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話:禮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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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怎麽說,
我不知道。
太多的語言,
消失在胸口。
頭頂的藍天,
沈默高遠。
有你在身邊,
讓我感到安詳。……”
*——*——*——*——*
“又有客人給傑哥送酒了!”架子鼓Leo無不羨慕地說。
歌舞廳或者PUB裏有個約定俗成的規矩:客人如果對某位駐唱歌手表示欣賞,是女性的話就送花,是男性的話就送酒。
吉他手兼主唱Jake,總是凱撒皇宮酒吧八位駐唱歌手中獲贈酒最多的那一個。
還只是大學生的Jake,有著一把風雨滄桑的煙酒嗓。
由於亞洲人生理條件的原因,煙酒嗓這種更偏於西方人種的音色,在這個國家的普遍接受度至今不高,喜歡它的只是小眾,因為滄桑和感性,更容易接受它的,都是有著坎坷經歷的、有故事的人。
貝司手Jo就說,這位堅持不懈的、已經連續一個月在Jake每場演出後給他送酒的人,渾身上下一定充滿了故事。
這位客人究竟是男是女呢?大家對這個問題愈加好奇。
“我賭二百,對方一定是個女人,而且是位熟女,”Leo把票子拍在桌子上,“說不定是位喪偶的富婆,獨守空閨,寂寞難言,某一天來到凱撒皇宮想要借酒消愁,一眼就瞅見了我們英俊瀟灑的傑哥,被傑哥深沈性感的嗓音震住了,於是靈魂共鳴啊——芳心悸動啊——嘖嘖!”
“我賭二百五,”Jo跟著起哄,“我說對方是位四十歲靠上的大叔,疲於掙錢奔波,結果老婆帶著孩子跟別人跑了,他守著家財萬貫卻孤獨寂寞,所以只好每天晚上跑到PUB來買醉……”
“切!照我說,對方一定是位天真純潔的漂亮妹子,家裏有的是錢,開跑車,穿名牌,偶然到皇宮來玩兒,一下子就愛上了我們傑哥,說不定啊,這妹子正想泡傑哥呢,你們說是不是?我賭二百!傑哥,這要真的是被白富美看中了,你可不能忘了小弟我對你的力挺啊!”鍵盤手“大鍵”甩出一摞鈔票來,有五元的有十元的,還夾雜著不少一元的面額。
Jake把客人送的那瓶Blue curacao(藍橙酒)丟給他:“賞你的。”
午夜一點,凱撒皇宮打烊,Jake背著他的吉他沐浴著月光,獨自步行回到銀杏葉街13號公寓,洗漱過後上床睡下,有時會得到一個彌漫著醇厚酒香、閃爍著黑白光鐳射燈的零散的夢,有時則會一覺到天明,讓昨夜的一切都顯得蒼白淡薄。
周一到周五的白天,他還要去學校上課,周五周六的夜晚,他新換的駐唱酒吧“凱撒皇宮”會通宵營業,為那些忙碌壓抑了一周的客人提供放縱消遣的場所,周日到周四,酒吧營業到淩晨一點,子時一過,關門收工。
Jake的生活,在黑與白之間穿梭,學業的繁重,打工的辛苦,夢想的未知,未來的忐忑,交織成緊湊,忙碌,疲憊,和沈默。
他甚至沒有時間去註意銀杏葉街旁的銀杏樹葉由綠變成了黃,他的時間在晚上,打工結束,從酒吧回到公寓的這段獨步路程。
回家的路程並不近,他本可以像燕彤一樣買上一輛摩托或是電動車,省去在路上的時間還可以多睡一會兒,但他還是選擇了堅持步行,不管是刮風下雨,還是降雪落霜。
他已經錯過了白天的風景,不能再浪費夜晚的風景,盡管夜晚的一切看起來都冰涼寡肅,沒滋沒味兒。
Jake的白天,在白紙黑字的課本中度過。
Jake的夜晚,在光線昏暗的酒吧與青白鐳射燈的交織中消磨。
Jake的房間是充滿了朋克風格的黑白色調,白色的地板,黑色金屬質感的壁紙,黑白格相間的衣櫃,黑色鐵藝的床,全白的床單枕被,黑罩的金屬燈,黑白條紋的窗簾。
