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話:禮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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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不完的路,
望不盡的天涯。
在燃燒的歲月,
是漫長的等待。
當心中的歡樂,
在一瞬間開啟。
我想有你在身邊,
與你一起分享。……”
*——*——*——*——*
夜燈初上,Jake坐在長椅上不想動,他甚至想就這麽死在這兒也好,讓身上落滿灰塵和鴿糞,身體裏開出一朵純白的花兒來,多諷刺,多和諧,多像這個世界。
他靠在椅背上,閉著眼,想象著自己已經死了。
死了不知多久,有人走過來坐在了旁邊,一聲不響地陪著他一起死。
這個人死得比他還沈,身上帶著青草味兒。
屍體們的休閑時光被一陣來電鈴聲打斷,Jake從兜裏掏出手機,看了眼號碼,並不認識。
“霍傑!你小子給我乖乖兒等死!甭以為躲起來老子就找不著你!我告訴你——”
Jake兩根手指捏著機身,淡淡地打斷對方的咆哮:“我就在市六院對面的街心公園,你來吧。”
說完掛斷了電話。
“甭在這兒待著了,那胖子的人很快就能找來。”Jake偏頭對旁邊那人道。
旁邊那人仍舊穿了黑襯衫,雖然款式和昨天那件不同,但穿在他身上始終都透著一股子散漫慵懶的味道。
“你還真想死在這兒啊?”黑襯衫笑著問他。
“我今兒觀察了一天,覺得這地兒不錯,”Jake從兜裏掏煙盒,卻發現裏面已經空了,“有樹有草,還有花,那邊是馬路,人來人往的也挺熱鬧,仰臉兒就能看著天——我連死的時候的姿勢都想好了,就躺著死,枕著草,看著天。”
黑襯衫遞了一根煙給Jake,自己也叼了一支,在煙霧裏露著白牙笑:“這地兒不好,天太小,盛不下你。”
Jake笑了一聲:“哪兒能盛下我?”
黑襯衫歪頭看著他,只管叼著煙笑,好半天才道:“有沒有遺言要交待?比如遺產分配,遺物饋贈什麽的?”
Jake長長地吹出一口煙:“除了音樂,我什麽都沒有。”
“唔,說得不錯,像每一個在夢想裏絕望的少年。”黑襯衫彈著煙灰,零星的火屑仿佛一閃而逝的眼神。
“滾吧,煩你了。”Jake笑著轉開頭。
“你欠我根煙,唱首歌還我吧。”黑襯衫不客氣地道。
“蹬鼻子上臉。”
“反正你馬上要死了。”
“……想聽什麽?”
“就你在酒吧登臺唱的第一首歌吧。”
“……每個夜晚來臨的時候,孤獨總在我左右,每個黃昏心跳的等候,是你無限的溫柔。每次面對你的時候,不敢看你的雙眸,在我溫柔的笑容背後,有多少淚水哀愁……”
輕沈沙啞的聲音融進了晚風裏,蒼木萋萋,翡草旖旎,人間燈火,夜色無跡。
“……我想超越這平凡的生活,註定現在暫時漂泊,無法停止我內心的狂熱,對未來的執著……”
黑襯衫支著下巴靠在椅背上,二郎腿蹺得漫不經心,黑的眼睛沈在黑的夜裏,一動不動。Jake忽然發現周圍所有的聲音全都消失掉了,一切安靜得可怕又難得,就好像整個世界都在此時此刻停下來豎耳聆聽他的歌聲,這種感覺……難以言喻地令人激動和驚嘆,音樂需要傾聽和關註,需要理解和信任。
“擁抱著你oh my baby,可你知道我無法後退,縱然使我蒼白憔悴,傷痕累累……”Jake扯著嗓子吼起來,聲音放出去,風樹和鳴。
肥佬的人不明原因地並沒有找到街心公園來,Jake甚至沒有接到肥佬的第二通威脅電話,整個晚上水杉市都安靜得離奇,群星閃耀的夜幕下顯得聖潔又安謐。
“恭喜你,能繼續活下去了。”黑襯衫在第一縷晨光照到長椅上時笑著對Jake說。
Jake疑心他這話一語雙關,但還是向他伸出了手:“我叫霍傑。”
黑襯衫在他手上看了一眼,笑道:“藝術家的手,從手相上看,前途無限。”
“不和藝術家握個手?”Jake不常開玩笑,此時卻語氣輕松。
“我在想自己的名字,”黑襯衫笑著伸出手握住了Jake的,“敝姓宮,宮律。”
宮律,這名字不錯,在古代就是音律的意思。
“說到手相,”Jake收回手,掌心帶著青草的溫暖,“算命的說我是天煞孤星,克親克友,連我養的狗都被我克死了,這樣的藝術家是不是慘了點兒?”
