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約會,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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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斯與汪大東決鬥事件一周後,八點三十分,大清早的,街道上相當的清靜,老人拉著小狗從身邊走過,行人從早餐店裏出來,學生正在上學的路上,這樣的閑適生活其實很愜意。

我還沒有在黑貓酒店或其他任何地方見過雷克斯。

最最困擾我的,是大小姐說的那句話——我會陪你睡。而她確實做到了,上學下課,吃飯睡覺,除了上廁所洗澡,她無處不在,我就像她的孩子一般,天天接受著她的無間斷保護。

但我,對她隱瞞了所有,所有我知道的。

如果不是今天偷偷早起先出了門,我估計還得看著大小姐聖母一般的光環嚼自己罪惡的嘴唇。

就在五分鐘前,我收到了隱藏號碼的短信,是狄雅士的短信。那個消失在我生活中有些日子的人,在我最討厭他的時候,發來了短信:下午兩點老地方。

老地方……狄雅士的腦子絕對是秀逗了,老地方是什麽鬼地方?估計是讓我去修行,但是那座小山上的小木屋早被我燒了,還稱得上是老地方嗎?

不對,那座小木屋不在了,大小姐說過,火災現場沒有火源。

停下腳步,低頭,掏出手機,除了問他,我還能做什麽?什麽都不能。“劈裏啪啦”地敲完手機鍵盤,手機屏幕立刻顯示著“已發送”:老地方是哪裏。

“你怎麽會在這裏?”這個聲音在我的大腦系統裏是個再熟悉不過的地方了,我擡起頭看著從便利店出來的雷克斯,穿著黑色的衣服、牛仔褲,而且沒有佩戴眼鏡,此刻的平靜面容透著幾分休閑意味,倒是帥氣不少。

我回答:“上學。”

“嗡”的手機震動聲打斷了雷克斯半張的嘴,我的視線也轉向了手機屏幕:山。

真是有夠簡短的。所以已經不需要小木屋作為修行棲息地了麽?

雷克斯開口說著讓我容易浮想翩翩的話:“你有約會?”

“你想幹什麽?”我睜著懷疑又興奮的大眼睛,後退了幾步。想要約我嗎?可是我要上學,下午還得去應付狄雅士。

雷克斯靠近過來,臉上拉出了一抹壞笑:“想約你。”

熱血攻心之後,湧上了大腦,於是我的五官以及臉頰都是燙的,燙得我都要懷疑自己在冒煙了。我強壓住激動之情:“去哪?什麽時候?”

雷克斯突然收起了那抹壞笑,臉上只剩下疑惑:“不對啊,你不是很清高的嗎?怎麽變得這麽水性楊花?”

“水性楊花……”我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即使是誇張說法也不至於吧?但他這番話倒是抽痛了我的小心靈,對啊,我什麽時候變得這麽……這麽花癡?正常來說,不是應該別過頭說一句“去你的”嗎?

“行了,就借你一個上午。”雷克斯突然拉起我的手往芭樂高中的反方向去,“別發呆了!”

拉手。他在拉著我的手。

是因為正在小跑中嗎?心跳又快得讓我喘不過氣來,我只好大口大口的呼吸,好似我平常游泳換氣一樣,每回都用力換氣,但只會變得更加疲累。

“就是這了。”幸好路不是很遠,雷克斯帶著我到了河堤旁,臉上洋溢著輕松,隨意找了個河堤空隙,拉著我走了過去,“從這個地方看出去是不是很美?”

從這個只有兩個人身的空隙往外看,是一片汪汪江水,水的顏色與天空的顏色一樣,灰蒙蒙的。城市的天空不能滿足我的喜愛,但江水還是能夠扣住我的心緒的,畢竟岸邊有著些些綠草增添了亮色。說來,這片江水倒是寬闊,視線到達對岸時看見的高樓就只成了手指般細小。

看著身旁面容陽光不少的雷克斯,我好奇問道:“你經常到這裏來?”

