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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羽人林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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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人林海

事實證明,小歌放心得太早了,華歆王時連山氏對羽民國幹的事很久遠,久遠到足以讓當時所有的人都長眠塵土之下,連骨頭都已腐朽成泥,包括羽人。但曾經風華絕代的男子與女子雖已消失,那些愛與恨卻在血脈中傳了下來,比如連山氏代代不得好死的詛咒,又比如這個自稱羽緹,不知算是自己多少輩長輩的羽人。

沒錯,算起來,羽緹算是她的長輩,長她幾十輩的長輩,不過這一點小歌非常坦然的無視了,真要論親戚關系的話,連山氏的特殊性,這天下所有有姓的人十之七八都能跟連山氏掛上鉤。倒不是連山氏子孫延綿,連山氏的人丁增長從來都很艱難,特別是直系,孩子太容易自殺了。

連山氏後期雖然有著數十姓,但連山氏古早之時只有一個姓,便是上古九大姓中的姒姓,確切說,姒姓便是起源於連山氏。連山姝初繼族長之位時,因為喪母之仇,連山姝同風姓起源的燧人氏族決裂,自除風姓,以姒為姓。雖然後來掉進華歆王挖的坑裏沒爬出來,使得連山氏重歸燧人氏族,但也沒將姓改回來。若說人族之姓的源頭是風姓的話,那麽自上古九大姓便是第二代的姓,其後人族的所有姓,九成都是從九大姓中分化而出。因此,算起來,連山氏族算是當今各族的祖先。

不算人文的也還有另一個原因,連山氏的族內通婚制度有著非常悠久的歷史,在遙遠的上古,古九州帝國尚未建立,甚至華歆王的時代之前便已是族內通婚,完全無視人族天下同姓不婚的規矩。在時人看來是親兄妹或親姐弟成婚是亂倫,在上古連山氏族內部卻是正常,而這種正常的結果便是這麽做了幾百年後,生出的孩子大部分都是畸形兒,險些令整個氏族滅亡。

連山氏尋找原因,發現血緣越近的人成婚生下的孩子十之□□是畸形兒,反倒是那些因為上古民風開發,男女在大街上碰上瞧對了眼便可去林中發展一段露水情緣的族中女子生下的父不詳的孩子都是正常的。雖然找到了問題所在,但族內通婚的制度卻不能改變,不然先知之眸可能會失傳,而先知之眸是連山氏的根,丟什麽都不能丟了它。因此連山氏想了個折中的法子,族內通婚繼續,但血緣關系沒超過五代的子孫不能成婚,然後每一代都必須有兩三人與外族聯姻,孩子歸連山氏。對於與外族通婚,就兩個要求,第一個是對方必須是優秀的男子或女子,優秀的血脈更容易生下優秀的子嗣;第二個是重中之重,對方必須與連山氏沒有血緣關系,甚至與連山氏越遠越好,最好遠到天邊去。

連山氏多奇葩,與十萬八千裏外的外族人聯姻也就罷了,更有甚者,不僅跨了地域與氏族,連種族都跨了,比如三百多年前的雲淩。說起來,大荒列族,若非除了巨人龍伯族體型相差懸殊了點,沒法與之□□,小歌一點都不懷疑連山氏的血統中還能摻上一部分巨人血脈。只是此時此刻,她寧願去跟食人的邪靈認親,也不想跟羽人認親,不是她矯情,而是連山氏的羽人血統來路有點問題,錯了,不是一點問題,是大問題。

小歌沒興趣認親,羽緹卻在拎著她回家時發現了不對,小歌的體重太輕了,完全不像一個人,跟沒骨頭似的,但小歌確實有骨頭,之前他還聽到了她身上骨裂的聲音。既然有骨頭,那就只有一個解釋,小歌有羽人血統,並且繼承了羽人一個非常有特色的特征,骨骼中空。羽人是纖細而精致的,以靈巧與敏捷見長,不是他們想這個樣子,而是羽人與鳥類可以說是同類,都是天上飛的,而天上飛的生物都有一個共同點——骨骼中空。若骨骼是實心的,體重至少增加一半,即便是傳說中振翅可扶搖直上九萬裏的鵬鳥也飛不起來。

