校,誰愛去誰去,我的人生憑什麽讓你們來操縱!”
後來爺爺松了口,再每人說過他什麽,可是周叔自那之後就很不高興,整天對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到底還是有一口氣沒有消下去。
明頌聽他這麽問,就笑了起來,“怎麽,臉好了疼也忘了?一年沒回去,連電話也不打給他?那是你爸,他再生你氣,還能不原諒你啊?”
“我這不是不敢麽……”周自南聽著明頌的責怪,有些訕訕的。
“父子哪有隔夜仇,我當時……老爺子不也就那樣……”明頌頓了頓,繼續道:“你臉皮什麽時候變得那麽薄了……”
“是是是,十一的時候我立馬滾回去負荊請罪!”周自南聽著他的話,忙不疊的點頭保證道。
晚上他們吃飯的時候周自南沒帶蔣文端,明頌問他:“你跟那……蔣文端,怎麽認識的?”
“社團啊,民樂社的古箏演奏,藝術團和民樂社有合作演出嘛,一來二去的就認識了唄。”周自南喝一口冰鎮啤酒,有些口齒不清的模糊的解釋,彼時的周自南還在混跡於藝術團,不過是會彈個吉他罷了。
明頌皺了皺眉,“你不能吞了再說話?教養呢?”
周自南翻了個白眼,“這又不是什麽社交場合,那麽在意做什麽,開心就好啦!”
“你告訴過蔣文端你的家庭背景麽?”明頌突然問了一句。
他和周自南還有林琛三個人一起長大,三個人有著不同的性情,他年少老成,看東西總是先帶了三分懷疑和審視。
反觀周自南和林琛,一個是聽話但偶爾爆發,一個是調皮搗蛋但其實很聽話,似乎是南轅北轍,但都有個共通點,要是相信一個人就會毫不保留的相信,全無應有的戒心。
明頌時常會想,他們這樣的赤子之心可以保留到幾時,他們生活在那樣的圈子裏,耳濡目染都是坊間不得而知的“大黑幕”,他們怎麽會還如此“單純”?
周自南卻皺了皺眉,“沒說什麽啊,她問過,我就說我爸是公務員,我媽是老師,說那麽詳細做什麽,搞特殊啊?”
明頌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才剛想完他對人無保留,他就推翻了自己的想法,看來他也還是成熟了不少,“沒錯啊……”
之後周自南十一的時候回了家,事情都已經過去,彼時林琛在讀高二,聽說他交了女朋友,非要去見見,元旦的時候就真的跑去了,回來之後對蔣文端讚譽有加,搞得大院兒裏幾乎人盡皆知。
長輩們都樂見其成,甚至還跟周自南說等畢業了就把婚給結了吧,明頌當時還不大相信他們真的能到那個時候,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連林琛也上了大學,他也畢業了,周自南還是和蔣文端在一起,明頌也就信了,一門心思等著給個大紅包。
明頌沒想到會有意外,就像煮熟了的鴨子也能飛一樣讓他驚愕。
那時周自南的大堂哥掌管著家裏的企業,有個認識的美國人,他們都叫他山姆,他是做餐飲的,很喜歡中國文化,周自南因為堂兄的關系和他有些來往,一來二去的就和這個比他大了十幾歲的美國男人混熟了。
山姆聽他說山城風光優美又出美女,頓時十分心動,很快就行動了,這是山姆和蔣文端的第一次碰面。
明頌後來才聽說在周自南沒空陪伴蔣文端的時候,都是山姆流連在她的身邊,他的風趣幽默和上流社會的優雅征服了這個年輕的女孩子。
那個時候周自南已經大四,他把大把的時間花在了師兄的律所,努力的想要實現自己那個“司法和民主”的夢想,難免就忽略和女友和朋友之間越來越暧昧的氣氛。
他是怎麽把蔣文端和山姆抓/奸在床的,明頌並不知道,當時沒有問,事後也不敢問。他只知道當他連夜飛到山城見到周自南的時候,周自南正和蔣文端在拉拉扯扯。