“至少你的音樂還活著。”黑襯衫笑道。
沒有得到類似別人給的那樣的安慰,但Jake覺得莫名熨帖,於是也就莫名地發出了邀請:“這周末我們學校舉辦音樂節,要不要來看?”
黑襯衫看了看他用繃帶固定著的胳膊:“你還能彈吉他?”
“我可以再找個吉他手。”Jake是主唱,而且水杉音樂學院從不缺會彈吉他的學生。
“好。”
*——*——*——*——*
直到音樂節開始的前一天,Jake才想起自己忘記告訴黑襯衫他所就讀學校的名字。
音樂節的會場三天前就已經布置就緒,接下來的時間供參演者彩排串場,Jake和他的幾個同學組成的樂隊被安排在了中午彩排,事實上當他們到達會場時,相關負責人員都跑去吃午飯了,幾個人調好樂器合了兩遍表演曲目,效果並不理想。
“學校這破音響用了快十年了,還他媽舍不得換,音質太差勁了!”貝司手兼副主唱抱怨。
“咱們的歌放出去全成噪音了。”鍵盤手也道。
“阿傑,你找的吉他手呢?”鼓手問Jake。
“大概吃飯去了。”Jake的左臂仍然吊著繃帶,但他還是背來了自己的吉他。
“我靠,咱們還餓著肚子呢,他倒是不著急!”
“你們也先去吃吧,”Jake敲了敲麥克風,喇叭裏發出刺耳的噪聲,“我調一下機器。”
另幾人也覺得暫時沒辦法再練曲子,相約著去了學校的食堂。
Jake坐到混音器旁調整設備,花了十來分鐘才終於調到了最佳狀態,一擡頭,見黑襯衫正伸著一只手在架子鼓上東摸摸西摁摁,另一只手插在褲兜裏,樣子十分悠閑。
“在臺下看和離近了看,這些玩意兒給人的感覺還真是大不相同。”黑襯衫轉過頭來沖著Jake揮了下手,笑出一口白牙。
Jake還是第一次在白天裏看見他,就像是“這些玩意兒”一樣,和黑夜所見大不相同,他還是那副休閑打扮,還是那副散漫慵懶的樣子,可大概是由於正午過於濃烈的陽光的緣故,光影裏的這個人,總有種幾近透明的不真實感。
Jake抓了抓頭發,罵了自己一句變態,對個男人還能觀察這麽仔細,然後問黑襯衫:“你怎麽知道我在這個學校?”
