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21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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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難過到死還嘴硬。在落地的第一天,她就發短信給他報平安,她打電話給他,發郵件給他,一廂情願地走到哪裏都讓他知道。可他從不接電話,從不回郵件。六個月的時間,六個月,他完全不理她,當她不存在。

“想想看,比起這幾年的時間,六個月不過是漫長時間中的一個點,微不足道。”

可如果在她最需要他的時候他不在,那以後他也都不用在了。

她漸漸走了出來,說服自己不再作繭自縛。

怡風在落地窗放進的萬頃陽光中,眨著圓圓的大眼睛,像極了那些可愛的晴天娃娃。陽光照進黑夜,她想自己永遠不會忘,珍貴的東西破碎後,他們小心翼翼去重建的步伐。嗯,至少她是小心翼翼了,而他只不過是在某一天做了決定,然後,若無其事地來找她,就像一切都沒有發生過。

你能相信嗎?在那樣難堪的場面之後,在一句Entry authority revoked之後,這個人,可以就這樣地若無其事地出現了。好像他一閉眼,再一睜眼,亂七八糟的事就全都被抹掉了一樣。他得是多孩子氣的男人,才能把自己當成了時光之主,坐在他的灣流上,從從容容地跨越日界線,回覆到那之前的樣子。

六個月後,巴黎黃昏中學校底樓的大廳外,夕陽肆無忌憚地搔首弄姿。

湯毅凡,站在那裏。

如果用古人的話來說,他大抵可以稱得上是貌比潘安什麽的。但她可不敢被美色迷惑而貿然地走過去。如果他是來尋仇的,她要留出可以跑路的距離。

他見她凍在原地,撓撓頭:“剛在你們圖書館裏看見一個中國女孩,特用功,那眼睛整整仨小時沒離開過書本。你啊,也不跟人家學學。”

他說的那個中國女孩,是不是虞雪呢?

後來她多少次回想,都覺得這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17

他們的重逢,回憶起來好像在昨天。

她無數次想象重逢時的場景,都是各種尷尬、慘烈或者涕淚交流,要麽他冷冷地嘲諷她,用冷臉來逼迫她先道歉;要麽趕上他的“貓一日”,他會安慰她,表示自己已經原諒了她,這麽多年的感情他還是念的,還是拿她當自己最好的朋友。這都是她清醒時想到過的景象,而在她的夢裏,還有些別的東西,那些東西讓她醒來就為自己感到害臊。

總而言之,無論是清醒時還是在夢中,都不是像現在這樣。和過去二十年中的任何一次碰面一樣,不像吵架冷戰六個月的和好,而像是他只是去轉角的小天使給她買了一個雙球冰激淩,還是覆盆子和芒果味的。就好像,他只從她的生命中走開了半個小時,而不是半年的時間。他拿著冰激淩回來找她,塞給她紙巾,鄙視地說,別又滴在衣服上,送給您的好東西都被您給糟蹋盡了。

她是該覺得這是好事嗎?她只知道,現在喉嚨幹燥,說不出話,還真很想吃個冰激淩。

“走走走,那邊拐彎就一小天使。我請你。”

比誰看得開是吧,她就不信還能輸給他。

“什麽時候到的?現在住哪兒?”

“今天早晨,阿泰內廣場。”

“那咱倆是鄰居。”

“廢話,必須的啊。”

“喲,這我得問問。”她用小勺一下一下地挖著那倒黴的冰激淩,“您說給我聽聽,什麽叫必須的啊?”

這次,她很想把話說下去。

他聽這一句狠問,眼神縮回去幾寸,不再觸及有她的區域。海潮退下,你就看得清沙灘上面的溝壑縱生,還有穿進去的尖物與貝殼。她馬上就後悔了,悔得要掉下了眼淚。他是那麽脆弱的一個人,她何必欺負他呢?冰激淩被小勺挖到底,摩擦發出刺耳的聲響。她手忙腳亂地將洞填平,希望自己從未挖過。

最後,他緩過來了,語氣故意很輕松:“住哪兒不是住。”

你看,他依然是不會說下去的。她繼續問嗎,可她怎麽敢。

然後,她就在他看得見的地方,真把冰激淩滴裙子上了,絕對是不小心。

“你怎麽進我學校裏面的?接待的大媽讓您進來的?”

“那哪能啊,這兒可沒人認識我是誰。”湯毅凡瞇眼掃描著她身上的衣服,確定不是他的資產,才沒追究,只遞過去幾張面巾紙,“我說我探親。”

“喲,這我又得問問,誰是您的‘親’啊?”

