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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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猶如百川過海,在我這難熬的日子裏,神明給我的唯一的希望就是你。

這冬天很快的結束,雪融成河,恰似你看向我的目光始終含淚而溫柔。

路俊丞斷指離開白金實業的消息很快傳遍了京圈,第一個趕來質問的就是韓晨曦。路俊丞知道韓晨曦覺得自己瘋了,但他只是笑著靜靜的聽著,甚至還給他遞了一杯茶。韓晨曦垂下眼睛看到路俊丞那只纏著紗布的手,很快就紅了眼圈:“我不會再跟著你了,我也不會再像以前一樣拼了命的保護你了,路俊丞。”

四月的北方乍暖還寒,西風吹開闔得不嚴的窗,吹幹了路俊丞眼裏的一滴淚水。

“人各有命,聚散有時。”

楚甄這幾天回到警局處理相關事宜,臨走前暗中安排了不少警局的人在路俊丞家周圍嚴防看守生怕出一點意外,他就在家裏安安靜靜休整了三天。有時他會覺得自己的無名指還在,只是他看不到它而已。但後來他就想啊,將來自己的婚戒應該戴在哪裏呢?他舉起左手來回張開又攥拳,四根手指看起來有些滑稽,他正覺得好笑,這時突然門鈴響起,一聲,然後就再悄無聲息。

路俊丞從沙發上坐起來,屏息聽了一會。

足有兩分鐘,又一聲門鈴。

他起身走向玄關,甚至沒從貓眼裏看是何人造訪。他打開門,外面是一個坐著輪椅的年輕男人。可能是因為長期不見陽光,那男人的膚色白到透明,在燈光暗下去的走廊裏仿佛發著光。

“我知道你會來的。”

路俊丞側過身讓開一條路:“只不過沒想到這麽快而已,你可不是心急的人。”

年輕男人搖著輪椅進來。他看起來十八九歲的樣子,黑發自然的打著卷,有幾縷長得擋了眼睛,聲音低而清脆:“你要走了,是嗎?”他雙頰微微泛著病態的粉紅,鼻梁筆直鋒利,架著一副槍灰色框的眼鏡,唇白而薄,擡起一雙琥珀色的眼睛看向在他身前關上門的路俊丞:“剛才按了第一下門鈴,我還以為這裏已經不會有人了。”

路俊丞笑笑,走過來推著他走到客廳:“最近晨曦照顧你照顧得還好吧?我好久沒去看你了。”

男人回過頭盯著他:“你先回答我,你要走了是嗎?”

路俊丞垂下眼睛對上他的目光,溫柔如初,可還是有什麽東西隱約變了。他把完好的手搭在輪椅椅背上:“是,我要走了,春巖。”

這個□□巖的男人十指捏緊了椅柄,細瘦骨節微微泛白:“如果不是晨曦,你是不是根本不打算告訴我?”

路俊丞半垂著臉:“是。”

客廳裏頃刻間靜得能聽見羽毛落地。秦春巖的臉色白了又紅,雙眼紅了又歸於平靜,最終凝成剛開始的表情:“你放棄我了,你終於放棄我了。”聽罷路俊丞忽的燦開一個笑顏,狐貍眼睛瞇瞇的,極好看:“我之前沒有一天不是不在為你活著,現在我想為自己活著了,我該有自己的人生了。”

秦春巖的呼吸顫抖而飄忽,他的手覆上一直放在上衣口袋裏的哮喘噴霧:“你喜歡我十二年了,路俊丞,今年是第十三年。”

路俊丞平靜的看著他:“那就結束在第十三年吧,我們放過彼此。”

放過彼此,這是比好聚好散更難實現的四個字。秦春巖捏住了那瓶噴霧:“或許我就不應該答應你要培植一個替死鬼的提議。他是我的替死鬼,可我卻成了最後的輸家。”

路俊丞仍然平靜的看著他:“你還是這樣喜歡把輸贏掛在嘴邊。”