“我嗅到了搖滾猛男的味道。”黑襯衫笑,走到麥克風前面立住,對著話筒語聲深沈,“下面有請搖滾巨星Jake霍為大家演唱他在學生時代的音樂節上一炮成名的歌曲,《完美生活》。”
這首歌並不是Jake他們這次要演出的曲目,Jake坐在混音器後的椅子上,懶洋洋地曬著太陽,看著黑襯衫自個兒在麥克前玩兒的投入。
“嗯咳,《完美生活》。”黑襯衫學著Jake的語氣,可惜絲毫不像,“青春的歲月我們身不由己,只因這胸中燃燒的夢想。青春的歲月放浪的生涯,就任這時光奔騰如流水……”
陽光下微塵團舞,如生命短暫的流螢,如碎影繚亂的時光,清酥的聲音跳躍在光塵上,溫柔燦爛,逸世靜好。
Jake從出神到入神,由悸動到傾動,這變化讓他戰栗,他起身走過去,打開琴盒,抱了自己的吉他,站到貝司手的麥克前,弦聲滾滾地湧出來,像藍橙酒匯聚成的汪洋大海,波濤晴澈,卷著星光,空曠浩瀚,沓潮詠吟。
“……體會這狂野體會孤獨,體會這歡樂愛恨離別。體會這狂野體會孤獨,這是我的完美生活,也是你的完美生活……”Jake清沈沙啞的聲音一經加入,就像氫遇到了氧,天翻地覆般的化學反應綻放出一連串令人驚駭的火花,從沒有哪兩道聲音能如此和諧相溶又各自分明,如同用最精良的混音器將幽遠天堂和古沈地獄混合修飾後創造出的靈籟。
除了音樂,我什麽都沒有。Jake覺得這句話應該換個說法:除了音樂,什麽都無須再有。
算命的說他是天煞孤星,他的父親,母親,哥哥,愛犬,初戀的姑娘,一個接一個地永遠離開了他,他愛音樂,從懵懂記事起就愛,可這條音樂之路他走得異常艱難和痛苦,他關於音樂的記憶裏,充斥了為摯愛之人離去的鳴泣,這使得他的夢想悲涼又孤獨,他並不輕易絕望,因為他一直都活在令人絕望的命運中。
直到今天。
他第一次發現自己鐘情的音樂裏其實處處都湧動著夢想與青春熱血,它們閃著光,就像眼前在陽光裏飛舞的微塵,他一直試圖伸手去抓,可要抓住實在太難,不如就這麽站在陽光裏,只要陽光在,微塵就不會停歇,只要音樂在,夢想就不會沈寂。
空無一人的會場不知何時聞聲進來了幾位過路的學生,站在場邊看了一陣,然後進場找了座位坐下,有的挾著下午上課要用的書本,有的端著吃了一半的飯盒,還有的本是來揀不小心踢飛到這裏的足球,一坐下就沒再離開。
“……我多想看到你,那依舊燦爛的笑容。再一次釋放自己,胸中那燦爛的情感……”
Jake繼而發現,黑襯衫很會選歌,每一次選的歌都有著恰到好處的微妙。
這小子就他媽的是個妖怪,Jake心道。
會場裏的聽眾不知不覺間多了起來,吃飯去的貝司手、鼓手和鍵盤手回來的時候,半個會場都是黑壓壓的人頭,幾個人驚呆了半晌,然後往舞臺的方向趕去,聽見不斷地有人在低聲議論:
“那個穿黑襯衫的是哪個系的?”
“能跟霍傑合到一起的聲音可不多,這小子挺厲害!”
“黑襯衫的那個長得好帥啊!”
“這兩人的聲音簡直就是天造地設的般配啊!在一起吧,在一起!”