她等著那個會讓她很受用的答案。

“我就指了一下圖書館裏的那個姑娘,然後我給了她一個求助的眼神,人家就出來了,特配合,沒拆穿我。”

得,她等岔了,這混蛋。

給我打個電話會死嗎?用得著“親”到別人頭上去?她這次是真不爽了,沒胃口再吃,拉長臉直接站起來就往外走。

他這才急了,趕快跟上來,拉住她的胳膊:“怎麽了?大冷天在外面站了三個小時,眼看要天黑了還不許我進去嗎?”

“那您三個小時一直盯著人家姑娘看,是吧?您還覺得人家學習特用功哪,嘿!”

他捶胸頓足,對天發誓,絕對沒有。她繼續往死裏瞪他,不說話。這時天黑了,兩人在車水馬龍的街頭散步,她停了下來,擡頭看他。旁邊的白胡子流浪藝人抱著薩克斯風,吹的正是那首Sealed with a kiss,以吻封緘。那一秒,她特別希望他低頭吻她。如果真的不能說下去,那吻她就可以了。為了配合他,她甚至可以把眼睛閉上。

嗯,就這麽辦。

結果她剛把眼睛閉上零點零一毫米,就感覺到胳膊被他一拽,將她拽離了原處。

那會兒她頭腦一空,還以為他終於想起來了六個月前的仇,終於下手把她推到馬路中間去餵汽車。那樣的話,她會主動地死得很徹底,絕不留戀人間,然後在升天後先去找他母親大人,磕頭認錯。可她還好好地活著,這廝只是把她推到內側去了。

一輛車將將蹭著他的衣袖,飛馳而過。

睜眼,他神態特淡定,好像根本沒看見她死皮賴臉的暗示。

“您過馬路能不能看看車?”

[男人這種動物,你可不知道他們可以有多遲鈍。]

尷尬,尷尬,她氣得想拿手裏的包包抽他,但當然她沒有抽。不是她不忍心,而是那樣就暴露了她的沮喪。但後來她一路冷臉,他還是看出來了。這下湯少又摸不著頭腦了,他眨巴著眼睛盯著她看,想摸一摸她,她卻躲開了。他“喲”了一聲,這回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了。他小心翼翼地保持三十厘米的距離跟著她,憋了一會兒終於憋不住了,問:“又怎麽了?我不是怕您讓車給撞了嘛?”

“起開,別煩我!”

“……不是,你讓我死個明白啊。”

“自己想。”

“……那我還是不想了。不管怎麽回事,算我錯了還不成嗎?”

如果有人編一本女孩子最討厭聽到的話的集錦,那麽“算我錯了還不成嗎”這句話絕對在其中,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如果湯毅凡在那個時候,對他們之間的關系,有她一半的迷惑,她也覺得不枉自己那若隱若現的、貌似的、好像以前也曾朦朧有過的、如今又死灰覆燃的,單戀。但他是真的遲鈍,真的,沒有一星半點兒的迷惑,真是遲鈍。

在那之後,他每個月都飛來陪她兩次,通常是周末。當然,若他有時間的話。趕上月底公司最忙的時候,人家是連電話也沒時間打的。那次,剛好是五一勞動節,他們在5區裏游玩,碰上一個賣鈴蘭的攤子,擺攤的老人笑瞇瞇地想要攬生意,這在巴黎是相當少見的。湯毅凡停下腳步的時候,她心就開始怦怦跳,真希望這老爺爺說出她想聽的話。

“先生,給這位小姐買束花吧。”

然後她脫口而出預備好的話,還裝模作樣的呢。

“您看錯了,我可不是他女朋友哦!”

話一脫口,她就知道自己窘到家了,恨不得找個地洞鉆進去。湯毅凡爆發出一陣大笑,事實上是沒心沒肺地嘲笑了她一整路,直到她到公寓。

老天作證,她曾像一個陌生人般,卑微而甜蜜地單戀他,而他還是拿她當老夥計,綁在一起都不會出問題。換句話說,他能原諒她犯的任何錯,卻沒有喜歡她,更別說是深到愛的地步了。“不愛都可惜”這句話,好像就是專門用來笑話她這種人的。

她是覺得不愛都可惜啊,可人家那裏,拿她當什麽呢?

她想找到一個容器,將自己好好地裝進去,結果到頭來這容器是只杯具,而且這杯具還不知道她為什麽而生氣。

“您最近不對勁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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