“你是羽人後裔?”羽緹打量著小歌精致完美的臉龐,非常美麗的容貌,即便是海中的鮫人也鮮有這般美麗的容貌。

“很久遠的年代裏,我的祖先曾與羽人結合。”小歌摸索著周圍的環境,沒有視力就是不方便,不過摸索了一二她還是知道了這裏是哪。羽人不似人族那般紀律嚴明,這個似飛鳥一般的族群,天性自由,因此羽人的城邑不多,大部分都是以一家一戶為單位分散而居,更有甚者,幹脆一人獨居,上古時一些神話中獨居某處的神靈,原形就是那些獨居的羽人。小歌摸索到了一種特殊的長蘆葦與藤蔓樹枝,推測這裏應該是某間坐落在參天古木上的樹屋,羽人喜歡在樹上築巢而居,很有鳥類習性。

“哦,多久遠?”

“很久遠。”

“我的祖父曾收藏了羽王八世的一幅畫,畫中的是一個很美的人族女子。”

小歌聞言不動聲色的問:“羽王八世?”

“羽民王朝的第八位君王。”

“如今是第幾位?”

“羽民王朝早已不在,只是我覺得我覺得你不該不知道羽王八世。”

“王朝都滅亡了,那個勞什子八世肯定死了不知道多少年,我怎可能認識他。”沒見過就是不認識。

“連山氏的子孫,進入林海,你不該踏足這片林海。”

小歌在心裏讚同,她也知道不該,但這不是沒輒嗎?

“你可敢將覆眼白綾取下?”

小歌痛快道:“好吧,在下連山歌。”

“你果然是連山氏的人。”

“想找我占蔔?”

“不,我很好奇你怎會有羽人血統,不可能有羽人會與連山氏聯姻。”

“連山氏從未與羽人聯姻。”

“既然不曾聯姻,你如何會有羽人血統?”

“上古時,民風開發,人族男兒與女兒,若是看對了眼,隨便找個地方就能歡好,君不見人族史書上多少先賢是帶著奇兆降生的父不詳之子。”小歌淡定的道,她的祖上是私生子,怎的?上古時,婚姻制度甫建,到完全成型的那幾千年,人族新生兒大部分都父不詳,知母而不知父是人族最初的情況,史書再亂改也沒法改變事實。便是如今,不少地方都還有著上古遺風,上巳之節男女出游而沐,瀾越之地的蠻族不少部族沒有婚姻,男兒歡女兒愛即可在一起。人不能因為以前吃的是野菜,如今吃上肉了,就批判野菜不能吃,否認自己的過去。

“羽王八世?”

小歌默然,腦子長那麽聰明做什麽?

羽緹幾欲抓狂。“連山姝差點殺了羽王八世後又生下了他的子嗣?”

“有問題?”小歌反問。

“你可會為你要殺的人生兒育女?”

“不會,若是生了,日後孩子問起他老子哪去了,我總不能跟他說,孩子啊,你老子被你阿母我給殺了,所以別期待阿父是什麽東西了。”小歌坦白道,那樣的畫面太美,恕她想象不能。

羽緹靜默的看著小歌,不再想連山姝發的什麽神經竟會生下羽王八世的孩子,無力道:“怎會沒人發現?”羽人的血統不是那麽好隱瞞的,即便是混血,但羽王八世是純血羽人,他的子孫活個兩三千年綽綽有餘,一個人一千年前是年輕人,一千年過去,你十八代祖宗都埋土裏了,人家仍年紀輕輕,再遲鈍的人也該覺得不對勁。若是當年,羽民國發現羽王八世有子嗣,羽人一族可還會變成今日這般四分五裂的模樣?

“哦,連山氏代代不得善終,連山妧只活了幾百歲就死了,其餘人沒來得及發現。”小歌回道,若是連山妧真活上兩三千年,別人肯定會懷疑,但問題是她只活了幾百年,與十巫差不遠,充其量就是她的容貌一直沒變,即便如此,她也不是最出挑的,華歆王活了兩千年,容貌就沒變過一絲一毫,有華歆王做對比,自然沒人想到妧會有羽人的血統。

羽緹忽然很想撞墻,連山氏的詛咒就是羽人一族下的,但打死當年下咒的人,他們也不會想到,連山姝的子孫也是羽王八世的子孫,這他媽的叫什麽破事啊?“我想殺了你。”

