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5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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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筆成功的投資。她臭名昭著的巨星生母沒留一點財產給她,留下的倒有傳說中的負債累累——錢債和情債;她一無所長,沒有考到任何一所世界名校,也不知道自己長大後,除去吃喝玩樂還有什麽事可做。她唯一會做的事,大概就是談戀愛了。男孩子們喜歡她,留她到適婚年齡,大約她會有跟哪家聯姻的皮肉價值。但在證明自己的價值之前,她愚蠢到將戀愛談到了不應該談的人的頭上,還差點逾了大限。雖然他們沒走到那一步,但這也已經搞得人家家庭不和,長子出走了。

唯一可安慰自己的是,去巴黎是哥哥的意思。而爸媽、姐姐是否消了氣,是否在盼著他們的小微婉回家認錯,她並不知道。雖然她是個惹了禍的孩子,但也還不至於遭神憎鬼厭。這時,她惶惶地想抓住這個她依賴長大的“家”,就像被家暴的妻子,卻比施暴的丈夫更加惶惶地懼怕離婚一樣。

哥哥離開後,她幾杯烈酒下肚,依然不夠壓驚。她慌亂地決定,一定要盡快地證明自己的價值,不能就這麽被流放。

當晚回到湯毅凡在上海的棲身地Villa T後,她滿樓搜找他。半個小時後,她才在地下游泳池裏找到了他。這廝對地下空間有著病態地癡迷,人家都是房子越高越開心,就喜歡站在最高處俯瞰大千世界蕓蕓眾生,偏他總想著挖地三尺躲進防空洞裏。比如在倫敦,怡風的房子在海德公園1號,毅凡的則在卡多根街23號,他花足心思在地下找尋蔭庇。上海這棟別墅,他硬是在地下挖出了個深五米的空間,他說不然會有壓抑感。

她扶著白色的樓梯,仔細地看準腳下,不想一跤跌下去。她知道下面是粼粼的水,他就在水中間坐著,采光井引進來的陽光劈頭蓋臉地砸著他,讓他貌似有些不堪重負。他是全國最後一家神級資本運營商的掌門人,每天從他手中流入流出的錢以億為計量單位。在房市尚不及今天洶湧的那幾年,他便讓其成為遠東的經濟支柱。並且,他是她最親的朋友,她想要什麽,他都會答應她。和他在一起,她就會成為最有價值的女人,所以她說:“湯毅凡,要是你娶我……”

這話一出口,不知怎麽的,她突然就醒了酒。而且,她也真的就一腳踩空,一跤跌下去了。她最後清晰地看到的東西,是白階上朱砂畫一樣的血印子。

還沒失去知覺的幾秒內,她想起了童年時那輛車子沖進大海之前的一些事情。那些母親說的話,她雖聽不懂但其實她記得很深。直到今天,她才懂得那些話的含義。因為惡名,沒有制片與導演敢再用母親當電影裏的女主角。而若她只是一個人,她還可以如花蝴蝶一般周旋在男人中間,活得瀟灑自在。但她不是獨自一人了,她有了負累,她要買奶粉和尿片給女兒,她甚至還想買很華麗的小裙子和會發聲的字母書。比起演員,她一直認為自己更加像詩人,然而她不得不將寫滿詩句的紙片和自己的夢想,一起丟入馬桶中,沖進下水道。

出浴的母親,在白色浴缸中留下了血痕。母親在哭,卻喝令幼女不準哭。

“你到底懂些什麽呢?”

易微婉知道的,她生下來就是一個禍害,是別人的拖累。她是一只毒蜘蛛,織出惡毒的網,將螢火蟲困在了其中,動彈不得。而母親,就是那只螢火蟲。母親氣的是,這什麽也不懂的孩子竟也有哭的權力;氣的是,她們母女的哭泣,都對現實沒有任何的幫助,她們一貧如洗,朝不保夕。

“在你來之前,我有多美好的回憶。男人看到我的眼淚,他們就會贈我珍珠。我的眼淚,曾是珍珠。”

母親披著浴袍,對她喃喃道。

易微婉醒來時總算沒有躺在地底下,而是躺在了湯毅凡的床上。他坐在她旁邊,問她怎麽樣了。

她想了想,說:“我要去巴黎了。”

他聲音沙啞,看著她的眼睛說:“不對,剛才你說過另外一句話的,是什麽來著?”

“我說,如果你娶我啊。”她揉揉頭,確保這廝不是給她傷處貼個透明膠就了事了,他一向覺得她是海綿做的,軟是軟,但摔不壞,“您天天講笑話,還不許我講一次嗎?”