“我覺得吧,他們倆的聲音就好像是原裝的劍和劍鞘,配在一起嚴絲合縫,天生一套,就像是只為了彼此才存在的一樣。”
……
有了鍵盤手、鼓手和貝司手的加入,氣氛一下子就熱了起來,Jake讓出了貝司手的位置,站到了黑襯衫的旁邊去,黑襯衫好像是玩兒嗨了,一首接一首地抻著Jake唱,一支麥克風站不下並排的兩人,兩人就面對面地側身站在麥克兩旁,視旁人若無物,心無旁騖地沈浸在音樂的世界裏,縱情享受。
從溫暖如春天的《時光》唱到隱逸閑放的《世外桃源》,從迷茫躁動的青春民謠唱到狂野叛逆的朋克搖滾,這兩個人似乎不知疲倦,引得鼓手也開始嘶吼,貝司跟著擺頭,鍵盤陷入迷亂,汗水拋灑向舞臺,臺下群情湧動,會場塞得爆滿,聽眾們高高地舉起手,比劃著搖滾的手勢,跟著節奏扭動,伴著旋律應和,每一段高.潮都引來海嘯山呼般的尖叫與喝彩,這浩大的聲勢被純粹的音樂卷送著沖上頭頂的天空,狂浪一般向著四面八方宇宙洪荒擴散開去,世界無限大,天空無限遠,這,才是他霍傑的歸宿。
這場突然形成的“兩個人的演唱會”持續了半個下午,很多學生因此而誤了兩節下午課,所有聽到最後結束的學生都很興奮,因為熱情最易傳染,夢想最能共鳴。
“我嗓子廢了。”黑襯衫啞著聲音笑,懶洋洋地窩在椅子上不肯起來。
“我胳膊廢了。”Jake左臂疼得厲害,連把吉他收進琴盒都十分困難。
“玩兒音樂玩兒成殘廢,你也算是獨樹一幟了。”黑襯衫笑話他。
Jake想起“士為知己者死”這句話來,他也只不過是為“知己者”弄疼了胳膊而已,當然,這話他絕對不會說出口,只拎起一瓶礦泉水扔給黑襯衫。
音樂節的負責人員拿著本子過來問Jake:“你們明天準備唱哪首?我看報名表上寫的節目名字是《Rape Me》……”
“嗤……”黑襯衫在旁邊含著一口水笑出來,Jake丟給他一記兇悍的眼神。
“換了。”Jake對負責人說。
“必須得換,”負責人丟給Jake一記嗔怪的眼神,“就算你們搞搖滾也不能不註意影響,這種名字的曲目是絕不可能在學校裏登臺的!換成什麽?”
“換成什麽?”Jake問黑襯衫。
“你最喜歡的那首。”黑襯衫笑。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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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有你在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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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燈初上,Jake坐在長椅上不想動,他甚至想就這麽死在這兒也好,讓身上落滿灰塵和鴿糞,身體裏開出一朵純白的花兒來,多諷刺,多和諧,多像這個世界。
他靠在椅背上,閉著眼,想象著自己已經死了。
死了不知多久,有人走過來坐在了旁邊,一聲不響地陪著他一起死。
這個人死得比他還沈,身上帶著青草味兒。
屍體們的休閑時光被一陣來電鈴聲打斷,Jake從兜裏掏出手機,看了眼號碼,並不認識。
“霍傑!你小子給我乖乖兒等死!甭以為躲起來老子就找不著你!我告訴你——”
Jake兩根手指捏著機身,淡淡地打斷對方的咆哮:“我就在市六院對面的街心公園,你來吧。”
說完掛斷了電話。
“甭在這兒待著了,那胖子的人很快就能找來。”Jake偏頭對旁邊那人道。
旁邊那人仍舊穿了黑襯衫,雖然款式和昨天那件不同,但穿在他身上始終都透著一股子散漫慵懶的味道。
“你還真想死在這兒啊?”黑襯衫笑著問他。
“我今兒觀察了一天,覺得這地兒不錯,”Jake從兜裏掏煙盒,卻發現裏面已經空了,“有樹有草,還有花,那邊是馬路,人來人往的也挺熱鬧,仰臉兒就能看著天——我連死的時候的姿勢都想好了,就躺著死,枕著草,看著天。”
黑襯衫遞了一根煙給Jake,自己也叼了一支,在煙霧裏露著白牙笑:“這地兒不好,天太小,盛不下你。”
Jake笑了一聲:“哪兒能盛下我?”
黑襯衫歪頭看著他,只管叼著煙笑,好半天才道:“有沒有遺言要交待?比如遺產分配,遺物饋贈什麽的?”