甚至連Jake的夢境,都是黑白的,毫無色彩的,冰涼的。
很多人一輩子都沒有做過帶色彩的夢,Jake就是其中之一。
Jake所愛的五線譜,也是黑白的。
為了那個賭註,Leo、Jo和大鍵決定在今晚表演的時候仔細觀察臺下的客人,如果有人死盯著Jake做花癡狀目不轉睛,那一準兒就是那位送酒達人錯不了。
凱撒皇宮酒吧一共有八位駐唱,有人擅長搖滾,有人鐘情藍調,有人專精民謠,有人只愛電音。Jake的煙酒嗓,唱搖滾時可以狂野如火,唱藍調時可以頹傷似風,唱民謠時悠沈如雨,唱電音時暢快似光。
Leo把Jake稱為“人肉效果器”,效果器就是給音樂施加各種效果、將音樂潤色得更趨完美豐富的儀器。
Jake的音樂,總能引爆全場。
Leo、Jo和大鍵眼觀六路耳聽八方,演奏的曲目早已經滾瓜爛熟,因而完全可以騰出心思來註意場下的客人。
今晚的第一支曲目,來自Nirvana(涅槃)樂隊的《Smell Like Te.en Spirit》(少年心氣),音樂裏鋪天蓋地的喧囂躁動氣氛立刻點燃了客人們的熱情,他們嘶吼著,甩動著,發洩著,像群魔亂舞,猙獰畢現。
看!那裏有個身材火辣的靚妹在盯著傑哥,大鍵給Jo打眼色。
那肥佬的眼神可真惡心!像是要把傑哥整個兒吞了。Leo皺著鼻子,狠狠地敲著鼓。
那位執著的客人會是誰呢?中年禿頂的憂郁大叔?紋了滿身青花的黑社會小頭目?失足的殺馬特少女?還是裝腔作勢的小公司老板?
在凱撒皇宮酒吧,人人都愛煙酒嗓J。
第二支曲目,還是來自Nirvana樂隊的《Lake of fire》(火湖),Jake走到舞臺邊緣坐下來,吉他架在大腿上,場務小弟動作迅速地為他調整好麥克風的位置,弦音錚錚響起,LED燈光驟滅驟亮,幻化出一片血紅火光。
“Where do bad folks go when they die(壞人死後會去往何地?)
They don't go to heaven where the angels fly。(他們進不了天堂見上帝。)
They go down to the lake of fire and fry,(他們會墮入硫火的地獄,)
Won't se.e them again till the fourth of July。(再見時只有在獨立日到來之際。)……”
舞臺只有一米五高,Jake坐在邊緣吟唱,有醉了酒或是嗑藥HIGH了的瘋狂客人撲上來,伏在他的腿上嘶吼哭泣。
見多不怪,Jake毫不在意地只管繼續唱著,記得第一次遇到這樣的客人,他嚇得直接從臺上滑了下去,崴了腳不說,還打斷了演出,引來客人們的哄然嘲笑。
那時的他青澀靦腆,對人生充滿希望,對未來飽懷信心。
那時的他聲音清亮,音質無暇,只能唱清新的校園民謠。
那時的他愛穿白T恤,牛仔褲,運動鞋,喝綠茶,吃面包,騎單車。
進入一段間奏,金屬重弦撕鉸著眼前紙醉金迷的喧囂糜亂,一個肥佬晃上前來,從嘴裏捏出吸了一半的雪茄塞進Jake的唇間,Jake咬著煙嘴,那上面殘留著的濃濃蒜臭味兒和辛辣烈酒味兒已經激不起他生理上的任何抵觸,習慣成自然,習慣,是人類所擁有的最無奈的一種自我治愈能力,假如你厭倦了這個世界卻又無力反抗,那就去習慣它吧,假如你厭倦了這樣的生活卻又無法改變,那就去習慣它吧,假如你厭倦了身邊的人卻又無法避開,那就去習慣他吧。習慣,就是不斷地拋棄舊的自己與接受新的自己的過程。
那個白T恤牛仔褲的自己,早已不知被他拋在了過去的哪一天的吉他弦斷聲裏。
“孩子,跟我走吧!”肥佬用中指的金戒指頂在Jake的大腿上,肥肉抖動的臉上毫不掩飾地展示著他的占有欲。
Jake把雪茄摁在自己的膝蓋上,距肥佬的手只有一寸,不算厚的皮褲瞬間被燒破了洞,煙頭在皮肉上被摁熄,Jake對著麥克吼:“Follow me!(誰想跟我走?)”