“你殺了我也沒用,我雖有中空的骨骼,但也只是骨骼中空,其餘的一概沒有。”小歌無比慶幸連山氏已經有十幾代沒有維持族內通婚了,在最初的幾千年裏,因為族內通婚的關系,很多族人都保留著羽人的特征,中空的骨骼、羽翼,都有,直到三千年前,巫宗覆滅,都還有不少族人是長翅膀的。只是後來,族中人口消亡得太厲害,沒有辦法再維持族內通婚的制度,一代又一代與普通人族結合,到她這裏,也只剩下中空的骨骼了。不然,雖然看不到,但之前羽緹話語中隱約透出的興奮讓她有一種不怎麽好的感覺,一個已四分五裂的國家,若是冒出一個正統的繼承人,也不是完全沒得救。

羽緹頓時洩了氣。“連山姝那個賤人,竟敢瞞著羽王八世有後的事。”

小歌理所當然的道:“很正常啊,那時人族與羽人正值戰爭時期,讓你們知道妧的身世,你們定會讓她們骨肉分離,甚至日後母女相殘。別說什麽當時羽人與人族能和平相處,我可是記得,當時的人族是大荒最後沒有被羽人征服的種族,是卡在羽人嗓子眼的一根魚刺,恨不得拔之而後快。即便和平相處也是奴隸與主人般的和平相處,以華歆王的性子,她恐怕寧願人族就此滅亡。若我是連山姝,我根本不會冒險將孩子生下來。”被發現了,連山姝鐵定吃不了兜著走,對於羽民王朝最後的內亂,華歆王可是充滿期待的,而且,不排除羽民王朝最後瓦解得那麽快有華歆王的手筆,只是巫宗的歷史也有些斷層,小歌也不知道華歆王做了什麽,但可以肯定的是華歆王絕不會什麽都沒做,人族同羽人的戰爭極其慘烈。對於羽人而言,征服了整個大荒,卻有這麽一根魚刺卡著,不舒服的程度遠遠超過萬年前同海中種族的海天之戰,因此在華歆王寧死不願為奴的反抗後,羽人的征服手段絕不會多仁慈,他們讓華歆王第三次看到了人族大面積的死亡。華歆王令羽人如鯁在喉,羽人又何嘗不是讓華歆王恨之入骨?

那個病怏怏的女子,可是決然帶著人族舉族遷徙,哪怕大半族人死在了路上都不肯回頭的人族帝君,即便萬世傳頌,即便史書面目全非,巫宗的人卻很清楚,華歆王絕不是被人族那令人哭笑不得的美好傳說中的所謂聖人。連山姝生下妧根本是在華歆王的眼皮底下頂風作案,一個不慎,全族都得搭進去。巫即殿不過是犯了點事,並未影響到人族的安全與利益,華歆王都能將它屠了,而連山姝,她犯的事比當年的巫即殿嚴重多了。

羽緹摸著下巴想了想,忽道:“若是幾代與純血羽人混血,未必不能誕下純血的後裔。”

小歌噎著了。“餵,我是人族的巫真,不是羽人,對統一羽人一族沒興趣。”

羽緹露出了活見鬼的表情。“你是這一代的巫真?”

“嗯哼。”小歌點頭。

羽緹的眉頭頓時皺成了川字。“那你來林海是為了解除詛咒?”

“那倒沒有,連山氏同羽民王朝的仇怨,我對解除詛咒不抱希望。”特別是她的直系祖宗曾是羽民王朝的正統繼承人,羽人一族卻不知道,最後因為沒有繼承人而四分五裂,小歌將心比心,自己若是羽人,攤上這種事,八成剁了那個先王後裔,早不出現晚不出現,全族打出狗腦子了才出現,安的什麽心?

“那詛咒也解不了。”

“解不了?”

“那是羽人祈求魔,用魔的力量所下的詛咒,只有魔才能解。”

小歌楞了下,佩服於羽人一族的狠毒,這是要讓連山氏族永世不得解脫啊。“魔不是被鎮壓在冀望山中嗎?”

“封印魔的種族之一是羽人。”

小歌悟了。“魔後來逃了出來,莫不是走的你們這些家夥留的後手?”

羽緹堅決搖頭。“不可能,我們留的通道能進不能出,所有進去冀望山的人都無法活著出來。”那可是魔,他們即便留了點後手,也不會冒險,不然讓魔逃了出來找自己報覆,後果不堪設想。

“我想你們也不會冒險真留一條可以直通魔面前的路。”小歌頜首。

“你所來究竟為何事?”