Jake長長地吹出一口煙:“除了音樂,我什麽都沒有。”
“唔,說得不錯,像每一個在夢想裏絕望的少年。”黑襯衫彈著煙灰,零星的火屑仿佛一閃而逝的眼神。
“滾吧,煩你了。”Jake笑著轉開頭。
“你欠我根煙,唱首歌還我吧。”黑襯衫不客氣地道。
“蹬鼻子上臉。”
“反正你馬上要死了。”
“……想聽什麽?”
“就你在酒吧登臺唱的第一首歌吧。”
“……每個夜晚來臨的時候,孤獨總在我左右,每個黃昏心跳的等候,是你無限的溫柔。每次面對你的時候,不敢看你的雙眸,在我溫柔的笑容背後,有多少淚水哀愁……”
輕沈沙啞的聲音融進了晚風裏,蒼木萋萋,翡草旖旎,人間燈火,夜色無跡。
“……我想超越這平凡的生活,註定現在暫時漂泊,無法停止我內心的狂熱,對未來的執著……”
黑襯衫支著下巴靠在椅背上,二郎腿蹺得漫不經心,黑的眼睛沈在黑的夜裏,一動不動。Jake忽然發現周圍所有的聲音全都消失掉了,一切安靜得可怕又難得,就好像整個世界都在此時此刻停下來豎耳聆聽他的歌聲,這種感覺……難以言喻地令人激動和驚嘆,音樂需要傾聽和關註,需要理解和信任。
“擁抱著你oh my baby,可你知道我無法後退,縱然使我蒼白憔悴,傷痕累累……”Jake扯著嗓子吼起來,聲音放出去,風樹和鳴。
肥佬的人不明原因地並沒有找到街心公園來,Jake甚至沒有接到肥佬的第二通威脅電話,整個晚上水杉市都安靜得離奇,群星閃耀的夜幕下顯得聖潔又安謐。
“恭喜你,能繼續活下去了。”黑襯衫在第一縷晨光照到長椅上時笑著對Jake說。
Jake疑心他這話一語雙關,但還是向他伸出了手:“我叫霍傑。”
黑襯衫在他手上看了一眼,笑道:“藝術家的手,從手相上看,前途無限。”
“不和藝術家握個手?”Jake不常開玩笑,此時卻語氣輕松。
“我在想自己的名字,”黑襯衫笑著伸出手握住了Jake的,“敝姓宮,宮律。”
宮律,這名字不錯,在古代就是音律的意思。
“說到手相,”Jake收回手,掌心帶著青草的溫暖,“算命的說我是天煞孤星,克親克友,連我養的狗都被我克死了,這樣的藝術家是不是慘了點兒?”
“至少你的音樂還活著。”黑襯衫笑道。
沒有得到類似別人給的那樣的安慰,但Jake覺得莫名熨帖,於是也就莫名地發出了邀請:“這周末我們學校舉辦音樂節,要不要來看?”
黑襯衫看了看他用繃帶固定著的胳膊:“你還能彈吉他?”
“我可以再找個吉他手。”Jake是主唱,而且水杉音樂學院從不缺會彈吉他的學生。
“好。”
*——*——*——*——*
直到音樂節開始的前一天,Jake才想起自己忘記告訴黑襯衫他所就讀學校的名字。
音樂節的會場三天前就已經布置就緒,接下來的時間供參演者彩排串場,Jake和他的幾個同學組成的樂隊被安排在了中午彩排,事實上當他們到達會場時,相關負責人員都跑去吃午飯了,幾個人調好樂器合了兩遍表演曲目,效果並不理想。
“學校這破音響用了快十年了,還他媽舍不得換,音質太差勁了!”貝司手兼副主唱抱怨。
“咱們的歌放出去全成噪音了。”鍵盤手也道。
“阿傑,你找的吉他手呢?”鼓手問Jake。
“大概吃飯去了。”Jake的左臂仍然吊著繃帶,但他還是背來了自己的吉他。
“我靠,咱們還餓著肚子呢,他倒是不著急!”