客人們海嘯山呼地回應他,蓋住了震耳欲聾的音響。
“Who cares about me?!(誰在乎我?)”Jake的眼睛帶著光,很亮,很冷,很厲,很野,肥佬盯著他看,像看著一頭瘋獸。
客人們歇斯底裏地跟著Jake吼,一頭瘋獸帶動了一群瘋獸。
Jake站起來,手裏的吉他像是魔鬼的骨骸,伴隨著瘋狂的撥動,群魔再一次在死亡的樂章裏亂舞,有人爬上舞臺,匍匐在Jake腳下痛哭,有人搶到了麥克,對著它大吼:“釣魚島是中國的!”有人拎著一整瓶的伏特加,灌了自己幾口之後全都澆在了Jake身上。
Jake開始唱,烈酒浸透的發梢貼上臉頰,聲音像帶了火,呼出去,從地板燒上了天花板,硫火地獄,讓夢想與骯臟同歸於盡,是不是就能得到最純粹的幹凈?醺然間跪下來,額頭抵住地板,吉他垂死掙紮,是死亡誕下了音樂,還是音樂在走向死亡?
一首接一首,群魔在臺下縱情釋放,性,毒品,暴力,欺詐,背叛,黑幕,變態,年輕的歌者早已司空見慣,眼睛裏黑白的世界卻偏偏永遠黑白難辨,唯一清晰的,只有黑白的樂譜,聖潔冰冷,迷茫燦爛。
今晚與過去的每一晚並沒有什麽不同,釋放過後是更加難填的空虛和寂寞,客人們陸續拖著透支的疲憊身軀埋單離去,侍者開始打掃殘局,Jake,Leo,Jo和大鍵幫著場務小弟收拾舞臺器械,彩燈關閉,頂燈亮起,橘黃的光並沒能為這所聲色犬馬之地增添一絲的暖意,反而被濾上了一層曲終人散的荒涼頹廢。
“那肥佬過來了。”Leo悄悄地用胳膊肘捅了捅Jake。
Jake把吉他裝進琴盒,他有兩把吉他,電吉他放在酒吧,木吉他每晚從家裏背來,下工後再背回家去。
木吉他裝好,肥佬已經到了面前,臃腫的手拍在他的肩上,肥唇裂開,露出幾粒被煙熏黃的牙來:“好孩子,唱的不錯,有沒有興趣到我的公司來做簽約藝人?”
音樂需要傳播,樂者需要認可,無論是為夢想還是為生計,選擇音樂的人,註定不能默默無聞。九成的酒吧駐唱,都是因為遇不到識才的伯樂或是天降機遇,而不得不委曲求生。
Jake也不例外。
酒吧的門檻低,受眾涵蓋各個階層,收入也還過得去,重要的是,很多音樂公司的制作人或決策者,時常也會到這樣的場合來喝兩杯消遣消遣——機遇不是等來的,即便是曾經青澀的Jake,也懂得沒有付出就沒有收獲、不會爭取就不會成功的道理。
“謝了,我還在進修,暫時不想參加正式工作。”Jake用相同的話拒絕過不止一個心機不純的客人。
“沒有關系,”肥佬一抻胳膊,就勢攬住Jake的肩,可惜個頭只到Jake胸口,這動作做起來費力又難看,“我的公司就是專門培養音樂人才的,對於年輕有潛力的音樂人,不惜血本全力資助——我們可以出錢助你出國留學,為你聯絡國外最好的音樂學院,等你學成回國後再正式簽約,到時會有非常專業的團隊為你做出道包裝……”
“謝了老板,我只是打工掙個學費,並沒有打算當藝人。”Jake轉身,不動聲色地甩脫肥佬的胳膊,背起琴盒準備離開。
“孩子,想掙學費何必這麽辛苦,”肥佬的胳膊像一條巨大的肥蛆般重新趴在了Jake的肩上,他壓低了聲音,暧昧又無恥,“認了我做幹爹,你要多少錢我給多少錢,怎麽樣?”