他站在他們的身後,看見周自南低著頭不言不語,蔣文端握住他的手腕淒淒哀求他的原諒,“我不是故意的,只是你那麽久都找過我了……我是被他騙的……你原諒我……”
那個模樣要多可憐就有多可憐,哭得梨花帶雨的,明頌卻深深地感到了一陣惡寒,只覺得那張漂亮的臉真是難看到了極致。
她的每句話都在為自己辯護,錯的是周自南,因為他沒有陪他,錯的是山姆,因為他把他騙上了床。
沒有一句在檢討自己的所作所為,明頌當時想,她恐怕連周自南在忙著什麽都不知道,滿腦子都是風花雪月去了。
大四畢業,周自南回了H市,進了律所,開始打拼事業,最初的艱難和難堪過去之後,漸入佳境,收入有了,房子也有了,他長成了很多父母口中的“別人家的孩子”,可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明頌再也沒見他像剛和蔣文端在一起時的那個周自南。
蔣文端跟著山姆去了美國,山姆再也沒有出現在他們的面前過,明頌不難查出,他的集團的市場份額被嚴重擠壓,只剩下茍延殘喘的份,誰做的,明頌想都不用去想就能知道。
可是這並不能消彌曾經的親密愛人的背叛帶給他的傷害,明頌記得剛回到H市的周自南,消沈、頹廢,看不出一絲曾經意氣風發的樣子。
那一段時間,周自南學會了酗酒和抽煙,沈迷於夜店裏燈紅酒綠的頹靡,誰都沒辦法勸他回頭,老爺子甚至都拿拐杖狠狠地打過他一頓,在床上躺了幾天後,他又恢覆了那個樣子。
後來某天,他在房間裏睡了一天一夜之後,突然就變了個人,刮幹凈胡子渣,理了發,然後他說:“我要去上班了。”
大家都無比驚愕,似乎是這時才想起,他還是個法學專業畢業的高材生,畢業之前就已經過了司考,業已考到了律師執照。
從那天起,周自南把自己丟進了工作,整日整夜的熬夜,突然有一天,周父有個同事跟他說:“老周啊,你家小兒子,現在做的很不錯啊!”
大家這時才發現周自南已經靠著自己闖出了一片天,家裏人多欣喜,簡直像是見到了浪子回頭一樣。
可是明頌卻發現,他的笑容再也不會輕易到達眼底,漸漸的就有種被他掩蓋著的冷淡偶爾露出來。
直到後來顏舒桐的出現。
周自南要把她帶到芙蓉山莊去,是連蔣文端都沒去過的地方,還鄭重其事的把她介紹給自己。
明頌看著他溫和的笑意平鋪在眼底,歲月已經抹去了他年少時尖銳的棱角,也抹去了他當年的憤怒和不甘,當初的少年已經成長成了一個可以為別人遮風擋雨的男人。
曾經他把青春的周自南留給了蔣文端,如今他要把另一個更成熟的周自南留給顏舒桐。
明頌對於顏舒桐,如是評價道:“她是周自南的另一半圓。”
大概周自南都不知道自己有隱藏著的強勢和支配欲,明頌卻看的分明,顏舒桐沒有野心,安於現狀,但是又不過分好奇,他覺得他們合該在一起。
可是他沒想到蔣文端會突然回來。
更沒想到顏舒桐和周自南會爆發這一場看上去曠日持久的冷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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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第一次見到她,是在周自南大一的暑假,他從帝都千裏迢迢趕去山城,夏天的山城熱的像蒸籠,他在機場看見周自南穿著大短褲趿拉著人字拖在等他,一邊等還一邊跟身邊的女孩子調情。
他有些哭笑不得,這個鬼樣子,是真心來接人的嗎?
也許他的目光太有穿透力,周自南猛地擡頭,看見是他,立馬就迎了過來,“阿頌你來啦!”