“你們也先去吃吧,”Jake敲了敲麥克風,喇叭裏發出刺耳的噪聲,“我調一下機器。”
另幾人也覺得暫時沒辦法再練曲子,相約著去了學校的食堂。
Jake坐到混音器旁調整設備,花了十來分鐘才終於調到了最佳狀態,一擡頭,見黑襯衫正伸著一只手在架子鼓上東摸摸西摁摁,另一只手插在褲兜裏,樣子十分悠閑。
“在臺下看和離近了看,這些玩意兒給人的感覺還真是大不相同。”黑襯衫轉過頭來沖著Jake揮了下手,笑出一口白牙。
Jake還是第一次在白天裏看見他,就像是“這些玩意兒”一樣,和黑夜所見大不相同,他還是那副休閑打扮,還是那副散漫慵懶的樣子,可大概是由於正午過於濃烈的陽光的緣故,光影裏的這個人,總有種幾近透明的不真實感。
Jake抓了抓頭發,罵了自己一句變態,對個男人還能觀察這麽仔細,然後問黑襯衫:“你怎麽知道我在這個學校?”
“我嗅到了搖滾猛男的味道。”黑襯衫笑,走到麥克風前面立住,對著話筒語聲深沈,“下面有請搖滾巨星Jake霍為大家演唱他在學生時代的音樂節上一炮成名的歌曲,《完美生活》。”
這首歌並不是Jake他們這次要演出的曲目,Jake坐在混音器後的椅子上,懶洋洋地曬著太陽,看著黑襯衫自個兒在麥克前玩兒的投入。
“嗯咳,《完美生活》。”黑襯衫學著Jake的語氣,可惜絲毫不像,“青春的歲月我們身不由己,只因這胸中燃燒的夢想。青春的歲月放浪的生涯,就任這時光奔騰如流水……”
陽光下微塵團舞,如生命短暫的流螢,如碎影繚亂的時光,清酥的聲音跳躍在光塵上,溫柔燦爛,逸世靜好。
Jake從出神到入神,由悸動到傾動,這變化讓他戰栗,他起身走過去,打開琴盒,抱了自己的吉他,站到貝司手的麥克前,弦聲滾滾地湧出來,像藍橙酒匯聚成的汪洋大海,波濤晴澈,卷著星光,空曠浩瀚,沓潮詠吟。
“……體會這狂野體會孤獨,體會這歡樂愛恨離別。體會這狂野體會孤獨,這是我的完美生活,也是你的完美生活……”Jake清沈沙啞的聲音一經加入,就像氫遇到了氧,天翻地覆般的化學反應綻放出一連串令人驚駭的火花,從沒有哪兩道聲音能如此和諧相溶又各自分明,如同用最精良的混音器將幽遠天堂和古沈地獄混合修飾後創造出的靈籟。
除了音樂,我什麽都沒有。Jake覺得這句話應該換個說法:除了音樂,什麽都無須再有。
算命的說他是天煞孤星,他的父親,母親,哥哥,愛犬,初戀的姑娘,一個接一個地永遠離開了他,他愛音樂,從懵懂記事起就愛,可這條音樂之路他走得異常艱難和痛苦,他關於音樂的記憶裏,充斥了為摯愛之人離去的鳴泣,這使得他的夢想悲涼又孤獨,他並不輕易絕望,因為他一直都活在令人絕望的命運中。
直到今天。
他第一次發現自己鐘情的音樂裏其實處處都湧動著夢想與青春熱血,它們閃著光,就像眼前在陽光裏飛舞的微塵,他一直試圖伸手去抓,可要抓住實在太難,不如就這麽站在陽光裏,只要陽光在,微塵就不會停歇,只要音樂在,夢想就不會沈寂。
空無一人的會場不知何時聞聲進來了幾位過路的學生,站在場邊看了一陣,然後進場找了座位坐下,有的挾著下午上課要用的書本,有的端著吃了一半的飯盒,還有的本是來揀不小心踢飛到這裏的足球,一坐下就沒再離開。
“……我多想看到你,那依舊燦爛的笑容。再一次釋放自己,胸中那燦爛的情感……”
Jake繼而發現,黑襯衫很會選歌,每一次選的歌都有著恰到好處的微妙。
這小子就他媽的是個妖怪,Jake心道。
會場裏的聽眾不知不覺間多了起來,吃飯去的貝司手、鼓手和鍵盤手回來的時候,半個會場都是黑壓壓的人頭,幾個人驚呆了半晌,然後往舞臺的方向趕去,聽見不斷地有人在低聲議論:
“那個穿黑襯衫的是哪個系的?”