“您高看我了,看相的說我是窮命,硬要改命的話會克爹克娘克貴人,您慧眼如炬,總能撿著命裏旺爹的幹兒子的。”Jake垂著眼皮,擋住滿目嘲諷和厭惡,他邁開大步,肩頭的肥蛆沒能扒住,被他再一次甩脫。
“好小子,還挺會說是吧?!”肥佬有了幾分不滿,臉上堆起橫肉,幾步趕上去,一把扯住了Jake的衣領,“識時務者為俊傑,這話不用我給你解釋吧?我告訴你,明天我就能打聽出你在哪個學校讀書,明天下午我就能讓你在學校臭透名聲,明天晚上就能讓你滾出學校,你要是不識擡舉,我現在就能找你們老板炒了你!”
Jake瞇起眼睛沖著肥佬哂笑:“老板,出來玩兒講的是你情我願,這麽著才能玩兒痛快,何必強人所難,把人往絕路上逼呢?兔子急了還咬人,你毀我容易,我死前拉你當墊背的也並不難,我這麽個小人物,一窮二白,無牽無掛,怎麽死都沒的挑,就看老板你覺得值不值了。”
“呀嗬,小王八羔子還挺沖!”肥佬臉上的橫肉層層翻湧出怒意,“還敢拿死嚇唬老子!老子今天就讓你死挺了!”說著轉頭沖著不遠處一揮手,立刻有四五個人拎著酒瓶子奔了過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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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頂的藍天,
沈默高遠。
有你在身邊,
讓我感到安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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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客人給傑哥送酒了!”架子鼓Leo無不羨慕地說。
歌舞廳或者PUB裏有個約定俗成的規矩:客人如果對某位駐唱歌手表示欣賞,是女性的話就送花,是男性的話就送酒。
吉他手兼主唱Jake,總是凱撒皇宮酒吧八位駐唱歌手中獲贈酒最多的那一個。
還只是大學生的Jake,有著一把風雨滄桑的煙酒嗓。
由於亞洲人生理條件的原因,煙酒嗓這種更偏於西方人種的音色,在這個國家的普遍接受度至今不高,喜歡它的只是小眾,因為滄桑和感性,更容易接受它的,都是有著坎坷經歷的、有故事的人。
貝司手Jo就說,這位堅持不懈的、已經連續一個月在Jake每場演出後給他送酒的人,渾身上下一定充滿了故事。
這位客人究竟是男是女呢?大家對這個問題愈加好奇。
“我賭二百,對方一定是個女人,而且是位熟女,”Leo把票子拍在桌子上,“說不定是位喪偶的富婆,獨守空閨,寂寞難言,某一天來到凱撒皇宮想要借酒消愁,一眼就瞅見了我們英俊瀟灑的傑哥,被傑哥深沈性感的嗓音震住了,於是靈魂共鳴啊——芳心悸動啊——嘖嘖!”