他拉了拉女孩子的手,“哎,這是我發小明頌,你叫他阿頌就行。”
又對明頌道:“我女朋友,蔣文端。”
明頌見他笑容滿面,語氣也飛揚愉悅,顯見是過得十分好,已經走出了當初和家裏頂著幹的時候的陰霾。
他再看蔣文端,年輕的女孩子素面朝天,眼睛大大的,直發,穿著白色的雪紡裙,清清淡淡的十分清純的模樣。
周自南問他:“我爸怎麽樣?不發火了吧?”
周自南可以來讀法律,是偷偷改了志願的,等到錄取通知書都寄到家裏了,家人才發現他做了什麽,周叔當時就氣得揍了他一頓,一邊揍一邊罵:“為什麽要騙人?男子漢大丈夫,只會當面一套背後一套,行事不能光明磊落,你還能做成什麽?”
周自南任由他打,打完了他才說:“我就是不想去讀軍校,誰愛去誰去,我的人生憑什麽讓你們來操縱!”
後來爺爺松了口,再每人說過他什麽,可是周叔自那之後就很不高興,整天對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到底還是有一口氣沒有消下去。
明頌聽他這麽問,就笑了起來,“怎麽,臉好了疼也忘了?一年沒回去,連電話也不打給他?那是你爸,他再生你氣,還能不原諒你啊?”
“我這不是不敢麽……”周自南聽著明頌的責怪,有些訕訕的。
“父子哪有隔夜仇,我當時……老爺子不也就那樣……”明頌頓了頓,繼續道:“你臉皮什麽時候變得那麽薄了……”
“是是是,十一的時候我立馬滾回去負荊請罪!”周自南聽著他的話,忙不疊的點頭保證道。
晚上他們吃飯的時候周自南沒帶蔣文端,明頌問他:“你跟那……蔣文端,怎麽認識的?”
“社團啊,民樂社的古箏演奏,藝術團和民樂社有合作演出嘛,一來二去的就認識了唄。”周自南喝一口冰鎮啤酒,有些口齒不清的模糊的解釋,彼時的周自南還在混跡於藝術團,不過是會彈個吉他罷了。
明頌皺了皺眉,“你不能吞了再說話?教養呢?”
周自南翻了個白眼,“這又不是什麽社交場合,那麽在意做什麽,開心就好啦!”
“你告訴過蔣文端你的家庭背景麽?”明頌突然問了一句。
他和周自南還有林琛三個人一起長大,三個人有著不同的性情,他年少老成,看東西總是先帶了三分懷疑和審視。
反觀周自南和林琛,一個是聽話但偶爾爆發,一個是調皮搗蛋但其實很聽話,似乎是南轅北轍,但都有個共通點,要是相信一個人就會毫不保留的相信,全無應有的戒心。
明頌時常會想,他們這樣的赤子之心可以保留到幾時,他們生活在那樣的圈子裏,耳濡目染都是坊間不得而知的“大黑幕”,他們怎麽會還如此“單純”?
周自南卻皺了皺眉,“沒說什麽啊,她問過,我就說我爸是公務員,我媽是老師,說那麽詳細做什麽,搞特殊啊?”