“想聽聽你們關於神的傳說,我想了解一下那個神。”

羽緹譏道:“諸族中,神最偏愛人族,你想了解她,不應該來找羽人。”

聽出羽緹語中隱含的一絲嫉妒,小歌無語的翻白眼。“你哪只眼睛看到她偏愛人族了?”

“巫女之力究竟為何,你莫以為羽人不知。”

“那你可知那力量的代價?華歆王之前,那力量的每一代持有者都不長壽,即便是華歆王,雖以冰玉散延壽兩千年,卻也是個藥罐子,延壽兩千年便飲了兩千年的苦藥湯子,死後靈魂亦消散。之後的巫女雖然沒有再像她那般倒黴,飲上一輩子的苦藥,卻是獻給神的祭品,死後全都被神吞了進補,也等於靈魂消散。”小歌道,人族依仗神的力量走出了蠻荒時代,然那力量也不是無償的。

“你們得到更多。”

小歌歪了歪腦袋,忽然換了個話題。“華歆王曾問神最喜歡哪個種族,神問:‘汝之骨肉打架,汝會如何?’華歆王答曰:‘拉開,然後勸說手足相親,或分封天南海北。’神卻曰:‘吾不會,一碟零嘴一壺酒,一出好戲。’華歆王問:‘若有性命之危當如何?’神答曰:‘喪命之前,吾會將打架的孩子皆收拾,不抽死,然會以往死裏抽的心態收拾。’我們是哭是笑,在神的眼裏不過是一出佐菜的好戲,我以為萬年前海天之戰,鮫人、龍族與你們一族被她收拾了一頓,應該會明白,那是一個神,不是人。”想打仗盡管打,打出狗腦子來都無妨,但不能搞得種族滅絕。古九州帝國時人族與鮫人的大戰,連山氏頂風作案放走了一部分鮫人,令得鮫人後來得以卷土重來有機會在月照之戰捅了人族致命一刀。連山氏真沒預知到嗎?不,他們是即便預知到了也不得不救那些未來會殺死自己的人,因為若按著泠王的風格將鮫人全滅了的話,萬年前在羽人、鮫人與龍族三個熊孩子身上上演的悲劇準能在人族身上重演。同理,神當年會將力量借給人族使用,根本原因還是因為當時的人族太弱小,若無那力量,種族滅亡是必然。而後來,人族能自保了,神卻已隕落,沒法來收賬。

羽緹默然。

羽緹最終還是看開了,羽民王朝早已湮滅數千年,莫說小歌的血統已稀薄得與人族無異,便是她還保留著羽人的羽翼,也拿羽人如今的情況沒輒。看在羽王八世,以及當年羽人詛咒連山氏卻將羽王八世的子孫也搭進去了的份上,羽緹決定能幫的話就幫小歌一個忙,便問小歌:“你想知道什麽?”

“我想知道神是如何看世界的。”

“連山氏的先知之眸便是神之眸,對此,你們應最清楚。”

“據我所知,神最初的軀體化做了這方天地,後來諸族所見到的是她另外凝聚的軀體,只是,神的軀體變幻不定,完全視相處的族群而定。顯然,軀體對於她只是一個方便行走大地的工具,不然不會那般改了又改,因而我推測,神應沒有人的五感六識。”若真是正常的軀體,被那樣改來改去,早就該廢了。小歌摸了摸自己的眼眶。“說實話,我一直都很懷疑,這雙先知之眸是否從一開始就是瞎的。”所謂的反噬不過是打回原形,將先知之眸打回原形。

“這,我也不太清楚,你且等我幾日。”

羽緹去了羽人在林海唯一的城,那座城池在百丈古木的古樹上,非常精致,有著非常龐大的藏書地,羽緹在書海中泡了一個月後終於給小歌帶回了消息。神的軀體對她而言還真就是個擺設,不能說想換就能換,但實在想換的還是換得了的。通過這一點羽緹認為,小歌的猜測應該是真的,先知之眸可能......一開始就是瞎的,只是不知道神做了什麽,先知之眸在連山氏的眼眶時,似機關被按上了機括,不去按就不會有事,與尋常人無異,充其量就是能看到的東西多了點,但機括一旦觸動,就變成裝飾品了。