“我賭二百五,”Jo跟著起哄,“我說對方是位四十歲靠上的大叔,疲於掙錢奔波,結果老婆帶著孩子跟別人跑了,他守著家財萬貫卻孤獨寂寞,所以只好每天晚上跑到PUB來買醉……”
“切!照我說,對方一定是位天真純潔的漂亮妹子,家裏有的是錢,開跑車,穿名牌,偶然到皇宮來玩兒,一下子就愛上了我們傑哥,說不定啊,這妹子正想泡傑哥呢,你們說是不是?我賭二百!傑哥,這要真的是被白富美看中了,你可不能忘了小弟我對你的力挺啊!”鍵盤手“大鍵”甩出一摞鈔票來,有五元的有十元的,還夾雜著不少一元的面額。
Jake把客人送的那瓶Blue curacao(藍橙酒)丟給他:“賞你的。”
午夜一點,凱撒皇宮打烊,Jake背著他的吉他沐浴著月光,獨自步行回到銀杏葉街13號公寓,洗漱過後上床睡下,有時會得到一個彌漫著醇厚酒香、閃爍著黑白光鐳射燈的零散的夢,有時則會一覺到天明,讓昨夜的一切都顯得蒼白淡薄。
周一到周五的白天,他還要去學校上課,周五周六的夜晚,他新換的駐唱酒吧“凱撒皇宮”會通宵營業,為那些忙碌壓抑了一周的客人提供放縱消遣的場所,周日到周四,酒吧營業到淩晨一點,子時一過,關門收工。
Jake的生活,在黑與白之間穿梭,學業的繁重,打工的辛苦,夢想的未知,未來的忐忑,交織成緊湊,忙碌,疲憊,和沈默。
他甚至沒有時間去註意銀杏葉街旁的銀杏樹葉由綠變成了黃,他的時間在晚上,打工結束,從酒吧回到公寓的這段獨步路程。
回家的路程並不近,他本可以像燕彤一樣買上一輛摩托或是電動車,省去在路上的時間還可以多睡一會兒,但他還是選擇了堅持步行,不管是刮風下雨,還是降雪落霜。
他已經錯過了白天的風景,不能再浪費夜晚的風景,盡管夜晚的一切看起來都冰涼寡肅,沒滋沒味兒。
Jake的白天,在白紙黑字的課本中度過。
Jake的夜晚,在光線昏暗的酒吧與青白鐳射燈的交織中消磨。
Jake的房間是充滿了朋克風格的黑白色調,白色的地板,黑色金屬質感的壁紙,黑白格相間的衣櫃,黑色鐵藝的床,全白的床單枕被,黑罩的金屬燈,黑白條紋的窗簾。
甚至連Jake的夢境,都是黑白的,毫無色彩的,冰涼的。
很多人一輩子都沒有做過帶色彩的夢,Jake就是其中之一。
Jake所愛的五線譜,也是黑白的。
為了那個賭註,Leo、Jo和大鍵決定在今晚表演的時候仔細觀察臺下的客人,如果有人死盯著Jake做花癡狀目不轉睛,那一準兒就是那位送酒達人錯不了。
凱撒皇宮酒吧一共有八位駐唱,有人擅長搖滾,有人鐘情藍調,有人專精民謠,有人只愛電音。Jake的煙酒嗓,唱搖滾時可以狂野如火,唱藍調時可以頹傷似風,唱民謠時悠沈如雨,唱電音時暢快似光。
Leo把Jake稱為“人肉效果器”,效果器就是給音樂施加各種效果、將音樂潤色得更趨完美豐富的儀器。
Jake的音樂,總能引爆全場。
Leo、Jo和大鍵眼觀六路耳聽八方,演奏的曲目早已經滾瓜爛熟,因而完全可以騰出心思來註意場下的客人。
今晚的第一支曲目,來自Nirvana(涅槃)樂隊的《Smell Like Te.en Spirit》(少年心氣),音樂裏鋪天蓋地的喧囂躁動氣氛立刻點燃了客人們的熱情,他們嘶吼著,甩動著,發洩著,像群魔亂舞,猙獰畢現。
看!那裏有個身材火辣的靚妹在盯著傑哥,大鍵給Jo打眼色。
那肥佬的眼神可真惡心!像是要把傑哥整個兒吞了。Leo皺著鼻子,狠狠地敲著鼓。
那位執著的客人會是誰呢?中年禿頂的憂郁大叔?紋了滿身青花的黑社會小頭目?失足的殺馬特少女?還是裝腔作勢的小公司老板?