明頌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才剛想完他對人無保留,他就推翻了自己的想法,看來他也還是成熟了不少,“沒錯啊……”
之後周自南十一的時候回了家,事情都已經過去,彼時林琛在讀高二,聽說他交了女朋友,非要去見見,元旦的時候就真的跑去了,回來之後對蔣文端讚譽有加,搞得大院兒裏幾乎人盡皆知。
長輩們都樂見其成,甚至還跟周自南說等畢業了就把婚給結了吧,明頌當時還不大相信他們真的能到那個時候,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連林琛也上了大學,他也畢業了,周自南還是和蔣文端在一起,明頌也就信了,一門心思等著給個大紅包。
明頌沒想到會有意外,就像煮熟了的鴨子也能飛一樣讓他驚愕。
那時周自南的大堂哥掌管著家裏的企業,有個認識的美國人,他們都叫他山姆,他是做餐飲的,很喜歡中國文化,周自南因為堂兄的關系和他有些來往,一來二去的就和這個比他大了十幾歲的美國男人混熟了。
山姆聽他說山城風光優美又出美女,頓時十分心動,很快就行動了,這是山姆和蔣文端的第一次碰面。
明頌後來才聽說在周自南沒空陪伴蔣文端的時候,都是山姆流連在她的身邊,他的風趣幽默和上流社會的優雅征服了這個年輕的女孩子。
那個時候周自南已經大四,他把大把的時間花在了師兄的律所,努力的想要實現自己那個“司法和民主”的夢想,難免就忽略和女友和朋友之間越來越暧昧的氣氛。
他是怎麽把蔣文端和山姆抓/奸在床的,明頌並不知道,當時沒有問,事後也不敢問。他只知道當他連夜飛到山城見到周自南的時候,周自南正和蔣文端在拉拉扯扯。
他站在他們的身後,看見周自南低著頭不言不語,蔣文端握住他的手腕淒淒哀求他的原諒,“我不是故意的,只是你那麽久都找過我了……我是被他騙的……你原諒我……”
那個模樣要多可憐就有多可憐,哭得梨花帶雨的,明頌卻深深地感到了一陣惡寒,只覺得那張漂亮的臉真是難看到了極致。
她的每句話都在為自己辯護,錯的是周自南,因為他沒有陪他,錯的是山姆,因為他把他騙上了床。
沒有一句在檢討自己的所作所為,明頌當時想,她恐怕連周自南在忙著什麽都不知道,滿腦子都是風花雪月去了。
大四畢業,周自南回了H市,進了律所,開始打拼事業,最初的艱難和難堪過去之後,漸入佳境,收入有了,房子也有了,他長成了很多父母口中的“別人家的孩子”,可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明頌再也沒見他像剛和蔣文端在一起時的那個周自南。
蔣文端跟著山姆去了美國,山姆再也沒有出現在他們的面前過,明頌不難查出,他的集團的市場份額被嚴重擠壓,只剩下茍延殘喘的份,誰做的,明頌想都不用去想就能知道。
可是這並不能消彌曾經的親密愛人的背叛帶給他的傷害,明頌記得剛回到H市的周自南,消沈、頹廢,看不出一絲曾經意氣風發的樣子。
那一段時間,周自南學會了酗酒和抽煙,沈迷於夜店裏燈紅酒綠的頹靡,誰都沒辦法勸他回頭,老爺子甚至都拿拐杖狠狠地打過他一頓,在床上躺了幾天後,他又恢覆了那個樣子。
後來某天,他在房間裏睡了一天一夜之後,突然就變了個人,刮幹凈胡子渣,理了發,然後他說:“我要去上班了。”
大家都無比驚愕,似乎是這時才想起,他還是個法學專業畢業的高材生,畢業之前就已經過了司考,業已考到了律師執照。
從那天起,周自南把自己丟進了工作,整日整夜的熬夜,突然有一天,周父有個同事跟他說:“老周啊,你家小兒子,現在做的很不錯啊!”
大家這時才發現周自南已經靠著自己闖出了一片天,家裏人多欣喜,簡直像是見到了浪子回頭一樣。
可是明頌卻發現,他的笑容再也不會輕易到達眼底,漸漸的就有種被他掩蓋著的冷淡偶爾露出來。
直到後來顏舒桐的出現。
周自南要把她帶到芙蓉山莊去,是連蔣文端都沒去過的地方,還鄭重其事的把她介紹給自己。
明頌看著他溫和的笑意平鋪在眼底,歲月已經抹去了他年少時尖銳的棱角,也抹去了他當年的憤怒和不甘,當初的少年已經成長成了一個可以為別人遮風擋雨的男人。
曾經他把青春的周自南留給了蔣文端,如今他要把另一個更成熟的周自南留給顏舒桐。
明頌對於顏舒桐,如是評價道:“她是周自南的另一半圓。”
大概周自南都不知道自己有隱藏著的強勢和支配欲,明頌卻看的分明,顏舒桐沒有野心,安於現狀,但是又不過分好奇,他覺得他們合該在一起。
可是他沒想到蔣文端會突然回來。
更沒想到顏舒桐和周自南會爆發這一場看上去曠日持久的冷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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