“那可知神不靠身體的感覺,又是如何了解這個世界的?”看戲也得有一雙好眼力,不然根本看不起。

“不知道,但有一個關於神的傳說,它曾告訴別人百裏之外正在發生怎樣的事,若傳說是真的,我想,它應有著及其強悍的感知能力。”羽緹道,強悍到可以感知周圍所有的風吹草動。

小歌細細問了許多羽人一族中關於神的傳說,最終得出一個結論:神與人真不是同一種生物,從生理到心理都不同。

雖然沒有得到解決之法,但至少確定了自己的猜想,小歌很滿意,而得到了答案,也就要走人了。林海的風景很美,到處都是綠色,郁郁蔥蔥,可惜她看不到,再美的景色也是白瞎,最重要的是羽人的飲食,羽人以各類漿果為主食,肉食則用的比較少,不然吃成胖子,就不用飛了。可她不是羽人,讓她天天吃漿果,她也受不了。她算間接明白為何禦風喜歡大魚大肉了,在禦風坐上高級軍官,並且有能力改善夥食前,自然是天天啃粟餅喝野菜粥,啃了那麽多年,被茹素給茹怕了。

走之時,小歌想了想,忽然好心提議道:“有沒有想過讓羽人投靠一個人族君王?”

“羽人不為奴。”

小歌挑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自己都不喜歡做奴隸,當年又為何要奴役人族呢?”若非羽人要奴役人族,華歆王與羽人也不會鬧成那個樣子,最後羽人四分五裂。

“人族不也奴役著其它種族嗎?”

小歌聞言讚賞的點頭。“所以我們也遭報應了,君不見巫宗被屠殺,上古九州帝國覆滅,三千年來,人族九成的人口都耗在了內鬥上,文明倒退......呃,至少六千年。”對於一個種族而言,文明倒退至此,這種報應遠比當年月照之戰死了百萬人慘烈,至少死了百萬人,以人族的繁衍努力,三五十年就該恢覆了,但文明倒退成廢墟,嘖嘖,或許再過六千年也重建不起來。這也是巫宗的幸存者為何會執著的用一千年的時間將古洛族的血脈徹底滅絕的根本原因,在巫宗的認知裏,不管古洛王當年出於什麽樣的布下那樣的局,可那造成的後果足夠叛他整個國族的死刑,叛有洛氏族不配有一滴,哪怕只是殘血存活於這世上。

羽緹靜默了片刻。“可你們還在做什麽同樣的事。”

“征服天下,成為天下之主,諸族之王的野心,不論你是否人族,只要是人,都會有,這是人的天性。”

“既如此,你又有何資格指責羽人?”

“我當然有,至少我在努力的改變,而你們,墨守成規。”小歌譏嘲的道。

羽緹默然。

過了好一會,小歌又嘆道:“我雖不知道日後會如何,但我知道,羽人如今已沒有達成那種野心的能力,羽人的輝煌已成為歷史,你如今應該實際一些,想想如何結束羽人的紛亂,不然羽人總有一日會在內耗中消亡殆盡。”

“那也不能為奴。”

小歌覺得自己若還能看到的話,羽緹此刻的神情應與萬年前的華歆王如出一轍,不願為奴。“公子禦風頒布了新的律法,承認大荒所有智慧種族為人,有罪同罰,有功同賞。”

“不管是多麽賢明的君王,都不可能推行這樣的律法。”羽緹一臉不信任,每個生命體都屬於不同的種族,忠於自己的種族是必然,而為了滿足自己的野心,需要得到自己種族的支持,因而,分割利益時分給自己種族大塊的是必然。若一視同仁,是對自己種族的背叛,一個不慎便是眾叛親離,遺臭萬年,當然即便成功了,名聲也不會多好。

“禦風他是一個不在乎自己死後會有怎樣名聲的暴君。”對於暴君而言,只要達到了他的目的,為此,是流芳百世還是遺臭萬年,無所謂。

“巫宗竟會扶持一個暴君?”羽緹驚奇道。

“如今可不是謙謙貴族君子之風盛行的上古,我們所處的是一個功利主義至上的亂世,暴君會活得比仁君長。”小歌對羽緹的驚奇不以為然,在亂世中扶持一個仁君,又不是活膩了,且即便是上古六帝,又有哪個是仁君?該殺人時沒一個是會有半分猶豫的。

羽緹更加沈默。

“好好考慮吧,或許這會是一個很不錯的機會。”小歌拍了拍羽緹的胳膊,本來想拍肩膀的,但羽人的身形都很高挑,若說禦風超過六尺,將近六尺半的身形在人族是鶴立雞群的話,那放在羽人中只能算正常,羽人的平均身高與禦風差不多。小歌平時拍不到禦風的肩膀,如今同樣也拍不了羽緹的肩膀,而羽緹不是禦風,可以拉著他的衣襟將他拉得彎腰,也只能湊合拍胳膊。對此,小歌頗為憂傷,她有戎族的血統,身形在華族算高挑的,將近六尺半,但她碰上的人怎麽都一個比一個高呢?