在凱撒皇宮酒吧,人人都愛煙酒嗓J。
第二支曲目,還是來自Nirvana樂隊的《Lake of fire》(火湖),Jake走到舞臺邊緣坐下來,吉他架在大腿上,場務小弟動作迅速地為他調整好麥克風的位置,弦音錚錚響起,LED燈光驟滅驟亮,幻化出一片血紅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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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臺只有一米五高,Jake坐在邊緣吟唱,有醉了酒或是嗑藥HIGH了的瘋狂客人撲上來,伏在他的腿上嘶吼哭泣。
見多不怪,Jake毫不在意地只管繼續唱著,記得第一次遇到這樣的客人,他嚇得直接從臺上滑了下去,崴了腳不說,還打斷了演出,引來客人們的哄然嘲笑。
那時的他青澀靦腆,對人生充滿希望,對未來飽懷信心。
那時的他聲音清亮,音質無暇,只能唱清新的校園民謠。
那時的他愛穿白T恤,牛仔褲,運動鞋,喝綠茶,吃面包,騎單車。
進入一段間奏,金屬重弦撕鉸著眼前紙醉金迷的喧囂糜亂,一個肥佬晃上前來,從嘴裏捏出吸了一半的雪茄塞進Jake的唇間,Jake咬著煙嘴,那上面殘留著的濃濃蒜臭味兒和辛辣烈酒味兒已經激不起他生理上的任何抵觸,習慣成自然,習慣,是人類所擁有的最無奈的一種自我治愈能力,假如你厭倦了這個世界卻又無力反抗,那就去習慣它吧,假如你厭倦了這樣的生活卻又無法改變,那就去習慣它吧,假如你厭倦了身邊的人卻又無法避開,那就去習慣他吧。習慣,就是不斷地拋棄舊的自己與接受新的自己的過程。
那個白T恤牛仔褲的自己,早已不知被他拋在了過去的哪一天的吉他弦斷聲裏。
“孩子,跟我走吧!”肥佬用中指的金戒指頂在Jake的大腿上,肥肉抖動的臉上毫不掩飾地展示著他的占有欲。
Jake把雪茄摁在自己的膝蓋上,距肥佬的手只有一寸,不算厚的皮褲瞬間被燒破了洞,煙頭在皮肉上被摁熄,Jake對著麥克吼:“Follow me!(誰想跟我走?)”
客人們海嘯山呼地回應他,蓋住了震耳欲聾的音響。
“Who cares about me?!(誰在乎我?)”Jake的眼睛帶著光,很亮,很冷,很厲,很野,肥佬盯著他看,像看著一頭瘋獸。
客人們歇斯底裏地跟著Jake吼,一頭瘋獸帶動了一群瘋獸。
Jake站起來,手裏的吉他像是魔鬼的骨骸,伴隨著瘋狂的撥動,群魔再一次在死亡的樂章裏亂舞,有人爬上舞臺,匍匐在Jake腳下痛哭,有人搶到了麥克,對著它大吼:“釣魚島是中國的!”有人拎著一整瓶的伏特加,灌了自己幾口之後全都澆在了Jake身上。
Jake開始唱,烈酒浸透的發梢貼上臉頰,聲音像帶了火,呼出去,從地板燒上了天花板,硫火地獄,讓夢想與骯臟同歸於盡,是不是就能得到最純粹的幹凈?醺然間跪下來,額頭抵住地板,吉他垂死掙紮,是死亡誕下了音樂,還是音樂在走向死亡?