十二年了,那個童年時期別人家的孩子,班級裏的佼佼者,把所有追求者拒之門外的病弱美少年,高中保送名牌大學的高材生,到如今幕後運籌帷幄的經商天才。路俊丞從高中開始迷戀他,就像迷戀那個永遠沒有機會成為的自己一樣。他不敢表達他自以為罪無可赦的愛而選擇成為了他唯一的朋友,那時路俊丞覺得自己無比幸運,只要他接納自己站在他身邊,他願意為他鞍前馬後刀山火海做任何事。

任何事,指的是陪他成長,陪他風雨兼程,甚至陪他犯罪。

大家都知道白金實業的老板是路俊丞,可沒有人知道白金實業的大腦是秦春巖;秦春巖是榮耀,可路俊丞是腌臢。

他用腌臢堆砌起心愛之人的榮耀。

秦春巖的目光沒有一點閃躲:“不提輸贏,你應該給我一個不告而別的理由。”路俊丞亦沒有閃躲:“我不求回報的愛了你十二年,我不需要你的理由。而我不再愛你,我也不需要給你理由。”

秦春巖點點頭:“好,我知道了。”

路俊丞閉了閉眼睛,手緩緩地從他的椅背上離開。

“那,再見了。”

再見。可兩人都知道不會再見了。

秦春巖的背影纖瘦,他繞開路俊丞,轉而向門口的方向移著輪椅。路俊丞沒有回頭,可他還是不由自主靜下來聽他的聲音,哪怕是輪子與地板摩擦的細碎的聲響,哪怕是他的一聲呼吸。

“如果我說其實我早就已經接受你了呢?”

秦春巖背對著路俊丞,他聲音染著啞:“沒人會對喜歡自己這麽久了、好了這麽久的人不動一點心。”

他驕傲慣了,倔強慣了,他萬萬不會說出“我不想你走”這種話。路俊丞無聲的吸了一口氣,喉結上下滾動:“沒人會對自己喜歡了這麽久、好了這麽久卻還不為所動的人一直不變。這太累了,也太孤獨了,就像一個人在漆黑的海上等一束光。”

路俊丞想起飛蛾撲火般的這些年,他總覺得這世上沒有比秦春巖更重要的人和事了。包括當初他知道楚甄是因為韓晨曦說有個新來的年輕人和尋常的年輕人不一樣,他想確定楚甄足不足以擔得起做秦春巖的替身。於是他設計,他虛與委蛇,他用自己最擅長的方式俘獲了這個確實不太一樣的年輕人。

可俘獲了之後呢?他沒想到那個人讓自己看到了一雙清澈的眼睛,讓自己看到了一汪清澈的愛情。火與花,槍與血,淚與嘆息,楚甄為他展開的是他生命中從未有過的明媚畫卷,這是他陰暗晦澀的二十八年中唯一的色彩。

第一次有人會為晚歸的他留燈,為他蓋好被子,為他熱好牛奶還老媽子一般叨咕著讓他帶到公司去。其實這些好誰都可以給,可那個人身上的力量和信念,就像給了身處骯臟泥淖的自己一根救命稻草。

路俊丞閉上眼睛,一滴淚水沿著臉頰緩緩滑落腮邊。

“你認識我十三年,可你一只不知道,我的心臟長在右面。”

“因為你從未想聽過我的心跳。”

究竟是什麽會讓人更覺得窘迫呢?承認不再愛對方?還是承認從未愛過對方?連現在這句承認都是假的?秦春巖努力控制著呼吸,極度窒息的感覺被他壓回了胸腔:“就當做個了斷,你還留著高中我們傳的第一張紙條吧。現在,還給我。”

——我可以認識你嗎?

——嗯。

那時路俊丞緊張得一節課什麽都聽不進去,他以為秦春巖不會回。後來那張紙條被他珍貴的疊起來收進錢包,他在難熬而孤獨的年月裏無數次疊起又展開。他想,或許這諸多的愛恨,皆是從這一個“嗯”字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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