“能跟霍傑合到一起的聲音可不多,這小子挺厲害!”
“黑襯衫的那個長得好帥啊!”
“這兩人的聲音簡直就是天造地設的般配啊!在一起吧,在一起!”
“我覺得吧,他們倆的聲音就好像是原裝的劍和劍鞘,配在一起嚴絲合縫,天生一套,就像是只為了彼此才存在的一樣。”
……
有了鍵盤手、鼓手和貝司手的加入,氣氛一下子就熱了起來,Jake讓出了貝司手的位置,站到了黑襯衫的旁邊去,黑襯衫好像是玩兒嗨了,一首接一首地抻著Jake唱,一支麥克風站不下並排的兩人,兩人就面對面地側身站在麥克兩旁,視旁人若無物,心無旁騖地沈浸在音樂的世界裏,縱情享受。
從溫暖如春天的《時光》唱到隱逸閑放的《世外桃源》,從迷茫躁動的青春民謠唱到狂野叛逆的朋克搖滾,這兩個人似乎不知疲倦,引得鼓手也開始嘶吼,貝司跟著擺頭,鍵盤陷入迷亂,汗水拋灑向舞臺,臺下群情湧動,會場塞得爆滿,聽眾們高高地舉起手,比劃著搖滾的手勢,跟著節奏扭動,伴著旋律應和,每一段高.潮都引來海嘯山呼般的尖叫與喝彩,這浩大的聲勢被純粹的音樂卷送著沖上頭頂的天空,狂浪一般向著四面八方宇宙洪荒擴散開去,世界無限大,天空無限遠,這,才是他霍傑的歸宿。
這場突然形成的“兩個人的演唱會”持續了半個下午,很多學生因此而誤了兩節下午課,所有聽到最後結束的學生都很興奮,因為熱情最易傳染,夢想最能共鳴。
“我嗓子廢了。”黑襯衫啞著聲音笑,懶洋洋地窩在椅子上不肯起來。
“我胳膊廢了。”Jake左臂疼得厲害,連把吉他收進琴盒都十分困難。
“玩兒音樂玩兒成殘廢,你也算是獨樹一幟了。”黑襯衫笑話他。
Jake想起“士為知己者死”這句話來,他也只不過是為“知己者”弄疼了胳膊而已,當然,這話他絕對不會說出口,只拎起一瓶礦泉水扔給黑襯衫。
音樂節的負責人員拿著本子過來問Jake:“你們明天準備唱哪首?我看報名表上寫的節目名字是《Rape Me》……”
“嗤……”黑襯衫在旁邊含著一口水笑出來,Jake丟給他一記兇悍的眼神。
“換了。”Jake對負責人說。
“必須得換,”負責人丟給Jake一記嗔怪的眼神,“就算你們搞搖滾也不能不註意影響,這種名字的曲目是絕不可能在學校裏登臺的!換成什麽?”
“換成什麽?”Jake問黑襯衫。
“你最喜歡的那首。”黑襯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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