一首接一首,群魔在臺下縱情釋放,性,毒品,暴力,欺詐,背叛,黑幕,變態,年輕的歌者早已司空見慣,眼睛裏黑白的世界卻偏偏永遠黑白難辨,唯一清晰的,只有黑白的樂譜,聖潔冰冷,迷茫燦爛。
今晚與過去的每一晚並沒有什麽不同,釋放過後是更加難填的空虛和寂寞,客人們陸續拖著透支的疲憊身軀埋單離去,侍者開始打掃殘局,Jake,Leo,Jo和大鍵幫著場務小弟收拾舞臺器械,彩燈關閉,頂燈亮起,橘黃的光並沒能為這所聲色犬馬之地增添一絲的暖意,反而被濾上了一層曲終人散的荒涼頹廢。
“那肥佬過來了。”Leo悄悄地用胳膊肘捅了捅Jake。
Jake把吉他裝進琴盒,他有兩把吉他,電吉他放在酒吧,木吉他每晚從家裏背來,下工後再背回家去。
木吉他裝好,肥佬已經到了面前,臃腫的手拍在他的肩上,肥唇裂開,露出幾粒被煙熏黃的牙來:“好孩子,唱的不錯,有沒有興趣到我的公司來做簽約藝人?”
音樂需要傳播,樂者需要認可,無論是為夢想還是為生計,選擇音樂的人,註定不能默默無聞。九成的酒吧駐唱,都是因為遇不到識才的伯樂或是天降機遇,而不得不委曲求生。
Jake也不例外。
酒吧的門檻低,受眾涵蓋各個階層,收入也還過得去,重要的是,很多音樂公司的制作人或決策者,時常也會到這樣的場合來喝兩杯消遣消遣——機遇不是等來的,即便是曾經青澀的Jake,也懂得沒有付出就沒有收獲、不會爭取就不會成功的道理。
“謝了,我還在進修,暫時不想參加正式工作。”Jake用相同的話拒絕過不止一個心機不純的客人。
“沒有關系,”肥佬一抻胳膊,就勢攬住Jake的肩,可惜個頭只到Jake胸口,這動作做起來費力又難看,“我的公司就是專門培養音樂人才的,對於年輕有潛力的音樂人,不惜血本全力資助——我們可以出錢助你出國留學,為你聯絡國外最好的音樂學院,等你學成回國後再正式簽約,到時會有非常專業的團隊為你做出道包裝……”
“謝了老板,我只是打工掙個學費,並沒有打算當藝人。”Jake轉身,不動聲色地甩脫肥佬的胳膊,背起琴盒準備離開。
“孩子,想掙學費何必這麽辛苦,”肥佬的胳膊像一條巨大的肥蛆般重新趴在了Jake的肩上,他壓低了聲音,暧昧又無恥,“認了我做幹爹,你要多少錢我給多少錢,怎麽樣?”
“您高看我了,看相的說我是窮命,硬要改命的話會克爹克娘克貴人,您慧眼如炬,總能撿著命裏旺爹的幹兒子的。”Jake垂著眼皮,擋住滿目嘲諷和厭惡,他邁開大步,肩頭的肥蛆沒能扒住,被他再一次甩脫。
“好小子,還挺會說是吧?!”肥佬有了幾分不滿,臉上堆起橫肉,幾步趕上去,一把扯住了Jake的衣領,“識時務者為俊傑,這話不用我給你解釋吧?我告訴你,明天我就能打聽出你在哪個學校讀書,明天下午我就能讓你在學校臭透名聲,明天晚上就能讓你滾出學校,你要是不識擡舉,我現在就能找你們老板炒了你!”
Jake瞇起眼睛沖著肥佬哂笑:“老板,出來玩兒講的是你情我願,這麽著才能玩兒痛快,何必強人所難,把人往絕路上逼呢?兔子急了還咬人,你毀我容易,我死前拉你當墊背的也並不難,我這麽個小人物,一窮二白,無牽無掛,怎麽死都沒的挑,就看老板你覺得值不值了。”
“呀嗬,小王八羔子還挺沖!”肥佬臉上的橫肉層層翻湧出怒意,“還敢拿死嚇唬老子!老子今天就讓你死挺了!”說著轉頭沖著不遠處一揮手,立刻有四五個人拎著酒瓶子奔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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