湯毅凡點了好半天的頭,讓她都覺得他再點下去,就會跟她一樣腦震蕩了。

點好頭,他站起來轉身就走。她聽著那砰砰砰下樓的聲音,跟機關槍似的,她以為他像哥哥一樣,就這麽走了。

可沒多久他回來了,手裏拿著個小盒子。他把她右手拽出來,攥著她的手,用她拇指在上面按了一下,然後開始嗶嗶地按各種鍵子。

“Entry Authorised.”機器女聲道。

她錯愕一秒,忽然明白了他在幹什麽。

每次進這房子,他都是在門口旁邊的盒子上摁一下,然後門就開了,還有個巨溫柔的女聲說,Wee back。

她問:“讓我幫你看房子是吧?”

“嗯。”

“好的。”她答。

她卷被蒙頭:“你什麽時候回北京?”

“三十分鐘之後。”

“那您十五分鐘之前就該去過安檢了。”

“灣流剛落地。”

他的私人飛機是灣流G650,她極愛他的灣流,因為它有超大的窗和超小的空噪。他接手的時候,工程師介紹說,如果再快一點點,它就可以追上聲速了,但這並非是一件好事情,所以他們讓它保持在聲速以下。有時當灣流爬升到了萬米以上的高空時,他會下令向下俯沖,然後在那瞬間追趕聲音。她問,是不是大於聲速就可以讓時間倒流?他答,傻子,那是光速。

他還說,讓時間倒流幹什麽?過去的事,該忘的就忘,有些事不必記一輩子。又是這句話,她恨死這句了。

“怎麽這麽急回去?”

“我爸要結婚。下回你再去,就有個弟弟給你玩了。”他翻手腕看表,“得,我走了。好好愛護這房子,說不定我媽的幽靈半夜會來看你,反正我知道她總來看我。”

原來是這樣,父親又要結婚了。他在母親曾經生活過的地方,對著水面,默不作聲地懷念她。

其實,他也知道,有些事是必須記一輩子的。

她叫住他:“可我就要去巴黎了,我不能一直在這裏。”

他對她眨眼睛:“這話說的,我也不能一直在這裏不是?一直在的就只有這房子。你讓她知道你沒事,這就夠了。”

那時微婉知道,他是在談他的母親。他的母親不像她的母親,他的母親並非是困於蛛網的螢火蟲,而像是臥室中幾十年不曾走錯一秒鐘的古董鐘,嚴苛但平和,永遠面朝同一方向,不改初衷。或者可以說,不是她在替他看管房子,而是這房子裏的什麽人,在替他看管她。

“那要是讓她發現我住在這兒,我怎麽說?”

“不用說。”他答,“該說的,我都跟她說過了。”

“行了,別婆婆媽媽的,就一婚禮我又不是不回來了。巴黎九月才開學,咱來日方長著呢。”

說這話,他自己一點都不覺得奇怪。

所以她知道,他還是個孩子,相信自己所編造的謊言。但不知怎的,“來日方長”這四個字,卻奇怪而悲哀地,始終最適合他們兩個。

毅凡走之後的第二天,微婉對怡風這樣說:“我決定找份工作,這樣就可以養活自己,不用家裏養我,我也就不用去巴黎了。”

怡風想也沒想就回她:“你被認可的學歷,大概是中學學歷,可能連中學學歷都不算哎。我不知道大陸認不認你的home school課程……”

微婉蔫了,恨恨地嘟囔:“可從來沒人告訴過我,在中國是要考大學的。”

十八年以來她都是姐姐做什麽,她就做什麽。本來她覺得,只要努力地學習姐姐就不會錯,可如今看來,這卻是最大的錯。如果在一開始的時候,你就選錯了方向,那麽即使你努力了,錯的依舊還是錯的,甚至會連希望也是錯的。如果你因此而有了安逸輕松的錯覺,那麽這絕絕對對是更錯的。哥哥的意思非常清楚,如果她不去巴黎,住在規定的地方,讀規定的學校,那麽就算她在這裏餓死,家裏也不會再為她出一分錢的。

“我就不懂你為什麽不去巴黎念書呢?我下個月回紐約,這裏還有什麽人能讓你留下?”

“毅凡啊。”

“那你跟他走啊。”

“那也……太麻煩他了吧。”

“虛偽至死啊你。”

易微婉一向不會對事情嚴肅認真地擔心超過半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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