“不開心的時候,”他臉上的色彩頓時黯淡下來,“到這裏來會覺得心情好很多。”

但是我不懂,為什麽他要放棄寬闊的視線而選擇這個狹隘的角落,明明只需要往上爬就可以了。我相信,從高處看去,眼睛裏的江水將會更加寬廣,心情才會更加愉悅吧!

我得試試看。

我用左手扶著河堤凸起的部分,剛想抽起右手,才發現,他還緊緊地拉著我的手。霎時間,我們的臉都僵住了,尷尬了,他的臉微微泛紅,我的臉滾滾發燙。下一刻,他松開了手:“你……你要做什麽?”

我別過臉去,將右手作為支撐,撐在河堤上,借力蹬腳,簡簡單單地就站上了河堤:“我想看看從這個角度望出去是什麽樣的。”

他沒有回答。我只好接著說:“你要上來嗎?”

“不。”我回過頭看他,他說,“我怕上去之後我會變得更貪婪。”

他轉過身去走到石椅邊坐下,不說一句話。

貪婪。我轉過頭看向大江,江水緩緩流動,微風拂過,水面有著片片漣漪,站在這裏能吹得到風,聽得見水流聲,能看見小鳥飛過,能目睹楊柳迎風飛舞,寬廣的江面盡收眼底。但是,沒有興奮感。

這道江不及大海的寬闊,當我能將周圍一切收盡眼中時,江反倒顯得渺小,但是,當我站在狹隘的縫隙裏往外看,不能將一切看盡,反而覺得它寬廣。

我們會感嘆大海的海納百川,但我們很少感嘆江流的細水流長,因為我們貪婪。我們要想得到視覺的沖擊,就去往海邊,我們要想得到心靈的平靜,就去往江邊。但以雷克斯、我這樣的年紀,血氣方剛的青年,追求的絕不會是經歷了歲月滄桑的人們所要求的平靜。

我從河堤上下來,走到雷克斯身邊,只是看著河堤,小小聲對自己說:“那以後就在縫隙裏看好了。”

“你說什麽?”雷克斯看著我。

“沒事。”我沒有看著他,只是回答。

幾乎是在瞬間,雷克斯一把拉住了我的右手,一使勁將我往他的懷裏拉去,我的屁股也順應坐在他的大腿上,他的左手拉著我的右手放在我的腰間,右手環著我的背:“你該不會對我有什麽非分之想吧?”

這一次不僅僅是臉發燙了,耳朵也發燙,全身都在發燙,如無意外,估計全身都是紅彤彤的,好似煮熟的鴨子。我結結巴巴地說:“你……你才有非分之想!”

他狐疑的目光似乎不是落在我的臉上,一絲不解流露在他眉目之間,他的那只潛藏在我身後的手突然間抽起我頸邊的項鏈:“這是什麽?”

經過這麽一下,被我藏在衣服裏的銀戒指也隨著這一下暴露在陽光之下,我下意識地掙脫了他的左手,用獲得自由的右手抓住了戒指,緊緊捂著。他加重了右手的力量,緊緊扣住我的腰,隨即用左手跟我爭奪戒指:“這是什麽?”

“吊墜。”我回答,攥緊了戒指。

他的臉因著急而變得通紅,急切的目光更加深了我的猜測,他很在意這枚戒指:“這明明是戒指!給我看看!”

我立馬松開手,雙手用力推開他,趁機逃離的的懷抱,又趕緊用手捂緊了戒指:“還說你沒對我有非分之想?”

雷克斯沒有怒吼、沒有吶喊,更不會有啜泣,他鎮靜下來,深呼吸後擡起頭看著我,只是靜靜地看著,那種渴望的目光敲醒了我沈睡的記憶,剎那間,混亂的思緒似乎越來越清晰。

鏡子,雷克斯的名字,雷克斯小時候的照片,雷克斯此時的著急。

對啊,是雷克斯啊,是我要找的那個。

我擡起眼看他,或許是我的錯覺,他的目光一直沒有看向別的地方,只是盯著我看,隱隱約約間映出了紅色的血絲。我看著他,自己的喉嚨、鼻尖也是酸澀的。

我想起了一句出自柳永《雨霖鈴》的詩句,“執手相看淚眼,竟無語凝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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