林海是羽人的地盤,哪怕地廣人稀,但有別的種族踏入這片林海,羽人都會很快發現,這也是為何羽緹會那樣及時的出現在小歌身邊的原因。雖然還在猶豫小歌的提議,但羽緹還是決定送小歌一程,放著個瞎子在林海中亂逛,七成的可能會為林海中的某只猛獸或異獸增添一頓餐食,三成的可能是被其餘羽人發現,然後......過程如何不一定,但最後的結果仍是給獸類增添一頓餐食。

羽緹送人的方式是拎著小歌將她丟在了蒼梧山的腳下,然後拍拍手,打道回府了,氣得小歌直跳腳,草原這種地方,即便她沒瞎,也很難分辨東南西北,四面八方都是草,唯一不同的是草的顏色不一。而她如今看不到,獨自尋回蒼梧之野,草原中的猛獸她不怕,可迷了路,走錯方向的話......這浩瀚草原,小歌沒法想像自己會怎樣。

盡管恨不得將羽緹活烹了,但小歌還是不得不拿著竹杖在草原上尋找方向,北荒地廣人稀,百裏無人煙的常態,因此也就沒有所謂的人走多了就有路了的路給她走,只能踩著草甸慢慢走,同時判斷方向,眼睛不便的弊端在此時展露無遺,沒有眼睛,她連擡頭通過星辰判斷方向的能力都沒有。小歌覺得自己可能又要破記錄了,成為第一個因為迷路而死的連山氏。須知做為人族最早的觀星者,連山氏很早就掌握了如何通過星辰來了解方向與氣候的本事,因此迷路對於連山氏而言,一直都是一個極為遙遠而陌生的詞匯。

羽緹良心未泯,小歌走了沒多久就遇到了人,只是......遇到牧人,小歌能理解,北荒除去林海,不是冰原就是草原,畜牧業是主要行業;遇到獵人,小歌也能理解,因為北荒野獸雖不似瀾越之地那般泛濫成災,但也是人族的數十甚至數百倍;遇到農民,小歌還是能理解,北荒剛剛遷來了一支數量龐大的華族,去年公羊寧來的時候給蒼梧之野帶來了許多農作物種子,開春雪一化,季玚便組織人手墾荒。總而言之,哪怕碰上野人小歌都能理解,但她不能理解的是北荒怎會有亂兵?

草原上的資源不多,唔,也不能說不多,只是能夠被人族所利用的很少,即便是彪悍的草原民族,哪怕北荒草原上的野獸足夠他們吃很久,可北荒草原上的野獸也不是吃素的,即便是最好的獵手也不能保證自己每日都能獵到動物,而身手不是特別的獵手,誰吃誰還不一定呢。因此為了過冬,草原民族都會劫掠其它國族的物資以過冬,美其名曰打草谷。但小歌在冀西之地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知道一些草原民族的習性,打草谷是在秋季才會幹的事。而今是夏季,草長鶯飛,正是放牧牛羊的好時節,不管是哪個部族都不會挑這個時候劫掠其它國族,錯過了放牧的黃金季節,冬季準倒黴。

小歌將看到自己孤身一人而想劫了自己的亂兵用冰凍成了冰雕,只有一個腦袋露在外面。“說說吧,怎麽回事?胡人......你是胡人吧?”

“我、我是羯人。”亂兵結巴的道,他錯了,他不該看到對方是瞎子長得又漂亮就想搶了她回去的,這女人根本不是人。

“羯人?羯人怎麽跟蒼梧城打起來了?”蒼梧山周圍就蒼梧之野有人,小歌壓根不用去猜戰爭的另一方是哪位。

“是單於的命令,蒼梧野有很多的糧食和奴隸。”

小歌聞言蹙眉,問出蒼梧野的方向後便隨手將亂兵徹底凍成了冰雕,同時收回了護著對方心脈的一點靈力,然後思索了起來。雖然草原民族缺衣少食,但蒼梧野底價與他們做生意,關系處得還可以,不可能為了一些糧食與人口就打起來,除非......可能嗎?這些滿腦子肌肉的游牧民族也能意識到蒼梧野的價值?若真是那般,只能說,人心不足蛇吞象。

小歌沿著問到的方向前行,有時也會判斷不出方向對錯,但趴在地上用銳靈之靈探知一下便知道了,小歌頭回慶幸自己是五行靈的體質,不然真拿尋找方向的事沒輒。不過,蒼梧野也不知是怎麽個情況,馬蹄踐踏,地面震動的波動,幾十裏外都能探知。

盲人無法判斷黑夜與白天,小歌也不知自己走了多久,反正她累了就休息,休息完了就繼續趕路,最終走到了蒼梧野,四面八方都是喊殺聲,自己這是跑進戰場了?小歌默然無語。

白蘇在城墻上看到淡定的在立於血肉橫飛、流失亂竄的戰場上,卻似不染一絲塵埃的謫仙般的女子,不由一怔,瞇眼仔細一瞅,魂頓時給嚇飛了。“小歌!”

雖無嗅覺與視覺,但聽覺這段日子卻極好,盡管隔著一裏多的路程,但小歌還是聽到了白蘇的聲音,擡腳便向白蘇的方向走去。

白蘇頓時想抓狂。

水靈架起一座橋,白蘇踏著水橋下了城墻,出了蒼梧城,算她倒黴,碰上那麽個奇葩朋友,她要是死在戰場上,下了黃泉也不會放過小歌。“小歌你別動!”

“公子,夫人怎麽跑出來了?”一名親衛忽然對正與敵人廝殺的季玚。

季玚聞言不由往城墻上看了眼,自家夫人果然不見了,再一掃,很快就瞅到了白蘇,在這流出的血液都能將土地浸成黑色的戰場上,每個人的身上都有著的血跡與碎肉塊,有的是別人的,有的是自己的,但不管是誰的,一身白色葛衣,潔白若雪的白蘇在這樣一個環境中,自然格外醒目。“白蘇你別亂跑。”腹中有一個小的,都要當阿母了,怎麽突然就胡鬧起來了?

雖然不解白蘇怎麽突然跑下來了,但季玚還是一劍挑斷了敵人的頸子,然後帶著親兵去找白蘇。

小歌因為看不到而無法判斷周圍的人誰是自己人,誰是敵人,便只能被動防禦,旋風在她周圍徘徊,將所有向她攻擊的人吹上天,至少十丈高,然後......直直的落下來。也因此,小歌需要警惕可能從天上掉下來的東西,走得有些慢。季玚與白蘇卻不然,白蘇放出一條水龍,掃出了一條道路,而季玚劍之所指,人皆身首異處,馬蹄踩過死者的屍體而過,也因此,兩人差不多是同時到小歌面前的。

看到小歌,季玚立時明白了白蘇發的什麽瘋,這世上能讓白蘇不顧腹中胎兒安危的人不多,小歌絕對算一個。

“小歌你怎麽回來了?”

“從羽人那得到了想要的答案,自然就回來了,我說你們這是怎麽回事?這是在打仗?”小歌問。

季玚頓時對小歌佩服得五體投地,姑娘眼睛什麽都看不到,竟然就這麽穿過了半個戰場,還毫發未損,他該說十巫果然是變態嗎?

“回去再告訴你你走後的事。”白蘇對小歌說了句後又對季玚道:“給我一匹馬,我馬上回去。”

季玚麻利的下了馬將馬讓給白蘇,同時叮囑道:“回去了不準再跑出來,你就算不為自己想也要為你腹中的孩子想想。”

“知道了。”白蘇笑了笑,將小歌拉上了馬,水橋重新架起,矯健的駿馬踩著水橋而上,轉瞬便回到了城墻上,水橋立時崩塌,讓後面想趁機爬上城頭的敵人摔成了一團。

“我聽著,外頭不知羯人的騎兵。”上了城頭,下了馬,小歌提出了自己的疑問,十巫精通多種語言,只要不是那種特別偏僻的方言,十巫即便不能信手捏來的交流,也能聽得懂,而她剛才在戰場上聽到了三種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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